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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王毅:神韵:从汉末人伦鉴识到魏晋人物品藻

 木立 2014-05-02

  一

  “神韵”是中国古典美学史上一个核心性范畴。尽管王士祯“神韵”说是在风格论的意义上强调它,但它事实上有着相当宽广的内涵。其他一些表述,如“风神”、“气韵”、“韵味”、“韵致”,乃至单独一“韵”字,都与它实质相通。它与风格特征相连,但又由这种风格中最能体现美之精微和感受升华而出,超越一种风格,成为本质论的表述,成为艺术创造高质量的代名词。

  “神韵”,作为审美标准,最早的提出,是南北朝时期南齐谢赫。在《古画品录》中,他对“第二品”中第一人顾骏之这样评价:“神韵气力,不逮前贤,精微谨细,有过往哲”。

  顾骏之是宋武帝大明年间的著名人物画家,作为对绘画艺术表现人物的要求,并与“精微谨细”的标准形成对立,谢赫所提出的“神韵气力”究竟是指什么?基于中国人物画用线条来构成形象的特质,这应该是指绘画中由线条勾勒所显示出来的一种灵动飞扬,一种内在的活力、力量感和飘逸感。由于缺乏这种力量感和飘逸感,尽管他绘出的人物在细节刻划方面很出色,但所描绘的对象缺少内在的生命活力和灵性,不能给人以跃然纸上的感觉。另一方面,用毛笔作画,或滞或畅,或健或弱,在线条的勾勒挥洒中,是否能够画出对象的“神韵气力”,又自然并明显地透露着画家主观的品位和心境。所以,它又必然涉及到画家自身。顾骏之作为一个画家,精细的技巧很出色,但一个大艺术家应该具备并体现在其笔墨挥洒上的那种“神韵”——超拔飘逸之气还不够,所以他无法进入第一品。

  不只顾骏之一人,在《古画品录》中,或分或合,谢赫频繁地使用了“神”、“韵”、“气”、“力”这样的品评用语;“六法”更是以“气韵生动”打头。

  “神韵”的提出,有哲学基础和心理基础。这就是当时士人中兴起并迅即达到高潮的对个体生命存在意义和价值的自觉意识和审美意识。它提练为“神”、“韵”或其他类似的表述,集中体现于当时人物品藻上。它开始时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文艺审美,而是一种人的精神面貌和社会文化性质的审美时尚。谢赫之所以能够将“神韵”用作一种文艺审美的品评标准,正是这种新兴的生命哲学、这种生命哲学的生活化表现,这种大的社会氛围的产物;也正是有了这种社会氛围和士人群体审美心理的规定制约,谢赫首次将这二字铸为一词,用于文艺审美,就不乏深度地体现了它的实质性内涵。

  二

  东汉末年以来,人伦鉴识之风大盛,士林之中,人们的交往言谈,都喜欢对人物作为品评。这种人伦鉴识仍然是社会伦理和政治上的实用品评取舍的主要标准,所论人之“性”本质上还是先秦以来中国哲学一直在深究的问题——人的某种内在本性。然而,此时的人伦鉴识,有一个以前没有过的特点,那就是开始注重人所呈现的外在的精神风貌,要通过可见之形,可见之才,以发现内在而不可见之性。三国魏时的哲学家刘劭曾著有《人物志》,认为人“禀阳阴以立性,体五行而著形”,提出了从人的外形去研究人的内在精神的方法,说“夫色见于貌,所谓征神。征神见貌,则情发于目”,“物生有形,形有神情,能知神情,则穷理尽性”。它运用阴阳五行学说,研究了人的“形质”,提出“著乎形容,见乎声色,发乎情味,各为其象”,并分析了仪、容、声、色、神,进而又展开了包括神、精、筋、骨、气、色、仪、容、言等“九征”,在此基础上,又对人的十二类个性加以考察。

