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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讲

 心理咨询诊所 2014-05-03
第10讲

梁惠王章句下

庄暴见孟子曰:“暴见于王,王语暴以好乐,暴未有以对也。”曰:“好乐,何如?”

孟子曰:“王之好乐甚,则齐国其庶几乎!”

他日见于王曰:“王尝语庄子以好乐,有诸?”

王变乎色,曰:“寡人非能好先王之乐也,直好世俗之乐耳。”

曰:“王之好乐甚,则齐其庶几乎!今之乐,由古之乐也。”

曰:“可得闻与?”

曰:“独乐乐,与人乐乐,孰乐?”

曰:“不若与人。”

曰:“与少乐乐,与众乐乐,孰乐?

曰:“不若与众。”

臣请为王言乐:“今王鼓乐于此,百姓闻王钟鼓之声,管瑟之音,举疾首蹙(安页)而相告曰:‘吾王之好鼓乐,夫何使我至于此极也?父子不相见,兄弟妻子离散!’ 今玉田猎于此,百姓闻工车马之音,见羽旄之美,举疾首蹙(安页)而相告曰:‘吾王之好田猎,夫何使我至于此极也?父子不相见,兄弟妻子离散!’此无他,不与民同乐也。

“今王鼓乐于此,百姓闻王钟鼓之声,管瑟之音,举欣欣然有喜色而相告曰: “吾王庶几无疾病与!何以能鼓乐也?’今王田猎于此,百姓闻工车马之音,见羽旄之美,举欣欣然有喜色而相告曰:‘吾王庶几无疾病与!何以能田猎也?’此无他,与民同乐也。

“今王与百姓同乐,刚王矣。”

讲究礼乐的治道

前面已经提过,《孟子》的这一章,绝大部分是记载孟子与齐宣王的谈话。从齐宣王心理上不忍杀牛的一点善念说起,一直谈到后面实行王道政治的许多问题。在孟子到齐国的前后,也正是田氏齐国最鼎盛的一个时期。此时,苏秦也到齐国游说合纵的思想。这里的记载,则是孟子在齐国的这段长时间里,与齐宣王多次见面的谈话摘要。

这段又提到一件事,是说有一次孟子接见他的学生,也就是齐国的大夫——庄暴,谈到齐宣王好乐,所引起的一次谈话。庄暴有一天来见孟子,对孟子说:我见到齐宣王的时候,在闲谈中,齐宣王好他好乐,我当时不知道君主们偏好音乐这件事,对或不对,不晓得该怎么说才好,所以没有作答。请问孟老夫子,君王偏好音乐这件事,您认为怎样?

对于这个问题,以我们现代的观念来看,会觉得很滑稽,好乐就好乐!这有什么了不起。好比有一个朋友告诉你,他的孩子一天到晚弹吉他,你一定说,好嘛!既然有这方面的天才就好好培养他往这方面去发展。所以只从“好乐何如”这四个字的字面上去看,依文释义,或断章取义,就往往会发生偏差了。

如今要注意的是,这句话是针对人主而说的,人主的嗜好,所发生的影响就大了!一个国家的领导人有了偏好,或者好音乐,或者好打球,则往往会影响到政治,所谓“上有好之者,下必甚焉。”问题就来了。因为庄暴知道这个问题的严重性,所以特别向孟子提出来请教。其实庄暴问话的语气里,可以看得出来,庄暴这个人的心目中,认为齐宣王偏爱音乐,是不大妥当的。

孟子对于这个问题持什么态度呢?他与庄暴不同,他始终是用诱导的方法,希望君主们能行王道,施仁政,这就是孟子所以能为圣人的道理。他不同于一般说教家,明辨是非,将善恶作尖锐的对立;也不像后世的理学家们,认为这件事不好,就把它戒除掉。

例如宋代的大儒家程伊川(颐)做讲官时,一日讲罢,还未告退。宋哲宗站起来松动一下,顺手折了栏杆外的一条柳条,程颐马上就进谏说:“方春发生,不可无故摧折!”上掷枝于地,下殿而罢。

