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清-李光地《御纂周易折中》(3)

 峰峰586 2014-05-22

 

27、颐.艮上.震下

程传 《颐序卦》:物畜然后可养,故受之以颐。夫物既畜聚,则必有以养之,无养则不能存息。《颐》所以次《大畜》也,卦上艮下震,上下二阳爻,中含四阴,上止而下动,外实而中虚,人颐颔之象也。颐,养也。人口所以饮食,养人之身,故名为《颐》。圣人设卦,推养之义,大至于天地养育万物,圣人养贤以及万民,与人之养生、养形、养德、养人,皆颐养之道也。动息节宣,以养生也;饮食衣服,以养形也;威仪行义,以养德也;推己及物,以养人也。
  颐,贞吉,观颐,自求口实。
  本义,口旁也。口食物以自养,故为养义。为卦上下二阳,内含四阴,外实内虚,上止下动,为颐之象,养之义。贞吉者,占者得正则吉。观颐,谓以其所养之道。自求口实,谓观其所以养身之术,皆得正则吉也。
  程传 颐之道,以正则吉也。人之养身、养德、养人、养于人,皆以正道则吉也。
  天地造化,养育万物,各得其宜者,亦正而已矣。观颐,自求口实,观人之所颐,与其自求口实之道,则善恶吉凶可见矣。
  集说 《朱子语类》云:养须是正则观颐,是观其养德正不正。自求口实,是观其养身正不正,未说到养人处。
  陈氏琛曰:集义以养其气,寡欲以养其心,守圣道而不溺于虚无,崇圣学而不流于术数,则所以养德者正矣。穷而不屑于嘑蹴,达而不至于素餐,不以贫贱饥渴害其心,不以声色臭味汩其性,则所以养身者正矣。
  陆氏铨曰:观颐,即考其善不善;自求口实,即于己取之而已矣。
  案 陆氏说与《传》义异,盖云观其所养者,以自求养而已,如所养者德乎?则当自求其所以养德之道;如所养者身乎?则当自求其所以养身之方,与夫子《彖传》语意尤合也。
  初九,舍尔灵龟,观我朵颐。凶。
  本义灵龟,不食之物。,垂也。朵颐,欲食之貌。初九阳刚在下,足以不食,乃上应六四之阴,而动于欲,之道也,故其象占如此。
  程传 《蒙》之初六,蒙者也,爻乃主发蒙而言;《颐》之初九,亦假外而言。
  ,谓初也。舍尔灵龟,乃观我朵颐对尔而设。初之所以朵颐者,四也。然非四谓之也,假设之辞耳。九阳体刚明,其才智足以养正者也。
  龟能咽息不食,灵龟,喻其明智,而可以不求养于外也。才虽如是,然以阳居动体,而在颐之时。求颐,人所欲也。上应于四,不能自守,志在上行,说所欲而朵颐者也。
  心既动,则其自失必矣。迷欲而失己,以阳而从阴,则何所不至?是以凶也。朵颐,为朵动其颐颔,人见食而欲之,则动颐垂涎,故以为象。
  集说 王氏弼曰:朵颐者,嚼也。以阳处下,而为动始,不能令物由己养,动而求养者也。夫安身莫若不竞,修己莫著自保,守道则福至,求禄则辱来。居养贤之世,不能贞其所履以全其德,而舍其灵龟之明兆,羡我朵颐而躁求,凶莫甚焉。
  苏氏轼曰;养人者,阳也。养于人者,阴也。君子在上足以养人,在下足以自养。
  初九以一阳而伏于四阴之下,其德足以自养,而无待于物者,如龟也。不能守之而观于四,见其可欲,朵颐而慕之,为阴之所致也,故
  郑氏汝谐曰:《颐》之上体皆,而下体皆。上体止也,下体动也。在上而止,养人者也。在下而动,求养于人者也。动而求养于人者,必累于口体之养。故虽以初之刚阳,未免于动其欲而观朵颐也。
  何氏楷曰:初与上阳刚之德同,而吉凶不同者,初为动之主,上为止之主,养道宜静故也。
  附录 项氏安世曰:《颐》卦唯有二阳,上九在上,谓之由颐,固为所养之主。
  初九在下,亦足为自养之贤,灵龟伏息而在下,初九之象也。朵颐在上而下垂,上九之象也。上九为卦之主,故称。群阴从我而求养,固其所也。初九本无所求,乃亦仰而观我,有灵而不自保,有贵而不自珍,宜其也。初九本灵本贵,圣

六二,颠颐,拂经,于丘颐,征凶。
  本义 求养于初,则颠倒而违于常理;求养于上,则往而得凶。,土之高者,上之象也。
  程传 女不能自处,必从男;阴不能独立,必从阳。二阴柔不能自养,待养于人者也。天子养天下,诸侯养一国,臣食君上之禄,民赖司牧之养,皆以上养下,理之正也。
  二既不能自养,必求养于刚阳,若反下求于初,则为颠倒,故云颠颐。颠则拂违经常,不可行也。若求养于丘,则往必有。丘在外而高之物,谓上九也。卦止二阳,既不可颠颐于初,若求颐于上九,往则有。在颐之时,相应则相养者也。上非其应而往求养,非道妄动,是以凶也。颠颐拂经,不获其养尔;妄求于上,往则得也。今有人,才不足以自养,见在上者势力足以养人,非其族类,妄往求之,取辱得凶必矣。六二中正,在他卦多吉,而凶,何也?曰,时然也,用柔既不足以自养,初上二爻,皆非其与,故往求则悖理而得也。
  集说 项氏安世曰:二五得位得中,而不能自养,反由颐于尤位之爻,与常经相悖,故皆为拂经。上艮体,故为于
  黄氏干曰:《颐》之六爻,只是颠拂二字,求养于下则为,求养于上则为
  六二比初而求上,故颠颐当为句。拂经于丘颐为句,征凶则其占辞也。六三拂颐,虽与上为正应,然是求于上以养己,故;六四颠颐,固与初为正应,然是赖初之养以养人,故虽颠而;六五拂经,是比于上,然是赖上九之养以养人,所以居贞而亦
  案 项氏、黄氏说,深得文意,可从。《本义》虽从《程传》以征凶属之丘颐,然至其解《象传》六二征凶,行失类也,则曰初上皆非其类也,则亦以征凶总承两义矣。
  六三,拂颐,贞凶,十年勿用,无攸利。
  本义 阴柔不中正,以处动极,拂于颐矣。既拂于颐,虽正亦凶,故其象占如此。
  程传 颐之道唯正则吉,三以阴柔之质,而处不中正,又在动之极,是柔邪不正而动者也。其养如此,拂违于颐之正道,是以也。得颐之正,则所养皆吉。求养养人,则合于义。自养,则成其德。三乃拂违正道,故戒以十年勿用。十,数之终,谓终不可用,无所往而利也。
  集说 张子曰:履邪好动,系说于上,不但拂颐之经而已,害颐之正莫甚焉,故
  杨氏时曰:颐正则吉,六三不中正而居动之极,拂颐之正也。十年勿用,则终不可用矣,何利之有?郑氏汝谐曰:三应于上,若得所养,而凶莫甚于三,盖不中不正而居动之极,所以求养于人者,必无所不至,是谓拂于颐之正,凶之道也。十年勿用无收利,戒之也,    

六四,颠颐吉,虎视眈眈,其欲逐逐,无咎。
  本义 柔居上而得正,所应又正,而赖其养以施于下,故虽颠而吉。虎视眈眈,下而专也。其欲逐逐,求而继也。又能如是,则无咎矣。
  程传 四在人上,大臣之位。六以阴居之,阴柔不足以自养,况养天下乎?初九以刚阳居下,在下之贤也。与四为应,四又柔顺而正,是能顺于初,赖初之养也。以上养下则为顺,今反求下之养,颠倒也,故曰颠颐。然己不胜其任,求在下之贤而顺从之,以济其事,则天下得其养,而己无旷败之咎,故为也。夫居上位者,必有才德威望,为下民所尊畏,则事行而众心服从。若或下易其上,则政出而人违,刑施而怨起,轻于陵犯,乱之由也。六四虽能顺从刚阳,不废厥职,然质本阴柔,赖人以济,人之所轻,故必养其威严,眈眈然如虎视,则能重其体貌,下不敢易。又从于人者必有常。若问或无继,则其政败矣。其欲,谓所须用者。必逐逐相继而不乏,则其事可济。若取于人而无继,则困穷矣。既有威严,又所施不穷,故能无咎也。二颠颐拂经,四则吉,何也?曰:二在上而反求养于下,下非其应类,故为拂经
  四则居上位,以贵下贱,使在下之贤,由己以行其道,上下之志相应而施于民,伺吉如之?自三以下,养口体者也。四以上,养德义者也。以君而资养于臣,以上位而赖养于下,皆养德也。
  集说 苏氏轼曰:自初而言之,则初之见养于四为。自四言之,则四之得养初九为
  游氏酢曰:以上养下,颐之正也。若在上而反资养于下,则于颐为倒置矣。此二与四所以俱为颠颐也。然二之志在物,而四之志在道,故四颠颐,而二则征凶也。
  《朱子语类》:问:《音辩》载马氏曰:眈眈,虎下视貌,则当为下而专矣。曰:然。又问:其欲逐逐如何?曰:求于下以养人,必当继续求之,不厌乎数,然后可以养人而不穷。
  吴氏澄曰:自养于内者莫如龟,求养于外者莫如虎,故《颐》之初九六四,取二物为象。四之于初,其下贤求益之心,必如虎之视下求食而后可。其视下也,专一而不他;其欲食也,继续而不歇。如是,则于人不贰,于己不自足,乃得居上求下之道。
  林氏希元曰:苟下贤之心不专,则贤者不乐告以善道;求益之心不继,刚才有所得而遽自足。
  六五,拂经,居贞吉,不可涉大川。
  本义 六五阴柔不正,居尊位而不能养人,反赖上九之养,故其象占如此。
  程传 六五,颐之时居君位,养天下者也。然其阴柔之质,才不足以养天下,上有刚阳之贤,故顺从之,赖以养己以济天下。君者养人者也,反赖人之养,是违拂于经常。
   集说 邱氏富国曰:《豫》五不言豫,以《豫》由乎四也。《颐》五不言颐,以《颐》由乎上也。
  林氏希元曰:不能养人,而反赖上九以养于人,故其象为拂经,言反常也。然在己不能养人,而赖贤者以养,亦正道也,故居贞。若不用人而自用,则任大责重,终不能胜,如涉大川,终不能济,故不可
  上九,由颐,厉吉,利涉大川。
  本义 六五赖上九之养以养入,是物由上九以养也。位高任重,故厉而吉。阳刚在上,故利涉川。
  程传 上九以刚阳之穗,居师傅之任,六五之君,柔顺而从于己,赖己之养,是当天下之任,天下由之以养也。以人臣而当是任,必常怀危厉则吉也。如伊尹、周公,何尝不忧勤競畏,故得终吉。夫以君之才不足,而倚赖于己,身当天下大任,宜竭其才力,济天下之艰危,成天下之治安,故曰利涉大川。得君如此之专,受任如此之重,苟之济天下艰危,何足称委遇而谓之贤乎?当尽诚竭力而不顾虑,然惕厉则不可忘也。
  集说 王氏弼曰:以阳处上,而履四阴,阴不能独为主,必宗于阳也,故莫不由之以得其养。
  李氏舜臣曰:《豫》九四曰由豫者,即由颐之谓也。由豫在四,犹下于五也,而已有可疑之迹。由颐在上,则过中而嫌于不安,故
  邱氏富国曰:阳实阴虚,实者养人,虚者求人之养,故四阴皆求养于阳者。然养之权在上,是二阳爻又以上为主,而初阳亦求养者也,故直于上九一爻曰由颐焉。
  总论 吴氏曰慎曰:养之为道,以养人为公,养己为私。自养之道,以养德为大,养体为小。艮三爻皆养人者,震三爻皆养己者。初九、六二、六三,皆自养口体,私而小者也。六四、六五、上九,皆养其德以养人,公而大者也。公而大者吉,得颐之正也,私而小者凶,失颐之贞也。可不观颐而自求其正邪?

 

 

28大过.兑上.巽下

程传 《大过序卦》曰:颐者,养也。不养则不可动,故受之以大过。凡物养而后能成,成则能动,动则有过,《大过》所以次《颐》也。为卦上兑下巽,泽在木上,

大过,栋桡,利有攸往,亨。
  本义,阳也。四阳居中过盛,故为《大过》。上下二阴不胜其重,故有栋桡之象。又以四阳虽过,而二五得中,内巽外说,有可行之道,故利有所往而得也。
  程传 《小过》,阴过于上下。《大过》,阳过于中。阳过于中而上下弱矣,故为栋桡之象。栋取其胜重,四阳聚于中,可谓重矣。九三九四皆取栋象,谓任重也。桡,取其本末弱,中强而本末弱,是以桡也。阴弱而阳强,君子盛而小人衰,故利有攸往而亨也。栋,今人谓之檩。
  集说 王氏宗传曰:天下之事,固有正理,岂可过耶?然古今固有所谓非常之事者,以理而论,亦无非君子之时中,特其事大势重,不常见尔。
  《朱子语类》:问:《大过》、《小过》,先生与伊川之说不同。曰:然。伊川此论,正如以反经合道为非相似,殊不知《大过》自有《大过》时节,《小过》自有《小过》时节。处《大过》之时,则当为《大过》之事。处《小过》之时,则当为《小过》之事。
  在事虽是过,然适当其时合当如此作,便是合义。
  胡氏一桂曰:或疑《颐》与《大过》对者也,何不名为《小过》?《中孚过》与《小过》对者也,何不名为《大过》?盖《大过》以四阳在中言,《小过》以四阴在外言,此是圣人内阳外阴之意。
  胡氏炳文曰:既曰栋桡,又曰利有攸往亨,何也?曰:栋桡,以卦象言也,利往而后亨。是不可无大有为之才,而天下亦无不可为之事,以占言也。
  何氏楷曰:,《说文》谓之极,《尔雅》谓之桴,其义皆训中也,即屋之脊檩。
  唯《大过》是以栋桡,是以利有攸往,唯有攸往,是以,《翼传》乃字当玩。
  卦辞言栋,概指二三四五言也。爻辞专及三四者,举中枢也。
  初六,藉用白茅,无咎。
  本义 当《大过》之时,以阴柔居巽下,过于畏慎而无咎者也,故其象占如此。
  白茅,物之洁者。
  程传 初以阴柔巽体而处下,过于畏慎者也。以柔在下,用,茅藉物之象,不错诸地而藉以茅,过于慎也,是以无咎。茅之为物虽薄,而用可重者,以用之能成敬慎 集说 胡氏瑗曰:为事之始,不可轻易,必须恭慎,然后可以免咎。况居《大过》之时,是其事至重,功业至大,尤不易于有为,必当过分而慎重,然后可也,:苟于事始慎之如此,则可以立天下之大功,兴天下之大利,又何咎之有哉?朱氏震曰:茅之为物薄而用重,过慎也。过慎者,慎之至也。《大过》君子,将有事焉,以任至大之事,过而无咎者,其唯过于慎乎!过非正也,初六执柔处下,不犯乎刚,于此而过,其谁咎之?赵氏玉泉曰:当过时而阴居巽下,是以过慎之心任事,遵始虑终,无所不至。如物措诸地,又藉之以白茅焉,如是则视天下无可忽之事者,举天下无不可为之事,身无过动,行无败谋,何咎之有?案 胡氏、朱氏、赵氏说,极于卦义相关。盖《大过》者,大事之卦也。自古任大事者,必以小心为基,故圣人于初爻发义。任重大者,栋也;基细微者,茅也。栋支于上,茅藉于下。故《系传》云:茅之为物薄,而用可重也,正对栋为重物、重任而言。
  九二,枯杨生稊,老夫得其女妻,无不利。
  本义 阳过之始,而比初阴,故其象占如此。,根也,荣于下者也。荣于下则生于上矣。夫虽老而得女妻,犹能成生育之功也。
  程传 阳之大过,比阴则合,故二与五,皆有生象。九二当《大过》之初,得中而居柔,与初密比而相与。初既切比于二,二复无应于上,其相与可知。是刚过之人,而能以中自处,用柔相济者也。过刚则不能有所为,九三是也。得中用柔,则能成大过之功,九二是也。杨者,阳气易感之物,阳过则枯矣。杨枯槁而复生稊,阳过而未至于极也。九二阳过而与初,老夫得女妻之象。老夫而得女妻,则能成生育之功。二得中居柔而与初,故能复生稊,而无过极之失,无所不利也。在《大过》阳爻居阴则善,二与四是也。二不言吉,方言无所不利,未遽至吉也。,根也,刘琨《劝进表》云:生繁华于枯黄,谓枯根也。郑康成《易》亦作荑字,与稊同。
  集说 司马氏光曰:《大过》刚已过矣,止可济之以柔,不可济之以刚也。故《大过》之时,皆以居阴为吉,不以得位为美。
  杨氏时曰:闻之蜀僧云,四爻之刚,虽同为木,然或为杨,或为栋。栋负众榱,则木之强者也。杨为早凋,则木之弱者也。此卦本末皆弱,二近于本,五近于末,故均为木之弱也。
  项氏安世曰:二五皆滨于泽,杨,泽木也。当《大过》之时,故称枯焉。过则木枯也。
   胡氏炳文曰:巽为木,兑为泽,杨近泽之木,故以取象。枯杨,大过象;稊,初在下象;老夫,九象;女妻,初柔在下象。九二阳虽过而下比于阴,如枯阳虽过于老,稊荣于下,则复生于上矣。老夫而得女妻,虽过以相与,终能成生育之功。无他,以阳从阴,过而不过,生道也。
  九三,栋桡,凶。
  本义 三四二爻,居卦之中,栋之象也。九三以刚居刚,不胜其重,故象桡而占
  程传 夫居大过之时,兴大过之功,立大过之事,非刚柔得中,取于人以自辅,则不能也。既过于刚强,则不能与人同。常常之功。尚不能独立,况大过之事乎!以圣人之才,虽小事必取于人,当天下之大任,则可知矣。九三以大过之阳,复以刚自居而不得中,刚过之甚者也。以过甚之刚,动则远于中和,而拂于众心,安能当大过之任乎?故不胜其任。如栋之桡,倾败其室,是以凶也。取栋为象者,以其无辅而不能胜重任也。
  或曰:三巽体而应于上,岂无用柔之象乎?曰:言《易》者贵乎识势之重轻,时之变易。
  三居过而用刚,巽既终而且变,岂复有用柔之义?应者谓志相从也,三方过刚,上能系其志乎?集说 俞氏琰曰:卦有四刚爻,而九三过刚特甚,故以卦之栋桡属之。
  吴氏曰慎曰:九三栋桡,自桡也,所谓太刚则折,故《彖》有取于刚过而中,巽而说行也。
  九四,栋隆吉,有它吝。
  本义 以阳居阴,过而不过,故其象隆而占。然下应初六,以柔济之,则过于柔矣,故又戒以有它则吝也。
  程传 四居近君之位,当《大过》之任者也。居柔为能用柔相济,既不过刚,则能胜其任,加栋之隆起,是以吉也。隆起,取不下桡之义。《大过》之时,非阳刚不能济,以刚处柔为得宜矣。若又与初六之阴相应,则过也。既刚柔得宜,而志复应阴,是有它也。有它则有累于刚,虽未至于大害,亦可吝也。盖《大过》之时,动则过也。有它,谓更有他志。吝为不足之义,谓可少也。或曰:二比初则无不利,四若应初则为吝,何也?曰:二得中而比于初,为以柔相济之义;四与初为正应,志相系者也。九既居四,刚柔得宜矣,复牵系于阴以害其刚,则可吝也。
  集说 刘氏牧曰:《大过》之时,阳爻皆以居阴为美,有应则有它吝
  李氏过曰:下卦上实而下弱,下弱则上倾。故三居下卦之上,而曰栋桡凶,言下弱而无助也。上卦上弱而下实,下实则可载。故四居上卦之下,而曰栋隆吉,言下实而不桡也。此二爻当分上下体看。
   吴氏曰慎曰:三四居卦之中,皆有栋象。三桡而四隆者,三以刚居刚,四以刚居柔,一也;三在下,四在上,二也;三于下卦为上实下虚,四于上卦为下实上虚,三也。
  九五,枯杨生华,老妇得其士夫,无咎无誉。
  本义 九五阳过之极,又比过极之阴,故其象占皆与二反。
  程传 九五当《大过》之时,本以中正居尊位,然下无应助,固不能成《大过》之功。而上比过极之阴,其所相济者,如枯杨之生华。枯杨下生根稊,则能复生,如《大过》之阳,兴成事功也。上生华秀,虽有所发,无益于枯也。上六过极之阴,老妇也。
  五虽非少,比老妇则为壮矣,于五无所赖也,故反称妇得。过极之阴,得阳之相济,不为无益也。以士夫而得老妇,虽无罪咎,殊非美也,故云无咎”“无誉,《象》复言其可丑也。
  集说 沈氏该曰:九二比于初,近本也,生稊之象也。九五承于上,近末也,生华之象也。
  何氏楷曰:生稊则生机方长,生华则泄且竭矣。二所与者初,初,本也,又巽之主爻,为木、为长、为高;木已过而复芽,又长且高,故有往亨之理。五所与者上,上末也,又兑之主爻,为毁折,为附决,皆非木之所宜;木已过而生华,又毁且折,理无久生已。
  上六,过涉灭顶,凶,无咎。
  本义 处过圾之地,才弱不足以济,然于义为无咎矣。盖杀身成仁之事,故其象占如此。
  程传 上六以阴柔处过极,是小人过常之极者也。小人之所谓大过,非能为大过人之事也。直过常越理,不恤危亡,履险蹈祸而已,如过涉于水,至灭没其顶,其可知。小人狂躁以自祸,盖其宜也。复将何尤?故曰无咎,言自为之,无所怨咎也。
  因泽之象而取涉义。
  集说 钱氏志立曰:泽之灭木,上之所以灭顶也。虽至灭顶,然有不容不涉,即不得不过者,孔子所以观卦象,而有独立不惧之思也。
  案 此爻,《程传》以为履险蹈祸之小人,《本义》以为杀身成仁之君子。《本义》之说,固比《程传》为长。然又有一说,以为《大过》之极,事无可为者。上六柔为说主,则是能从容随顺,而不为刚激以益重其势,故虽处过涉灭顶之凶,而无咎也。如东京之季,范李之徒,适足以推波助澜,非救时之道。况上六居无位之地,委蛇和顺,如申屠蟠、郭泰者,君子弗非也,此说亦可并存。
  总论 冯氏椅曰:《易》大抵上下画停者,从中分反对为象,非他卦相应之例也,《颐》、《中孚》、《小过》皆然,而此卦尤明。三与四对,皆为栋象,上隆下桡也;二与五对,皆为枯杨之象,上华下稊也;初与上对,初为藉用白茅之慎,上为过涉灭顶龚氏焕曰:《大过》本为阳过,若复以阳居阳,则愈过矣。故诸爻以阳居阴者皆,以阳居阳者皆,与大壮诸爻取义略同。
  

