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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保护海外公民的边界在哪里

 laoxuesheng 2014-05-08

  5月6日,中国和菲律宾之间的矛盾成为舆论焦点。一是一段“中国女子在菲律宾机场遭职员掌掴四耳光”的视频在网上疯传。二是菲律宾海警承认,6日在南沙群岛半月礁附近“逮捕”一艘中国渔船,船上有11名中国船员。

  两桩事件引发了民间舆论的强力反弹。这两桩事虽可统称为“国际纠纷”,但其实不是一回事,也不应该放在同一框架下解决。

  事实上,将国家之间的主权、领土纠纷,以及中国公民在海外的财产权和人身权受损,混为一谈,拔高到民族国家尊严的高度,要求国家“强力”反应,并不合适。

  领土纠纷涉及主权和领土完整,当然不容有丝毫退让,中国外交部已经做出了掷地有声的回应。但是像中国公民在海外受到不公正待遇问题,首先应放在海外公民保护的范畴内解决。

  其实,也就是最近几年,随着中国出境人数剧增、海外投资飙升,海外公民保护逐渐成为中国外交工作的新议程。2005年,“积极维护我国公民在海外的生命安全和合法权益”,被首次写进了国务院的政府工作报告;2006年的报告中,政府的保护责任进一步丰富为“保护中国公民和法人在海外的合法权益”;同年,外交部首次在领事司内设立领事保护中心,专门协调处理涉及海外中国公民和法人合法权益保障的工作。

  海外公民的保护毕竟是中国的新话题,不少人缺乏这方面的常识,往往搞不太明白国家保护海外公民的边界在哪里,有时还掺杂着一些陈腐的“天朝上国”、“炮舰外交”的不健康的意识,面对中国公民海外受辱、利益受损时,动辄指责中国政府“软弱”,甚至情绪化地提出一些“打打杀杀”诉求。这既无助于解决实际问题,反而给了某些“威胁论者”以口实。

  国家保护海外公民权利的边界在哪里?

  首先,我国一贯主张尊重各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中国公民在海外,应该尊重所在国的法律和风俗,如果在当地发生利益受损,特别是遭到当地执法人员的不公正待遇时,中国驻外领使馆只能提供必要的领事保护(或者叫领事协助),并不能直接干涉当地执法和司法。中国公民应该依所在地国家法律,寻求司法、救济。

  国际法有所谓“用尽当地保护原则”,它是指一国国民在外国利益受损时,只有在用尽了所在国的合法救济渠道,仍不能获得合理补偿的情况下,本国政府才能提出外交保护(除了两国之间另有协议等特殊情况)。

  也就是说,除非中国与公民所在国有特殊约定,否则中国公民只有在用尽当地保护,仍得不到合理补偿的情况下,中国政府才能够直接进行国家之间的外交干涉。在此之前,中国政府只能通过领事协助,帮助中国公民在所在国的行政、司法渠道内寻求救济。这是很正常的事,不能中国公民在外国受到一点不公正待遇,就动辄要求外交、军事力量介入,这不是崛起大国国民应有的健康心态。

  根据《中国境外领事保护和服务指南》,中国领事保护主要内容包括:在接受国发生自然灾害、政治动乱、战乱或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况下,向中国侨民通报信息、提供协助;探视被拘留、逮捕或服刑的中国侨民,为其争取合法待遇和提供必要的协助;在中国侨民财产被窃、证件丢失等情形下为其提供帮助;就程序性事宜提供咨询意见等。

  比如,这次菲律宾机场的掌掴事件发生后,中国驻菲律宾使馆总领事邱舰赴菲移民局向移民局长米顺提出交涉,要求移民局彻查机场事件,表示大使馆理解尊重移民局依法做出的决定和执法行为,亦引导教育本国公民遵法守法,但对于粗暴执法行为、损害中方人员合法权益的行为,中国驻菲律宾大使馆坚决反对。目前,打人的菲律宾移民局职员已经被“防范性停职”。这是中国政府实施的正当的领事保护,既没有干犯所在国的主权,也显示了保证中国公民的合法权利的立场。

  其实,即使是大家印象中“牛气冲天”的美国公民,他们也要接受所在国的管辖,据统计,平均每年美国有2600个公民在世界各地因各种原因被拘押入狱。美国保护海外公民利益的常规手段,还是事先预警,即由美国国务院领事事务局主管的领事(CIP)和外交安全局下属海外安全顾问委员会(OSAC)公布各地的旅行警告信息,而不是事后的“强力干涉”。

  同样,中国的崛起意味着更多的中国公民走出国门,受到更多国家的尊重,绝不意味着中国公民在海外就不受所在国的管辖。公众要对中国政府保护海外公民的正当边界有理性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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