所以明人冯梦龙便说:“遇到孟夫子,好货好色都自不妨。遇了程夫子,柳条也动一些不得。苦哉!苦哉!”因此把他列入迂腐之列。

我们且看在这段书里,孟子怎么答复。他告诉庄暴说,齐宣王好乐有什么关系?如果他对音乐喜好到推之于民,那么齐国差不多可以治平了。

为什么齐宣王把好乐的嗜好扩而充之,齐国就能平治呢?这个在孟子与齐宣王另一次见面的谈话中,就有了交代。

过了几天,孟子和齐宣王见面,提起上次和庄暴谈的那件事。他对齐宣王说,我听庄暴说,你曾经告诉他爱好音乐,有这回事吗?

我们看齐宣王用什么态度来答复呢?

“王变乎色。”

从这句话,可以看到《孟子》这本书,文章手法的高明,这也是古文的妙处。短短的四个字,表达了许多的含义,而且把当场的情况写活了。我们透过这四个字一可以想像,当齐宣王听到孟子谈到他对庄暴说过,自己爱好音乐时,脸色有多尴尬!

齐宣王为什么会变了脸色呢?

第一,我对你庄暴说我爱好音乐,这里君臣如家人一样闲聊自己的私生活,你却把它当作话柄,去和这位外国来的老夫子谈论,真是莫名其妙!

另一方面,自己是一国之主,和这位外国嘉宾,所谈的是天下国家大事,属于严谨的一面。而今人家却问起自己爱好音乐的问题,好比现代一个国家领袖,被人问起他爱好流行歌曲一样,当然是有点尴尬。

虽然如此,齐宣王的修养还是蛮好的,脸色变了一下,仍然静下心来,和孟子谈论这个问题。而且下面还很幽默地承认自己有好勇、好色、好货等的毛病。他甚至于坦白地说,自己所爱好的是现代音乐,是流行歌曲,而不是先王流传下来的正统音乐。因为上古时代的那种传统音乐太高深了。

重要的问题来了,我们在孔孟和历代学者的著述中看到,中国文化在上古时代,尤其到了周朝,是很注重礼乐之治的。而且后世也都一直推崇上古的音乐是如何如何的好。儒家这样推崇上古礼乐,绝不是盲目的,也不是故意强调的,在中国上古时代,就已向往先民时代的文化了。但所谓的先民(先王)时代,究竟断自何时,我们很难决定一个明确的时间。这不只是从黄帝的时代算起,可能在更上古时,曾经有很好的文化成就,在文化成就达到颠峰的时候,又进入了一个冰河时期。所以儒家推崇的先王民时代,很可能是个很古远很古远的代表。后世儒家向往先民的文化精神,所以都讲礼乐之治,行先王之道。

从这里又可以看到,不只是孔孟及后世一般儒家注重先王的礼乐之治,齐宣王也说出“非能好先王之乐”,这证明当时一般人,也都是崇尚先王之乐的,所以他对孟子谈到这个问题的时候,会不大好意思,并且又接着坦白地说,他不懂得先王之乐,所以他只爱好现代音乐。

孟子却说,爱好现代音乐并没有什么不对,只要你能够把这好乐的精神,推广开来,对于齐国的民俗政风就有帮助。这是孟子的精神,此所以孟子之为孟子也。同时,从这里我们又看到孟子思想之开阔,不像后世儒家所标榜的那么严谨而趋于狭隘。

孟子接着告诉齐宣王说,现代音乐并不是突然凭空产生的,而是由古代音乐慢慢演变而成的。

孟子的这个理论固然是事实,是可以成立的,从另一个角度看,也可见孟子是善于辞令的。本来齐宣王为了好今乐而不好古乐,感到难为情。现在经孟子这样为他开解,心理上原有的那一层阴影响,自然就解除了,所以也就轻松了。于是便问孟子,为什么自己好乐,扩充开来,齐国就可以治理得很好?希望孟子把道理解说一下。

于是,孟子问齐宣王,你一个人单独听音乐,和与别人一起欣赏音乐,这两种享受,哪一种乐趣高?