 

 

29、坎.坎上.坎下

程传 《习坎序卦》:物不可以终过,故受之以坎。坎者,陷也。理无过而不已,过极则必陷,《坎》所以次《大过》也。习,谓重习。他卦虽重,不加其名,独坎加习者,见其重险,险中复有险,其义大也。卦中一阳,上下二阴,阳实阴虚,上下无据,一阳陷于二阴之中,故为坎陷之义。阳居阴中则为陷,阴居阳中则为丽。凡阳在上者止之象。在中陷之象,在下动之象。阴在上说之象,在中丽之象,在下巽之象。陷则为险。习,重也。如学习温习,皆重复之义也。坎陷也,卦之所言,处险难之道。坎,水也,一始于中,有生之最先者也,故为水。陷,水之体也。
  习坎,有孚,维心亨,行有尚。
  本义 习,重习也。坎。险陷也。其象为水,阳陷阴中,外虚而中实也。此卦上下皆坎,是为重险。中实为有孚心亨之象,以是而行,必有功矣,故其占如此。
  程传 阳实在中,为中有孚信。维心享,维其心诚一,故能亨通。至诚可以通金石,蹈水火,何险难之不可亨也?行有尚,谓以诚一而行,则能出险,有可嘉尚,谓有功也。不行则常在险中矣。
  集说 孔氏颖达曰:坎是险陷之名,习者便习之义。险难之事,非经便习,不可以行。故须便习于坎,事乃得用,故云习坎也。案诸卦之名,皆于卦上不加其字。此坎卦之名特加习者,以坎为险难,故特加习名。
  胡氏瑗曰:此卦在八纯之数,其七卦皆一字名,独此加习字者,何也?盖乾主于健,坤主于顺,若是之类,率皆一宁可以尽其义。而此卦上下皆险,以是为险难重叠之际。
  君子之人,必当预积习之,然后可以济其险阻,故圣人特加习字者此也。
  苏氏轼曰:坎,险也。水之所行,而非水也,唯水为能习行于险,其不直曰坎而曰习坎,取于水也。
  吕氏大临曰:习坎,更试乎至难也。八卦乾健坤顺,震动艮止,离明坎险,巽入兑说。唯险非吉德,君子所不取,故于坎也,独以习坎为名。更试重险,乃君子所有事也。
  薛氏温其曰:坎非用物,以习为用,故名异它卦,盖言用坎之人也。
  张氏浚曰:习,安行不息之称。习坎险可出矣。夫阳陷于阴,非出险则功无自兴。
  曰习坎,求以出险也。
  邓氏汝谐曰:复习温习,皆有重义。水虽至险,而习乎水者,虽出入乎水而不能溺, 李氏舜臣曰:坎之中实是为诚,离之中虚是为明。中实者坎之用,中虚者离之用也。
  作《易》者,因坎离之中,而寓诚明之用,古圣人之心学也。
  胡氏炳文曰:他卦亨字,《本义》例以为占,唯此则曰中实为有孚心亨之象,盖他卦事之亨也,此心之亨也。阳实,有孚之象。阳明,心亨之象。
  章氏潢曰:六十四卦,独于坎卦指出心以示人,可见心在身中,真如一阳陷于二阴之内,所谓道心惟微者此也。
  吴氏曰慎曰:阳陷阴中,所以为坎。中实有孚,所以处险。有孚则诚立,心亨则明通。心之体,静而常明,如一阳藏于二阴中也。心之用动而不息,如二阴中一阳之流行也。一阳者流行之本体,二阴者所在之分限。流而不踰限,动而静也。限之而安流,静而动也。有孚心亨之义,发于习坎,至矣哉!
  初六,习坎,入于坎窞,凶。
  本义 以阴柔居重险之下,其陷益深,故其象占如此。
  程传 初以阴柔居坎险之下,柔弱无援,而处不得当,非能出乎险也,唯益陷于深险耳。,坎中之陷处。已在习坎中,更入坎窞,其可知。
  集说 张氏浚曰:阴居重坎下,迷不知复,以习于恶,故,失正道也。《传》曰:小人行险以侥幸,初六之谓。
  案 如张氏说,习坎两字,才不虚设,时俗所谓机深祸转深者。
  九二,坎有险,求小得。
  本义 处重险之中,未能自出,故为有险之象。然刚而得中。故其占可以求小得也。
  程传 二当坎险之时,陷上下二阴之中,乃至险之地,是有险也,然其刚中之才,虽未能出乎险中,亦可小自济,不至如初益陷入于深险,是所求小得也。君子处险难而能自保者,刚中而已。刚则才足自卫,中则动不失宜。
  集说 杨氏时曰:求者,自求也。外虽有险而心常亨,故曰求小得。陈氏仁锡曰:求其小,不求其大,原不在大也。涓涓不已,流为江河,如掘地得泉,不待溢出外,然后为流水也。
  案 杨氏、陈氏之说极是,凡人为学作事,必自求小得始,如水虽涓涓面有源,为行险之本也。
  六三,来之坎坎。险且枕,入于坎客。勿用。
  本义 以阴柔不中正,而履重险之间,来往皆险,前险而后枕,其陷益深,不可用也,故其象占如此。枕,倚著未安之意。
  程传 六三在坎险之时,以阴柔而居不中正,其处不善,进退与居皆不可者也。来下则入于险之中,之上则重险也,退来与进之皆险,故云来之坎坎。既进退皆险, 集说 《朱子语类》云:险且枕,只是前后皆险。来之自是两字,谓下来亦坎。
  上往亦坎,之,往也,进退皆险也。
  王氏申子曰:下卦之险已终,上卦之险又至,进退皆险,则宁于可止之地而暂息焉。
  且者聊尔之辞,枕者息而来安之义。能如此,虽未离乎险,亦不至深入于坎窞之中也。
  其进而入,则陷益深,为不可用。勿者,止之之辞也。
  案险且枕,《传》义与王氏分为三说,王氏以为戒处险者顺听之意,似与《需》之六四,义足相发。
  六四,樽酒簋,贰用缶,纳约自牖,终无咎。
  本义 晁氏云:先儒读樽酒簋为一句,贰用缶为一句,今从之。贰,益之也。《周礼》,大祭三贰,弟子职,左执虚豆,右执挟匕,周旋而贰,是也。九五尊位,六四近之,在险之时,刚柔相际,故有但用薄礼,益以诚心,进结自牖之象。牖非所由之正,而室之所以受明也。始虽艰阻,终得无咎,故其占如此。
  程传 六四阴柔而下无助,非能济天下之险者,以其在高位,故言为臣处险之道。
  大臣当险难之时,唯至诚见信于君,其交固而不可间,又能开明君心,则可保无咎矣。夫欲上之笃信,唯当尽其质实而已。多仪而尚饰,莫如燕享之礼,故以燕享喻之。
  言当不尚浮饰,唯以质实,所用一樽之酒,二簋之食,复以瓦缶为器,质之至也。其质实如此,又须纳约自牖。纳约谓进结于君之道。牖开通之义。室之暗也,故设牖所以通明。自牖,言自通明之处,以况君心所明处。《诗》云:天之牖民,如诵如篪。
  毛公训牖为道,亦开通之谓。人臣以忠信善道结于君心,必自其所明处乃能入也。人心有所蔽,有所通。所蔽者,暗处也;所通者,明处也。当就其明处而告之,求信则易也。
  故云纳约自牖。能如是,则虽艰险之时,终得无咎也。且如君心蔽于荒乐,唯其蔽也故尔,虽力诋其荒乐之非,如其不省何?必于所不蔽之事,推而及之,则能悟其心矣。
  自古能谏其君者,未有不因其所明也。故讦直强劲者,率多取忤,而温厚明辩者,其说多行。且如汉祖爱戚姬,将易太子,是其所蔽也。群臣争之者多矣,嫡庶之义,长幼之序,非不明也,如其蔽而不察何?四老者,高祖素知其贤而重之,此其不蔽之明心也,故因其所明而及其事,则悟之如反乎。且四老人之力,孰与张良群公卿及天下之士?其言之切,孰与周昌、叔孙通?然而不从彼而从此者,由攻其蔽与就其明之异耳。又如赵王太后爱其少于长安君,不肯使质于齐,此其蔽于私爱也。大臣谏之虽强,既曰蔽矣,其能听乎?爱其子而欲使之长久富贵者,其心之昕明也。故左师触龙因其明而导之以长久之计,故其听也如响。非唯告于君者如此,为教者亦然。夫教必就人之所长,所长者,心之所明也。从其心之所明而入,然后推及其余,孟子所谓成德达才是也。
  集说 王氏弼曰:处重险而履正,以柔居柔,履得其位。以承于五,五亦得位。刚柔各得其所,皆无余应,以相承比,明信显著,不存外饰,处坎以斯,虽复一樽之酒, 崔氏憬曰:于重险之时,居多惧之地。比五而承阳,修其洁诚,进其忠信,则终无咎也。
  郭氏雍曰:有孚者坎之德,君子行险而不失其信,所以法其德也。一樽之酒,二簋之食,瓦缶之器,至微物也。苟能虚中尽诚,以通交际之道,君子不以为失礼,所谓能用有孚之道者也。《传》曰:苟有明信,蘋蘩薀藻之菜,筐莒錡釜之器,可荐于鬼神,可羞于王公者,无他焉,以诚为主故也。
  潘氏梦旂曰:樽酒簋贰用缶,与《损》之二簋可用享同意,皆言不事多仪而尚诚实也。纳约自牖,与《睽》之遇主于巷同意,皆言自间道而通于君也。六四居大臣之位,当坎险之时,尽其诚实,虽自牖纳约,而终无咎,唯《睽》、《坎》之时为然。
  何氏楷曰:,副也,谓樽酒而副以簋也。"L》天子大臣出会诸侯,主国樽股簋副是也。
  案 簋贰之说,何氏得之。
  九五,坎不盈,祗既平,无咎。
  本义 九五虽在坎中,然以阳刚中正居尊位,而时亦将出矣,故其象占如此。
  程传 九五在坎之中,是不盈也,盈则平而出矣。,宜音柢,抵也。《复》卦云:无祗悔,必抵于已平则无咎。既曰不盈,则是未平而尚在险中,未得无咎也。以九五刚中之才居尊位,宜可以济于险,然下无助也。二陷于险中未能出,余皆阴柔无济险之才。人君虽才,安能独济天下之险?居君位而不能致天下出于险,则为有咎,必祗既平乃得无咎
  集说 《朱子语类》云:坎不盈,祗既平,祗字他无说处,看来只得作抵字解,《复》卦亦然。
  俞氏琰曰:坎不盈,以其流也。《彖传》云水流而不盈是也,不盈则适至于既平,故无咎
  何氏楷曰:,适也,犹言适足也。言适于平而已,即《彖传》所谓水流而不盈也。
  案 如《程传》说,则不盈为未能盈科出险之义,与《彖传》异指矣,须以俞氏、何氏之说为是。盖不盈,水德也。有源之水,虽涓微而不舍昼夜,虽盛大而不至盈溢,唯二五刚中之德似之。此所以始于小得,而终于不盈也。
  上六,系用徽纆,寘于丛棘,三岁不得,凶。
  本义 以阴柔居险极,故其象占如此。
  程传 上六以阴柔而居险之极,其陷之深者也。以其陷之深,取牢狱为喻,如系缚 不得免也,其可知。
  集说 王氏弼曰:囚执宾于思过之地,自修三岁,乃可以求复,故曰三岁不得凶
  吴氏澄曰:《周官司圜》收教罢民,能改者,上罪三年而舍,其不能改而出圜上者,杀。三岁不得,其罪大而不能改者与?案 不得者,不能得其道也。如悔罪思愆,是谓得道。则其困苦幽囚,止於三岁矣。
  圣人之教人动心忍性以习于险者,虽罪苦已成,而犹不忍弃绝者如此。
  总论 龚氏焕曰:坎卦本以阳陷为义,至爻辞则阴阳皆陷,不以阳陷于阴为义矣。
  二小得,五既平,是阳之陷为可出;初与三之入于坎宫,上之三岁不得,则阴之陷反为甚。《易》卦爻取义不同多如此。
  

 

 

30、离.离上.离下

程传 《离序卦》:坎者陷也,陷必有所丽,故受之以离,离者丽也,陷于险难之中,则必有所附丽,理自然也,《离》所以次《坎》也。离,丽也,明也。取其阴丽于上下之阳,则为附丽之义。取其中虚,则为明义。离为火,火体虚,丽于物而明者也。又为日,亦以虚明之象。
  离,利贞,亨,畜牝牛,吉。
  本义,丽也。阴丽于阳,其象为火,体阴而用阳也。物之所丽,贵乎得正。
  牝牛,柔顺之物也,故占者能正则,而畜牝牛也。
  程传,丽也。万物莫不皆有所丽,有形则有丽矣。在人则为所亲附之人,所由之道,所主之事,皆其所丽也。人之所丽,利于贞正。得其正,则可以亨通。故曰离利贞亨畜牝牛吉,牛之性顺而又牝焉,顺之至也。既附丽于正,必能顺于正道,如牝牛则吉也。畜牝牛,谓养其顺德。人之顺德,由养以成,既丽于正,当养习以成其顺德也。
  集说 王氏弼曰:《离》之为卦,以柔为正,故必贞而后乃亨。柔外于内而履正中,牝之善也。外强而内顺,牛之善也。离之为体,以柔顺为主者也,故不可以畜刚猛之物,而畜牝牛也。
  郭氏忠孝曰:乾为马,坤为牝马;坤为牛,离为牝牛,象之宜也。
  《朱子语类》:问:《离》卦是阳包阴,占利畜牝牛,便也是宜畜柔顺之物。曰:然。
  吴氏澄曰:牛、牝皆坤象,离中画一阴,坤之中画也,故象牝牛。
  胡氏炳文曰:坎之明在内,以刚健而行之于外。离之明在外,当柔顺以养之于中。
   畜牝牛,胡氏、吴氏之说为切。盖《离》,明也,高明柔克,则用明而不伤矣。
  初九,履错然。敬之无咎。
  本义 以刚居下而处明体,志欲上进,故有履错然之象,敬之无咎矣。戒占者宜如是也。
  程传 阳固好动,又居下而离体。阳居下则欲进,离性炎上,志在上丽,几于躁动。
  其履错然,谓交错也。虽未进而迹已动矣,动则失居下之分而有咎也。然其刚明之才,若知其义而敬慎之,则不至于咎矣。初在下,无位者也。明其身之进退,乃所丽之道也。
  其志既动,不能敬慎,则妄动,是不明所丽,乃有咎也。
  集说 孔氏颖达曰:身处离初,故其所履践,恒错然敬慎,不敢自宁,故云履错然,敬之无咎。若能如此恭敬,则得避其祸而无咎。
  王氏昭素曰:处万物相见之初,履错杂之时。
  胡氏瑗曰:错然者,敬之之貌也。居离之初,如日之初生,于事之初,则当常错然警惧,以进德修业,所以得免其咎。
  冯氏当可曰:日方出,人夙兴之晨也。履错然,动之始也。于其始而加敬,则终必吉。祸福几微,每萌于初动之时,故戒其初。
  赵氏彦肃曰:能敬,则动与物交,皆天理也。不能敬,则役于物而生咎矣。日出而作,故发此象。
  胡氏一桂曰:错然是事物纷错之意,能敬则心有主宰,酬应不乱,可免于咎。
  不能敬则反是。
  案履错然,王氏、冯氏、胡氏之说为是,盖错杂者,处应物之初也。敬者,养明德之本也。人心之德,敬则明,不敬则昏。于应物之初而知敬,其即于咎者鲜矣。
  六二,黄离,元吉。
  本义,中色,柔离乎中而得其正,故其象占如此。
  程传 二居中得正,丽于中正也。,中之色,文之美也。文明中正,美之盛也,故云黄离。以文明中正之德,上同于文明中顺之君,其明如是,所丽如是,大善之也。
  集说 王氏弼曰:居中得位,以柔处柔,履文明之盛而得其中,故曰黄离元吉也。
  刘氏牧曰:《离》为火之象,焰猛而易烬,九四是也。过盛则有衰竭之凶,九三是也。唯二得中,《离》之元吉也。
  俞氏琰曰:九三言日昃之离,六二其日中之离乎。居下卦之中而得其中道,故比他爻为最吉。六二盖《离》之主爻也。
  杨氏启新曰:畜牝牛利贞,六二得之,明而不失其中正,故曰黄离
  九三,日昃之离,不鼓缶而歌,则大耋之嗟,凶。
  本义 重离之间,前明将尽,故有日昃之象。不安常以自乐,则不能自处而凶矣。戒占者宜如是也。
  程传 八纯卦皆有二体之义,《乾》内外皆健,《坤》上下皆顺,《震》威震相继,《巽》上下顺随,《坎》重险相习,《离》二明继照,《艮》内外皆止,《兑》彼己相说,而《离》之义在人事最大。九三居下体之终,是前明将尽,后明当继之时。人之始终,时之革易也,故为日昃之离,日下昃之明也。昃则将没矣。以理言之,盛必有衰,始必有终,常道也。达者顺理为乐。,常用之器也。鼓缶而歌,乐其常也。不能如是,则以大耋为嗟忧,乃为也。大耋,倾没也。人之终尽,达者则知其常理,乐天而已。
  于常皆乐,如鼓缶而歌。不达者则恐恒有将尽之悲,乃大耋之嗟,为其也。
  此处死生之道也。,与昳同。
  集说 苟氏爽曰:初为日出,二为日中,三为日昃。
  梁氏寅曰:三居下离之终,乃日昃之时也。夫持满定倾,非中正之君子不能。
  三处日之夕,而过刚不中,其志荒矣,故不鼓缶而歌,则大耋之嗟。其歌也,乐之失常也。其嗟也,裒之失常也。哀乐失常,能无乎?君子值此之时,则思患之心,与乐天之诚,并行而不悖,是固不暇于歌矣,而亦何至于嗟乎?案 梁氏之说,独得爻义。盖日昃者,喻心之昏,非喻境之变也。
  九四,突如其来如,焚如,死如,弃如。
  本义 后明将继之时,而九四以刚迫之,故其象如此。
  程传 九四离下体而升上体,继明之初,故言继承之义。在上而近君,继承之地也。
  以阳居离体而处四,刚躁而不中正,且重刚以不正。而刚盛之势,突如而来,非善继者也。夫善继者,必有巽让之诚,顺承之道,若舜、启然。今四突如其来,失善继之道也。又承六五阴柔之君,其刚盛陵烁之势,气焰如焚然,故曰焚如。四之所行不善如此,必被祸害,故曰死如。失继绍之义,承上之道,皆逆德也,众所弃绝,故云弃如。至于死弃,祸之极矣,故不假言凶也。
  集说 章氏潢曰:明之于人,犹火之于木。火宿于木而能焚木,明本于人而能害人,顾用之何如耳。九四不中不正,刚气燥暴,其害若此。
  何氏楷曰:三处下卦之尽,似日之过中。四处上卦之始,似火之骤烈。
  案 离,明德也。继明者,所谓有缉熙于光明,其明不息也。与继世之义:至无交

