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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政策法规知识问答之三:住房公积金提取

 边舍 2014-05-05

1、缴存人在哪些情况下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答:缴存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余额:

⑴购买、建造、翻修、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

⑵职工偿还购房贷款本金、月供;

⑶租赁住房用于本人居住,其租金超过家庭收入一定比例的;

⑷本人及配偶或子女、父母因患重大疾病或遭受重大灾难事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⑸离休、退休的;

⑹出国、出境定居的;

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⑻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或被宣告失踪;

⑼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其他提取情况;

其中⑸、⑹、⑺、⑻情况,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应以销户形式全额提取。

办理以上业务时请您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相关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前来办理。

2、缴存人不能亲自办理,委托他人办理提取手续的,必须提供哪些证明材料?

答:如果缴存人不能亲自前来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需到公证处办理公证委托书。受托人办理提取时需持本人身份证、公证委托书、相关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办理。

3、离、退休的缴存人提取住房公积金应提供哪些证明材料?

答:离休、退休批准文件(审批表)或退休证(复印件)。

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应提供哪些证明材料?

答:劳动能力鉴定部门出具的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文件和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关系)证明书。

5、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缴存人支取住房公积金应提供哪些证明材料?

答:(一)购买商品房

⑴已购房的:提供房产证(2年以内)、购房发票或契税发票;

⑵新购房的:提供购房合同(房管局备案,签订日期在一年以内、一次性或分期付款)、付款票据;

(二)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支取

⑴乡镇或城镇用地许可证(3年以内);

⑵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

⑶购买材料和施工费用的发票。

(三)大修自住住房的支取

⑴房屋安全主管部门出具的房屋鉴定书(需加固方可提取);

⑵房屋所有权证;

⑶大修维修预算表及购买材料的发票。

6、偿还购房贷款应提供哪些证明材料?

答:偿还本金:借款合同、公积金中心(贷款银行)提前还款申请书、当前贷款余额;

支付月供:借款合同、当前贷款余额及近12个月还款明细;

7、贷款买房可以使用公积金还贷吗?

答:职工申请公积金(商业)贷款买房的,在正常还款满一年以后,可以使用住房公积金支付月供或本金。偿还本金第一次可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上年末账户余额,第二次提取须当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大于或等于贷款余额时,再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并结清贷款本息。职工也可以选着使用住房公积金支付月供,每间隔一个整年可以办理一次。

有住房公积金和商业贷款的,应优先偿还完住房公积金贷款。

8、共同购买一套自住住房的,共有人可以支取住房公积金余额吗?

答:共同购买一套住房的,共有人可以按其占有份额提取其住房公积金。

9、购买自住住房、偿还住房贷款的提取额度是多少?

答:购买住房的提取额度不能大于提取人支付购房的总价款,偿还贷款本金的提取额度不能大于贷款余额,支付月供的提取额度按提取日当月月供×12个月计算。

购房、还贷的提取额度都不能大于职工账户上年度余额,夫妻双方都有公积金时提取额度不能分别计算。

10、购买同一套自住住房的缴存人能提取几次住房公积金帐户余额?

答:一次性或分期付款购买自住住房的,同一套房屋只能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

11、缴存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提取住房公积金应提供哪些证明文件?

答:缴存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提供缴存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证明(死亡证明,火化证或已经死亡注销的户口薄)和证明提取人系死亡缴存人的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证明。

12、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造成家庭生活困难能否提取住房公积金?

答: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缴存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提取本人帐户余额。

⑴缴存人及配偶或子女等家庭成员,因患重大疾病住院的

⑵领取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⑶子女考取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大学的

⑷本人从事个体经营的

⑸非本市辖区城镇常住户口的职工

⑹在本市辖区外的单位工作,新单位未缴存住房公积金的

⑺男满50周岁,女满45周岁的

⑻出国、出境定居的

⑼用于购房、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职工申请有公积金贷款的,待贷款结清以后才能办理上述支取。

13、缴存人患重大疾病住院,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可提取住房公积金?

答:缴存人患有慢性肾衰、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重型肝炎、心脏瓣膜置换手术、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颅内肿瘤摘除手术、重大器官移植手术、冠状动脉主动脉手术等九种重大疾病造成生活严重困难的,凭医保定点医院或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证明、医疗费支付证明,可申请提取本人账户余额中最多不超过个人应负担医疗费用的住房公积金。

14、缴存人租房能否提取公积金?

答:缴存职工、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行政区内没有产权住房,租住的房屋面积在90㎡(30㎡/人)以下;凭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原件,税务部门开具的完税证明、婚姻状况证明、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提取额度为(月房租-月家庭工资收入×30%)×12月,最高不超过1万元。

15、住房公积金提取办理程序是什么?

答:(1)在缴存单位填写《绵阳市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审批表》,加盖单位公章;

(2)根据提取公积金的原因出具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3)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照《绵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2010年)及相关提取文件规定审核;

(4)个人提取金额小于5万元的现场办理,超过5万元的需3个工作日审批后办理。

16、住房公积金转移办理程序是什么?

答:(1)转出单位出具《住房公积金转移申请书》;(2)缴存人工作调动文件或调入单位出具的职工工作证明;(3)如果您的新单位在绵阳市及其辖区以外,您还需提供新单位所在地公积金中心接收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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