齐宣王说,当然和别人共同享受,会更加快乐。

孟子又进一步问,是和少数人共同欣赏音乐快乐呢?还是和多数人共同欣赏音乐快乐呢?

齐宣王说,当然和大伙共同欣赏音乐,来得更快活啊!

这时齐宣王说出了“独乐乐”不如“众乐乐”的看法,于是孟子抓住了这个观点,提出具体的例子,作进一步的发挥。

他对齐宣王说,假使你在深宫里,举行音乐会的时候,老百姓听见了从宫廷中散播出来的钟、鼓、管、瑟等等乐器的声音,大家都像生了病似的——以我们现代语说,感到头痛,皱起了眉头,相互议论着说,我们的君王有那么好的兴致开音乐会,而我们却困苦到这个地步,妻离子散,生不如死。

或者你去野外打猎,老百姓听到到你的辚辚萧萧的车马声,看到那色泽艳丽,迎风而舞的羽饰、旗帜,大家也是紧皱着眉头,深恶痛绝地议论着,我们的君王竟然在那里兴高采烈的打猎哪!但是我们却困苦地流离失所,不得安居。

像这样的怨声四起,没有别的原因,就因为你作国君的,没有与民同乐。

但是,相反的情形,你在宫廷中开音乐会的时候,或者在田野间打猎的时候,老百姓听到了乐声或车马声时,看到你美丽的旗帜,全体都高高兴兴地谈论着,我们的国君一定很健康,心情好,所以他今天才有这样好的兴致举行音乐会或出来打猎。

为什么老百姓有这样良好的反应呢?这也没有其他特别的原因,只因为你能与民同乐而已。

这一段的原文,举了鼓乐和田猎两个例子,每一例子,又举了正反两面的情形,但只说了与民同乐一个道理。而在原文文字的安排上,有许多重复之处,如“今王鼓乐于此”,有正反两面叙述时的重复,又有与“今玉田猎于此”的相叠形式。或许有人嫌它罗嗦,但这是古文学写作上的一种方法,以现代语来说,这是写作技巧的一种,它的功用,一方面加强文字形式上的排列美,一方面加重了语气,也就是现在所谓的强调,这样可以加深读者对其含义的印象。后世的骄体文、赋、诗、词中的双声叠韵,如李清照词中常常连叠好几个字;对联以及今天的白话文中,也常见许多重复句子,这些演变都具有同一种作用。所以这一段也可以说是,颇具有欣赏价值的文章。如果认为重复太多而嫌罗嗦,那就只好嫌自己不懂得欣赏了。不妨试着朗声读诵一篇,就读出味道来了。

孟子说完了这几个例子,把正反两面的现象作结论说,你齐宣王喜欢音乐,好打猎,好开运动会或喜欢其他娱乐活动都没关系,只要能做到与百姓同乐,就可以达到王道与臣道的仁政境界了。

这是孟子就齐宣王自己说的好乐,借机诱导。孟子的手法的确不错,多半是启发式的,抓住一个机会,就施以教育,拼命鼓励他,走上王道的思想,实施王道的仁政。

音乐的今昔观

在这段记载里,引发一个问题,值得我们讨论。那就是儒家素来标榜的礼乐之治。在礼的方面,包括了一切文化的整理。乐的方面,是单就音乐对政治教化的重要关系而言。

据说,孔子删诗书订礼乐,一共整理了《诗经》、《书经》、《易经》、《礼记》、《乐经》及《春秋》六部书。但自秦始皇烧书,再加项羽咸阳的一把火,《乐经》遂告失传。所以流传下来只剩了“五经”。到现在,中国文化流传下来和政治哲学有关的乐礼部分,只有《礼记》中的一篇《乐记》。但不足以概括当时孔子所整理的《乐经》。孔子本身对于音乐的造诣颇高。我们从《论语》中的记载,可以看出一个大概。“子谓韶,尽美矣,又尽善也。谓武,尽美矣,未尽善也。” 推崇舜作的韶乐,而批评武王作的武乐不及韶乐好。

