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家曰:“情”者,虚妄之事,不实之法,乃众生心中之业力所为,故有情生。 所谓近者则喜,远者则淡,我好者则喜,我恶者则忌,故情之生,妄也! 所谓得之则喜,失之则忧,益我者则善,损我者则恶,故情之生,妄也! 实查之,果如是也,人生何尝不是,我所喜爱之人,则喜,我所忌恶之人,则远之。此为何种心理,无他,乃情之所生,非本心之能也,乃妄心妄识,妄意而为,即业力之所由然! 然如此不真之“情”,不真之“性”,不真之“法”,又有何可恋,有何可留!故我佛如来曰:法法本无法,无法法亦法,今付无法时,法法何曾法。 故妄之本,乃真之用,幻化幻生,未曾有得,未曾有失,不知来处,亦无去处,正所谓:色即是空,空即是色,色不异空,空不异色! 六祖曰:本来无一物,何处惹尘埃! 南师曰:秋风落叶乱为堆,扫尽还来千百回,一笑罢休闲处坐,任他着地自成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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