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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补法

 johnney908 2014-05-21

   
  明之薛己、赵献可、张介宾、李中梓、孙一奎等以脾胃、肾、命门等并重,形成了温补派。至清代的叶天士、吴鞠通又从治温病角度,提出“留得一分津液,便有一分生机”的调养胃阴的见解。使以后张机、李杲、朱丹溪等学说更为充实、更为完善。
   
  凡用补法,应是“虚者补之。”故虚证可补。虚证是泛指异于人体正常生理状态的一切病理状态的总称。古人说的:“精气夺则虚”“夫人之虚,非气即血,五脏六腑,莫能外焉”等都是说的虚。
   
  近时有人对虚证作各种实验探索,发现某些脏器、组织等功能的低落或被抑制;某些久病、慢性病出现的体力衰弱;或某种生理功能的减退;某些内分泌腺体变性或萎缩;或谓网状内皮系统吞噬功能低下;或造成免疫功能缺陷等等。综上所述,“虚”的概念应是指机体这样或那样的生理机能低下,内分泌腺体退行性变性,免疫功能紊乱或降低,正常所必须的物质的缺乏。由于以上原因,反映在机体,所表现出的各种异乎正常生理状态的表现,都称为“虚证”。
   
  补法是针对虚证的治疗方法,故而补法也必然有可能是改变虚证所致的各种症证。兹将用补法应注意各点略论之。

  1  补法的运用及程度的衡量
   
  用补法总离不开“邪气盛则实,精气夺则虚”的治病用补大纲领。邪正相搏而为病,因而邪实与正虚常可同时存在。余治邪正相搏一类病,常扶正祛邪同用之。关键是定其缓急,即是察其虚实之缓急。原则上是无虚者急祛其邪,恐久留而生变;多虚者急培其本,恐临期则无济于事。
   
  小实小虚,亦宜急去其邪,可以早为扫除,大实大虚者,则难挽回。宜急顾其正,兼去其邪,所谓“寓攻于守”。一般说来:实而误补,固然不免助邪,但犹可解救。虚而误攻,正气忽去,则难挽回。这就是察其虚实缓急,首应注意。
   
  凡见虚证,考虑用补法,脾虚补脾,肾虚补肾。为了正确用补,首先辨证要清楚。是虚?虚在何处?虚之程度为何?然后考虑从何处入手?从何方面考虑用补?是直接补还是如何?乃致考虑到用补以后有什么证状反映。要做到这些,必须要深入了解所见虚证的成因,证候,机制,影响如何等方面。有了这几方面的掌握和思考分析,用补就较正确,程度的衡量也会比较恰当。

  2  不可当补不补
   
  清·程国彭说:“何谓当补不补?夫虚者,损之渐。损者,虚之积也。初时不觉,久则病成。但如阳虚不补、则气日消。阴虚不补,则血日耗。消且耗焉,则天真荣卫之气渐绝,而亏损成矣,虽欲补之,将何及矣。又有大虚之证,内实不足,外似有余……”。
   
  从上面这段话里,可以体会到,虚证的出现,往往多数是累进而成。起初无甚感觉,渐渐的伤损阴阳,乃致耗及营卫。因而在观察到虚证初起,即予适当的补法,可以阻止它的累积而成较重的虚证。所谓“防微杜渐”亦是“上工治未病”的原则。至于大虚之证,更是要详加诊察。因为大虚,内在不足已深,而外面亦可见实盛之证象。必须透过外表证象,观察到其实质,能看到是大虚,否则就诊断错差,治疗必误。古人有“至虚有盛候,反泻含冤”的告诫,就是指此。可见,用补要及时。不可当补时,由于诊断不深不细而未能及时补。或者为外象所迷糊,以虚为实,当补不补,这都是应留意的。

  3  补法其他注意
   
  补法就是扶正固本的治法,疾病常常有邪正的交织。治病有“急则治其标”的应变权宜方法。但治标之时不能不顾其本。比如:当见到肠伤寒肠出血昏厥时,可以用别直参先顾其本,免其卒脱,然后去其实邪。又比如妇人产后等病,虽有如瘀、热等实邪,但总在首顾气血,固其阴液,虽有他症,以次治之。或兼而理之。各证均有扶正固本一道,如杂病之考虑养阴或助阳;小儿病之考虑健脾胃等,都是用补之要诀。
   
  余以为张介宾擅用补法,他的可取特点是辨虚。他认为疾病的实邪,固然可虑,而元气之虚,顾虑尤甚。大凡诊病之初,必当先察元气为主,所谓“养正积自除”,把补看得比泻更重。他说:“若能预固元气……即大羸大溃尤可望生”进而从“阳气者,若天与日,失其所则折寿而不彰”悟出了温补之法。
   
  补法也常有从先天、后天考虑者。有认为补肾不如补脾,以饮食之精,自然下注于肾。须知脾弱而肾不虚者,则补脾为急。肾弱而脾不虚者,则补肾为先。如若脾肾两虚,则同时补之。
   
  综观补法点滴论述甚多,而民间谚语有:“药补不如食补。”诚可参考。然医者用补法之同时,并不可不注意病者的自我摄养,充足其精气,更为适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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