  认为从一个人的形质便可以观察到他的才性,对于人性、才能和形质等种种表现进行探讨,这反映了汉末魏初在用人上的注重,主要用意和目的是政治上如何选拔人才。但是,从“形有神情,能知神情,则穷理尽性”这样的思路上又显示出它事实上对政治实用有着一种超越,进入到对人本身作为个体生命的显示状态和内外关系的考察,分析得如此细致入微,表明了超乎鉴别人才的实用性需要,而是对人自身的浓厚兴趣。这是很重要的一种过渡。“君子知形恃神以立,神须形以存,悟生理之易失,知一过之害生。故修性以保神,安心以全身。爱憎不栖于性,忧喜不留于意,泊然无感而体气和平,又呼吸吐纳,服食养生,使形神相亲,表里俱济也”,当后来的嵇康在《养生论》中这样论说“形神”时,政治角度的人才考察就已完全无关轻重,如何保持生命状态的和畅自如,才是士人注意的重心。

  而且,不仅仅是从政治实用的考察到人的生命状态的关注这样一种转进,在对政治实用的超越的同时,也就自然地萌生着对人的生命状态、精神状态的审美意识。在士林中,在当时名士们的交往中,越来越注意并强调的是人的精神自由,以及由这种精神自由所带来的整个人生命状态的旷达、潇洒、飘逸的美的意味。这种由政治实用到人的生命本体,又发展到审美的超越转进,是一个渐进的过程。魏晋名士一般被判分为三个时期。《世说新语·文学》“袁彦伯作《名士传》成”条注云:“(袁)宏以夏候太初、何平叔、王辅嗣为正始名士,阮嗣宗、嵇叔夜、山巨源、何子期、刘伯伦、阮仲容、王浚仲为竹林名士,裴叔则、乐彦辅、王夷甫、庾子嵩、王安期、阮千里、卫叔宝、谢幼舆为中期名士。”正始名士尚是多取政治伦理的角度来品评,而竹林名士出则政治实用的意味减弱,中期名士则特别注意生命情调之欣赏,人伦鉴识于是由政治的实用性最终转换为艺术的欣赏性。

  三

  魏晋名士是中国历史上一种很独特的文化现象,此时对个体生命和精神自由的强调,也是一种精神上的活跃,但在形态上和基本性质上都不同于先秦之时,不再是诸子那种总体上是积极入世的价值取向。思考思辩的中心已不再是提出救世治世之良方,生命哲学从总体上取代了政治哲学与伦理哲学。生命的意义和生命价值的实现,意味的是人的自身,是人本身的觉醒与解放。这种对精神自由和生命情调的嘉许,在当时主要表现在三个相互关联的方面:

  一是强调个人之存在,自我的存在。“王大尉不与庾子嵩交,庾卿之不置,王曰:君子不得为尔。庾曰:卿自君我,我自卿卿。我自用我法,卿自用卿法。”(《世说新语·方正》)“桓公少与殷候齐名,常有竞心。桓问殷:卿何如我?殷云:我与我周旋久,宁作我。”(《品藻》)“自用我法”,“宁作我”,在这种对“我”的坦然相待中(尽管庾子嵩的“自用我法”显得有点没脸没皮),其实质已不全是哲学意义上的强调自我,更有一种实际人生存在中的自信与自我欣赏。

  二是强调人的“高情”、“才情”。“孙兴公、许玄度皆一时名流,或重许高情则鄙孙秽行,或爱孙才藻而无取于许。”(《品藻》)“桓子野每闻清歌,辄唤奈何。谢估闻之曰:子野可谓一往有深情。”(《任诞》)“闻江渚闲估客船上有咏诗声,甚有才情。”(《文学》)“王东亭作《经王公酒垆下赋》,甚有才情。”(《文学》)这个“情”是人的生命情调,个人独处、社会交往或文学活动中,处处体现了这么一种有深致而自由无拘。它以一“情”字来表示,强调的是人的真挚,人摆脱了外在束缚后真实自然的生命状态,这就有了一种情调之美。