六五,出涕沱若,戚嗟若,吉。
  本义 以阴居尊,柔丽乎中,然不得其正而迫于上下之阳,故忧惧如此,然后得
  戒占者宜如是也。
  程传 六五居尊位而守中,有文明之德,可谓善矣。然以柔居上,在下无助,独附丽于刚强之间,危惧之势也。唯其明也,故能畏惧之深,至于出涕;忧虑之深。至于戚嗟,所以能保其吉也。出涕戚嗟,极言其忧惧之深耳,时当然也。居尊位而文明,知忧畏如此,故得,若自恃其文明之德,与所丽中正,泰然不惧,则安能保其吉也?集说 蔡氏渊曰:《坎》、《离》之用在中,二五皆卦之中也。坎五当位而二不当位,故五为胜。离二当位而五不当位,故二为胜。
  刘氏定之曰:坎者阴险之卦,惟刚足以济之,沉潜刚克也。《离》者阳躁之卦,唯柔足以和之,高明柔克也。二五同归于,以柔而然也。
  案 唯六二为得明德之正,三之歌嗟,四之突来,则明德昏而性情荡,忿欲仍而灾患至矣。能返之者,其唯哀悔之心乎!五有中德,又适昏极将明之候,故取象如此。三之,乐过而悲也。五之,自怨自艾也。
  上九,王用出征,有嘉折首,获匪其丑,无咎。
  本义 刚明及远,威震而刑不滥,无咎之道也,故其象占如此。
  程传 九以阳居上,在离之终,刚明之极者也。明则能照,刚则能断。能照足以察邪恶,能断足以行威刑。故王者宜用如是刚明,以辨天下之邪恶,而行其征伐,则有嘉美之功也。征伐,用刑之大者。夫明极则无微不照,断极则无所宽宥,不约之以中,则伤于严察矣。去天下之恶,若尽究其渐染诖误,则何可胜诛?所伤残亦甚矣。故但当折取其魁首,所执获者,非其丑类,则无残暴之咎也。《书》曰:歼厥渠魁,胁从罔治。
  案 上九承四五之后,有重明之象。故在人心则为克己而尽其根株,在国家则为除乱而去其元恶。《诗》云:如火烈烈,则莫我敢遏,苞有三檗,莫遂莫达。此爻之义也。
  

 

31 .兑上.艮下

程传 《咸序卦》:有天地,然后有万物;有万物,然后有男女;有男女,然后有夫妇;有夫妇,然后有父子;有父子,然后有君臣;有君臣,然后有上下;有上下,然后礼义有所错。天地,万物之本。夫妇,人伦之始。所以上经首《乾》、《坤》,下经首《咸》继以《恒》也。天地二物,故二卦分为天地之道。男女交合而成夫妇,故《咸》与《恒》皆二体合为夫妇之义。咸,感也,以说为主。恒,常也,以正为本。而说之道自有正也,正之道固有说焉。巽而动,刚柔皆应,说也。《咸》之为卦,兑上艮下,少女少男也。男女相感之深,莫如少者,故二少为《咸》也。艮体笃实,止为诚悫之义。
  男女笃实以下交,女心说而上应,男感之先也。男先以诚感,则女说而应也。
  集说 邱氏富国曰:《感》,二少相交者,夫妇之始也,所以论交感之情,故以男下女为象。男下于女,婚姻之道成矣。恒二长相承者,夫妇之终也,所以论处家之道。故以男尊女卑为象,女下于男,居室之伦正矣。损虽二少,而男不下女,则咸感之义微,益虽二长,而女居男上,则恒久之义悖。此下经所以不首《损》、《益》而首《咸》、《恒》与?

咸,亨,利贞,取女吉。
  本义,交感也。兑柔在上,艮刚在下,而交相感应。又艮止则感之专,兑说则应之至。又艮以少男下于兑之少女,男先子女,得男女之正,婚姻之时,故其卦为咸,其占正,取女。盖感有必通之理,然不以正,则失其而所为皆凶矣。
  程传,感也。不曰感者,《咸》有皆义,男女交相感也。物之相感莫如男女,而少复甚焉。凡君臣上下以至万物,皆有相感之道。物之相感,则有亨通之理。君臣能相感,则君臣之道通。上下能相感,则上下之志通。以至父子夫妇亲戚朋友,皆情意相感,则和顺而亨通,事物皆然。故《咸》有之理也。利贞,相感之道,在于正也。不以正,则入于恶矣。如夫妇之以淫姣,君臣之以媚说,上下之以邪僻,皆相感之不以正也,取女吉,以卦才言也。卦有柔上刚下,二气感应相与,止而说,男下女之义,以此义取女,则得正而也。
  集说 胡氏炳文曰:,感也。不曰感而曰《咸》,咸,皆也,无心之感也。

初六,咸其拇。
  本义,足大指也。咸以人身取象,《咸》于最下,咸拇之象也。感之尚浅,欲进未能,故不言吉凶。此卦虽主于感,然六爻皆宜静而不宜动也。
  程传 初六在下卦之下,与四相感,以微处初,其感未深,岂能动于人?故加人拇之动,未足以进也。,足大指。人之相感,有浅深轻重之异。识其时势,则所处不失其宜矣。
  集说 《朱子语类》:问:《咸》内卦艮止也,何以皆说动?曰:艮虽是止,然咸有交感之义,都是要动,所以都说动。卦体虽说动,然才动便不吉。
  蔡氏清曰:咸其拇,辞意若曰,感以其拇也,诸爻皆同。
  又曰:《本义》云,此卦虽主于感,然六爻皆宜静而不宜动,此即以虚受人之理。《大传》曰:寂然不动,感而遂通天下之故。程子曰:廓然而大公,物来而顺应。周子所谓主静,朱子所谓鉴空衡平,及先儒所谓无心之感者,皆谓此也。
  六二,咸其腓,凶。居吉。
  本义,足肚也。欲行则先自动,躁妄而不能固守者也。二当其处,又以阴柔不能固守,故取其象。然有中正之德,能居其所,故其占动而静也。
  程传 二以阴在下,与五为应,故设咸腓之戒。,足肚。行则先动,足乃举之,非如腓之自动也。二若不守道待上之求,而如腓之动,则躁妄自失,所以也。安其居而不动,以待上之求,则得进退之道而吉也。二中正之人,以其在咸而应五,故为此戒。复云居吉,若安其分不自动,则也。
  集说 王氏弼曰:咸道转进,离拇升腓,腓体动躁者也。感物以躁,之道也。
  由躁故凶,居则矣。处不乘刚,故可以居而获
  九三,咸其股,执其随,往吝。
  本义,随足而动,不能自专者也。执者,主当持守之意。下二爻皆欲动者,三亦不能自守而随之,矣,故其象占如此。
  程传 九三以阳居刚,有刚阳之才,而为主于内。居下之上,是宜自得于正道以感于物,而乃应于上六,阳好上而说阴,上居感说之极,故三感而从之。者,在身之下,足之上,不能自由,随身而动者也,故以为象。言九三不能自主,随物而动如股然。其所执守者,随于物也。刚阳之才,感于所说而随之,如此而往,可羞吝也。
  集说 王氏宗传曰:九三处下体之上,所谓股也。三虽艮体,然以阳居阳,又有应在上,非能止也,故曰咸其股。夫股随上体而动者也,以刚过之才,不能为主于内,而其所秉执者,在于随上体而动焉,则躁动而失正矣,故曰往吝
  案执其随,《本义》以为随下二爻,《程传》以为随上,然随之为义,取于雁

九四,贞吉悔亡,憧憧往来,朋从尔思。
  本义 九四居股之上,脢之下,又当三阳之中,心之象,《咸》之主也。心之感物,当正而固,乃得其理。今九四乃以阳居阴,为失其正而不能固,故因占设戒,以为能正而固,则吉而悔亡。若憧憧往来,不能正固而累于私感,则但其朋类从之,不复能及远矣。
  程传 感者,人之动也,故皆就人身取象。拇取在下而动之微,腓取先动,股取其随。九四无所取,直言感之道。不言咸其心,感乃心也。四在中而居上,当心之位,故为感之主。而言感之道,贞正则吉而悔亡。感不以正则有悔也。又四说体,居阴而应初,故戒于贞。感之道无所不通,有所私系,则害于感通,乃有悔也。圣人感天下之心,如寒暑雨旸,无不通,无不应者,亦贞而已矣。贞者,虚中无我之谓也。憧憧往来,朋从尔思,夫贞一则所感无不通。若往来憧憧然,用其私心以感物,则思之所及者有能感而动,所不及者不能感也,是其朋类则从其思也。以有系之私心,既主于一隅一事,岂能廓然无所不通乎?《系辞》曰:天下何思何虑?天下同归而殊涂,一致而百虑,天下何思何虑,夫子因咸极论感通之道。夫以思虑之私心感物,所感狭矣。天下之理一也,涂虽殊而其归则同,虑虽百而其致则一。虽物有万殊,事有万变,统之以一,则无能违也。故贞其意,则穷天下无不感通焉,故日天下何思何虑。用其思虑之私心,岂能无所不感也?日往则月来,月往则日来,日月相推而明生焉。寒往则暑来,暑往则寒来,寒暑相推而岁成焉。往者屈也,来者信也,屈信相感而利生焉。此以往来屈信明感应之理。屈则有信,信则有屈,所谓感应也。故日月相推而明生,寒暑相推而岁成,功用由是而成,故曰屈信相感而利生焉。感,动也。有感必有应,凡有动皆为感,感则必有应,所应复为感,感复有应,所以不已也。尺蠖之屈,以求信也:龙蛇之蛰,以存身也;精义入神,以致用也;利用安身,以祟德也。过此以往,未之或知也。前云屈信之理矣,复取物以明之。尺蠖之行,先屈而后信,盖不屈则无信,信而后有屈,观尺蠖则知感应之理矣。龙蛇之藏,所以存息其身,而后能奋迅也。不蛰则不能奋矣,动息相感,乃屈信也,君子潜心精微之义,入于神妙,所以致其用也,潜心精微,积也。
  致用,施也。积与施乃屈信也。利用安身,以崇德也,承上文致用而言,利其施用,安处其身,所以崇大其德业也。所为合理,则事正而身安,圣人能事,尽于此矣,故云:过此以往,未之或知也。穷神知化德之盛也。既云过此以往未之或知,更以此语终之,云穷极至神之妙,知化育之道,德之至盛也,无加于此矣。
  集说 程子曰:天地之常,以其心普万物而无心。圣人之常,以其情顺万事而无情。
   杨氏时曰:九四脢之下,股之上,心之位也。不言心,心无不该,不可以位言也。
  《朱子语类》:问:《咸》九四《传》,说虚心贞一处全似敬。曰:盖尝有此语曰敬,心之贞也。
  问:瞳憧往来,朋从尔思,莫是此感彼应,憧憧是添一个心否?曰:往来固是感应,憧憧是一心方欲感他,一心又欲他来应。如正其义便欲谋其利,明其道便欲计其功。又如赤子入井之时,此心方怵惕要去救他,又欲他父母道我好,这便是憧憧之病。
  又云:憧憧往来,朋从尔思,圣人未尝不教人思,只是不可憧憧,这便是私了。
  感应自有个自然底道理,何必思他?若是义理,却不可不思。
  问:瞳憧往来是心中憧憧然往来,犹言往来于怀否?曰:非也。又问:是憧憧于往来之间否?曰:亦非也。只是对那日往则月来底说,那个是自然之往来,此憧憧者是加私意不好底往来,憧憧只是加一个忙迫底心,不能顺自然之理。方往时又便要来,方来时又便要往,只是一个忙。
  问:憧憧往来,如霸者以私心感人,便要人应。自然往来,如王者我感之也无心而感,其应我也无心而应,周遍公溥,无所私系。曰:也是如此。又问:此以私而感,彼非以私而应,只是应之者有限量否?曰:也是以私而应、如我以私惠及人,少间被我之惠者,则以我为恩,不被我之惠者,则不以我为恩矣。
  胡氏炳文曰:寂然不动,心之体。感而遂通,心之用。憧憧往来已失其寂然不动之体,安能感而遂通天下之故?贞吉悔亡,无心之感也,何思何虑之有?憧憧往来,私矣。
  林氏希元曰:以憧憧往来反《观》九四之贞,只是往来付之无心尔。盖尽吾所感之道,而人之应与否,皆所不计也,此便是正而固。憧憧往来,是把个往来放在心上,切切然不能放下,故曰何思何虑,言其不消如此。
  又曰:者,施己之感,不必人之应也。惟不必人之应,则不私己之感,其应者亦感,其不应者亦感,无一人之不感,亦无一人之不应,故悔亡憧懂往来者,施己之感,必人之应也。唯必人之应,则私己之感,应者则感,不应者则不感,而其应之,亦唯其感者即应,不感者则不应矣,故朋从尔思。盖憧憧往来,思也,朋则思之所及者,以其思之所及,故从而目之曰朋,犹云朋党也。
  九五,咸其脢,无悔。
  本义,背肉。在心上而相背,不能感物,而无私系,九五适当其处,故取其象,而戒占者以能如是,则虽不能感物,而亦可以无悔也。
  程传 九居尊位,当以至诚感天下。而应二比上。若系二而说上,则偏私浅狭,非人君之道,岂能感天下乎?脢,背肉也,与心相背而所不见也。言能背其私心,感非其 集说 孔氏颖达曰:马融云:,背也;郑康成云:,脊肉也;王肃云:在背而夹脊。诸说不同,大体皆在心上。
  王氏宗传曰:上六处《咸》之末,以口舌为容悦之道,五或以其近己也,比而说之。
  ,背肉也,与心相背者也。戒之使背其心之所向,则无亲狎之悔矣。
  上六,咸其辅颊舌。
  本义辅颊舌,皆所以言者,而在身之上。上六以阴居说之终,处感之极,感人以言,而无其实,又兑为口舌,故其象如此,凶咎可知。
  程传 上阴柔而说体,为说之主。又居感之极,是其欲感物之极也。故不能以至诚感物,而发见于口舌之间,小人女子之常态也,岂能动于人乎?不直云口,而云辅颊舌,亦犹今人谓口过曰唇吻,曰颊舌也。辅颊舌,皆所用以言也。
  集说 王氏弼曰:辅颊舌者,所以为语之具也。咸其辅颊舌,则滕口说也。憧幢往来,犹未光大,况在滕口,薄可知也。
  郭氏忠孝曰:《易》称近取诸身,独《咸》、《艮》二卦言之为详,而其成终有特异,岂非《咸》极于说,《艮》终于止耶?观艮其辅,言有序为可知矣。
  总论 郑氏汝谐曰:卦言感应之理,六爻皆不纯乎吉,何也?卦合而言之,爻析而言之,天地感而万物化生,圣人感人心而天下和平,《咸》之全也。六爻之所感不同,《咸》之偏也。自初至上,皆以人身为象。囿于有我,安能无所不感乎!
  易氏祓曰:,感也。感以心为主,而偏体皆所感之一。初咸其拇。二咸其腓,三咸其股,五咸其脢,上咸其辅颊舌,皆感其偏体者也。所感出于心,故皆以字明之。九四在上下之间,其位在心,故不言咸而言所感之道。
  邱氏富国曰:《咸》六爻以身取象,上卦象上体,下卦象下体。初在下体之下为,二在下体之中为,三在下体之上为,此下卦三爻之序也。四在上体之下为心,五在上体之中为,上在上体之上为口,此上卦三爻之序也。
  龚氏焕曰:《咸》以人身取象,与《艮》卦相类,但《咸》感《艮》止,感者动而止者静,故《咸》诸爻,不如《艮》吉多而凶少。
  

 

 

32、恒.震上.巽下

程传 《恒序卦》:夫妇之道,不可以不久也,故受之以恒。恒,久也。咸夫妇之道,夫妇终身不变者也,故咸之后受之以恒也。咸少男在少女之下,以男下女,是男女交感之义。恒长男在长女之上,男尊女卑,夫妇居室之常道也:论交感之情,则少为亲切。论尊卑之序,则长为谨正。故兑艮为《咸》,而震巽为《恒》也。男在女上,男动于外,女顺于内,人理之常,故为恒也。又刚上柔下,雷风相与,巽而动,刚柔相

