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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经理实战培训财务透视财务数据潜藏多项疑点,旋极信息存舞弊行为

 昵称15798162 2014-05-04

近期,璇极信息计划收购中软金卡的行为被发现存在估值过高的问题,中软金卡未来2-3年后将面临经营业绩下滑的风险很大。事实上,不仅中软金卡本身的盈利可持续性令人担忧,就连璇极信息自己的财务数据也潜藏着很多疑点。这些不符合正常财务逻辑的疑点,甚至指向该公司存在资产不实、虚构资产等财务舞弊行为的可能,值得分析并警惕。

【银联信分析】

一、莫名其妙的应收款

先来看璇极信息的2013年年报和半年报数据,在该公司年报应收账款前五名客户名单当中,位列期末余额第一位的是“西安航天恒星科技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对应账款余额高达793.49万元,而在半年报当中,璇极信息针对该客户的应收账款余额还仅为552.91万元,这对应着针对该客户的应收账款在2013年下半年中新增了240.58万元。

在正常的财务核算条件下,应收账款与营业收入紧密相关,因为应收账款核算的是尚未结算的营业收入,因此也是来源于营业收入,针对同一客户的新增应收账款是不可能超过同期针对该客户实现的营业收入的。也就是说璇极信息针对“西安航天恒星科技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在2013下半年新增的应收账款,也是产生于下半年的销售过程中,且净增加金额不可能超过同期的含税销售金额。

但是反观璇极信息,根据半年报披露该公司在2013年上半年就已经向“西安航天恒星科技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销售了491.56万元,而年报显示的全年销售金额不过才684.75万元,这就对应着下半年中从该客户获得的销售收入仅为193.19万元,与同期新增的应收账款金额相比少了很多;即便考虑到增值税销项税额的上限17%税率的话,对应的下半年实现的含税收入金额也不过226.03万元,仍然比应收账款净增加金额要少。

这就形成了一个明显矛盾,以璇极信息对“西安航天恒星科技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的下半年销售额,根本不可能产生出百万元的应收账款金额,也就更不可能形成这一金额的应收账款净增额。这就说明,璇极信息的应收账款不是真实存在的,并且涉嫌虚构资产。

二、神秘消失的大客户涉嫌虚增营收

再回头看璇极信息2012年度的主要客户信息,其中潜藏非常重大的疑点。

对比璇极信息发布的2012年年报和半年报,就不难发现,早在半年报中其主要客户中就包括了一家名为“北京昆仑凯利科技有限公司”的客户,2012年上半年以1208.21万元的销售金额排名第二位;而等到璇极信息披露2012年年报时,这家客户全年的销售金额却骤降到699.83万元,仅排名在第五位。

通常针对同一客户全年的销售金额,肯定会包含着上半年的销售金额,即便在下半年中没有进行任何新增销售,则全年的销售金额也至少应当等同于上半年的销售金额,而绝不会比上半年的销售金额更低。反观璇极信息,针对关键客户“北京昆仑凯利科技有限公司”全年的销售额,确定性地比上半年销售额更低,且两者相差超过500万元,这明显不正常。

由于璇极信息在2012年中并未发生过对外转让子公司股权的行为,合并报表编制范围也没有出现其他原因导致的减少,因此不可能是由合并范围变更所导致的客户销售金额统计范围差异。那么唯一可能解释这种针对同一客户全年销售额小于上半年销售额的情况,就是出现了客户方的退货。

从一般会计核算流程来看,一旦发生了客户退货,在将退回产品重新计入存货、并冲减营业收入和成本的过程中,也应当同时冲减对该客户的应收账款;如果没有针对该客户的应收账款,则应当增加针对该客户的应付账款或其他应付款。这是权责发生制会计核算过程中,针对退货必经的核算流程。

就璇极信息的情况而言,在2012年年报中,存在针对“北京昆仑凯利科技有限公司”的应收账款。很显然,璇极信息应当会冲减针对该客户的应收账款,即便不考虑上半年末的部分应收账款被收回的可能,年末针对该客户的应收账款也肯定会少于上半年末时的金额。

现实情况却是,“北京昆仑凯利科技有限公司”在2012半年报中还并未被列入璇极信息的应收账款前五名客户名单,这对应着当时璇极信息对其的应收账款余额,不可能超过同期排名第五位的应收账款客户“西安益翔航电科技有限公司”对应的191.35万元;等到年报披露时,“北京昆仑凯利科技有限公司”却一跃成为璇极信息的应收账款第4大客户,对应余额高达397.44万元(见表4),这对应着璇极信息对“北京昆仑凯利科技有限公司”的应收账款,在2012年下半年出现了激增。进而对应着璇极信息针对“北京昆仑凯利科技有限公司”在2012年下半年中,不仅没有任何的销售退回,而且还存在着大额的销售确认。

