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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明“虚假代言”被诉的示范意义

 万宝全书 2014-05-22

姚明“虚假代言”被诉的示范意义

《芜湖日报》2014年5月16日

 

因认为自己购买的汤臣倍健鱼油软胶囊存在虚假宣传问题,日前,市民冯长顺将经销商北京百姓阳光大药房有限公司及该产品代言人姚明告上法庭。记者从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了解到,该案已正式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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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院没有司法判决之前,作为局外人,就轻易断定姚明要为代言的“虚假宣传”承担法律责任,或者简单的从新闻信息判断认为姚明不必为代言的“虚假宣传”承担任何责任,乃至认为所谓的姚明代言的广告“虚假宣传”本身就不存在,而是营业店、营业员在做虚假宣传,完全是消费者在博眼球制造出来的噱头等结论都还为时尚早。另一方面,从打官司层面说,消费者起诉姚明虚假代言要想获胜非常困难,几乎不可能,因为消费者既要提供商品涉及虚假宣传的证据,还要提供产品给自己造成损失的证据。

 

然而,不管这起消费者起诉姚明“虚假代言”的官司最终如何判决,姚明是否会被判连带承担法律责任,也不论消费者是不是真的是无理起诉,制造噱头。而在消费者打击虚假广告层面,这起消费者状告姚明“虚假代言”案件都具有不可替代的示范意义,既为广大代言广告的明星敲响警钟,也为广大被明星代言的虚假广告欺骗的消费者维权提供了一条思路和选择。

 

虚假广告不仅严重损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而且扰乱了广告行业秩序,饱受公众批评。对于一些明星代言虚假广告,更是引起了广大粉丝和民众的强烈不满。但是,由于受制于法律的限制,一直以来公众对于明星代言虚假广告行为,只是从道德层面谴责,而没有走法律渠道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让代言虚假广告的明星付出应付的代价和成本。消费者起诉姚明“虚假代言”,即便是制造噱头,不符合事实,但是表明消费者已经在用法律手段反制明星虚假代言,为广大消费者维护合法权益做出了示范和表率。因为按照今年3月15日正式实施的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星代言广告如涉及虚假宣传,将与商家一起承担连带责任,为消费者提供了起诉明虚假代言的法律依据。

 

总而言之,姚明“虚假代言”被诉为明星代言敲响了警钟,告诫广大明星及其经纪人不能为了代言费而轻易代言,否则就会遭到消费者起诉维权。明星必须清醒的认识到,广告代言不是从事自己擅长的文体活动,而是一个法律活动,稍有不慎,毁掉的不只是个人信誉、形象,遭到道德谴责,更为严重的是会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

http://epaper./whrb/html/2014-05/16/content_150366.htm?div=-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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