恒,亨,无咎,利贞,利有攸往。
  本义 恒,常久也。为卦震刚在上,巽柔在下,震雷巽风,二物相与,巽顺震动,为巽而动,二体六爻阴阳相应,四者皆理之常,故为恒。其占为能久于其道,则无咎。然又必利于守正,则乃为得所常久之道,而利有所往也。
  程传 恒者常久也,《恒》之道可以亨通,恒而能,乃无咎也。恒而不可以亨,非可恒之道也,为有咎矣。如君子之恒于善,可恒之道也。小人恒于恶,失可恒之道也。恒所以能亨,由贞正也。故云利贞。夫所谓恒,谓可恒久之道,非守一隅而不知变也,故利于有往。唯其有往,故能恒也,一定则不能常矣。又常久之道,何往不利?集说 《朱于语类》云:是个一条物事,彻头彻尾不是寻常字,古字作,其说象一支船,两头靠岸,可见彻头彻尾。
  徐氏几曰:《恒》有二义,有不易之恒,有不已之恒。利贞者,不易之恒也。利有攸往者,不已之恒也。合而言之乃常道也,倚于一偏,则非道矣。
  林氏希元曰:唯其不易,所以不已。
  初六,浚恒,贞凶,无攸利。
  本义 初与四为正应,理之常也。然初居下,而在初未可以深有所求。四震体而阳性,上而不下,又为二三所隔,应初之意,异乎常矣。初之柔暗不能度势,又以阴居巽下,为巽之主,其性务入,故深以常理球之,浚恒之象也。占者如此,则虽正亦凶,而无所利矣。
  程传 初居下而四为正应,柔暗之人,能守常而不能度势。四震体而阳性,以刚居高,志上而不下,又为二三所隔,应初之志,异乎常矣。而初乃求望之深,是知常而不知变也。,深之也。浚恒,谓求恒之深也。守常而不度势,求望于上之深,坚固守此,之道也。泥常如此,无所往而利矣。世之责望故素而致悔咎者,皆浚恒者也。志既上求之深,是不能恒安其处者也。柔微而不恒安其处,亦致凶之道。凡卦之初终,浅与深,微与盛之地也,在下而求深,亦不知时矣。
  集说 陆氏希声曰:常之为义,贵久于其道日以浸深,初为常始,宜以渐为常,而体巽性躁,遽求深入,是失久于其道之义,不可以为常,故贞凶
  胡氏瑗曰:天下之事,必皆有渐,在乎积日累久,而后能成其功。是故为学既久,则道业可成,圣贤可到;为治既久,则教化可行,尧舜可至。若是之类莫不由积日累久而后至,固非骤而及也。初六居下卦之初,为事之始,责其长久之道,永远之效,是犹为学之始,欲亟至于周孔;为治之始,欲化及于尧舜,不能积久其事,而求常道之深,故于贞正之道,见其凶也。无攸利者,以此而往,必无所利,孔子曰;欲速则不达是也。
  王氏申子曰:恒,久也。天下可久之事,岂一朝夕所能致者?初六质柔而志则。质柔故昧于远见,志刚故欲速不达,处恒之初,是方为可久之计者,而遽焉求深,故曰浚恒。非急暴而不能恒,则必苟且而不可恒矣。贞固守此以为恒,取凶之道也,何所利哉。
  案 此爻义,陆氏、胡氏、二王氏俱与《传》义异,于卦义尤为精切可从。盖凡事渐则能久。不渐则不能久矣。孟子所谓其进锐者,其退速也。
  九二,悔亡。
  本义 以阳居阴,本当有,以其久中,故得也。
  程传 在《恒》之义,居得其正,则常道也。九阳爻,居阴位,非常理也。处非其常,本当有,而九二以中德而应于五,五复居中,以中而应中,其处与动,皆得中也,是能恒久于中也。能恒久于中,则不失正矣,中重于正,中则正矣,正不必中也。
  九二以刚中之德而应于中,德之胜也,足以矣,人能识重轻之势,则可以言《易》矣。
  集说 程氏迥曰:《大壮》九二,《解》初六,及此爻,皆不著其所以然,盖以爻明之也。
  案 恒者,常也。中则常矣。卦唯此爻以刚居中,《大壮》之壮。戒于太过,而四阳爻唯二得中。《解》利西南,贵处后也,而卦唯初六为最后。此皆合乎卦义而甚明者,故直系以吉占而辞可略也。
  九三,不恒其德,或承之羞,贞吝。
  本义 位虽得正,然过刚不中,志从于上,不能久于其所,故为不恒其德,或承之羞之象。者,不知其何人之辞。,奉也,言人皆得奉而进之,不知其所自来也。贞吝者,正而不恒,为可羞吝,申戒占者之辞。
  程传 三阳爻,居阳位,处得其位,是其常处也。乃志从于上六,不唯阴阳相应,风复从雷,于恒处而不处,不恒之人也。其德不恒,则羞辱或承之矣。或承之,谓有时而至也。贞吝,固守不恒以为恒,岂不可羞吝乎?集说 苏氏轼曰:《咸》、《恒》无完爻,以中者用之,可以悔亡。以不中者用之,无常之人也,故九三不恒其德
  王氏申子曰:人之为德,过乎中则不能恒。三过乎中矣,且以刚居刚,而处巽之极。
  过刚则躁,巽则不果,是无恒者也。
  案 《易》所最重者中,故卦德之不善者,过乎中则愈甚,《睽》、《归妹》之类是

九四,田无禽。
  本义 以阳居阴,久非其位,故为此象。占者田无所获,而凡事亦不得其所求也。
  程传 以阳居阴,处非其位,处非其所,虽常何益?人之所为,得其道,则久而成功,不得其道则虽久何益?故以田为喻。言九之居四,虽使恒久如田猎而无禽兽之获,谓徒用力而无功也。
  集说 胡氏媛曰:常久之道,必本于中正。九四以阳居阴,是不正也。位不及中,是不中也。不中不正,不常之人也。以不常之人为治则教化不能行,抚民则膏泽不能下,足犹田猎而无禽可获也。。
  案浚恒者,如为学太锐而不以序,求治太速而不以渐也。田无禽者,如学不衷于圣而失其方,治不准于王而乖其术也。如此则虽久何益哉?韩愈与侯生钓鱼之诗,即此田无禽之喻也。
  六五,恒其德贞,妇人吉,夫子凶。
  本义 以柔中而应刚中,常久不易,正而固矣。然乃妇人之道,非夫子之宜也,故其象占如此。
  程传 五应于二,以阴柔而应阳刚,居中而所应又中,阴柔之正也,故恒久其德,刚为贞也。夫以顺从为恒者,妇人之道,在妇人则为,故。若丈夫而以顺从于人为恒,则失其刚阳之正,乃也。五君位而不以君道言者,如六五之义,在丈夫犹凶,况人君之道乎!在他卦六居君位而应刚,未为失也,在恒故不可耳。君道岂可以柔顺为恒也?集说 《朱子语类》:问:恒其德贞,妇人吉,夫子凶,德指六,谓常其柔顺之德固贞矣,然此妇人之道,非夫子之义。曰:固是如此,然须看得象占分明。六五有恒其德贞之象,占者若妇人则,夫子则。大抵看《易》须是晓得象占分明。
  所谓吉凶者,非爻之能吉凶,爻有此象,而占者视其德而有吉凶耳。
  邱氏富国曰:二以阳居阴,五以阴居阳,皆位不当而得中者也。在二则悔亡,而五有夫子凶之戒者,盖二以刚中为常,而五以柔中为常也。以刚处常,能常者也。
  以柔为常,则是妇人之道,非夫子所尚,此六五所以有从妇之凶。
  上六,振恒,凶。
  本义 振者,动之速也。上六居《恒》之极,处震之终,恒极则不常,震终则过动。
  又阴柔不能固守,居上非其所安,故有振恒之象,而其占则也。
  程传 六居《恒》之极,在震之终。《恒》极则不常,震终则动极。以阴居上,非其安处,又阴柔不能坚固其守,皆不常之义也,故为振恒,以振为恒也。振者,动之速也。如振衣,如振书,抖擞运动之意。在上而其动无节,以此为恒,其宜矣。
   王氏申子曰:振者,运动而无常也。居恒之终,处震之极,恒终则变而不能恒,震极则动而不能止,故有振恒之象。在上而动无恒,其宜矣。
  总论 邱氏富国曰:恒中道也,中则能恒,不中则不恒矣。《恒》卦六爻,无上下相应之义,唯以二体而取中焉,则恒之义见矣。初在下体之下,四在上体之下,皆未及乎恒者,故泥常而不知变,是以初浚恒,四田无禽也。三在下体之上,上在上体之上,皆已过乎恒者,故好变而不知常,是以三不恒而上振恒也。唯二五得上下体之中,知恒之义者,而五位刚爻柔,以柔中为恒。故不能制义,而但为妇人之吉。二位柔爻刚,以刚中为恒,而居位不当,亦不能尽守常之义,故特言悔亡而已。恒之道,岂易言哉!
  李氏舜臣曰:《咸》、《恒》二卦其彖甚善,而六爻之义,鲜有全吉者,盖以爻而配六位,则阴阳得失,承乘逆顺之理,又各不同故也。
  

 

 

33、遯.乾上.艮下

程传 《遯序卦》:恒者久也,物不可以久居其所,故受之以遯。遯者退也。夫久则有去,相须之理也,遯所以继恒也。遯,退也,避也,去之之谓也。为卦天下有山,天在上之物,阳性上进,山高起之物,形虽高起,体乃止物,有卜陵之象而止不进,天乃上进而去之,下陵而上去,是相违遯,故为遯去之义,二阴生于下,阴长将盛,阳消而退,小人渐盛,君子退而避之,故为遯也。
  遯,亨,小利贞。
  本义 遯,退避也。为卦二阴浸长,阳当退避,故为《遯》,六月之卦也。阳虽当遯,然九五当位,而下有六二之应,若犹可以有为,但二阴浸长于下,则其势不可以不遯,故其占为君子能遯则身虽退而道亨,小人则利于守正,不可以浸长之故,而遂侵迫于阳也。小谓阴柔小人也,此卦之占,与否之初二两爻相类。
  程传 遯者阴长阳消,君子遯藏之时也。君子退藏以伸其道,道不屈则为亨,故遯所以有也。在事亦有由遯避而亨者,虽小人道长之时,君子知几退避固善也。然事有不齐,与时消息,无必同也,阴柔方长而末至于甚盛,君子尚有迟迟致力之道,不可大贞而尚利小贞也。
  集说 朱子《易说》问:《遯》小利贞,《本义》谓小人也。案《易》中小字,未有以为小人者,如小利有攸往,与小贞吉之类皆大小之小耳。曰:经文固无此例,以《彖传》推之,则是指小人而言,今当且依《经》而存《传》耳。
  案小利贞之义,《传》义说各不同,据《易》例则似《传》说为长。盖至于

初六,遯尾厉。勿用有攸往。
  本义 遯而在后,尾之象、危之道也。占者不可以有所往,但晦处静俟,可免灾耳。
  程传 它卦以下为初,遯者往遯也,在前者先进,故初乃为尾,尾在后之物也。遯而在后,不及者也,是以危也。初以柔处微,既已后矣,不可往也,往则危矣。微者,易于晦藏,往既有危,不若不往之无灾也。
  集说 陆氏绩曰:阴气已至于二,而初在其后,故曰遯尾也。避难当在前而在后,故。往则与灾难会,故勿用有攸往
  孔氏颖达曰:遯尾厉者为遯之尾,最在后遯者也。小人长于内,应出外以避之。
  而最在卦内,是遯之为后,故曰遯尾厉也。危厉既至,则当危行言逊,勿用更有所往。
  《朱子语类》:问:遯尾厉,勿用有攸往者,言不可有所往,但当晦处静俟耳,此意如何?曰:《程传》作不可往,谓不可去也,言遯已后矣。不可往,往则危。往既危,不若不往之无灾。某窃以为不然,遯而在后,尾也。既已危矣,岂可更不往乎?若作占辞看,尤分明。
  王氏申子曰:遯,往遯也,故《遯》以初为后,在前者见几先遯,初柔而不能决,止而不能行,故遯而在后,危厉之象也。既已处后,然位居卑下,不往即遯也,若又有所进往,则危厉益甚矣。
  杨氏启新曰:卦中以二阴为小人,至爻中则均退避之君子,盖皆《遯》爻,则发《遯》义也。
  案 《易》例多取初爻为居先,何独《遯》而取在后之义?曰:因卦义而变者也。
  初于序则先,然于位则内也。遯者,远出之义也,故以外卦为善。初居最内,岂非在后者乎?或曰:《明夷》之初九居内,何以为先几乎?曰:《明夷》则以上卦为内,以上六为主故也,是以六四入左腹,而六五当内难也,如是则初又为最远,与《遯》之义,正相反也。
  六二,执之用黄牛之单,莫之胜说。
  本义 以中顺自守,人莫能解,必遯之志也,占者固守亦当如是。
  程传 二与五为正应,虽在相违遯之时,二以中正顺应于五,五以中正亲合于二,其交自固。,中色。,顺物。,坚固之物。二五以中正顺道相与,其固如执系之以牛革也,莫之胜说,谓其交之固,不可胜言也。在《遯》之时,故极言之。
  集说 吴氏绮曰:六二居人臣之位,任国家之责,不当遯者也,故六二不言遯。
  龚氏焕曰:五爻皆言遯,唯六二不言者,二上与五应,虽当遯时,固结而不可遯者也,故有执用黄牛之革之象。谓其有必遯之志,似未必然。
  附录 孔氏颖达曰:处中居内,非遯之人也。既非遯之人,便为所《遯》之主,物皆弃己而遯。何以执固留之?唯有中和厚顺之道,可以固而安之也。能用此道,则无能胜已解脱而去。
  案 此爻《传》义说亦不同,吴氏、龚氏则畅程《传》之说。谓六二为五正应如肺腑之臣,义不可去,箕子所谓我不顾行遯是也。蔡氏则申《本义》之说,谓处遯以中顺之道,如所谓危行言逊者,亦与不恶而严之义合。至孔氏则别为一说,谓其能羁縻善类而不使去,,如《雅》诗执我仇仇,于经文执之两字语气,亦自恰合也,故并存其说。
  九三,系遯,有疾厉,畜臣妾,吉。
  本义 下比二阴,当遯而有所系之象,有之道也。然以畜臣妾,盖君子之于小人,唯臣妾则不必其贤而可畜耳,故其占如此。
  程传 阳志说阴,三与二切比系乎二者也。遯贵速而远,有所系累,则安能速且远也?害于遯矣,故为有疾也。遯而不速,是以也。臣妾,小人女子,怀恩而不知义,亲爱之则忠其上,系恋之私恩,怀小人女子之道也,故以畜养臣妾,则得其心为吉也。然君子之待小人,亦不如是也。三与二非正应,以暱比相亲,非待君子之道。
  若以正,则虽系不得为有疾,蜀先主之不忍弃士民是也,虽危为无咎矣。
  集说 孔氏颖达曰:九三无应于上,与二相比,处遯之世而意有所系,故曰系遯
  《遯》之为义宜远小人,既系于阴,即是有疾惫而致危厉也。亲于所近,系在于下,施之于人,畜养臣妾则可矣,大事则凶,故曰畜臣妾吉
  胡氏瑗曰:为《遯》之道,在乎远去。九三居内卦之上,切比六二之阴,不能超然远遯,是有疾病而危厉者也。畜臣妾吉者,言九三既不能远遯,然畜群小以臣妾之道,即得其吉。盖臣妾至贱者也,可以远则远之,可以近则近之,如此则吉可获也。
  苏氏濬曰:畜臣妾吉,示之以待小人之道,见其不可系也。盖小人之《易》亲,如臣妾之《易》以惑人,畜之法,止有不恶而严,严以杜其狎侮之奸,而不恶以柔其忿戾之气。用畜臣妾之法以畜之,庶可以免疾惫而吉耳。
  案 孔子曰:唯女子与小人为难养也,近之则不逊,远之则怨,然则不远不近之间,岂非不恶而严之义乎?故当《遯》之时,有所系而未得去者,待小人以畜臣妾之道则可矣。胡氏、苏氏说明白。
  九四,好遯,君子吉,小人否。
  本义 下应初六,而乾体刚健,有所好而能绝之以遯之象也。唯自克之君子能之,而小人不能。故占者君子则吉,而小人否也。
  程传 四与初为正应,是所好爱者也。君子虽有所好爱。义苟当遯,则去而不疑, 集说 张子曰:有应于阴,不恶而严,故曰好遯。小人暗于事几,不忿怒成仇,则私溺为虑矣。
  朱氏震曰:者情之所好也,君子刚决,以义断之,舍所好而去,故者,不能然也。此爻与初六相应,处阴而有所系,故陈小人之戒,以佐君子之决。
  案者,恶之反也。好遯,言其不恶也。从容以遯,而不为忿戾之行。孟子曰:予岂若是小丈夫然哉?怒悻悻然见于其面。正好遯之义也。小人否者,即孟子所谓小丈夫者也。
  又案君子吉,小人否,若以小人与君子相敌者言之,则否字解如《?者身退道亨,在君子固吉矣。然岂小人之福哉?自古君子退避,则小人亦不旋踵而履败,是君子之遯者,非君子之凶,乃君子之吉。而致君子之遯者,非小人之《泰》,乃小人之《否》也。此义与《剥》上小人剥庐之指正同,盖《易》虽不为小人谋,而未尝不为小人戒也。《本义》以小利贞为戒小人之辞,似与此意亦合。
  九五,嘉遯,贞吉。
  本义 刚阳中正,下应六二,亦柔顺而中正,遯之嘉美者也,占者如是而正则矣。
  程传 九五中正,遯之嘉美者也。处得中正之道,时止时行,乃所谓嘉美也,故为贞正而。九五非无系应,然与二皆以中正自处,是其心志及乎动止,莫非中正,而无私系之失,所以为也。在《彖》则概言遯时,故云与时行”“小利贞,尚有济遯之意。于爻至五,遯将极矣,故唯以中正处遯言之。遯非人君之事,故不主君位言。然人君之所避远乃遯也,亦在中正而已。
  集说 龚氏焕曰:嘉遯贞吉,即《彖传》所谓遯而亨也。五当位而应,与时偕行者也。
  案 此爻虽不主君位,然居尊则亦臣之位高者也。凡功成身退者,人臣之道,故伊尹曰:臣罔以宠利居成功,岂非遯之嘉美者乎!嘉之义,比好又优矣。
  上九,肥遯。无不利。
  本义 以刚阳居卦外,下无系应,遯之远而处之裕者也,故其象占如此。者,宽裕自得之意。
  程传者,充大宽裕之意。者,唯飘然远逝。无所系滞之为善。上九乾体刚断,在卦之外矣。又下无所系,是遯之远而无累,可谓宽绰有余裕也。遯者,穷困之时也。善处则为肥矣。其遯如此,何所不利?姜氏宝曰:四之,不如五之。五之,不如上之。上与二阴无应无系,故者,疾惫之反也。
  总论 项氏安世曰:下三爻艮也,主于止,故为不往,为执革,为系遯。上三爻乾也,主于行,故为好遯,为嘉遯。为肥遯也。
  

 

 

