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廷尉监

 cocosyl 2014-05-07
 廷尉监,官名。秦置。汉沿置,有正监及左右二监,与廷尉正均秩千石,东汉时右监罢废,只置左监一人,减为六百石。职任为辅助廷尉,但权力之大可与廷尉立场对立。汉时救汉宣帝刘病己于一旦的就是廷尉右监邴吉,他是由基层升迁而来的。魏、晋以下不分左右,即称廷尉监北齐大理监。隋开皇三年(583)省。

历史沿革

  廷尉监,三个官职的合称。周代己有此词,西汉今文经学家据《尚书大传》、《礼记》等书以为三公司马司徒司空。古文经学家则据《周礼》以为太傅太师太保为三公。秦不设三公。西汉初承秦制辅佐皇帝治国者主要是丞相御史大夫。另有最高军事长官太尉,但不常置。从武帝时起,因受经学影响,丞相、御史大夫和太尉也被称为三公。
  汉武帝刘彻为了加强集权制而削弱了丞相的权力。昭帝时,霍光大司马大将军的职位辅政,以后享权重臣如张安世史高王凤等人,都居大司马大将军之位。于是大司马权越丞相之上。成帝绥和元年(前8),采纳何武的建议,将御史大未改为大司空,又把大司马、大司空的律禄提高到与丞根相等,确立起大司马、大司空和丞相鼎足而立的三公制。哀帝元寿二年(前1)改丞相名为大司徒,和今文经所说的三公名称完全一致。又将原有的太傅和新增的太师、太保置于三公之上,头衔高而无实权。西汉未虽是三公鼎立,但仍以大司马权力最大,如董贤王莽均以此职而专擅朝政。新时,沿袭了西汉三公制。

  东汉初仍设三公官。公元51年,改大司马为太尉,改大司徒、大司主为司徒司空。三公各置秩为千石之长史一人,又各置掾属数十人。以太尉为例,下有分管诸事的西曹、东曹、户曹、奏曹、辞曹、贼曹、金曹、仓曹等曹。三公府当时简称为三府。三公中仍以太尉居首位。

  汉光武帝刘秀推行更极端的帝王集权,不使权归大臣,名义上仍设名位显贵的三公官,但实权渐归尚书台。和帝、安帝开始,外戚、宦官更更迭专权。外戚窦宪梁冀等,都拜为大将军,大将军开府置官属,位在三公上。三公不仅受制于尚书,而目还要俯首听命于外戚、宦官,有的甚至就是他们的党羽和亲信。按照经学家的说法,丞相辅佐天子理阴阳、顺四时,如果出现各种灭异,皇帝丞相都要引咎自责。东汉时,皇帝犯罪责推向三公,故每有水旱等灾,三公常被策免。所以仲长统说三公有名无实,“备员而已”。

  东汉末年董卓相国,居三公之上。公元208年,曹操罢去三公而又置丞相、御史大夫,操自为丞相。两汉时实行了两百年之久的三公制至此遂告终止。

  曹魏重新恢冥三公之制。在魏晋南北朝时期,三公依然位居极品,且开府置僚佐。但买权则进一步向尚书机构转移。至隋,三公不再开府,僚佐全部撤销,完全变成虚衔或“优崇之位”。宋代以后,往往亦称太师、太傅、太保为三公,但其虚衔性质不变,并渐次演化成加官、赠官。明、清同。

  邴吉(?-前55年),字少卿,中国西汉政治家,鲁国(今山东曲阜)人,麒麟阁十一功臣之一。

  丙吉早年在鲁国担任狱史,后逐渐升迁至中央政府,担任廷尉右监,不久因为犯法被贬回鲁国,任州从事。汉武帝末年,宫中发生巫蛊之祸(前92年),丙吉因为曾经担任过廷尉府的官职,被召入长安,负责在郡邸狱审理案件。当时汉宣帝尚年幼,因为系卫太子之孙而卷入此案,亦关押在郡邸狱中。丙吉知道卫太子本系冤屈,其孙更加无辜,便对其多加照顾,且故意拖延案件的审理,希望能够保全宣帝。後元二年(前87年),汉武帝病重,因怀疑长安中仍有天子之气,下令将长安狱中罪犯无论轻重全部处决。丙吉当夜闭门不纳武帝使者,坚不执行旨意,以保护宣帝。次日晨,武帝后悔自己的命令,撤回旨意,郡邸狱中所有人员方才得逃大难。

  霍光掌权后,十分器重丙吉,任命其为光禄大夫、给事中。汉昭帝死后,霍光初迎立昌邑王刘贺为帝,不久因其荒淫而废之。在霍光同张安世等人讨论应立何人为帝时,丙吉向其推荐了宣帝,受到其同意。宣帝即位后,立刻封丙吉为关内侯。

  丙吉在宣帝在位期间,绝口不提自己对宣帝的私恩,宣帝亦不知道。地节三年(前67年),丙吉被任命为太子太傅,负责对新立的皇太子的教育,不久又调任御史中丞。霍氏家族被族灭后,宣帝方才知道丙吉当年的保全之功,大为感动,封其为博阳侯。

  魏相去职后,丙吉代之为丞相,执政期间为人宽和,隐恶扬善,为人称道。五凤三年(前55年),丙吉病逝,临终前向汉宣帝推荐杜延年于定国陈万年三位贤臣,被时人誉为知人善任。丙吉死后谥号为“定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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