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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食堂收支巧核算

 songsgt 2014-05-14

中小学食堂收支巧核算

作者: ■郭继宏/文 2014.5.9 中国会计报 
    食堂收支业务是中小学校的经常性经济业务。
    事实上,中小学校食堂属于中小学校辅助教学业务,学校可以采取外包、员工个人承包或自主经营等管理模式。其收支业务因中小学校对食堂管理模式不同,其会计处理方式存在差异。
    按照新《中小学校会计制度》有关规定,食堂收支应并入“大账”核算,作为学校这个会计主体的核算内容。
    
自主经营模式下的收支核算
    中小学食堂自主经营模式是指由中小学校委派本校职工经营,食堂盈亏由学校承担。
    中小学食堂作为学校管理的一部分,属于学校的辅助教学单位。它收取学生和教职工的伙食费,为学生和教职工提供物美价廉、安全卫生的食品。其主要业务是收取伙食费和支付食材成本。
    学校收取的伙食费计入“其他收入”账户,食堂发生的支出,计入“其他支出”账户。
    如6月30日,某小学收到伙食科交来的学生伙食费20000元,存入银行账户。根据进账单,做如下分录:借:银行存款20000贷:其他收入—— —伙食费收入(其他收入)200006月30月,该小学食堂工作人员报销伙食费采购支出18000元,学校以现金支票付讫。根据食堂工作人员领条及支票存根,做如下分录:借:其他支出—— —伙食费支出(其他支出)18000贷:银行存款180004月30日,结转食堂收支专项资金如下:借:其他收入—— —伙食费收入20000贷:非财政补助结转 20000同时,借:非财政补助结转
18000
贷:其他支出—— —伙食费支出 18000
外包或个人承包模式下的收支核算
    中小学校采用外包或个人承包食堂的模式,则一般由学校与餐饮公司或承包人签订合同,分清发包方与承包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般情况下,作为发包方的中小学提供场地,甚至炊具和厨具等用品;餐饮公司或承办人为学生提供物美价廉的食物,食堂发生的收支业务由承包者独立核算,并向发包方中小学校交纳一定的承包费。
    中小学除了收取承包费或租赁费外,不参与食堂经营管理,只是对食堂提供的饭菜质量、价格及食堂卫生进行监督。食堂缴纳承包者交纳的承包费或租赁费,按季或按学期作为学校收入,计入“其他收入”账户。
    如6月30日,某中学收到餐饮公司交来本月承包费3000元,存入银行。根据收据和进账单,作如下分录:借:银行存款3000贷:其他收入—— —食堂承包收入净额3000期末,结转“其他收入”账户:借:其他收入—— —食堂承包收入净额3000贷:非财政补助结转
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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