34、大壮.震上.乾下

程传 《大壮序卦》:遯者退也,物不可以终遯,故受之以大壮。遯为违去之义,壮为进盛之义。遯者,阴长而阳遯也,大壮阳之壮盛也,衰则必盛消息相须,故既遯则必壮,《大壮》所以次《遯》也。为卦震上乾下,乾刚而震动,以刚而动,大壮之义也。刚阳大也,阳长已过中矣。大者壮盛也,又雷之威震而在天上,亦《大壮》之义也。
  大壮,利贞。
  本义谓阳也,四阳盛长,故为《大壮》,二月之卦也。阳壮,则占者吉亨不假言,但利在正固而已。
  程传 《大壮》之道利于贞正也,《大壮》而不得其正,强猛之为耳,非君子之道壮盛也。
  初九,壮于趾,征凶,有孚。
  本义在下而进动之物也,刚阳处下而当壮时,壮于进者也,故有此象。居下而壮于进,其必矣,故其占又如此。
  程传 初阳刚乾体而处下,壮于进者也。在下而用壮,壮于趾也。趾在下而进动之物,九在下用壮而不得其中。夫以刚处壮,虽居上犹不可行,况在下乎?故征则其有孚,信也,谓以壮往则得可必也。
  集说 王氏弼曰:在下而壮,故曰壮于趾也。居下而用刚壮,以斯而进,穷凶可必也,故曰征凶有孚
  王氏申子曰:卦虽以刚壮为义,然爻义皆贵于用柔,盖以刚而动,刚不可过也。趾在下而主于行,初乾体而居刚用刚,是壮于行而不顾者也。在上犹为过,况下下乎?其必矣。
  九二,贞吉。
  本义 以阳居阴,已不得其正矣。然所处得中,则犹可因以不失其止。故戒占者, 程传 二虽以阳刚当《大壮》之时,然居柔而处中,是刚柔得中,不过于壮,得贞正而也。或曰:非以九居二为戒乎?曰:《易》取所胜为义,以阳刚健体,当《大壮》之时,处得中道,无不正也。在四则有不正之戒。人能识时义之轻重,则可以学《易》矣。
  集说 王氏弼曰:居得中位,以阳居阴,履谦不亢,是以贞占
  易氏祓曰:爻贵得位,《大壮》则以阳居阴为吉,益虑其阳刚之过于壮也,故二与四皆言贞吉
  九三,小人用壮,君子用罔,贞厉,羝羊触藩,羸其角。
  本义 过刚不中,当壮之时,是小人用壮而君子则用罔也。,无也,视有如无,君子之过于勇者也,如此则虽正亦危矣。羝羊,刚壮喜触之物。,篱也。,困也。贞厉之占,其象如此。
  程传 九三以刚居阳而处壮,又当乾体之终,壮之极者也。极壮如此,在小人则为用壮,在君子则为用罔。小人尚力,故用其壮勇。君子志刚,故用罔,无也,犹云蔑也。以共至刚,蔑视于事而无所忌惮也。君子小人,以地言,如君子有勇而正义为乱,刚柔得中,则不折不屈,施于天下而无不宜。苟刚之太过,则无和顺之德,多伤莫与,贞固守此,则危道也。凡物莫不用其壮,齿者啮,角者触,蹄者踶,羊壮于首,羝为喜触,故取为象。羊喜触藩篱,以藩篱当其前也。盖所当必触,喜用壮如此,必羸困其角矣。犹人尚刚壮,所当必用,必至摧困也。三壮甚,如此而不至凶,何也?曰:如三之为,其往足以致凶,而方言其危,故末及于凶也。凡可以致凶而未至者,则曰也。
  集说 京氏房曰:壮一也,小人用之,君子有而不用。
  刘氏牧曰:,不也。君子尚德而不用壮。若固其壮,则矣。
  胡氏瑗曰:九三处下卦之上,当乾健之极,以阳居阳,是强壮之人也。以小人乘此,则必恃刚强陵犯于人,虽至壮极而不已,是用壮者也。君子则不然,虽壮而不矜,虽大而不伐,罔而不用其壮也。小人居强壮之时,动则过中,进则不顾,是犹刚狠之羊,虽藩在前,亦触突而进,以至反羸其角,凶之道也。
  郭氏雍曰:至三而壮矣,小人务胜人,故喜壮而用之。君子务胜己之私,是以勿用壮于外也。以用壮为正,则危矣。羊狠喜触,用壮之象也;触藩羸角,用壮而厉也。君子用罔者,君子罔以壮为用也。先儒或为罗网之罔,失之矣。
  项氏安世曰;既曰;小人用壮,又曰君子用罔,劝戒备矣。又曰贞厉,羝羊触藩,羸其角者,恐人以用刚居刚为得正也。
  案 京氏以下诸家说用罔,与《传》义异,以夫子《小象》文意参之,诸说近是。
  九四,贞吉悔亡,藩决不羸,壮于大舆之輹。
  程传 四阳刚长盛壮已过中,壮之甚也,然居四为不正,方君子道长之时,岂可有不正也?故戒以贞则吉而悔亡。盖方道长之时,小失则害亨进之势,是有悔也。若在他卦,重刚而居柔,未必不为善也,《大过》是也。藩所以限隔也,藩篱决开,不复羸困其壮也。高大之车,轮輹强壮,其行之利可知,故云壮于大舆之輹,轮之要处也。车之败,常在折輹,輹壮则车强矣。云壮于輹,谓壮于进也,輹与辐同。
  集说 王氏弼曰:未有违谦越礼而能全其壮者也,故阳爻皆以后阴位为美。
  郑氏汝谐曰:居四阳之终,其壮易过,故必正吉则悔亡。群阳并进,非二阴之所能止,藩决不羸,其道通也。壮于大舆之輹,其行健也。
  《朱子语类》云:九二贞吉只是自守而不进,九四却是有可进之象。盖以阳居阴,不极其刚,而前遇二阴。有藩决之象。所以为进,非如九二前有三四二阳隔之,不得进也。
  俞氏琰曰:爻刚位柔,不极其壮,故因占设戒曰:贞吉悔亡。三以九四之刚在前,如藩篱之障而不能进,故触而受羸,四以六五之柔在前,如藩篱剖破而无俟乎触,故不羸。曰藩决不羸而不及羊,承九三之辞也。
  六五,丧羊于易,无悔。
  本义 卦体似兑有羊象焉,外柔而内刚者也。独六五以柔居中,不能抵触,虽失其壮,然亦无所悔矣。故其象占如此。,容易之易,言忽然不觉其亡也。或作疆塌之塌,亦通。《汉食货志》埸作易。
  程传 羊群行而喜触,以象诸阳并进。四阳方长而并进,五以柔居上,若以力制,则难胜而有悔。唯和易以待之,则群阳无所用其刚,是丧其壮于和易也,如此则可以无悔。五以位言则正,以德言则中,故能用和易之道,使群阳虽壮无所用也。
  集说 《朱子语类》云:丧羊于易,不若作疆埸之易。《汉书食货志》疆埸之埸正作易,盖后面有丧牛于易亦同此义。今《本义》所注,只是从前所说如此,只且仍旧耳。
  胡氏炳文曰:《旅》上九丧牛于易,牛性顺,上九以刚居极,不觉失其所谓顺,此曰丧羊于《易》,羊性刚,六五以柔居中,不觉失其所谓刚,自失其壮,故爻独不言壮。
  案 壮之道贵乎得中,九二方壮之时,以刚处中,壮之正也。至六五则壮已过矣,又以柔处中,则无所用其壮矣,故虽丧羊无悔
  上六,羝羊触藩,不能退,不能遂,无攸利,艰则吉。
  本义 壮终动极,故触藩不能退。然其质本柔,故又不能遂其进也。
   程传羝羊但取其用壮,故阴爻亦称之。六以阴处震终而当壮极,其过可知。
  如羝羊之触藩篱,进则碍身,退则妨角,进退皆不可也。才本阴柔,故不能胜己以就义,是不能退也。阴柔之人,虽极用壮之,心然必不能终其壮,有摧必缩,是不能遂也。其所为如此,无所往而利也。阴柔处壮,不能固其守,若遇艰困,必失其壮。失其壮则反得柔弱之分矣,是则得也。用壮则不利,知艰而处柔则吉也。居壮之终,有变之义也。
  集说 《朱子语类》云:上六取喻甚巧,盖壮终动极,无可去处,如羝羊之角挂于藩上,不能退遂。然艰则吉者,毕竟有可进之理,但必艰始吉耳。
  易氏祓曰:三前有四,故为触藩。四前遇阴,故为藩决。上六前无滞碍,而亦言触藩者,处一卦之穷也。不能退者,在众爻之上。不能遂者,亢而不可前进也。然能艰则吉,此《易》之所以备劝戒也。
  案 五与上皆阴爻,而当阳壮已过之时,五犹曰丧羊而上反曰羝羊触藩,何也?盖《易》者,像也。羊之触也以角,卦似兑,有羊象,而上六适当角位,故虽阴爻而亦云触藩也。阴柔不至子羸角,但不能退、不能遂而已。艰则吉者,知其难而不敢轻易以处之也;故可进则进,不可进则退,《杂卦》谓大壮则止是也。
  总论 项氏安世曰:有以事理得中为正者,有以阴阳当位为正者,刚以柔济之,柔以刚济之,使不失其正,此事理之正也;以刚处刚,以柔处柔,各当其位,此爻位之正也。《大壮》之时义,其所谓利贞者,利守事理之正,不以爻位言也。是故九二、九四、六五三爻,不当位而皆利。初九、九三、上六三爻,当位而皆不利。又于九二、九四爻辞明言贞吉,于初九、九三爻辞明言征凶”“贞厉,圣人犹恐其未明也。又以《小象》释之,于九二则曰“‘九二,贞吉以中也,明正吉以中而不以位也;子六五则曰位不当也,亦明无悔在中不在位也。《易》之时义屡迁如此。
  

 

 

35、晋.离上.坤下

程传 《晋序卦》:物不可以终壮,故受之以晋,晋者进也,物无壮而终止之理,既盛壮则必进,《晋》所以继《大壮》也。为卦离在坤上,明出地上也。日出于地,升而益明,故为《晋》。晋,进而光明盛大之意也,凡物渐盛为进,故《象》云:晋,进也。卦有有德者,有无德者,随其宜也。乾坤之外,云元亨者,固有也。云利贞者,所不足而可以有功也。有不同者,《革》、《渐》是也,随卦可见。《晋》之盛而无德者,无用有也。晋之明盛,故更不言。顺乎大明,无用戒正也。
  晋,康侯用锡马蕃庶,昼日三接。
  本义,进也。康侯,安国之侯也。锡马蕃庶,昼日三接,言多受大赐, 程传 《晋》为进盛之时,大明在上,而下体顺附,诸侯承王之象也,故为康侯
  康侯者,治安之侯也。上之大明,而能同德以顺附,治安之侯也,故受其宠数,锡之马众多也。车马,重赐也;蕃庶,众多也。不唯锡与之厚,又见亲礼,昼日之中,至于三接,言宠遇之至也。晋,进盛之时,上明下顺,君臣相得,在上而言,则进于明盛;在臣而言,则进升高显,受其光宠也。
  集说 郭氏雍曰:《晋》卦取名之义,与《大有》略相类,《大有》火在天上,君道也。《晋》明出地上,臣道也,以人臣之进,独备一卦之义。则臣之道至大者,非康侯安足以当之?案 《易》有《晋》、《升》、《渐》三卦,皆同为进义而有别。《晋》如日之方出,其义最优;《升》如木之方生,其义次之;《渐》如木之既生,而以渐高大,其义义次之,观其彖辞皆可见矣。
  初六,晋如,摧如,贞吉,罔孚,裕无咎。
  本义 以阴居下,应不中正,欲进见摧之象。占者如是而能守正则吉,设不为人所信,亦当处以宽裕,则无咎也。
  程传 初居《晋》之下,进之始也。晋如,升进也。摧如,抑退也。于始进而言遂其进,不遂其进,唯得正则也。罔孚者,在下而始进,岂遽能深见信于上?苟上末见信,则当安中自守,雍容宽裕,无急于求上之信也。苟欲信之心切,非汲汲以失其守,则悻悻以伤于义矣,皆有咎也。故裕则无咎,君于处进退之道也。
  集说 王氏安石曰:初六以柔进,君子也,度礼义以进退者也。常人不见孚,则或急于进以求有为,或急于退则怼上之不知。孔子曰:我待价者也。此罔孚而裕于进也。孟子久于齐,此罔孚而裕于退也。
  《朱子语类》:问:初六晋如摧如象也,贞言占辞。曰:罔孚,裕无咎,又是解上两句,恐贞吉说不明,故又晓之。
  胡氏炳文曰:进之初,人多有未信者。然摧如在彼,而吾不可以不正,罔孚在人,而吾不可以不裕。,皆戒辞也。
  六二,晋如愁如,贞吉,受兹介福,于其王母。
  本义 六二中正,上无应援,故欲进而愁。占者如是而能守正则吉,而受福于王母也。王母,指六五。盖享先妣之言占,而凡以阴居尊者,皆其类也。
  程传 六二在下,上无应援,以中正柔和之德,非强于进者也,故于进为可忧愁,谓其进之难也。然守其贞正,则当得吉,故云晋如愁如贞吉王母,祖母也,谓阴之至尊者,指六五也。二以中正之道自守,虽上无应援,不能自进。然其中正之德,久而必彰。上之人自当求之。盖六五大明之君,与之同德,必当求之,加之宠禄,受介 集说 胡氏炳文曰:《小过》六二曰遇其妣,彼言祖妣,即此言王母也。
  案 二五相应者也,以阴应阳,以阳应阴,则有君臣之象,以阴应阴,则有妣妇之象。不曰母而曰王母者,礼重昭穆,故孙祔于祖,则孙妇祔于祖姑。盖以昭穆相配,《易》爻以相配喻相应也。此明其为王母,而《小过》只言,蒙上过其祖之文尔。
  六五卦之主,而二应之,故有受福之义。
  六三,众允,悔亡。
  本义 三不中正,宜有悔者,以其与下二阴皆欲上进,是以为众所信而悔亡也。
  程传 以六居三,不得中正,宜有悔咎。而三在顺体之上,顺之极者也。三阴皆顺上者也,是三之顺上,与众同志,众所允从,其悔所以亡也。有顺上向明之志,而众允从之,何所不利?或曰,不由中正,而与众同,得为善乎?曰:众所允者,必至当也,况顺上之大明,岂有不善也?是以悔亡。盖亡其不中正之失矣。古人曰,谋从众则合天心。
  集说 吴氏曰慎曰:初罔孚,未信也;三众允,见信也。信于下斯信于上,故弗信乎友,弗获于亡矣。
  九四,晋如鼫鼠,贞厉。
  本义 不中不正,以窃高位,贪而畏人,盖危道也,故为鼫鼠之象。占者如是,虽正亦也。
  程传 以九居四,非其位也。非其位而居之,贪据其位者也。贪处高位,既非所安,而又与上同德,顺丽于上,三阴皆在己下,势必上进,故其心畏忌之。贪而畏人者,鼫鼠也,故云晋如鼫鼠。贪于非据,而存畏忌之心,贞固守此,其危可知。言贞厉者,开有改之道也。
  集说 项氏安世曰:《晋》之道,以顺而丽乎大明,以柔进而上行,皆主乎顺者也。
  三虽不正,以其能顺,故得其志而上行。四虽已进乎上,以其失柔顺之道,故如鼫鼠之穷而不得遂。
  案 此卦以彖辞观之,则九四以一阳而近君,康侯之位也。参之爻义,反不然者,盖卦义所主在柔,则刚正与时义相反。当《晋》时,居高位,而失静正之道。乖退让之节,贪而畏人,则非鼫鼠而何?贞厉者,戒其以持禄保位为常,而不知进退之义也。
  六五,悔亡,失得勿恤,往吉无不利。
  本义 以阴居阳,宜有悔矣。以大明在上,而下皆顺从,故占者得之,则其悔亡
  又一切去其计功谋利之心,则往吉无不利也。然亦必有其德,乃应其占耳。
  程传 六以柔居尊位,本当有悔,以大明而下皆顺附,故其悔得亡也。下既同德顺附,当推诚委任,尽众人之才,通天下之志,勿复自任其明,恤其失得,如此而往,则 集说 刘氏牧曰:阳为躁动,阴为静止。二五阳位,以阴居之,能节其动,故爻辞不称晋,而皆曰悔亡
  石氏介曰:以道自怔,得之自是,失之自是,曾不以介意小人患得患失,恤也。
  胡氏炳曰:事有不必忧者,勿恤,宽之之辞也,有不当忧者,勿恤,戒之之辞也。此曰失得勿恤,戒辞明矣,盖当《晋》之时,易有患得患失之心,才柔又易有失得之累。大明在上,用其明于所当为,不当用其明于计功谋利之私也。
  案 彖辞言康侯之被遇,而《传》以柔进上行释之,则圣人之意,以此爻当康侯而为卦主明矣。盖凡卦皆有主,其合于彖辞者是也。九四高位而爻辞不善如此,则彖辞之,义,诚非六五不足以当之。晋如鼫鼠者,患得患失,鄙夫之行也。失得勿恤者,竭诚尽忠,君子之志也。
  上九,晋其角,维用伐邑,厉吉无咎,贞吝。
  本义,刚而居上,上九刚进之极,有其象矣。占者,得之而以伐其私邑,则虽无咎。然以极刚治小邑,虽得其正,亦可矣。
  程传,刚而居上之物。上九以刚居卦之极,故取角为象。以阳居上,刚之极也。在《晋》之上,进之极也。刚极则有强猛之过,进极则有躁急之失。以刚而极于进,失中之甚也。无所用而可,唯独用于伐邑,则虽无咎也。
  伐四方者,治外也。伐其居邑者,治内也。言伐邑,谓内自治也。人之自治,刚极则守道愈固,进极则迁善愈速。如上九者以之自治,则虽伤于无咎也。严厉非安和之道,而于自治则有功也。复云贞吝以尽其义,极于刚进,虽自治有功,然非中和之德,故于贞正之道为可也,不失中正为贞。
  集说 张子曰:无可进而进,唯伐邑于内则可矣,如君子则知止也。
  王氏宗传曰:《晋》之上九,晋至于,无所复进矣。唯能自反自克而内自治焉,则知危厉自警而获吉矣,此所以无刚进之咎也。
  《朱子语类》:看伯于与庐陵问答内《晋》卦伐邑说。曰:《晋》上九贞吝不在克治,正以其克治之难,面言其合下有此吝耳。贞吝之义,只云贞固守此则吝,不应于此独云于正道为吝也。
  项氏安世曰:《晋》好柔而恶刚,故九四、上九皆以言之。四进而非其道,故为鼫鼠。上已穷而犹晋,故为晋其角
  陆氏振奇曰:当《晋》之时,圣人最喜用柔而不用刚,故四阴”“悔亡,二阳也。
  案晋其角者,是知进而不知退者也。知进而不知退者,危道也。然亦有时事使然,而进退甚难者。唯内治其私,反身无过,如居家则戒子弟,戢僮仆;居官则杜交私,严假托,皆伐邑之谓也,如此则虽吉无咎矣。若以进为常,纵未 总论 邱氏富国曰:,进也,柔进而上行也,故卦专主柔进为义。六爻四柔二刚,六五一柔自四而升,已进者也,故往吉无不利。下坤三柔,皆欲进者,而九四以刚间之,故有晋如鼫鼠之象。
  赵氏汝腾曰:下三爻皆柔顺而坤体,故初二、三悔亡。四上以阳不当位,故。唯五以柔明居尊位,故往吉无不利也。
  龚氏焕曰:《晋》卦诸爻,皆以进为义。初二三五,柔之进。四与上,刚之进也。
  四阴二阳,阴多而阳多者,《晋》以柔顺为善,刚强则躁矣,故《彖传》曰:顺而丽乎大明,柔进而上行。卦之得名,其亦以柔为主与?

 

 

 

36、明夷.坤上.离下

程传 《明夷序卦》:晋者进也,进必有所伤,故受之以明夷,夷者伤也。夫进之不已,必有所伤,理自然也,《明夷》所以次《晋》也,为卦坤上离下,明入地中也。反晋成明夷,故义与晋正相反。《晋》者明盛之卦,明君在上,群贤并进之时也。《明夷》昏暗之卦,暗君在上,明者见伤之时也。日入于地中,明伤而昏暗也,故为《明夷》。
  明夷,利艰贞。
  本义,伤也。为卦下离上坤,日入地中,明而见伤之象,故为《明夷》。又其上六为暗之主。六五近之,故占者利于艰难以守正,而自晦其明也。
  程传 君子当《明夷》之时,利在知艰难而不失其贞正也。在昏暗艰难之时,而能不失其正,所以为明君子也:集说 孔氏颖达曰:时虽互暗,不可随世倾邪,故宜艰难坚固,守其贞正之德。
  李氏舜臣曰:《易》卦诸爻,《噬嗑》之九四,《大畜》之九三,曰利艰贞,未有一卦全体以利艰贞为义者。此盖睹君子之明伤为可惧,而危辞以戒之,其时可知也。
  胡氏炳文曰:以二体,则离明也,伤之者坤;以六爻,则初至五皆明也,伤之者上;上为暗主,而五近之,故《本义》从《彖传》以利艰贞为五。
  初九,明夷于飞,垂其翼。君子于行,三日不食,有攸往,主人有言。
  本义 飞而垂翼,见伤之象。占者行而不食,所如不合,时义当然,不得而避也。
  程传 初九明体,而居明夷之初,见伤之始也。九,阳明上升者也,故取飞象。昏暗在上,伤阳之明,使不得上进,是于飞而伤其翼也。翼见伤,故垂朵。凡小人之害君子,害其所以行者。君子于行,三日不食,君子明照,见事之微,虽始有见伤之端,未显也,君子则能见之矣,故行去避之。君子于行,谓去其禄位而退藏也。三日不食,言困穷之极也。事未显而处甚艰,非见几之明不能也。夫知几者,君子之独见, 集说 兰氏廷瑞曰:阳刚之君子,居明夷之始,戢翼避祸,见几先遯。
  项氏安世曰:垂其翼,不言夷,未伤也。夷于左股,言已伤也。说者以垂其翼为伤翼,非也,敛翼而下飞者,避祸之象也。
  邱氏富国曰:初体离明,去上最远,见伤即避,有飞而垂翼之象。君子知几,义当速去。盖可以不食,而不可以不去。去重于食故也。
  俞氏琰曰:居《明夷》之初,不敢高飞,遂垂敛其翼以向下,此见几之明,不待难作而蚤避者也。夫知几而早去,此君子独见,主人固不识也,岂得无言?

