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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复观:释气韵生动

 wang效贵 2016-06-25

 黄公望 《天池石壁图》 北京故宫博物院藏


 

气与韵应各为一义
 
自曹丕《典论·论文》“文以气为主”的一句话出现后,气的观念,在文学艺术中,逐渐得到广泛的应用。曹植《白鹤赋》中有“聆雅琴之清韵”一语,大约为今日可以看到的韵字之始。《世说新语》中有许多气字,大约共有十九个韵字,除卷下之上《任诞第二十三》有“风气韵度”一语外,其余没有气与韵连用的,而“风气韵度”本应为两词,即“风气”应为一词,“韵度”应为一词。沈约《宋书》中亦有许多气字,大约有两个韵字,也无气与韵连用的。钟嵘《诗品》有许多气字,大约有两个韵字,亦无气与韵连用的。刘勰《文心雕龙·声律篇》有“韵气一定”之语,从上下文义看,韵为一义,气又为一义。后来虽常将气韵一词浑沦地使用,但也有许多画家、画论家将二者分别得清清楚楚。在画论上辟一新境界的荆浩《笔记法》谓“画有六要,一曰气,二曰韵”,气韵分举。而《宣和画谱》称徐熙所画花卉,“骨气风神,为古今之绝笔”(卷十七),将气韵分举为“骨气风神”,最能得其实。所以对“气韵生动”一语的分析研究,应当从把气韵当作两个概念分别加以处理开始。
 
气韵的气
 
《典论·论文》及尔后文学史中的古文家所说的气,多是统体的说法、综合性的说法,而魏晋南北朝时代则多作分解性的说法。综合性的说法,是把一个人的生理的生命力所及于文学艺术上的艺术性的影响,及由此所形成的形相,都包括在一个气字的观念之内。从这一点说,气韵的“韵”,也应当包括在气的观念之内。但若分解地说,则所谓“气”,常常是由作者的品格、气概所给与于作品中力的、刚性的感觉;在当时除了有时称“气力”、“气势”以外,便常用“骨”字加以象征。这对于统体的气的观念而言,只可以说是气的一体,即是从整全的气的观念中所分化出来的。例如刘勰《文心雕龙·明诗篇》说建安的诗诗“慷慨以任气”,而钟嵘《诗品》谓曹植的诗是“骨气奇高”。钟嵘所说的“骨气”,实即刘勰所说的“任气”的气。
 
气韵的韵
 
经籍上无韵字,汉碑亦无韵字。然“钧”、“均”,皆古代调音之器,故皆有“调”字、“和”字之义,讲训诂的人便多以钧与均即古韵字,这是与音乐有关系的字。但音乐本身表示律动意义的,有很早已出现的“律”字,所以韵字出现后,直接用到音乐方面的并不很多。而魏晋时因平上去入的四种声调已经发展完成,再加以翻译佛典时由发音上互相校正的启发,而文字上的声韵之学开始成立,于是此一韵字,用到文学上反较之用到音乐上的为多。及晋吕静的《韵集》出,而韵字始成为当时文学上的专用名称。刘勰说:“异音相从谓之和,同声相应谓之韵。”若把此处之和字视为广义之韵字,则这两句话作为韵字的定义,是很恰当的。但不论是音乐的韵也好,是文学的韵也好,都是调和的音响。
 
韵字在当时用在人伦鉴识上,又多过于用在文学之上。《世说新语》及其注上所用韵字,可分为与音响有关的及与人伦鉴识有关的甲乙两类,甲类四例,乙类十五例。至于何以把与音响有关的韵用到人伦鉴识上面来,我们只可以推论是因为音乐和文学上的韵,实际是由各种音响的谐和统一而成立的,也即是不离各种音响,但同时又是超越于各音响之上,以成为一种统一的音响,而这种统一的音响是可感受而又不能具体指陈的东西,因此,韵可以说是音响的神,也如人的不离形相而又超越于形相之上的谐和而统一的“神”或“风神”,是相同的情景。由此而来的转用,和“风”、“骨”等观念的转用没有两样。在气的一词中,实含有“节概之严”的意味;而在韵的一词中,实含有情调个性之美的意味。此时的人伦鉴识实以玄学为其根柢,凡是含好的意味的鉴识,都含有生活情调、个性中的玄学的意味。若单说一个韵字,便含有由玄学意味所形成的容止、姿貌之意。
 