尽管孔子在春秋时代,认为当时的礼乐已经不如古代,文化在衰退了,可是我们现在从历史的资料上来看,则春秋时代的礼与乐,还是很可观的。例如孔子曾经从学过的音乐大师师襄,以及为了音感的灵敏,希望学好音乐,而把眼睛刺瞎的师旷,这两人都有很高的音乐造诣。

究竟中国的音乐好到什么程度?据孔子的话,以及古书上的资料,有许多神奇的故事,如弹琴、吹萧,演奏到美妙处,能够使百鸟来朝。不但天空中所有的飞鸟会来,而且百兽率舞,各种野兽听到音乐,也都会跑来,满山遍谷,远远近近的,在那里随着乐声起舞。真不知道这种音乐有什么力量,能够引起这种共鸣,产生这种反应。至于现代音乐,除非是缅甸人驱蛇,笛子一吹,洞穴里的蛇都出来了。

诸如上述的神话很多,透过这些神话的流传,其含义,一言以蔽之,不外乎推崇中国古代音乐的造诣成就。

《乐经》虽然流失,但也不能说中国的古乐就完全消失,例如古代的琴、瑟、筝、鼓等等,都流传下来,乃至后世杰出的音乐家,也有很好的作品。可是现代的我们,不但找不到秦汉以前的音乐,就是唐、宋间的音乐也找不到了。听说这些在南朝鲜、日本还保留了一些。当然,很多也走了样。

唐太宗统一天下以后,在贞观元年,春正月,大宴群臣的时候,曾经演奏了一首《秦王破阵乐》。是唐太宗当秦王时,破刘武周的战役中,利用闲暇时所作的一闽大乐章,配合了一百二十八个舞蹈乐工,穿上银色的甲胄,拿着戟为武器,随乐声起舞,后来这个音乐又改名为《神功破阵乐》。到贞观七年的时候,又改名为《七德舞》,这显然是场面很壮观的集体演奏的音乐,但现在也失传了。最近听说,南朝鲜还保存了一部分,而日本则保留了全套的音乐和舞蹈。

谈到中国上古的乐器,使我们联想到一个颇为有趣的问题,如钟、鼓、琴、瑟、筝、箫,这些上古的乐器,除了钟以外,多偏重于丝竹之声,其次为土、革,或木质等质料,很少用金属制乐器。现代的金属乐器,则多来自西方,这又是东西文化基本精神在乐器上所表现的不同之处(甚至可能“锣”都是由西域传过来的)。中国古代作战的时候,是以击鼓为号,以鼓声来传达进退攻守的命令,后来才有鸣金收兵,以敲锣声来辅助传达作战时的号令。而胡琴、琵琶等,这些都是外来的乐器。所以我们乐器的历史,越到后来,发出的声音愈大,也越是可以让多些人来共同欣赏,而这些乐器多半来自胡地。

现在我们再回头看看齐宣王好乐的问题。照现代观念,一个国家的领袖爱好音乐,这会有什么问题?二十多年前,碧瑶会议后不久,我们一个记者团去访问菲律宾,当时菲律宾的总统,还开舞会欢迎。第一支音乐起奏,就由总统夫人以女主人身份,邀请记者团的团长共舞。而我国的传统文化,即使在现代,当友好国家的元首来访,以国宴款待时,也演奏国乐,作为一种外交礼仪。

