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德(Immanuel kant)是德国著名的哲学家,于1724年4月22日出生在东普鲁士哥尼斯堡(Konigsburg),1804年2月12日逝世,享年八十岁。康德被公认为启蒙运动时代最重要的人物之一,曾被推荐为大学校长,先后被当选为柏林科学院院士,彼得堡科学院院士和西恩(意大利)科学院院士。
康德着力论述理性的局限,主张宗教的核心是道德。其《纯粹理性批判》(A Critique of pure Reason)等著作,在哲学、伦理学和神学方面皆有深远影响。
康德认为,道德是宗教唯一稳妥的基础。他认为,人的心中都有一个道德律,这是人与动物的根本区别,人的行为的最根本问题就是道德的自律。他指出,任何行为都是受命式的,可分为两类:第一类叫假言命令,行为是为了达到某种目的,被视为一种手段;第二类叫绝对命令或无上命令(Categorical imperatives)是仅仅为道德律所支配而尽的义务,不为任何别的目的,行为本身就是必须的。康德认为,只有后者才能称为道德。
康德在《道德形而上学根本原理》中说:一个善意之所以为善,非因它所履行或举的功效,也非因它的内容达成某些预定目的,而单是为决定之故——意思是,它本身便是善了,......纵使这个善意受到了逆境劣运的特殊阻碍,或如某种类似继母的虐待恶遇,以致缺乏力量,不能达成应有目的;即使它已经尽了最大的努力,而仍毫无成功,只徒然地剩下一个善意,它仍好比一块宝石保有其自身的光辉,在其本身具有全部价值而无穷。①
基于道德,康德推论道:1、幸福是每个人的渴望(所需要的);2、道德是每个人的责任(义务);3、把二者结合起来的就是最高的善;4、这个“最高的善”是应该追求的,因为它是最高的善。所以,要将追求幸福与尽义务结合起来,必须假设神的存在;由于没有人能在今生达到最高的善,故必须假定有来生,以便继续追求。这里,神的存在和灵魂的不朽是分别结合的“能力”和今生以外的“时间”而假定的。②
人类的能力不足以使人们将追求幸福的权力和他们的道德义务结合起来,故必须承认神是世界的统治者。康德把宗教的信条变成假设。“神是假设”,这是他草稿中的一句话。“神,并不是存在于我之外的东西,而只是我的思想”。康德对神始终是抱怀疑态度的,但他却不是一个反对神的人。③
对康德来说,宗教并不是道德的原因,而是道德的结果。康德认为,理性的宗教是对善、对自己的道德潜能的纯真信仰,不带任何利益得失的杂质,不把责任转嫁给最高的力量,目的在于达到内心的完善。
康德说,恐惧产生神,但是后来,他把良心也列为产生神的原因。正是良心才是宗教事业发展的主要调节者。康德认为,基督教是人类道德——宗教发展的最高阶段,爱是从哪里来的?康德力图从历史上考察,爱不是上天的赠与,而是大地的赠与,是本能的变形。他把基督教作为一种道德原则、一种仁爱的纲领来接受。
在《纯粹理性批判》的序言中,康德说过: “有两件事使我愈来愈感到害怕:第一是闪着星光的天空,第二是在我心里说话的良心。”④
康德的理性宗教在当时有一定积极意义。首先,他将信仰植根于道德,强调人们要注重道德,听道也要行道。其次,自然宗教是因“知”而信,理性宗教是因“行”而信。康德用道德的“行”来连接科学的“知”和宗教的“信”,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当时的自然主义与宗教的冲突和矛盾。
2005.11.6于美国加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