韵是当时在人伦鉴识上所用的重要概念,它指的是一个人的情调、个性有清远、通达、放旷之美,而这种美是流注于人的形相之间,从形相中可以看得出来的。把这种神形相融的韵在绘画上表现出来,这即是气韵的韵。后来董其昌把“气韵”一词只当作“韵”来体会,所以在“气韵”之外,又添一“骨”字,而称为“骨韵”。而他以一个“淡”字作气韵的内容,倒与韵的原义相合。以玄学的基柢的作品,从超俗方面去加以把握,其风格当然是淡的,这正是此处的所谓韵了。气与韵,都是神的分解性的说法,都是神的一面,所以气常称为“神气”,而韵亦常称为“神韵”。若谓一般的形貌为人的第一自然,则形神合一的“风姿神貌”——亦是这里的所谓气韵——是人的第二自然。艺术之美,只能成立于第二自然之上。当时的人伦鉴识,之所以成为艺术的人伦鉴识,正在于借玄学——庄学之助,在人的第一自然中发现了这种第二自然。而气韵生动正是传神思想的精密化,正是对绘画为了表现人的第二自然提出了更深刻的陈述。所以“韵”和骨气之“气”一样,都是直接从人伦品鉴上转出来的观念,是说明神形合一的两种形相之美,与音响毫无关联。
 
气韵兼举的意义
 
谢赫的《古画品录》只是就作品而言气韵,不曾把气韵的观念应用到作品对象的人物自身上去。但作品中的气韵,是来自作品对象的人的气韵。作品的对象可给作品以某种程度的客观的规定,是不难想见的。不过作品并非完全由客观的对象所规定,而主要是由作者的性格所规定。作品与作者性格或性情的关系,由刘勰的《文心雕龙》的《体性篇》,可以推论当时的文学艺术评论家已对此有很深刻的自觉。谢赫的所谓气,实指的是表现在作品中的阳刚之美;而所谓韵,则实指的是表现在作品中的阴柔之美。谢赫说,陆探微的“穷理尽性,事绝言象”,是把对象的气韵彻底表现了出来,以成其作品的气韵,这是气韵兼到的作品。气韵乃技巧的升华。谢赫对作者的品评,有的仅及其技巧而未及其气韵,这是因为许多作者升华得不太够的缘故。但在他仅论及作者的技巧时,实亦间接地以气韵为衡论的标准。张怀瓘谓“张(僧繇)得其肉,陆(探微)得其骨,顾(恺之)得其神”,实则谓张得其形,陆得其神之气,顾得其神之韵。气韵系代表绘画中之两种极致之美的形相。由此气韵观念的提出,而对于传神的神更易于把握,更易于追求,因而这是表现出画论上的 一大进步,应当是没有疑问的。
 
关于气韵的互相关系,从根源上说,是不可分离的。从表现上说,虽不免各有偏至,但在理论上,应当是互相补益,不可偏废的。不过后人对气韵一词,有的认为应以气为主,如清唐岱《绘画发微》谓:“六法中原以气韵为主,然有气则有韵,无气则板呆矣。”方黛山《静居画论》亦谓:
 
气韵生动为第一义,然必以气为主。气盛则纵横挥洒,机无滞碍,其间韵自生动矣。老杜云“元气淋漓幛犹湿”,是即气韵生动。
 
唐、方两氏之论,是将气韵之气作综合的解释。将气作综合的解释,则韵依然是统于气,他们的话便说对了;可惜他们不了解谢赫所说的气韵的气应作分解的解释,即是此乃骨气之气。骨气之气,与韵有密切的关系,并且一谈到韵,一定要以某一限度的骨气为基柢,但不可谓“有气则有韵”,因为有的可能有气而无韵,有的甚或气与韵相克。
 
如前所述,气韵观念之出现,系以庄学为背景。庄学的清、虚、玄、远,实系“韵”的性格、“韵”的内容,中国画的主流,始终是在庄学精神中发展。所以同样是重视气韵,而自用墨的技巧出现后,实际则偏向韵的这一方面发展,即在重骨的宋代,依然是如此。这可用黄山谷的话作代表,他《题摹锁谏图》:“陈元达,千载人也。惜乎创业作画者胸中无千载韵耳……使元达作此嘴鼻,岂能死谏不悔哉!”《题摹燕郭尚父图》:“凡书画当先观其韵。”《题明皇真妃图》:“……人物虽有佳处,而行布无韵。”山谷对画的品题可谓精绝;其他题跋虽未点出韵字,亦多应以韵字当之。而且后来因为有许多人用气韵一词只作韵的意味使用,于是便常以“气势”或“力”等名词代替了原有的气韵的气。例如宋刘道醇《圣朝名画评》谓:“夫识画之诀,在乎明六要而审六长夜。所谓六要者,气韵兼力一也……”刘道醇不明白气韵的气即是力,而说气韵兼力,由此可知后人言气韵,多是就韵而言的。其所以多就韵而言,实有其思想上、精神上的背景。但没有由此而排斥气韵的气的道理,气韵兼举,才是最周衍的陈述。
 