远在战国时代,也有关于音乐用于外交的故事,那是赵惠文王和秦昭襄王,相约在两国的边界渑池会盟。见面以后,举行欢宴,在酒席上,正喝得高兴的时候,秦王突然对赵王说,听说你在音乐方面,很有造诣,现在我有一张宝瑟,是不是可以请你演奏一个曲子,给我们大家欣赏欣赏?在国际性的欢宴中,却要一国君主在酒席上弹琴助兴,这是多不礼貌的事!赵王听了,脸都涨红了,可是那时秦国比赵国强盛得多,又不敢拒绝,只好乖乖地演奏了一支曲子。更气人的是,秦王立即叫他的史官记下来,某年某月某日,秦王与赵王会于渑池,令赵王鼓瑟,把这一件事,记到秦国的历史上去。岂不是千秋万世都丢人。这时赵国的宰相蔺相如,端了一个瓦盆子到秦王面前说,赵王也听说你秦王,对秦国的音乐很有造诣,现在也请你演奏一下你们秦国的乐器,互为娱乐。秦王听了也气得变了脸色,说不出话来。蔺相如端了那只盛酒的瓦盆,跪到秦王面前说,你秦王是仰仗你国力强大吗?现在我离你不到五步,可以用我头上的血,溅到你秦王的身上。这时秦王的卫兵们想把商相如拉开来,可是他睁大了眼睛大骂这些人,连头发、胡子都竖了起来。秦王的卫兵看见他这暴怒得要拼命的样子,都吓得进退无据。秦王这时心里虽然不高兴,但也有点顾忌,只好勉强在那瓦盆上敲了几下。于是蔺相如才起来,也叫赵国的史官,记录下赵王令秦王击缶的这件事。

现在庄暴听了齐宣王好乐,会认为很严重,是因为一个国家领导人,如果有所偏好,则对于社会风气,会发生很大的影响。

后世好乐的帝王也很多。刚才说的唐太宗,他也爱好音乐,同时爱好武功,爱好书法。中国的书法,以他提倡最力。后来几位大书法家,如颜真卿、柳公权等,都出在唐代。其实唐太宗自己的字就写得很好,还有他的“秘书长”虞世南,“秘书”褚遂良等,都是最好的书法家。唐太宗临死时,什么都不要,吩咐他儿子把从别人那里抢来的王羲之写的《兰亭集序》,放到棺材里陪葬,可见他爱好之深。他同时也爱好诗,结果不但自己的诗作得好,而且影响唐代的诗达到鼎盛。唐太宗有多方面的兴趣,也有多方面的欲望,可是他自己知道站在领导人的地位,应该如何去适当处理自己的欲望,使之变为正常化,所以他能够成为后世的英明之主。不然的话,像另外几个爱好音乐的帝王,因为不善于处理自己的爱好,结果都是把政治生命连同本身生命一起玩掉了。

在唐代帝王中,最好提倡音乐的就是唐明皇,后世戏班中供奉的祖师爷,就是这位唐朝的皇帝。

唐代末年的僖宗,年少不懂事,只好玩乐,政令都被他左右的权奸、大臣们所把持。他好踢球,自己认为球技最佳。有一天打球回来,对他最繁幸的优人,也是球手石野猪说,如果打球也可以参加考试的话,我一定可以考取状元。石野猪说,不错,你在打球上可以考状元。但是,如果碰到尧舜来主管吏部的话,在考绩的时候,一定会把你免职了。僖宗听了,便哈哈大笑了事。

再下来残唐五代,几乎没有几个帝王不好音乐、戏剧,如南唐后主等,结果都是这样玩玩,把政治搞坏了。国家也完了,而整个五代也因此弄得乱七八糟。这在历史的环节中,也是很有趣的问题。如果我们不作深入的研究,不了解这些史实,就会认为齐宣王爱好音乐,玩玩乐器,听听歌有什么关系呢?这就错了。

在音乐本身而言,以我们自己几十年来的生活体验,礼乐在整个文化中,的确是占了重要的位置,是一个大问题。音乐往往能代表一个时代的精神,过去的音乐就代表了过去的时代;现代的音乐,则代表了现在的时代。在文化深厚的时代,所产生的音乐的确也更丰硕、更深厚。

齐宣王问曰:“文王之圃,方七十里。有诸?”

孟子对曰:“于传有之。”

曰:“若是其大乎?”

曰:“民犹以为小也。”

曰:“寡人之圃,方四十里,民犹以为大。何也?”