六二,明夷,夷于左股,用拯马壮,吉。
  本义 伤而未切,救之速则免矣,故其象占如此。
  程传 六二以至明之才,得中正而体顺,顺时自处,处之至善也。虽君子自处之善,然当阴暗小人伤明之时,亦不免为其所伤。但君子自处有道,故不;能深相伤害,终能违避之耳。足者所以行也,股在胫足之上,于行之用为不甚切。左又非便用者。手足之用以右为便,唯蹶张用左,盖右立为本也。夷于左股,谓伤害其行而不甚切也。虽然,亦必自免有道,拯用壮健之马,则获免之速而古也。君子为阴暗所伤,其自处有道,故其伤不甚。自拯有道,故获免之疾。用拯之道不壮,则被伤深矣。故云马壮也。二以明居阴暗之下,所谓者,得免伤害而已,非谓可以有为于斯时也。
  集说 王氏宗传曰:六二文明之主也,以六居二,柔顺之至文王以之。
  案 《明夷》与《丰》卦略相似,然《丰》者明中之昏,《明夷》则昏极而不复明也。两卦皆以上六为昏之主,六二为明之主。既为明之主,岂可不以救昏为急?故此之夷于左股者,与《丰》二之往得疑疾同也;此之用拯马壮者,与《丰》之有孚发若同也。盖未至于《丰》三之折其右肱,则犹有可为之理也。
  九三,明夷于南狩,得其大首,不可疾贞。
  本义 以刚居刚,又在明体之上,而屈于至暗之下,正与上六暗主为应,故有向明除害,得其首恶之象。然不可以亟也,故有不可疾贞之戒。成汤赴于夏台,文王兴于羑里,正合此爻之义,而小事亦有然者。
  程传 九三离之上,明之极也。又处刚而进,上六坤之上,暗之极也。至明居下而 集说 胡氏炳文曰:二之救难,可速也;三之除害,不可速也,故有不可疾贞之戒。
  六四,入于左腹,获明夷之心,于出门庭。
  本义 此爻之义未详,窃疑左腹者幽隐之处;获明夷之心于出门庭者,得意于远去之义。言筮而得此者,其自处当如是也。盖离体为至明之德,坤体为至暗之地。下三爻明在暗外,故随其远近高下而处之不同。六四以柔正居暗地而尚浅,故犹可以得意于远去。五以柔中居暗地而已迫,故为内难正志以晦其明之象。上则极乎暗矣,故为自伤其明以至于暗,而又足以伤人之明。盖下五爻皆为君子,独上一爻为暗君也。
  程传 六四以阴居阴,而在阴柔之体,处近君之位,是阴邪小人居高位,以柔邪顺于君者也,六五《明夷》之君位,伤明之主也。四以柔邪顺从之,以固其交。夫小人之事君,未有由显明以道合者也,必以隐僻之道自结于上。右当用,故为明显之所;左不当用,故为隐僻之所。人之手足皆以右为用,世谓僻所为僻左,是左者隐僻之所也。四由隐僻之道深入其君,故云入于左腹入腹,谓其交深也。其交之深,故得其心。
  凡奸邪之见信于其君,皆由夺其心也。不夺其心,能无悟乎?于出门庭,既信之于心,而后行之于外也。邪臣之事暗君,必先蛊其心而后能行于外。
  集说 杨氏时曰:,坤象也,坤体之下,故曰左腹,尊右故也。获明夷之心,所谓求仁而得仁也,此微子之明夷也。
  《朱子语类》云:《明夷》下三爻皆说明夷,是明而见伤者。六四说者却以为奸邪之臣,先蛊惑其君心,而后肆行于外。下三爻皆说明夷是好底,何独此爻却作不好说?以意观之,六四居暗地尚浅,犹可以得意而远去。故虽入于幽隐之处,犹能获明夷之心于出门庭也。上六不明晦,则是合下已是不明。
  胡氏炳文曰:初二三在暗外,至四则将入暗中。然比之六五,则四尚浅也,犹可得意于远去。获明夷之心者,微子之自靖。于出门庭者,微子之行遯也。
  六五,箕子之明夷,利贞。
  本义 居至暗之地,近至暗之君,而能正其志,箕子之象也,贞之至也。利贞,以戒占者。
  程传 五为君位,乃常也。然《易》之取义,变动随时。上六处坤之上,而明夷之

上六,不明晦,初登于天,后入于地。
  本义 以阴居坤之极,不明其德以至于晦。始则处高位以伤人之明,终必至于自伤而坠厥命。故其象如此,而占亦在其中矣。
  程传 上居卦之终,为《明夷》之主,又为《明夷》之极,上至高之地。明在至高,本当远照。明既夷伤,故不明而反昏晦也。本居于高,明当及远,初登于天也,乃夷伤其明而昏暗,后入于地也。上,《明夷》之终,又坤阴之终,明伤之极者也。
  集说 苏氏轼曰:六爻皆也,而所以晦者不同,自五以下,者也。若上六不明而晦者也,故曰不明晦
  胡氏炳文曰:下三爻以明夷为句首,四五明夷之辞在句中。上六不曰明夷而曰不明晦,盖唯上六不明。所以五爻之明,皆为其所夷也。
  总论 苏氏轼曰:力能求则救之,六二之用拯是也。力能正则正之,九三之南狩是也。既不能救,又不能正,则君子不敢辞其辱以私便其身,六五之箕子是也。
  君子居《明夷》之世,有责必有以塞之,无责必有以全其身而不失其正。初九、六四,无责于斯世,欲近者则入腹获心于出门庭。而远者,则行不及食也。
  

 

37、家人.巽上.离下

程传 《家人序卦》:夷者伤也,伤于外者必反于家,故受之以家人。夫伤困于外,则必反于内,《家人》所以次《明夷》也。家人者,家内之道,父子之亲,夫妇之义,尊卑长幼之序,正伦理,笃恩义,家人之道也。卦外巽内离,为风自火出。火炽则风生。风生自火,自内而出也。自内而出,由家而及于外之象。二与五,正男女之位于内外,为家人之道。明于内而巽于外,处家之道也。夫人有诸身者,则能施于家。行于家者,则能施于国,至于天下治。治天下之道,盖治家之道也。推而行之于外耳。故取自内而出之象,为家人之义也。《文中子》书以明内齐外为义,古今善之,非取象之意也。所谓齐乎巽,言万物洁齐于巽方,非巽有齐义也。如战乎乾,乾非有战义也。
  家人,利女贞。
  程传 家人之道,利在女正,女正则家道正矣。夫夫、妇妇而家道正,独云利女贞者,夫正者,身正也。女正者,家正也。女正则男正可知矣。
  集说 杨氏时曰:家人者,治家人之道也。齐家自夫妇始,舜观刑于二女,文王刑于寡妻,至于兄弟。利女贞者,言家道之本也。
  林氏希元曰:所正虽在女,所以正之者则在夫,盖主家之人也。
  初九,闲有家,悔亡。
  本义 初九以刚阳处有家之始,能防闲之,其悔亡矣。戒占者当如是也。
  程传 初,家道之始也。,谓防闲法度也。治其有家之始,能以法度为之防闲,则不至于悔矢。治家者治乎众人也,苟不闲之以法度,则人情流放,必至于有悔,失长幼之序,乱男女之别,伤恩义,害伦理,无所不至。能以法度闲之于始,则无是矣。故悔亡也。九刚明之才,能闲其家者也。不云无悔者,群居必有悔,以能闲故亡耳。
  集说 王氏弼曰:凡教在初而法在始,家渎而后严之、志变而后治之,则晦矣。处家人之初,为家人之始,故必闲有家,然后悔亡也。
  胡氏炳文曰:初之时当闲,九之刚能闲,颜之推曰:教子婴孩,教妇初来。
  六二,无攸遂,在中馈,贞吉。
  本义 六二柔顺中正,女之正位乎内者也,故其象占如此。
  程传 人之处家,在骨肉父子之间,大率以情胜礼,以恩夺义,唯刚立之人,则能不以私爱失其正理,故《家人》卦大要以刚为善,初三上是也。六二以阴柔之才,而居柔,不能治于家者也,故无攸遂,无所为而可也。夫以英雄之才,尚有溺情爱而不能自守者,况柔弱之人,其能胜妻子之情乎?如二之才,若为妇人之道,则其正也。以柔顺处中正,妇人之道也。故在中馈则得其正而也。妇人居中而主馈者也,故云中馈
  集说 孔氏颖达曰:六二履中居位,以阴应阳,尽妇人之义也。妇人之道,巽顺为常,无所必遂,其所职主,在于家中馈食供祭而已,得妇人之正,故曰:无攸遂,在中馈,贞吉
  王氏宗传曰:无攸遂,示不敢有所专也。妇人之职,不过奉祭祀、馈饮食而已,此外无他事也。《诗》曰无非无仪,唯酒食是议。采蘩以供祭祀,为不失职;采苹以供祭祀,为能循法度。推而上之,推而下之,其职守莫不皆然,是之谓也。
  《易》氏祓曰:六二柔顺得位,与九五相应,女正位乎内者也,此爻正所以发明利女贞之义。
  九三,家人嗃嗃,悔厉吉,妇子嘻嘻,终吝。
  程传嗃嗃。未详字义,然以文义及音意观之,与嗷嗷相类,又若急束之意。九三在内卦之上,主治乎内者也。以阳居刚而不中,虽得正而过乎刚者也。治内过刚,则伤于严急,故家人嗃嗃然。治家过严,不能无伤,故必悔于严厉,骨肉恩胜,严过故悔也。虽悔于严厉,未得宽猛之中,然而家道齐肃,人心祗畏,犹为家之也。若妇子嘻嘻,则终至羞矣。在卦非有嘻嘻之象,盖对嗃嗃而言,谓与其失于放肆,宁过于严也。嘻嘻,笑乐无节也。自恣无节,则终至败家,可羞吝也。盖严谨之过,虽于人情不能无伤,然苟法度立,伦理正,乃恩义之所存也。若嘻嘻无度,乃法度之所由废,伦理之所由乱,安能保其家乎?嘻嘻之甚,则致败家之凶。但云者,可吝之甚,则至于凶,故未遽言凶也。
  集说 《朱子语类》:问:《易传》云:治家之道,在于正伦理,笃恩义。今欲正伦理,则有伤恩义。欲笃恩义,又有乖于伦理,如何?曰:须是于正伦理处笃恩义,笃恩义而不失伦理方可。
  胡氏炳文曰:嗃嗃,以义胜情,虽悔厉嘻嘻,以情胜义,终吝自凶而吉,自吉而凶。九三以刚居刚,若能严于家人者;比乎二柔,又若易昵于妇子者。三其在吉凶之间乎!故悔吝之占两言之。
  六四,富家大吉。
  本义 阳主义,阴主利,以阴居阴而在上位,能富其家者也。
  程传 六以巽顺之体,而居四,得其正位。居得其正,为安处之义。巽顺于事而由正道,能保有其富者也。居家之道,能保有其富,则为大吉也。四高位而独云者,于家而言。高位,家之尊也。能有其富,是能保其家也,吉孰大焉?案 四在他卦,臣道也,在《家人》卦,则亦妻道也。夫主教一家者也,妇主养一家者也,老子所谓教父、食母是也。自二之在中馈,进而至于四之富家,则内职举矣。
  九五,王假有家,勿恤吉。
  本义,至也。如假于大庙之假。有家,犹言有国也。九五刚健中正,下应六二之柔顺中正,王者以是至于其家,则勿用忧恤而可必矣。盖聘纳后妃之吉占。而凡有是德者,遇之皆吉也。
  程传 九五男而在外,刚而处阳,居尊而中正,又其应顺正于内,治家之至正至善者也。王假有家,五君位,故以王言。,至也,极乎有家之道也。夫王者之道,修身以齐冢,家正而天下治矣。自古圣王,未有不以恭己正家为本,故有家之道既至,则不忧劳而天下治矣,勿恤也。五恭己于外,二正家于内,内外同德,可谓至矣。
  邱氏富国曰:三五阳刚,皆主治家者也。三刚而不中,失之过严,未免有悔厉之失。
  五刚而得中,威而能爱,尽乎治家之道者,故人无不化,可以勿忧恤而也。或曰:治家之道尚严,在彖以严正为吉,五以相爱为义,何也?曰:严以分言,正家之义也;爱以情言,假家之义也。假有感格之义,故以相爱言之。
  龚氏焕曰:与格同,犹奏假无言,昭假烈祖之假,谓感格也。九五以阳刚中正居尊位,为有家之主,盛德至善,所以感格乎家人之心者至矣。王者家大人众,其心难一。有未假者,勿用忧恤而自也。盖初之闲有家,是以法度防闲之;至王假有家,则躬行有以感化之矣。
  何氏楷曰:舜格于文祖,公假于太庙,格假互用可证。身范既端,故能感格其家,使父父子子,兄兄弟弟,夫夫妇妇,各得其所,以相敦睦,正家而天下定,故不待忧恤而也。
  游氏曰:九五尊位,故以王言。假者感格之义,王假有庙,其义同也。
  案字训感格,诸说皆有明证可从。何氏之说,于《象传》之义,尤为浃治也。
  上九,有孚威如,终吉。
  本义 上九以刚居上,在卦之终,故言正家久远之道,占者必有诚信严威则终吉也。
  程传 上,卦之终,家道之成也。故极言泊家之本。治家之道,非至诚不能也。故必中有孚信,则能常久,而众人自化。为善不由至诚,己且不能常守也,况欲使人乎!
  故治家以有孚为本。治家者,在妻孥情爱之间,慈过则无严,恩胜则掩义。故家之患,常在礼法不足,而渎慢生也。长失尊严,少忘恭顺,而家不乱者,未有之也,故必有威严则能终吉。保家之终在有孚威如二者而已,故于卦终言也。
  集说 王氏弼曰:家道可终,唯信与威。
  苏氏轼曰:凡言终者,其始未必然也。妇子嘻嘻,其始可乐。威如之吉,其始苦之。
  王氏中子曰:家人之终,家道成也,故极言齐家久远之道。齐家之道,以诚为本,以严为用。不诚则上下相欺,众事不立。不严则礼法不存,渎慢易生。如此而家道齐者,未之有也。故家人之终,以孚威二者言之。是二者,保家道之终吉者也。
  何氏楷曰:治家观于身,下五爻未及正身之义,故于此爻足其意。盖探本之论,与《大象》言有物,行有恒相表里。
  总论 吴氏曰慎曰:家人之道,男以刚严为正,女以柔顺为正。初曰,三曰,上曰,男子之道也。二四《象传》皆曰,妇人之道也。五刚而中,非不严也,严而泰也。
  

 

 

38、睽.离上.兑下

程传 《暌序卦》:家道穷必乖,故受之以睽,睽者乖也。家道穷则睽乖离散,理必然也,故《家人》之后,受之以《睽》也。为卦上离下兑,离火炎上,兑泽润下,二体相违,睽之义也。又中少二女,虽同居而所归各异,是其志不同行也,亦为《睽》义。
  睽,小事吉。
  本义,乖异也。为卦上火下泽,性相违异,中女少女,志不同归,故为《睽》。
  然以卦德言之,内说而外明。以卦变言之,则自离来者,柔进居三。自中孚来者,柔进居五。自《家人》来者兼之。以卦体言之,则六五得中而下应九二之刚,是以其占不可大事,而小事尚有之道也。
  程传者,睽乖离散之时,非吉道也。以卦才之善,虽处《睽》时而小事吉也。
  集说 程子曰:小事占者,止是方《睽》之时。犹足以至小事之吉,不成终《睽》而已,须有济睽之道。
  赵氏汝楳曰:睽盖人情事势之适然,圣人自有御时之方。小事吉者,就其睽异之中,有以善处之,则亦吉也。其《屯》之小贞,《洪范》之作内之时乎!
  何氏楷曰:业已《睽》矣,斗:可以忿疾之心驱迫之也。唯不为已甚,徐徐转移,此合睽之善术也,故曰小事吉小事,犹言以柔为事,非大事不吉,而小事吉之谓。
  案小事吉之义,以爻义见恶人、遇巷,噬肤之类观之,则赵氏、何氏之说是也。盖周旋委曲,就其《易》者为之,皆小事吉之义。
  初九,悔亡,丧马勿逐自复,见恶人无咎。
  本义 上无正应,有也。而居睽之时,同德相应,其悔亡矣,故有丧马勿逐自复之象。然亦必见恶人,然后可以辟咎,如孔子之于阳货也。
  程传 九居卦初,《睽》之始也,在睽乖之时,以刚动于下,有可知。所以得者,九四在上,亦以刚阳睽离无与,自然同类相舍,同是阳爻,同居下,又当相应之位,二阳本非相应者,以在睽故合也。上下相与,故能亡其悔也。在《睽》诸爻皆有应。夫合则有睽,本异则何睽?唯初与四虽非应,而同德相与,故相遇。马者,所以行也。阳,上行者也。睽独无与则不能行,是丧其马也。四既与之合则能行矣,是勿逐而马复得也。恶人,与己乖异者也。者,与相通也。当《睽》之时,虽同德者相遇,然小人乖异者至众。若弃绝之。不几尽天下以仇君子乎?如此则失含弘之义,致凶咎之道也。又安能化不善而使之合乎?故必见恶人无咎也。占之圣王, 集说 郑氏汝谐曰:居《睽》之初,在卦之下,必安静以俟之,宽裕以容之,睽斯合矣。丧马勿逐,久则自复,安静以俟之也。睽而无应,无非戾于己者,拒绝之则愈戾,故宽裕以容之也。合睽之道,莫善于斯。
  项氏安世曰:丧马勿逐自复,往者不追也。见恶人无咎,来者不拒也。此君子在下无应之时,处睽之道也。,与迫斯可见之见同,非往见之也。若往见,则违勿逐之戒矣。
  王氏申子曰:方《睽》之时,其睽未深,马之失也未远,恶人睽间之情未甚也。失马逐之,则愈逐愈远。恶人激之,则愈激愈睽。故勿逐而听其自复,见之而可以免也。处《睽》之初,其道当如此。不然,睽终于睽矣。
  何氏楷曰:静以俟之,逊以接之,泊然若不见其睽者,夫唯不见其睽,而后睽可合。
  案 此爻所谓不立同异者也,不求同,故丧马勿逐。不立异,故见恶人。然唯居初处下,其睽未甚者,用此道为宜耳。立此心以为之本,然后随所处而变通也。此爻悔亡,乃因无应。程子所谓合则有睽,本异则何睽者是也。与六五悔亡,词同而义异。
  九二,遇主子巷,无咎。
  本义 二五阴阳正应,居睽之时,乖戾不合,必委曲相求而得会遇,乃为无咎,故其象占如此。
  程传 二与五正应,为相与者也。然在睽乖之时,阴阳相应之道衰,而刚柔相戾之意胜。学《易》者识此,则知变通矣。故二五虽正应,当委曲以相求也。二以刚中之德居下,上应六五之君,道合则志行,成济睽之功矣。而居睽离之时,其交非固,二当委曲求于相遇,觊其得合也,故曰遇主于巷。必能合而后无咎。君臣睽离,其咎大矣。
  者,委曲之途也。者,会逢之谓也。当委曲相求,期于会遇,与之合也。
  所谓委曲者,以善道宛转将就使合而已,非枉己屈道也。
  集说 张氏清子曰:在《睽》之时,唯九二独遇六五之主,故曰遇主于巷,《彖》所谓得中而应乎刚者,指此爻也。
  蒋氏悌生曰:初九与九四同德相遇,二与五为正应,亦曰。《小象》释六三亦曰遇刚,盖当乖离之时,相求相合。在礼虽简,而于情则甚切至。
  案 《春秋》之法,备礼则曰,礼不备则曰。《睽》卦皆言小事吉之意也。又《礼》,君臣宾主相见,皆由庭以升堂。者,近宫垣之小径,故古人谓循墙而走,则谦卑之义也。谦逊谨密,巽以入之,亦小事吉之意也。
  六三,见舆曳,其牛掣,其人天且劓,无初有终。
  本义 六三上九正应,而三居二阳之间,后为二所曳,前为四所掣。而当《睽》之时,上九猜很方深,故又有髡劓之伤。然邪不胜正,终必得合,故其象占如此。
  集说 胡氏瑗曰:当作而字,古文相类,后人传写之误也。然谓而者,在汉法,有罪髡其鬓发曰而。又《周礼》,梓人为筍虡作而,亦谓髡其鬓发也。
  九四,睽孤,遇元夫,交孚,厉无咎。
  本义睽孤,谓无应。遇元夫,谓得初九。交孚,谓同德相信。然当《睽》时,故必厉乃得无咎,占者亦如是也。
  程传 九四当《睽》时,居非所安,无应而在二阴之间,是睽离孤处者也。以刚阳之德,当睽离之时,孤立无与,必以气类相求而合,是以遇元夫也。,阳称。
  ,善也。初九当《睽》之初,遂能与同德而亡睽之悔,处睽之至善者也。故目之为元夫,犹云善士也,四则过中,为睽已甚,不若初之善也。四与初皆以阳处一卦之下,居相应之位,当睽乖之时,各无应援,自然同德相亲,故会遇也。同德相遇,必须至诚相与。交孚,各有孚诚也。上下二阳以至诚相合,则何时之不能行?何危之不能济?故虽处危无咎也。当睽离之时,孤居二阴之间,处不当位,且有也。以遇元夫交孚,故得无咎也。
  集说 孔氏颖达曰:元夫,谓初九也。处于卦始,故云
  王氏申子曰:四居近臣之位,独立无与,幸有初九同德君子,与之相遇,四能交之以诚,则睽不孤矣。然当《睽》之时,必危以处之乃得无咎
  案 四亦无应者也,然居大臣之位,则孤立无党,乃正其宜,故以睽孤为无咎
  若元夫则非其所亲厚者,故虽遇之而交孚,不害其为淡然而寡合。史称诸葛亮法正,趋尚不同而以公义相取者,是也。
  六五,悔亡,厥宗噬肤,往何咎。
  本义 以阴居阳,也。居中得应,故能之。厥宗,指九二。噬肤,言易合。六五有柔中之德,故其象占如是。
  程传 六以阴柔当暌离之时,而居尊位,有可知。然而下有九二刚阳之贤,与之为应,以辅翼之,故得悔亡厥宗,其党也,谓九二正应也。噬肤,噬啮其肌肤,而深入之也。当《睽》之时,非人之者深,岂能合也?五虽阴柔之才,二辅以阳刚之道而深入之,则可往而有庆,复何过咎之有?以周成之幼稚而兴盛王之治,以刘 集说 孔氏颖达曰:,主也,谓二也。
  王氏申子曰:《睽》之诸爻皆言,独二五不言而言合。者睽之浅,噬则合之深,君臣之合如此,可以往而有为,何之有?龚氏焕曰:《睽》与《同人》所谓,皆以其应言也。然同人于宗,而睽厥宗噬肤则无咎者,处同人之世,则欲其公,不可以有私应;处《睽》之世则欲其合,不可以无正应。时义有不同也。
  胡氏炳文曰:《噬嗑》六二曰噬肤,《睽》六五以九二为厥宗噬肤,《睽》二变即《噬嗑》也。或曰:二至上有《噬嗑》象,二五刚柔得中,故五以二为,其合也,如噬肤之易;二以五为主,其合也,有于巷之遭。,亲之也,上当以情亲下也。主,尊之也,下当以分严上也。
  案 《睽》之时小事吉者,迳情直行则难合,委曲巽入则易通也。如食物然,啮其体骨则难,而噬其肤则易。九二遇我乎巷,是厥宗之来噬肤也。我往合之,睽者不睽矣。此其所以悔亡也,何之有?

