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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器的题材与设计

 相约归渡头 2014-05-14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社会秩序的建立需要以制度为基础。而且,制度也存在于社会的各个方面,可以表现为多角度、多层次的,也可以根据统治阶级的需要加以变革。玉器的佩带在其上古、中古及近古时代也都有一定的佩带制度。周王朝以“礼”制社会,而“事鬼敬神而远之”,强调了各族之中自己祖先神的拥有,在其信仰中消除了对远古祖先和众神的礼拜,这一点与商王朝宣扬“众神共处、祖先共尊”的宗教信仰相驳。同时,分封制度和宗法制度的建立,也将周王室、王族推至社会统治的核心。这样一来,王室中的成员的佩玉也出现了制度化。据《周礼·春官·大宗伯》记载:

以玉作六瑞,以等邦国。王执镇圭,公执桓圭,侯执信圭,伯执躬圭,子执谷璧,男执蒲璧。”

由此可见,不同的玉器,象征不同的身份、地位,在使用上也由某种制度划分。另外,有一种组玉佩在西周中期大为流行起来(在《玉器的题材与设计——上古篇》中已经介绍过),通过繁缛的组合方式,与艳丽的色彩搭配,佩带起来形成非常美观的视觉效果,也突显的身份的高贵,和庄重的气质,这种组玉佩的使用一直延续的东汉末年以前。在这期间,玉佩的组合方式不断的被加以变化,并根据佩带需要逐渐完善,也形成的制度化。其实,在东汉时期用组玉佩的使用制度也是非常完备的,据《后汉书·舆服志》记载:

古者君臣佩玉,尊卑有度。……至考明皇帝,乃为大佩,冲牙、双(王禹)、璜,皆以白玉。”

这段话说明了东汉组玉佩的组合设计方式,以及各部件的名称。但是,黄巾起义以后,社会秩序混乱动荡,东汉的中央政权已然没有了实质性的统治权力。典章制度废弛,皇室、诸侯王和高级贵族专用的佩玉制度荡然无存。不过,有一点我们要注意,佩玉(特别是成套的玉佩)制度毕竟是礼仪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直观地体现了佩戴者的社会地位。所以,佩玉制度才一直得以发展,只是会经过高潮与低谷而已。

 

魏晋复兴的组玉佩

 

汉末丧乱,绝无玉佩。魏侍中王粲识旧佩,始复作之。今之玉佩,受法于粲也。”

 

至明帝始复制佩,而汉末又亡绝。魏侍中王粲识其形,乃复造焉。今之佩,粲所制也。”

这两段话分别出自挚虞的《决疑要注》和《隋书·礼仪志》,里面均提到了一个人的名字——王粲。那么这个王粲是何许人呢?据史料文献记载王粲,字仲宣,三国时期魏国人,籍山阳高平(今河南焦作)。《三国志·魏书·王粲传》里面这样写道:

魏国既建,(粲)拜侍中。博物多识,问无不对。时旧仪废弛,兴造制度,粲恒典之。”

从上面三部文献记载中可见,王粲对曹魏的典章礼仪制度的建立,起了非常重要的作用。而且,王粲对佩玉“识其形,乃复造焉”,以至于魏晋及隋唐的佩玉“今之佩,粲所制也”。那么从考古资料来分析,南京仙鹤观东晋墓出土的组玉佩,得以证实佩玉制度的复兴。这组玉佩的整体结构由2件珩、2件璜、1件玉冲、2件珠组成。组玉佩构件分成上中下三排,顶端是一件玉珩,起到提梁的作用。玉珩造型设计成四孔蝙蝠形,其下垂三列。中间为一件玉珩,造型同样是蝙蝠形,下端为一件梯形的玉冲。顶端玉珩两旁各系一件侧立的玉璜,玉璜上端有1个穿孔,下端有2个穿孔。每件玉璜下各垂一玉珠。行动起来玉珠撞击玉冲,可发出清脆的声音。从这组玉佩的结构设计上看,这一时期的组玉佩造型与组合上,都与前朝出现了差异。与周王朝与汉王朝相比,王粲设计的组玉佩结构做了调整,简化了许多,构思也精巧简单。色彩搭配也不似周王朝的组玉佩艳丽,玉佩上雕纹饰者很秒,多为光素无纹,而汉王朝的组玉佩上多琢刻有精美的纹饰。另外,从相关考古资料来看,魏晋至隋唐时新出现的玉佩种类主要有:蝙蝠形、飞碟形、梯形、半圆形玉佩及云头形。佩带方式一般位于腰部以下,佩挂于革带上,悬垂于身体一侧。

王粲创立玉佩制度的目的,无非是恢复“尊卑有度”的社会秩序。因为,从其时代背景分析,可佩戴组玉佩的人,只是身份和社会地位较高的皇室成员、王公贵族和高级官僚。另外,王粲组玉佩的设计结构,虽然不同于前几朝代,但从其组玉佩的组合形式观察,在很大程度上都是参考与借鉴了周、汉王朝的组玉佩设计。

 

舶来品——玉带

南北朝结束后,中原迎来的隋唐长达    年的统一,玉器也近入了近古时代。作为等级制度体现的载体,玉带以创新的品类出现在社会之中。完整的玉带是北朝时期出现的,北周时已趋于成熟。北周为鲜卑人所建政权,即所谓胡人政权。古文献中曾将带具称为鲜卑,可见鲜卑与带具之间关系密切。另故宫所藏南朝宋文帝元嘉七年所制的鲜卑头,实为一带具的銙头。所以玉带相对而言,确为一舶来之物。