气韵与生动的关系
 
上面已将气韵的内容及其发展略加疏释,现应当对气韵与生动的关系加以考察。
 
首先应当考察的是:当谢赫说气韵生动时,到底是生动一词是作为某种独立的意义而与气韵相得益彰呢,抑是只作为气韵的一种自然的效果,并无其他独立意义呢?试将谢氏的《古画品录》加以分析,他对各家作品的品鉴,不断直接地或间接地用到气和韵的观念,但除了对最后一名的丁光有“非不精谨,乏于生气”的“生气”一词以外,没有应用到生动的观念。顾恺之《论画》中,有“小列女,面如恨。刻削为仪容,不尽生气”的话。生气似乎可以解释为生动,但生动固然可以解释作生气的跃动,因而生气可通作生动,可是顾恺之的所谓神、骨等观念及谢赫的所谓气韵的观念,实皆以生气的观念为其基柢。同时,生动是就画面的形相感觉而言,生气则是就画的形相以通于其内在的生命而言。由此可以推论当时之所谓生动,其所含意义的深度实不及生气。在谢赫稍后的姚最,在其《续画品》中评到谢赫时有“气韵精灵,未穷生动之致”的话。这话的解释应当是:在气韵上,还没有穷尽到生动之致,其含意实指的生动由气韵而来,未穷生动之致,即是气韵有所不足。若把姚最的话及谢赫没有直接谈到生动的情形连在一起加以考察,便不难了解,生动一词,当时只不过是作为气韵的自然效果而加以叙述,没有独立的意味。并且,严格地说,气韵是生命力的升华,就道家的思想而言,也可以说是生命的本质。所以有气韵便一定会生动;但仅有生动,不一定便有气韵。因此,“气韵生动”一语的主体是在气韵。张彦远《历代名画记》卷一《论画六法》谓:“至于鬼神人物,有生动之可状,须神韵而后全。”因为神韵是一个人的本质的显现,本质的显现才是人的全生命力的显现,所以生动须神韵而后全,这也说明了气韵才是此一词句中的决定者。
 
但清方黛山《静居画论》却说:“气韵生动,须将生动二字省悟。能会生动,则气韵自在。”这是以生动为此一词句中的决定者。清邹一桂《小山画谱》卷下“两字诀”条下谓:“画有两字诀,曰活曰脱。活者生动也。用意用笔用色,一一生动,方可谓之写生……”按:后来画家所谓之“与物写生”,即系“与物传神”。邹氏的话,也是以生动为主体。这种意思,早见于韩拙的《山水纯全集》,他在《论用笔墨格法气韵之病》条下有“格法本乎自然,气韵必全其生意”两句重要的话。“气韵必全其生意”的语气,是意味着有的人讲求气韵而有时并不一定能全其(对象)生意,这把张彦远的“生动须神韵而后全”的话恰恰颠倒过来了,因为有这一颠倒,而将“生动”与“生意”或“生气”的观念直接关联起来,则气韵生动一语便以生动为主了。
 
此一颠倒,乃为了矫正过于强调神形的对立,为了矫正过于重视笔墨以至离开了自然之弊。实则正因此一颠倒而要求返回到艺术根源之地,与谢赫的原意是一脉相承的。邹一桂《小山画谱》卷上有如下的一段话:
 
今以万物为师,以生机(即生意)为运。见一花一萼,谛视而熟察之,以得其所以然,则韵致风采,自然生动,而造物在我矣……是篇以生理为尚,而运笔次之。
 
上面的话,是把生机,亦即顾恺之与谢赫所说的生气的观念,和生动的观念,当作是两个层次的观念。由自然的生机以出气韵,为自古以来第一流大画家的共同历程,这里不作进一步的讨论。总之,气韵与生动的主从的关系,是由对气韵与生动作如何规定而定的,在谢赫当时,气韵是主而生动是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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