曰:“文王之圃,方七十里,刍囗者往焉,雉兔者往焉。与民同之,民以为小,不亦宜乎?臣始至于境,问国之大禁,然后敢入。臣闻郊送之内,有圃方四十里,杀其麋鹿者,如杀人之罪。则是方四十里,为阱于国中;民以为大,不亦宜乎?

林园与治道

这里当然又是另外一件事了。有一天,齐宣王问孟子,据说文王有一处可养鸟兽的皇家大园林,方园达七十里,有这回事吗? 这在当时已经是考古的问题了。当然齐宣王没有亲眼见到,不知道有没有这件事,我们现在也无法知道它究竟有多大,因为古代的度量衡,和现代的度量衡有所不同。而当时孟子答得很高明,他说在古书上是记载了这样的事。 齐宣王接着又问,有那么广阔么?大概孟子认为机会来了,又赶紧抓住机会说,那时的老百姓,还认为文王的这处皇家花园大小了呢! 齐宣王说,我的森林花园,方圆不过是四十里,和文王的比较起来,范围已经小得多了,可是我的老百姓们,还觉得太大了,这是什么道理呢? 好了,孟子就事论事,发挥起来了。他说,文王的森林花园,虽然方圆七十里,比你的大得多,可是百姓们可以去里面割草、砍柴,也可以到里面打野鸡、捉兔子。他开放了这座森林花园,和老百姓共同享用。老百姓们嫌它太小,不是很合情理的吗? 可是我到贵国来,在还未进入你的国境之前,就先打听了你们齐国的大禁。当时就听说,在都城外百里的郊关之内,你有一处森林花园,方圆是四十里。如果有人在这四十里方圆内,杀死一头小鹿,就和犯了杀人罪一样,是要抵命的。那么你这方圆四十里的王家林园,对百姓来说,岂不好比是一个具有诱惑力的大陷阱吗?老百姓们觉得四十里方圆太大了,可不也是合情合理的么? 这一段谈话内容,和前面他与梁惠王立于沼上谈灵台之乐的意义是一样的,不必重复解释了。 但这一段中,有句名言,我们要注意的,那就是“问国之大禁”这句话,也就是后世说的“入国间禁,入乡随俗。”这是很重要的一个措施,尤其近代交通工具发达,超音速的交通,减少了旅途上使用的时间,等于缩短了空间的距离,于是人与人的接触愈益频繁。因此,在现代所谓“人际关系”上,问禁与随俗,更是十分重要的。我们在进入一个国家之前,一定要先了解这个国家的法令;去一个地方时,也一定要先弄清楚这个地方的风俗习惯;到任何国家,任何地方,都要尊重当地的法令和习俗,不要做出违逆的事来。对异国如此,对他乡客地如此,最好对于一般团体也如此。假如你带了一包猪肉松走进一所清真寺去,那就犯了莫大的忌讳。对于个人也应注意到,例如某人精神有问题,见不得红色,而你穿了一件大红衣服去看他,结果一定很糟糕。扩而大之,对于某些行业,也要注意其禁忌。比如坐旧式的船,在船上吃过饭后,把筷子搁在碗上,就犯了大禁忌。我们这样注意自己的行为,一则是对人的礼貌和恭敬,次则是减少自己的麻烦和困扰,甚至减少失败的因素。可惜许多年轻人都忽视了孟子这句话,认为是几千年前的陈旧思想。 另外让人感慨的是,从孟子那个时代开始,一直到清朝两千多年来,中国历代的帝王,都是尊儒家孔孟之学。但他们只是要求别人遵孔孟之学,尽力巨之道,以立身处世。而他们自己,却忘了为君之道。在这一方面,都和梁惠王、齐宣王样,甚至比独享园林还过分的事,也照做不误。真是“教化自教化,帝王自帝王”,直到孙中山先生领导了革命,推翻满清,取消帝王专制政体,建立了自由民主的中华民国,这才取消了宫廷的林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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