  三是会心于生命情调的一种“淡”味。阮籍在《乐论》中曾说过:“乾坤易简,故雅乐不烦。道德平淡,故无声无味。不烦则阴阳自通,无味则百物自乐,日迁善成化而不自知,风俗移易而同于是乐。此自然之道,乐之所始也。”“故孔子在齐闻《韶》,三月不知肉味。言至乐使人无欲,心平气定,不以肉为滋味也。以此观之,知圣人之乐,和而已矣。”“淡”味才是真味,才是“自然之道”,才可以使人“味之无极”,“心平气定”。这一点相当重要,它显示出士人们对个体生命状态欣赏的一种成熟态度,不夸张、不矫情,以自然而然的心态出之。当然,如果是发展到刻意求“淡”,那则又走到了矫情,这样的事例在当时也不罕见,但人们追求、崇尚的标准毕竟是“淡”而非“浓”。

  名士之出,一方面是他们对政治的厌恶和疏远,另一方面则是他们对人之精神自由、心灵旷达的格外注重、讲究,对人的生命的珍惜——这也正是由对实用性、操作性的政治的反感而来。所以,发展到此时的“人性”之论,就很自然地从政治实用的重点转移到生命情调、人生意味的重点,由原来那种意在选择的心态转变为超功利、超实用的欣赏性心态。谢安为东晋名相,侄子谢玄在淝水前线与前秦80万大军对阵,国之兴亡、家之存绝在此一举,而他却能在接到捷报后硬压住心头的狂喜,在众人前作不以为意状。这尽管颇有点矫情,但追求的是超脱从容的“雅量”,是视身心的娱悦安泰高于政治功利的名士风度;同样,那位不拘礼法,遂情吊友的张翰,见秋风而思故乡莼菜、鲈鱼脍,弃官而去,在士人的价值标准衡量中,则更是真正懂得生命之价值的态度。

  《世说新语》中那些得到艳称的事例,都是一些很具体的生活细节。这一点很重要。在分析魏晋士人时,人们常说老庄思想对儒家思想的替代,这尚嫌空泛。重要的是:老庄那种生命哲学的哲学意味已经落实在人的生命存在及其具体的呈现上面。对生命情调的欣赏,要看它是如何具体地体现在日常生活的种种细节上。

  四

  魏晋士人的生命意识和人生观念,根基是建立在庄学之上。庄子的生命哲学着意将人的“形”与“神”极端相对,《养生主》、《德充符》讲“形残而神全”,渲染形体残缺不全或是形貌丑恶,只有这种人才能在精神上与“道”相通。这是他在“道”与“物”关系上肯定抽象的“道”而贬低具体的“物”的表现。尽管在实际生活中,人们对形体之全、形貌之美无疑更为欣赏,但庄子思想中的要点——“外其形骸”,不拘于物,却在深化着人们对生命在审美意义上的真谛的理解,决定着他们在“形”、“神”之间虽不有意制造对立,但更欣赏“神”之美的基本态度。既强调由形见神,又由形而品其“神”、“韵”;美在形,更在于由形而突出出来的“神韵”之潇洒飘逸,这就是士人们一种既生活化又体现着他们精神活动深度的审美心态。

  对于这种“神”,人们会自然地感受和领悟,不可能也不必去做理智的分析和逻辑的推演。所以,当时人也将此拟之为“气”、“风”,又称“风气”、“风神”,如桓彝称谢安“此儿风神秀彻”,王夷甫自谓“风神英俊”,《续晋阳秋》谓谢安“风神调畅”,王弥“风神清令”,《中兴书》言郄恢“风神魁梧”;而“风颖”、“风情”、“风韵”、“风姿”这类进一步细微体味审美感受的表述,也随之流行起来。“神”之类的表述在《庄子》中作为一种哲学意义上的境界也可以找到,如《逍遥游》中所言“神人无功”,《天下》中言“不离于精,谓是神人”,但这一时期的人物品藻中,大量地使用“神”、“韵”、“风”之类的表述来表达对人物的赞赏,就不再只是某种哲学意义上的虚幻理想,而是已经成为来自实际生活,来自人的真实生命存在的现实标准,有着一种为其时代和群体所约定的实际内涵——在人的精神气度上的审美意识和美的标准。

