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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洋强国战略三步走

 沩江学者 2014-05-25

  金永明

  上海社科院中国海洋战略研究中心主任

 

  中共十八大报告提出的建设海洋强国战略目标,为我们进一步深化和研究中国海洋战略提供了重要契机和政治保障,如何制订和实施中国海洋强国战略的顶层设计?

 

概念及特征

  中国海洋强国战略是中国和平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应符合中国的具体国情和实际。其特征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第一,和平性。中国海洋强国战略的成型和实施,坚守通过和平的方法和手段予以不断地丰富和完善的原则。这符合时代发展的潮流和趋势,符合中国倡导的新安全观(互信、互利、平等、协作),也符合中国和平发展进程目标。

  第二,互利性。中国海洋强国战略的实施不以中国获取最大海洋资源及利益为目的,应兼顾其他国家的合理诉求和关切,寻求适当的利益平衡,以确保互利、共赢原则的实现。

  第三,合作性。海洋问题错综复杂,紧密关联,单靠一个国家很难妥善地应对和处理,所以,在实现中国海洋强国战略的进程中,应采取合作的方式推进实施。

  第四,阶段性。由于海洋问题复杂、敏感,尤其在海洋领土主权问题上相关国家一般很难作出妥协和让步,所以,中国应坚守条件成熟时比较公平合理解决海洋问题的原则,不应在条件并不成熟的情形下,强行采取措施解决海洋问题争议的立场和政策。

  第五,安全性。中国在实施海洋强国的进程中,将会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国际海域的通道安全,包括派遣海军参与实施海盗打击行为,以确保国际社会使用海域的安全和海洋利益,尤其是航行和飞越自由安全。

  中国海洋强国战略的上述主要特征,完全符合中国一贯的主张和追求,也符合国际法包括《联合国宪章》、《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南海各方行为宣言》等规范的原则和要求,应该容易被国际社会所接受,为此,进一步加大中国海洋强国战略的宣传就显得特别重要和迫切。

  从上述中国海洋强国战略的特征可以看出,中国建设海洋强国战略进程的步骤将是有序的,目标将是有限的,重点是维护和确保中国的海上权益,力量运用方式将是和平的和综合性的,以区别于传统海洋霸权国家的模式,即多依靠军事力量,包括设置军事基地和海外据点以及海外殖民地的方式扩展海洋霸权。

  综合上述观点,中国海洋强国战略的概念可以界定为,中国将以国际社会规范的原则和要求,通过和平的方法来发展海洋经济,发展海洋科技装备,提升海洋资源开发和利用能力,加强对海洋资源和利益的综合管理包括完善海洋体制机制建设尤其是法律制度,适度发展海上军事力量,在不损害国家核心利益的基础上,力争运用和平方法解决海洋问题争议,争取海洋利益相对最大化,以实现保护海洋环境,维护国家海洋权益,确保国家海洋安全,把我国建设成为与中国的国情与现实发展需求相适应的海洋国家,实现具有中国特色的海洋强国之梦。

 

内涵及任务

  十八大报告指出,我国应“提高海洋资源开发能力,发展海洋经济,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坚决维护国家海洋权益,建设海洋强国”。

  中国建设海洋强国的步骤应是渐进的,具体可分两步走,包括区域性海洋大国/强国和世界性海洋大国/强国。这种分阶段实施的步骤,也符合我国的基本特点尤其是“三不变”的基本特征,即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没有变、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这一主要矛盾没有变、我国是世界最大发展中国家的国际地位没有变。

  从十八大报告对中国建设海洋强国的内容可以看出,国家推进海洋强国建设的具体路径为发展海洋经济,手段和措施是不断提高海洋资源开发能力,这是发展海洋经济的保障,前提是急需解决我国面临的重大海洋问题(例如,南海问题、东海问题),以坚决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及海洋权益,并保障实施海洋及其资源开发的安全环境,从而实现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及建设海洋强国的分阶段目标。

  尽管国际社会并不存在海洋强国的具体指标,也无统一规范海洋强国的定义或概念,但鉴于海洋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性及海洋自身的特点,对照综合规范海洋问题的《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原则和制度,结合中国的国情和经济社会发展趋势,笔者认为,我国建设海洋强国的基本指标,主要包括以下方面:海洋经济发达,海洋科技先进,海洋生态环境优美或健康,拥有构建和完善海洋制度及体系的高级人才队伍,先进的管理海洋问题或事故的能力包括完善的海洋法律和制度,健康和具有公正价值取向的海洋文化,以及强大的海上国防力量。

  在上述指标中,发展海洋经济是建设海洋强国的重要手段和基础;海洋科技是建设海洋强国的技术保障,也是增强海洋开发能力的重要支柱;海洋生态环境优美是建设海洋强国的重要目的之一;高级海洋人才队伍不断涌现是建设海洋强国的必要依托和重要力量;管理海洋问题或事故的能力,以及完备的海洋法律和制度,是体现国家对海洋问题综合管理的重要条件和保障;健康而具有公正取向的海洋文化,是进一步提升国民海洋意识、发展海洋教育活动,合力发展海洋事业的重要基础和力量源泉,也是易被其他国家接受的重要前提和基本保障;强大的海上国防力量是威慑地区和世界上其他国家的力量保障,也是解决海洋问题争议的基本职能和任务。总之,这些指标紧密关联,不可分割。

 

战略目标

  为使来自海洋问题的威胁最小限度地影响或阻碍我国和平发展进程,有利于我国发展利益的实现和国家和平统一事业的推进,并实现世界性海洋大国目标,在建设海洋强国的进程中,中国特别应确保海洋领土主权和完整以及维护海洋权益,所以笔者认为,中国建设海洋强国的战略目标(综合性目标和阶段性目标)和任务可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第一,近期战略目标(2013-2020)。主要为设法稳住海洋问题的升级或爆发,采取基本稳定现状的立场,逐步采取可行的措施,设法减少海洋问题对中国的进一步的威胁或损害,完善国内体制机制,以利用好战略机遇期。具体目标为,完善海洋体制机制建设,完善海洋领域的政策和法律制度,为管辖国内海域秩序和保护海洋环境、收复岛屿和岩礁创造条件。

  第二,中期战略目标(2021-2040)。创造各种条件,利用国家综合性的力量,设法解决个别重要海洋问题(例如南海问题),实现区域性海洋大国目标。具体目标为,逐步收复和开发他国抢占的岛屿和岩礁,并采取自主开发为主,合作开发和共同开发为辅的策略。

  第三,远期战略目标(2041-2050)。在我国具备充分的经济和科技等综合性实力后,全面处置和解决海洋问题争议,完成祖国和平统一大业,实现世界性海洋大国目标。具体目标为,无阻碍地管理300万平方公里海域,适度自由地利用全球海洋及其资源,基本具备确保海上投送和应急处理海洋问题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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