从上述分析结论可以看出,璇极信息的应收账款数据表现,完全无法支持退货的可能。由此可以得出结论,如果璇极信息披露的年报、半年报信息本身就无误的,要么是2012年半年报中所称的、对“北京昆仑凯利科技有限公司”的1208.21万元营业收入被人为注水,涉嫌虚增收入,要么就是2012年年报中所称的、对“北京昆仑凯利科技有限公司”的397.44万元应收账款成为了“无源之水”,涉嫌虚构资产。两种财务造假,璇极信息至少涉嫌其一。

三、虚增收入引发财务欺诈的目的

企业进行虚增收入,实现财务欺诈的目的之一就是要逃避纳税,但是尽管企业增加了收入,还是要纳税,那么企业为何还要多此一举呢?其中的目的是十分深刻的。

1.保证上市融资或再融资。对于未上市企业而言,初次上市必须有三年盈利,而一旦成功上市就能在一夜之间募集数以亿计的资金,这种巨大的诱惑使得不少未上市企业为了成功上市而不惜虚增业绩和资产。对于上市公司而言,为了符合证监会规定的配股时净资产收益率必须达到6%的再融资标准,他们往往需要通过虚增利润来实现。

2.扭亏解套。为了便于对上市公司的管理和保护投资者利益,证监会对部分业绩较差的上市公司实行了ST等处理。上市公司一旦被贴上ST等标签,就意味着公司在经营、管理、财务等诸多方面存在问题。同时也丧失了在股票市场上再融资的权利。为了避免被退市,公司不得不求助于虚增收入的手段。

3.达到银行贷款指标。银行发放贷款必然会先考核一些主要的财务指标,以确保贷款的安全性,而不愿向资信状况差的企业提供贷款。企业为获得银行的信贷资金就会蓄意提高收入,虚增利润。

4.达到管理层利益最大化。公司业绩和股票价格是管理层追求的最终目标,因为在现行考核机制中,只要是可以和绩效挂钩的,大多片面以销售佣金与收入直接挂钩、经理人薪酬与财务指标直接相关,奖金以股票方式支付等。这种激励机制使得公司业绩成为管理层个人收入的重要决定因素。因此,某些上市公司的管理层不断通过各种手段虚增业绩,炒作本公司的股票,从而达到牟利的目的。

5.增加企业并购时的筹码。由于在中国上市资格不容易取得,所以很多非上市企业往往试图通过并购上市公司来实现借壳上市的目的。在谈判过程中,业绩优良的上市公司的股权可以卖个更好的价钱,因此部分上市公司为了增加并购时的谈判砝码而虚增业绩。

四、强化对收入的甄别能力

下面是注册会计师一般会用到的甄别收入是否作假的方法,相信对银行审计使用者一样有用。

1.牢记现金至上,鉴别单据真伪

货币资金余额真实与否从一个侧面印证了销售收入的真实性,重视对货币资金的审计是发现虚假收入等舞弊线索的捷径。但是,不要遗漏通过银行存款发现虚假收入的机会;对被审计单位与银行相互勾结或利用高科技手段伪造银行对账单准备不足,过于轻信银行存款函证的真实性。二者都是货币资金审计工作中急需解决的大问题。

2.提防询证陷阱,提倡眼见为实

通常审计人员仅根据被审计单位提供的询证单位和地址进行函证,还有只对应收账款余额进行询证,忽略掉对相关销售额和销售条件(如有无退货的补充协议等)的询证。因此,被询证资料容易缺乏真实性和完整性,使人掉入被审计单位设计下的“询证陷阱”。所以,应保持应有的职业审慎,要对被审计单位提供的客户名称、询证地址与有关记录(如销售合同和销售发票上的记录)进行核对。如果核对结果存在重大差异,注册会计师应当引起警觉,查清被审计单位是否存在舞弊行为。这样就能有效地防止企业的不确定销售行为发生。

3.注重物流咨询,避免重帐轻物

随着高科技的发展,销售合同、销售发票、发运单据、银行对账单等原始凭证单据很容易被篡改、伪造或变造。因此,当注册会计师对其中特别重要的销售交易或原始凭证的真实性存有疑虑时,有必要再进一步追查存货的流转记录,测试存货余额的真实性,关注被审计单位的实物流向。避免重视财务信息,忽视物流信息发生,从而有效揭露虚构交易收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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