  这就是从哲学到美学的开始剥离:不是哲学意义上深刻然而抽象的人的生命,而是同样深刻然而具体的人的生命的“呈现”,是种种富有美的意味的生命活动和生命情调;不是人的精神本身,而是精神自由所散发出来的旷达潇洒之美,越来越引起人们的体味欣赏和追求。魏晋士人向往的是一种自由生命。“神”、“韵”、“气”、“风”这样的表述确如它们字面上所显示的那样,是一种深藏于人的生命本体之内却又鲜明并自然地表现于外的人的精神自由及由此而来的潇洒飘逸之美。其核心是人与大自然的内在联系(作为人与社会、尤其是与政治联系的对立和替代)人对自我的尊重、人的自我觉醒(作为人对传统观念和社会习俗的尊重的对立和替代)、注重自己的内心生活和内心感觉、注重这种内心世界的畅达自如的表现等等。魏晋士人真正信奉的是这么一种自由的生命哲学,在这种生命哲学引导之下,人的心理状态、人的神情风度、人表现这种神情风度的方式、人的生活品质、人生趣味、人生目的、人生境界,都发生了深刻的变化。而所有这些也都与一种审美心理、审美意识和审美标准相融,并与当时文艺创作、文艺批评和理论建设上的觉醒一起,以活生生的个体生命存在形式和流行一时的社会风尚,为生命意识在中国审美文化中的体现,为这种体现朝向深层、精微、雅致、飘逸,为审美和艺术创造活动中的“神韵”奠定了活的标本与范例。“神韵”作为艺术创造的审美范畴,其源头正是由此而来,其实质也是由此而奠定。《世说新语·容止》篇中所记时人对王羲之的那句著名评价“飘若游龙,矫若惊鸿”,正是最为形象传神的概括写照,它不但成为后世文人非常向往、高度推崇的一种人的生命形象和生命韵致的标准,而且成为一种审美的最高标准。

  由抽象的生命本体,到具体的活生生呈现出来的生命状态,从先秦两汉到魏晋的这种转变,在一种基本的意义上标志着中国古典美学从中国古典哲学的脱逸而出。尽管这最早的一步尚不是纯粹的艺术审美,但中国古典美学终于有了属于自己的对象,而不再是审美的心态和愿望留连在哲学的领地,并且由此而迅速进入到艺术审美的天地。当然,在孔子、孟子和老庄的关于人的哲学中,也有若隐若现的、不乏美感的生命情调的欣赏在内(在庄子哲学中甚至相当明显强烈),但哲学和审美这两种精神活动毕竟是混沦在一起的,而且是以哲学为主,以哲学附带审美,以审美帮衬哲学的。而从魏晋人物品藻之后,古典美学中的审美成分、审美内容就转化为美学自身的基本成分、基本内容,哲学和审美这两种精神活动就得以判离。此后,虽然玄言诗的泛滥又表现了一段短时间的哲学的客串,但就基本面貌而言,宋明理学这样的古典哲学带着哲学本身的自觉意识和责任感在那里专心致志地研究抽象的人的生命本体,而中国古典文学艺术(包括被人垢病“说理太多”的宋诗在内)始终坚守着人的活生生的生命,呈现出这样的审美天地。这就是魏晋时期人物品藻在美学史上所起的历史作用。“神韵”的提出,作为这种哲学与审美历史性分离时一种观念上的核心要素,其发生学上的意义,本身就奠定了它在古典美学史上的地位和作用。

  名士的放达、潇洒,风流自赏,他们的自鸣得意,他们那种为时人所称道、为世风所嘉许的精神自由及其外部表现,这作为一种社会生活中真实存在的人生现象,只能是魏晋南北朝时士族社会中的产物,它虽然极令后人神往,起模仿之意,但在实际生活中却不可能再复现,因为已经没有了那种特定的生活土壤与氛围,后世纵有个别人的模仿,也因推动了这种时代性而在大众心理上变得难以忍受地做作。但是,在艺术美的追求中,在艺术作品的创造和欣赏之中,这种生命状态、生命韵致的灵气精髓却可以留存下来——它不但保留着“神”、“韵”,而且以它在自己的一开始就获得的审美心理和美的标准上所寓含的深邃、丰富、高远、富有活力,尤其重要的是它所昭示的人的生命意识与艺术创造之间的内在沟通,而成为中国古典美学史上对于艺术创作的一种永远不会陈旧、永远也不会过时、永远也不会餍足的最高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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