唐代时对玉带的使用,已经有了相应的规定,《新唐书·车服志》(卷二四):

其后(指高宗显庆元年),以紫为三品之服,金玉带十三;绯为四品之服,金带十一;浅绯为五品之服,金带十;深绿为六品之服,浅绿为七品之服,皆银带九;深青为八品之服,浅青为九品之服,皆  石带八;黄为流外官及庶人之服,铜铁带。”

唐代起梁带之制:三品以上玉梁宝钿,五品以上金梁宝钿,六品以下金饰隐起而已。”

由此证实在唐代玉带的使用,与官阶、身份的等级需要相符合,也说明玉梁宝钿带比金梁宝钿带等级更高更为珍贵。西安市南郊何家村唐代窖藏发现十条玉带,其中九条玉带銙由银盒盛装。银盒上有墨书,对玉带銙的玉色、形制、带銙数量,以及是否有带扣(称为玦)皆有明确的记载。《新唐书·李靖传》中曾写道:

靖破萧铣时所赐于阗玉带,十三,七方六圆,各附环,以金固之,所以佩物者。”唐韦端符《卫公故物记》对此副玉带作了更为说细的描述:

有玉带一,首末为玉,十有三,方者七,挫两隅者六,每缀环焉为附,而固者以金。丞曰:傅云,环者,列佩用也。玉之粹者,若含怡然,泽者,若焕释然,公擒萧铣时所赐,于阗献三带其一些也。”

以上记载的玉带为方形带銙七件、半圆形带銙六件。另外,除了何家村窖藏发现的玉带外,陕西省长安县南里王村、河南省陕县西崖村、西安市丈八沟均出土过唐代玉带銙。这些玉带主要由带銙(半圆形銙、方形銙)及铊尾、带扣组成。其结构设计,应是镶在一条革带之上,缠于腰间,可带给佩戴者华丽高贵之感。有些玉带无纹饰设计,带有纹饰的设计主要狮纹,或伎乐纹,其中狮纹玉带比较少见。狮纹栩栩如生,蹲、坐、立、行各种姿态表现的淋漓尽致。伎乐纹主要表现的是胡人奏乐,与胡人舞蹈的艺术形象。胡人为身着胡服,盘坐在圆毯或方毯上,演奏各种乐器,如排萧、横笛、和鼓、拍扳等,或舞动石国的胡腾舞。另外一些带銙则有胡人献物等纹饰题材。这些题材一是反映生活内容,二是彰显出社会的开放,和文化交融的内涵。因为,狮子本不产于中国,胡人的舞、乐也与汉民族的传统舞、乐不同,能将外来文化设计在玉带之上,可见唐代社会、文化、思想的开放、融合。这种纹饰也不在是单纯的装饰性图案了。

对于纹饰的琢刻工艺,唐代的玉带没有采用平雕和浅浮雕,而采用较深的浮雕工艺。用以突出纹饰的轮廓和图像化感觉。在器表周边也不加装饰,只由边沿向内琢成斜坡,通过光线折射,使主体纹饰的形象生动自然。

 

玉带的发展

美国学者顾立雅曾对中国文化有这样的观点:

中国文化发展的连续性是独特的,其最显著的特征是不曾中断的发展能力,这一特征似乎可以追溯到商代以前华北的新石器时代文化中,商文化,如同所有的伟大文化一样是一种折衷文化,它受到多方文化的滋养,但这些影响与技术,一旦被接受,即面临着与入侵中国的任何哲学,任何宗教和任何人同样的命运,他们被依据中国的国情而吸收、发展,然后转化为该文化的有机部分,从根本上保持着中国文化的独特魅力。

玉带就是如此,经过   百年的时间,不仅没有因制度改革而淘汰,反而最终呈现出汉文化的世俗特征。明代的玉带开始根据文武官员的品秩不同而不同。明代刘若愚的《明宫史》中记载:

一品玉,二品犀,三品、四品金,五品银(金及)花,六品、七品银,八品、九品乌角。

制度依然存在,所以载体也因文化的稳定,持续下来。下面笔者简单介绍一下明代玉带的题材、设计与唐代玉带的差异之处。

明代距今仅六百四十余年,其时代的玉带也较为多见,第一点就是纹饰题材的差异。明代的玉带纹饰较唐代玉带的纹饰取材更广泛,动植物题材、人物题材类别更多,还多了文字题材。因此题材的内容更具有民族特色,世俗性更强。龙纹、鹿纹、云鹤纹等为兽纹的主要内容,花卉纹以吉祥花草为主要表现题材,人物纹饰则有百子、百臣的图案,喜字、寿字图案的表现意义则更为直接。另外兽纹中也有狮纹,但与唐代玉带狮纹写实风格不同。明代玉带的狮纹则是更艺术化的狮子,或更为直接设计为舞狮。第二点则是工艺设计的差异。唐代的玉带使用较深的浮雕工艺,再利用边沿凹陷,营造视觉的立体感。明代的玉带使用透雕工艺,甚至可琢透出两层或三层的图案纹饰。利用多层不同的图案,形成层次感,突出主题,并且有动态的视觉感受,亦真且亦幻。明代玉带形制多为三台、六桃、七排方、二辅弼、二铊尾,共二十件,有时也略有变化。明定陵出土的十件玉带则是明代玉带最高规格的表现,也说明玉带的佩带制度在明代依然存在。

 

玉器在承载文化的同时,也鉴证的了制度的存在与实施。上述的玉器,每一个题材,每一个设计,也不无关系的说明,玉器最终的表现是传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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