上九,睽孤,见豕负涂,载鬼一车,先张之弧,后说之弧。匪寇婚媾,往遇雨则吉。
  本义睽孤,谓六三为二阳所制,而己以刚处明极、睽极之地,又自猜很而乖离也。见豕负涂,见其污也。载鬼一车,以无为有也。张弧,欲射之也。说弧,疑稍释也。匪寇婚媾,知其非寇而实亲也。往遇雨则吉,疑尽释而睽合也。上九之与六三,先睽后合,故其象占如此。
  程传 上居卦之终,《睽》之极也。阳刚居上,刚之极也。在离之上,用明之极也,睽极则咈戾而难合,刚极则躁暴而不详,明极则过察而多疑。上九有六三之正应,实不孤,而其才性如此,自睽孤也。如人虽有亲党,而多自疑猜,妄生乖离,虽处骨肉亲党之间,而常孤独也。上之与三,虽为正应,然居《睽》极,无所不疑。其见三如豕之污秽,而又背负泥涂,见其可恶之甚也。既恶之甚,则猜成其罪恶,如见载鬼满一车也。鬼本无形,而见载之一车,言其以无为有,妄之极也。物理极而必反,以近明之,如人适东,东极矣,动则西也。如升高,高极矣,动则下也,既极则动而必反也。上之睽乖既极,三之所处者正理,大凡失道既极,则必反正理。故上于三,始疑而终必合也。
  先张之弧,始疑恶而欲射之也。疑之者妄也,妄安能常?故终必复于正。三实无恶,故后说弧而弗射。睽极而反,故与三非复为寇仇,乃婚媾也。此匪寇婚媾之语,与他卦同,而义则殊也。阴阳交而和畅则为雨,上于三始疑而睽,睽极则不疑而合,阴阳合而益和则为雨,改云往遇雨则吉者自此以往也,谓既合而益和则也。
  集说 耿氏南仲曰:凡物之情,信然后合。合则愈信,疑然后睽,睽则愈疑。
  《朱子语类》云:《小畜》之上九日既雨既处,《睽》之上九曰往遇雨则吉邱氏富国曰:上本与三应,不孤也。睽极而疑生,故亦曰睽孤。豕、鬼,皆指三也。上睽疑而未敢亲近乎三,如见豕背之负泥涂。又如载鬼满于一车之中,始焉致疑则张弧,终焉释疑则说弧,知其非为寇仇,乃我之婚媾也。自此以往,阴阳和畅,向之疑心群起者,至此尽冰释而亡矣。
  总论 冯氏当可曰:内卦皆睽而有所待,对卦皆反而有所应,初丧马勿逐,至四遇元夫,而初四合矣,二委曲以求遇,至五往何咎,而二五合矣。三舆曳”“牛掣,至上遇雨,而三上合矣。天下之理,固未有终睽也。
  吴氏曰慎曰:六爻皆取先睽后合之象,初之丧马”“自复,即四之睽孤遇元夫也。二之遇主于巷,即五之厥宗噬肤也。三之无初有终,即上之张弧遇雨也。合六爻处睽之道而言,在于推诚守正,委曲含弘,而无私意猜疑之蔽,则虽睽而必合矣。
  

 

 

39、蹇.坎上.艮下

程传 《蹇序卦》:睽者乖也,乖必有难,故受之以蹇。蹇者,难也。睽乖之时,必有蹇难,《蹇》所以次《睽》也。蹇,险阴之义,故为蹇难。为卦坎上艮下,坎,险也。艮,止也。险在前而止,不能进也。前有险陷,后有峻阻,故为《蹇》也。
  蹇,利西南,不利东北,利见大人,贞吉。
  本义,难也。足不能进,行之难也。为卦艮下坎上,见险而止,故为《蹇》。
  西南平易,东北险阻,又艮方也。方在《蹇》中,不宜走险。又卦自《小过》而来,阳进则往居五而得中,退则入于艮而不进,故其占曰利西南不利东北
  当《蹇》之时,必见大人,然后可以济难。又必守正,然后得。而卦之九五,刚健中正,有大人之象。自二以上五爻,皆得正位,则又贞之义也,故其占又曰利见大人,贞吉。盖见险者贵于能止,而又不可终于止;处险者利于进,而不可失其正也。
  程传西南,坤方。坤,地也,体顺而易。东北,艮方。艮,山也,体止而险。在《蹇》难之时,利于顺处平易之地,不利止于危险也,处顺易则难可纾,止于险则难益甚矣。蹇难之时,必有圣贤之人,则能济天下之难,故利见大人也。济难者,必以大正之道,而坚固其守,故也。凡处难者,必在乎守贞正。设使难不解,不失正德,是以也。若遇难而不能固其守,入于邪滥,虽使苛免,亦恶德也,知义命者不为也。
  集说 王氏弼曰:西南,地也,东北,山也。之平则难解,之山则道穷。
  范氏仲淹曰:《蹇》与《屯》近,然《屯》则动乎险中,难可图也。《蹇》则止乎险中,难未可犯也。
  案 《易》西南”“东北之义,先儒皆以坤艮二卦释之,故谓西南属地而子。《易》,东北属山而险阻。然以文意观之,所谓西南者,西方、南方。所谓东北者,东方、北方。非指两隅而言也。此义自坤卦发端,而《蹇》、《解》彖辞申焉。参之诸卦大义,则坤者宜后而不宜先者也。《蹇》者宜来而不宜往者也。《解》或可以有往,而终以来复为安者也。然则西南当为退后之位,东北当为进前之方。坤在后之地,则可以得朋;在先之地,则利于丧朋。《蹇》当退而居后,不可进而居先,此两卦之义也。难既解矣,或可以有进往,故无不利东北之文。然曰利西南者,终以退复自治为安也。盖文王之卦,阳居东北,阴居西南,阳先阴后,阳进阴退,大分如此,似非险易之说也。
  初六,往蹇来誉。
  本义遇险,得誉。
  程传 六居《蹇》之初,往进则益入于赛,往蹇也。当《蹇》之时,以阴柔无援而进,其蹇可知。来者对往之辞,上进则为往,不进则为来。止而不进,是有见几知时之美,来则有誉也。
  集说 王氏弼曰:处难之始,居止之初,独见前识,睹险而止,以待其时,故则遇则得
  《朱子语类》:问:往蹇来誉。曰:来往二字,唯《程传》言上进则为,不进则为,说得极好。今人或谓六四往蹇来连是来就三,九三往蹇来反是来就二,上六往蹇来硕是来就五,亦说得通。但初六来誉,则位居最下,无可来之地,其说不得通矣。故不若《程传》好,只是不往为佳耳。
  何氏楷曰:此卦中言者,皆就本爻言,谓来而止于本位也。对往之辞,初六去险最远,其止最先,独见前识,正《传》之所谓智也。
  六二,王臣蹇蹇,匪躬之故。
  本义 柔顺中正,正应在上,而在险中,故蹇而又蹇,以求济之,非以其身之故也,不言吉凶者,占者但当鞠躬尽力而已,至于成败利钝则非所论也。
  程传 二以中正之德居艮体,止于中正者也。与五相应,是中正之人,为中正之君所信任,故谓之王臣。虽上下同德,而五方在大蹇之中,致力于蹇难之时,其艰蹇至甚,故为蹇于蹇也。二虽中正,以阴柔之才,岂易胜其任?所以蹇于蹇也。志在济君于蹇难之中,其蹇蹇者,非为身之故也。虽使不胜,志义可嘉,故称其忠荩不为己也。然其才不足以济蹇也,小可济,则圣人当盛称以为劝矣。
  集说 王氏弼曰:处难之时,当位居中,以应乎五,执心不违,志匡王室者也。故 韩氏愈曰:《易》《蛊》之上九不事王侯,高尚其事。《蹇》之六二,则曰王臣蹇蹇,匪躬之故。所居之时不一,而所蹈之德不同也。若《蛊》之上九,居无用之地,而致匪躬之节。《蹇》之六二,在王臣之位,而高不事之心,则冒进之患生,旷官之刺兴,志不可则,而尤不终无矣。
  苏氏轼曰:初六、九三,六四、上六四者,或远或近,皆视其势之可否,以为往来之节。独六二有应于五,君臣之义深矣。是以不计远近,不虑可否,无往无来,蹇蹇而已。君子不以为不智者,非身之故也。
  杨氏万里曰:诸爻圣人皆不许其往,唯六二、九五,无不许其往之辞者,二为王者之大臣,五履大君之正位,复不往以济,而谁当任乎?

九三,往蹇来反。
  本义 反就二阴,得其所安。
  程传 九三以刚居正,处下体之上。当《蹇》之时,在下者皆柔,必依于三,是为下所附者也。三与上为正应,上阴柔而无位,不足以为援,故上往则蹇也。,下来也。,还归也。三为下二阴所喜,故来为反其所也,稍安之地也。
  集说 孔氏颖达曰:九三与坎为邻,进则入险,故曰往蹇;来则得位,故曰来反
  吴氏曰慎曰:九三刚正,为艮之主,所谓见险而能止者,故来而能反,止于其所。
  案 《传》义以反为反就二阴,孔氏、吴氏则谓止于其所。以孔子《象传》观之,则《传》义理长,盖三为内卦之主故也。
  六四,往蹇来连。
  本义 连于九三,合力以济。
  程传 往则益入于坎险之深,往蹇也。居蹇难之时,同处艰厄者,其志不谋而同也。又四居上位,而与在下者,同有得位之正,又与三相比相亲者也。二与初同类,相与者也。是与下同志,众所从附也,故曰来连。来则与在下之众相连合也,能与众合,得处蹇之道也。
  集说 荀氏爽曰:蹇难之世,不安其所,故曰往蹇也。来还承五,则与至尊相连,故曰来连也。
  案 荀氏以来连为承五,极为得之。《易》例,凡六四承九五,无不著具美于爻象者,况蹇有利见大人之文乎!若三则于五无承应之义,而为内卦之主,固不当与四并论也。
  九五,大蹇朋来。
  本义大蹇者,非常之蹇也。九五居尊,而有刚健中正之德,必有朋来而助之者。古者有是德,则有是助矣。
  集说 干氏宝曰:在险之中,而当无位,故曰大蹇
  《朱子语类》:问:《蹇》九五何故为大蹇?曰:五是为蹇主。凡人臣之蹇,只是一事,至大蹇须人主当之。
  又问:大蹇朋来之义:曰:处九五尊位,而居蹇之中,所以为大蹇,所谓遗大投艰于朕身。人君当此,则须屈群策,用群力,乃可济也。
  胡氏炳文曰:诸爻皆以为蹇,圣人又虑天下皆不往,蹇无由出矣。二五君臣复不住,谁当往乎?是以于二曰蹇蹇,于五曰大蹇
  案 二五独无”“之义,盖君臣相与济蹇者,其责不得辞,而于义无所避。
  犹之《遯》卦诸爻皆,六二独以应五,而固其不遯之志也。胡氏之说得之。凡《易》之应,莫重于二五,故二之称王臣者,指五也;五之称朋来者,指二也。如在下者占得五,则当念国事之艰难,而益致其匪躬之节。如在上者占得二,则当谅臣子之忠贞,而益广其朋来之助。正如朱子说《乾》卦二五相为宾主之例也。推之《蒙》、《师》诸卦。无不皆然。
  上六,往蹇来硕,吉,利见大人。
  本义 己在卦极,往无所之,益以蹇耳。来就九五,与之济蹇,则有硕大之功。大人,指九五。晓占者宜如是也。
  程传 六以阴柔居《蹇》之极,冒极险而往,所以蹇也。不往而来,从五求三,得刚阳之助,是以也。蹇之道,阨塞穷蹙。,大也,宽裕之称。来则宽大,其蹇纾矣。《蹇》之极有出蹇之道,上六以阴柔,故不得出。得刚阳之助,可以纾蹇而已。
  在《蹇》极之时,得纾则为矣。非刚阳中正,岂能出乎蹇也?利见大人,《蹇》极之时,见大德之人,则能有济于蹇也。大人,谓五,以相比发此义,五刚阳中正而居君位,大人也。在五不言具济蹇之功,而上六利见之,何也?曰,在五不言,以其居坎险之中,无刚阳之助,故无能济蹇之义。在上六蹇极,而见大德之人则能济于蹇,故为利也。各爻取义不同,如《屯》初九之志正,而于六二则目之为寇也。诸爻皆不言,上独言者,诸爻皆得正,各有所善。然皆未能出于蹇,故末足为吉。唯上处蹇极 集说 《朱子语类》云:诸爻皆不言,盖未离乎蹇中也。至上六往蹇来硕吉,却是《蹇》极有可济之理。
  项氏安世曰:上六本无所往,特以不来为耳。初六本无所来,特以不往为耳。
  案 《易》卦上与五虽相比,然无随从之义者,位在其上,故于象如事外之人,不与二三四同也。唯有时取尚贤之义,则必六五遇上九乃可,《大有》、《大畜》、《颐》、《鼎》之类是也。然《随》以九五遇上六,亦取下贤之义,则以卦义刚来下柔故耳。至于以上六遇九五,吉者绝少,而凶吝者多。盖以渐染于阴,为刚中正之累,《大过》、《咸》、《夬》、《兑》之类是也。唯是卦有利见大人之文,而以九五为义者,则上六与五相近,可以反而相从,《讼》、《巽》之彖,以九五为大人矣。而上九以刚遇刚,则不相从也。
  升彖亦言用见大人矣,而卦无九五,故言用见以别之。独《蹇》、《萃》之彖,以九五为大人,而遇之者上六也。以柔遇刚,则有相从之义,故《萃》则赍咨,求萃于五而无咎:《蹇》则来就于五而得。《蹇》之上优于《萃》者,聚极则散,难极则解也。《乾》卦二五而外,爻辞言利见大人者,唯此而已。
  

 

40、解.震上坎下

程传 《解序卦》:蹇者难也,物不可以终难,故受之以解。物无终难之理,难极则必散。《解》者散也,所以次《蹇》也。为卦震上坎下,震,动也,坎,险也,动于险外,出乎险也,故为患难解散之象。又震为雷,坎为雨,雷雨之作,盖阴阳交感,和畅而缓散,故为平《易》。解者,天下患难解散之时也。
  解,利西南,无所往,其来复吉,有攸往,夙吉。
  本义,难之散也。后险能动,则出于险之外矣,解之象也。难之既解,利于平易安静,不欲久为烦扰。且其卦自《升》来,三往居四,人于坤体,二居其所而又得中,故利于西南平易之地。若无所往,则宜来复其所而安静。若尚有所往,则宜早往早复,不可久烦扰也。
  程传西南,坤方。坤之体,广大平易。当天下之难方解,人始离艰苦,不可复以烦苛严急治之,当济以宽大简《易》,乃其宜也。如是则人心怀而安之,故利于西南也。汤除桀之虐而以宽治,武王诛纣之暴而反商政,皆从宽易也。无所往,其来复吉,有攸往,夙吉无所往,谓天下之难已解散,无所为也。有攸往,谓尚有所当解之事也。夫天下国家,必纪纲法度废乱,而后祸患生。圣人既解其难,而安平无事矣,是无所往也。则当修复治道,正纪纲,明法度,进复先代明工之治,是来复也。谓反理正也,天下之也。,发语辞。自古圣王救难定乱,其始未暇遽为也。既安定,则为可久可继之治。自汉以下,乱既除,则不复有为,姑随时维持而已,故不能成善治,盖不知来复之义也。有攸往,夙吉,谓尚有当解之事,则早为之乃吉也。当解而未尽者,不早去则将复盛。事之复生者,不早为则将渐大,故也。
  集说 王氏弼曰:《解》之为义,解难而济厄者也。以解来复则不失中,有难而往,则以速为吉也。无难则能复其中,有难则能济其厄也。
  孔氏颖达曰:褚氏云,世有无事求功,故诫以无难宜静,亦有待败乃救,故诫以有难须速也。
  林氏栗曰:《蹇》止乎坎小,是以言利西南,不利东北。《解》动于险外,是以但言西南,不复言东北之小利也。
  胡氏炳文曰:《解》之时,以平易为利,略有苛急即非利。以安静为吉,久为烦扰即非吉。《本义》曰:若无所往,则宜来复其所而安静,是以安静为吉也。曰:若有 《解》之时,异于《蹇》之时,故其辞小异。然处解之道,犹然处蹇之道,故其意大同。言利西南,不言不利东北,是辞小异也。然西南者退后也,犹《蹇》所云也。东北者前进也,犹《蹇》所谓也。今无事则来,固以西南矣。有事虽可以往,而必以,不可以往而忘返也,是犹不以东北为利,而终以西南也。其与处《蹇》之道,意大同矣。盖国家无论有事无事,皆以退而自修为本。以爻义与卦相参,皆可见矣。
  初六,无咎。
  本义 难既解矣,以柔在下,上有正应,何之有?故其占如此。
  程传 六居《解》初,患难既解之时,以柔居刚,以阴应阳,柔而能刚之义,既无患难,而自处得刚柔之宜。患难既解,安宁无事,唯自处得宜,则为无咎矣。方解之初,宜安静以休息之。爻之辞寡,所以示意。
  集说 郭氏雍曰:处《解》之初,得无所往其来复吉之义,故无咎也。
  胡氏炳文曰:《恒》九二悔亡,《大壮》九二贞吉,《解》初六无咎。三爻之占只二字,其言甚简,象在爻中,不复言也。
  蔡氏清曰:初六以柔在下,则能安静而不生事以自扰,何之有?案 利西南者,处后也。初应刚承刚而处其后,得卦义矣。义明故辞寡。
  九二,田获三狐,得黄矢,贞吉。
  本义 此爻取象之意未详,或曰:卦凡四阴,除六五君位,余三阴,即三狐之象也。大抵此爻为卜田之吉占,亦为去邪媚而得中直之象,能守其正,则无不吉矣。
  程传 九二以阳刚得中之才,上应六五之君,用于时者也。天下小人常众,刚明之君在上,则明足以照之,威足以惧之,刚足以断之,故小人不敢用其情。然犹常存警戒,虑其有间而害正也。六五以阴柔居尊位,其明易蔽,其威易犯,其断不果而易惑。小人一近之,则移其心矣。况难方解而治之初,其变尚易。二既当用,必须能去小人,则可以正君心,而行其刚中之道。者去害之事,者邪媚之兽。三狐,指卦之三阴,时之小人也。,谓能变化除去之,如田之获狐也。获之则得中直之道,乃正而也。,中色。,直物。黄矢,谓中直也。群邪不去,君心一人,则中直之道,无由行矣。桓敬之不去武三思是也。
  集说 杨氏万里曰:当《解》之时,此爻欲其获狐,三戒其致寇,四欲其解,五欲其退小人,六欲其射隼。一卦六爻,而去小人之象居其五。然则召天下多难者谁乎,人君亦何利于天下之多难,而乐于近小人以疏君子哉!
  王氏应麟曰:世之治也,君子以直胜小人之邪。《易》曰:田获三狐得黄矢,世之乱也。小人以狡胜君于之介,《诗》曰:有兔爰爰,雉离于罗。

六三,负且乘,致寇至,贞吝。
  本义 《系辞》备矣。贞吝,言虽以正得之,亦可羞也。唯避而去之,为可免耳。
  程传 六三阴柔居下之上,处非其位,犹小人宜在下以负荷。而且乘车,非其据也,必致寇夺之至。虽使所为得正,亦可鄙吝也。小人而窃盛位,虽勉为正事,而气质卑下。
  本非在上之物,终可也。若能大正则如何?曰:大正非阴柔所能也,若能之,则是化为君子矣。三阴柔小人,宜在下而反处下之上,犹小人宜负而反乘,当致寇夺也。
  难解之时,而小人窃位,复致寇矣。
  集说 孔氏颖达曰:者君子之器也,者小人之事也。施之于人,即在车骑之上而负物也。故寇盗知其非己所有,于是竞欲夺之。
  胡氏瑗曰:六三以不正之质,居至贵之地,是小人在君子之位也,故致寇盗之至。
  为害于己? 《系辞传》释此爻云:盗斯夺之者,夺负乘之人也。又云盗斯伐之者,非伐负乘之人,乃伐上慢下暴之国家也。盖上亵其名器,则是上慢,如慢藏诲盗。下肆其贪窃,则是下暴,如冶容诲淫。大是以贼民兴而国家受其害,难又将何时而解乎?

九四,解而拇,朋至斯孚。
  本义,指初。初与四皆不得其位而相应,应之不以正者也。然四阳初阴,其类不同,若能解而去之,则君子之朋至而相信矣。
  程传 九四以阳刚之才居上位,承六五之君,大臣也。而下与初六之阴为应,,在下而微者,谓初也。居上位而亲小人,则贤人正士远退矣。斥去小人,则君子之党进而诚相得也。四能解去初六之阴柔,则阳刚君子之朋来至而诚合矣。不解去小人,则己之诚未至,安能得人之乎也。初六其应,故谓远之为解。
  集说 刘氏牧曰:,谓初也。居下体之下而应于己,故曰
  何氏楷曰:《解》,去小人之卦也。卦唯二四两阳爻,皆任解之责者。,汝也。
  ,足大指也。九四居近君之位,苟昵近比之小人而不解,则君子之朋虽至,被必肆其离间之术矣。
  六五,君子维有解,吉,有孚于小人。
  本义 卦凡四阴,而六五当君位,与三阴同类者,必解而去之则也。,验也。君子有解,以小人之退为验也。
  程传 六五居尊位,为《解》之主,人君之解也。以君子通言之,君子所亲比者, 集说 郑氏汝谐曰:益之戒曰:任贤勿贰,去邪勿疑。如使世之小人,皆信上之所用者必君子,而所解者必小人,则必改心易虑,不复有投隙抵巇之望。唯未孚于小人,此小人所以犹有觊幸之心也。五,《解》之主也。以其阴柔,故有戒意。
  胡氏炳文曰:卦唯四五言,四能解小人,可以来君子。五能解小人,亦可验其能为君子。
  案 郑氏说有孚于小人,与《传》义异,而其理尤精。盖朋至斯孚者,君子信之也。有孚于小人者,小人亦信之也。君子信,故乐于为善。小人信,故化而不为恶。往往国家有举措,而小人未革心者,未信之也。信则枉者直,而不仁者远矣。
  上六,公用射隼于高墉之上,获之,无不利。
  本义 《系辞》备矣。
  程传 上六尊高之地,而非君位,故曰,但据《解》终而言也。,鸷害之物,象为害之小人。,墙,内外之限也。害若在内,则是未解之时也。若出墉外,则是无害矣。复何所解,故在墉上,离乎内而未去也。云,见防限之严而未去者。
  ,《解》之极也。《解》极之时,而独有末解者,乃害之坚强者也。上居《解》极,《解》道已至,器已成也,故能射而获之。既获之,则天下之患,解已尽矣,何所不利?夫子于《系辞》复伸其义曰:隼者禽也,弓矢者器也,射之者人也。君子藏器于身,待时而动,何不利之有。动而不括,是以出而有获,语成器而动者也。鸷害之物在墉上,苟无其器,与不待时而发,则安能获之,所以解之之道,器也。事之当解,与已解之之道至者时也。如是而动,故无括结,发而无不利矣。括结,谓阻碍。圣人于此,发明藏器待时之义,夫行一身至于天下之事,苟无其器,与不以时而动,小则括塞,大则丧败。自古喜有为而无成功,或颠覆者,皆由是也。
  集说 沈氏该曰:之为物,果于悖害者也。,所以卫内而限外也。害在内,小人在君侧也。出乎墉之外,则非射之所能及。高墉之上,在内外之间,据卫限之势,于此而射之,则拟而后动,动而不括,获之无不利矣。在外卦之上,射于高墉之象也。
  郑氏汝谐曰:所谓者,非上六也。言公于此爻,当用射隼之道也。,指上之阴而言也。,指上之位而言也。
  王氏申子曰:指上,以其柔邪谓之狐,以其阴鸷谓之。上以阴柔处震之极,而居一卦之上,是阴鸷而居高者。《解》之既极,尚何俟乎,故获之无不利
  案 此言公用,乃《随》上《离》上王用之例,皆非以本爻之位当王公也,郑氏王氏之说似可从。或以解终言之,而不指隼之为谁,亦可。盖者,邪而穴于城社,在内之奸也。者,鸷而翔于坰野,化外之悍也。自二至五,所以解内难者 总论 徐氏几曰:下三爻不言解,上三爻言解,所谓动而免乎险也。
  

 

41、损.艮上.兑下

程传 《损序卦》:解者缓也,缓必有所失,故受之以损。纵缓则必有所失,失则损也,《损》所以继《解》也。为卦艮上兑下,山体高,泽体深,下深则上益高,为损下益上之义。又泽在山下,其气上通,润及草木百物,是损下而益上也。又下为兑说,三爻皆上应,是说以奉上,亦损下益上之义。又下兑之成兑,由六三之变也,上艮之成艮,自上九之变也,三本刚而成柔,上本柔而成刚,亦损下益上之义。损上而益于下则为益,取下而益于上则为损,在人上者,施其泽以及下则益也,取其下以自厚则损也。譬诸垒土,损于上以培厚其基本,则上下安固矣,岂非益乎。取于下以增上之高,则危坠至矣,岂非损乎。故损者,损下益上之义,益则反是。
  损,有孚,元吉,无咎,可贞,利有攸往。
  本义,减省也。为卦损下卦上画之阳,益上卦上画之阴。损兑泽之深,益艮山之高。损下益上,损内益外,剥民奉君之象,所以为损也。损所当损,而有孚信,则其占当有此下四者之应矣。
  程传,减损也。凡损抑其过以就义理,皆损之道也。损之道必有孚诚,谓至诚顺于理也。损而顺理,则大善而,所损无过差,可贞固常行,而利有所往也。人之所损,或过或不及,或不常,皆不合正理,非有孚也。非有孚则无吉而有咎,非可贞之道,不可行也。
  集说 吕氏大临曰:《损》之道不可以为正,当《损》之时,故曰可贞。时损则损,时益则益,苟当其时,无往而不可,故《损》、《益》皆利有攸往
  蔡氏清曰:剥民奉君之义,只可用之卦名,其卦辞有孚,元吉,无咎,可贞,利有攸往,只承损字泛说。言损所当损,人人皆可用,不专指上之损下也。《益》卦利有攸往,利涉大川亦然,岂专为益下之事乎?曷之用,二簋可用享。
  本义 言当《损》时,则至薄无害。
  程传者,损过而就中,损浮末而就本实也。圣人以宁俭为礼之本,故为损发明其义。以享祀言之,享祀之礼,其文最繁,然以诚敬为本,多仪备物,所以将饰其诚敬之心,饰过其诚,则为伪矣。损饰,所以存诚也,故云曷之用,二簋可用享二簋之约,可用享祭,言在乎诚而已,诚为本也。天下之害,无不由末之胜也。峻宇雕 集说 孔氏颖达曰:曷之用二簋可用享者,明行损之礼。贵夫诚信,不在于丰,二簋至约,可用享祭。
  案 彖辞自有孚以下,泛说《损》所当损之义,蔡氏之说,极为得之。盖损益者时也,时在当损,不得不损,唯以诚意为主,而行之又得乎大善之吉,则不但无咎,而且可以为常道而利有所往矣。举一端以明之,则如二簋薄祭,固因乎时而节损者也。然能积诚尽礼,则可以致孝乎鬼神,而推之凡事之当损者视此矣。卦义以孚而行损,《程传》则因损以致孚,略有不同也。
  初九,已事遄往,无咎,酌损之。
  本义 初九当损下益上之时,上应六四之阴,辍所为之事而速往以益之,无咎之道也,故其象占如此。然居下而益上,亦当斟酌其浅深也。
  程传 损之义,损刚益柔,损下益上也。初以阳刚应干四,四以阴柔居上位,赖初之益者也。下之益上,当损己而不目以为功。所益于上者,事既已则速去之,不居其功,乃无咎也。若享其成功之美,非损己益上也,干为下之道为有咎矣。四之阴柔,赖初者也,故听于初。初当酌度其宜而损己以益之,过与不及,皆不可也。
  集说 孔氏颖达曰:损之为道,损下益上,如人臣欲自损己奉上。然各有职掌,若废事而往,咎莫大焉。竟事速往,乃得无咎。酌损之者,以刚奉柔,初未见亲也,故须酌而减损之。
  《朱子语类》云:酌损之,在损之初下,犹可以斟酌也。
  案 孔氏说已事之义,谓如学优而后从政之类,于理亦精。
  九二,利贞,征凶。弗损益之。
  本义 九二刚中,志在自守,不肯妄进,故占者利贞,而也。弗损益之,言不变其所守,乃所以益上也。
  程传 二以刚中当损刚之时,居柔而说体,上应六五阴柔之君,以柔说应上,则失其刚中之德,故戒所利在贞正也。”’行也。离乎中,则失其贞正而凶矣,守其中乃也。弗损益之,不自损其刚贞,则能益其上,乃益之也。若失其刚贞,而用柔说,适足以损之而已,非损己而益上也。世之愚者,有虽无邪心,而唯知竭力顺上为忠者,盖不知弗损益之之义也。
  集说 林氏希元曰:九二在爻则为刚中,在人事则为志在自守,不肯妄进。志在自守,不肯妄进,九二之贞也,故占者利于守贞。若征行,则是变其所守而得矣。
  夫自守而不妄进,宜若无益于上矣。然由是而启时君尊德乐道之心,止士大夫奔竞之习,其益于上也不少,是弗损乃听以益之也。桐江一丝,系汉九鼎,清风高节,披拂士习,

六三,三人行,则损一人,一人行,则得其友。
  本义 下卦本乾,而损上爻以益坤。三人行损一人也。一阳上而一阴下,一人行得其友也。两相与则专,三则杂而乱,卦有此象,故戒占者当致一也。
  程传损者,损有余也。者,益不足也。三人,谓下三阳上三阴,三阳同行,则损九三以益上,三阴同行,则损上六以为三,三人行则损一人也。上以柔易刚而谓之损,但言其减一耳。上与三虽本相应,由二爻升降,而一卦皆成,两相与也。
  初二二阳,四五二阴,同德相比,三与上应,皆两相与,则其志专,皆为得其友也。三虽与四相比,然异体而应上,非同行者也。三人则损一人,一人则得其友。盖天下无不二者,一与二相对待,生生之本也。三则余而当损矣,此《损》、《益》之大义也。夫子又于《系辞》尽其义曰:天地絪緼,万物化醇,男女媾精,万物化生,《易》曰:三人行则损一人,一人行则得其友,言致一也。 ”“絪緼,交密之状。天地之气,相交而密,则生万物之化醇。,谓醲厚,醲厚,犹精一也。男女精气交媾,则化生万物。
  唯精醇专一,所以能生也。一阴一阳,岂可二也。故三则当损,言专致乎一也。天地之间,当损益之明且大者,莫过此也。
  集说 林氏希元曰:此爻之辞,兼举六爻,以三正是当损之爻,乃卦之所以为《损》者,故于此言之。
  杨氏启新曰:人之相与,唯其心之同而已。苟精神不孚,意气不贯,则群党比周,固三也。即一人之异,亦三也,是皆不可以不损也。苟精神相孚,意气相贯,则二人同心,固两也。即千百其朋,亦两也,是皆不可以不得者也。
  六四,损其疾,使遄有喜,无咎。
  本义 以初九之阳刚益己,而损其阴柔之疾,唯速则善,戒占者如是,则无咎也。
  程传 四以阴柔居上,与初之刚阳相应,在损时而应刚,能自损以从刚阳也,损不善以从善也。初之益四,损其柔而益之以刚,损其不善也,故曰损其疾,谓疾病,不善也。损于不善,唯使之遄速,则有喜无咎。人之损过,唯患不速,速则不致于深过,为可喜也。
  集说 王氏弼曰:履得其位,以柔纳刚,能损其疾也。疾何可久,故速乃有喜有喜无咎也。
  苏氏轼曰:者初九也,损其疾,则初之从我也易,故遄有喜
  杨氏万里曰:六四以柔居柔,得初九之阳以为应,损其疾者也。初言遄往,四言使遄,盖初之,实四有以使之也。
  胡氏炳文曰:六四与初九为应,初方已其事而速于益四,四损其阴柔之疾,唯速则有喜。不然,彼方汲汲,此乃悠悠,非受益之道。
  案 苏氏,杨氏说,于使字语气亦近是。
  六五,或益之,十朋之龟。弗克违,元吉。
  本义 柔顺虚中,以居尊位,当《损》之时,受天下之益者也。两龟为朋,十朋之龟,大宝也。或以此益之而不能辞,其吉可知。占者有是德,则获其应也。
  程传 六五于《损》时,以中顺居尊位,虚其中以应乎二之刚阳,是人君能虚中自损,以顺从在下之贤也。能如是,天下孰不损己自尽以益之,故或有益之之事,则十朋助之矣。,众辞。者,决是非吉凶之物。众人之公论,必合正理,虽龟筴不能违也,如此可谓大善之吉矣。古人曰:谋从众则合天心。
  集说 张子曰:龟弗能违,言受益之可必,信然不疑也。
  杨氏时曰:柔得尊位,虚己而下人,则谦受益。时乃天道,天且不违,况于人乎,况于鬼神乎,宜其益之者至矣。故曰或益之十朋之龟,弗克违,元吉
  郭氏雍曰:《益》之至,岂独人事而已,虽元龟之灵弗能违,此其所以元吉也。
  《洪范》曰:汝则从,龟从筮从,卿士从,庶民从,是之谓大同,六五之元吉,犹《洪范》之大同也。
  杨氏简曰:者,不一之辞。益之者,不一也,人心归之也。十朋之龟,皆从而弗违,天与龟神祐之也。龟神祐之,故龟筮协从
  上九,弗损益之,无咎,贞吉,利有攸往,得臣无家。
  本义 上九当损下益上之时,居卦之上,受益之极,而欲自损以益人也。然居上而益下,有所谓惠而不费者,不待损己,然后可以益人也。能如是则无咎,然亦必以正则,而利有所往。惠而不费,其惠广矣,故又曰得臣无家
  程传 凡《损》之义有三,损己从人也,自损以益于人也,行损道以损于人也。损己从人,徙于义也。自损益人,及于物也,行损道以损于人,行其义也。各因其时,取大者言之,四五二爻,取损己从人,下体三爻,取门损以益人,损时之用,行损道以损天下之当损者也。上九则取不行其损为义,九居损之终,损极而当变者也。以刚阳居上,若用刚以损削于下,非为上之道,其咎大矣。若不行其损,变而以刚阳之道益于下,则无咎而得其正且也。如是则宜有所往,往则有益矣。在上能不损其下而益之,天下孰不服从,从服之众,无有内外也,故曰得臣无家得臣,谓得人心归服。无家,谓无有远近内外之限也。
  集说 王氏肃曰:处《损》之极,损极则益,故曰不损益之得臣则万方一轨,故无家也。
  句氏微曰:上九刚德,为物所归,虽曰得臣,非已所有,盖以四海为家。
  《朱子语类》云:得臣有家,其所得也小矣,无家则可见其大。
  案 卦以损三益上成义,则上者受益之极,卦之主也。故尤咎,可贞,利有攸往卦名以损下益上为义,卦辞则泛论损所当损,而损中有益也。六爻之辞,其以上下体分损益,则根乎卦名,其言损所当损,而损中有益,则又根乎卦辞。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