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复使用针管,然后每一个患者换一个针头,这种情况是否符合规定? 【竹千代的回答(7票)】: 1.注射器的针管目前有两种形式:塑料的和玻璃的。 一般来说由于塑料的针管处理成本较低,并且进一步避免了通过血液传播疾病的危险,所以都属于一次性使用无菌注射器。 玻璃材料的注射器在医疗上也仍然有应用,因为每次用完要用高压灭菌器进行消毒,比较麻烦,所以限制了其应用。 2.重复使用塑料针管,即使更换针头也是违法的。 3.对于玻璃针管,在严格按照标准进行消毒之后,一定意义上来说是可以的。但是一些农村小诊所不可能按要求进行消毒,一定程度上加大了交叉感染的风险。卫生部和药监局虽然鼓励使用一次性使用无菌注射器,但又没有明文规定不准重复使用注射器的法规,在这方面还是一片空白。 4.注射针管重复使用的危害最大的就是会引起血液疾病的传播(像艾滋病、乙肝)及交叉感染。 【zinph的回答(3票)】: 分三种来说: 1.外包装和产品名称中含有“一次性”字样的注射器,其产品由针头、针管和推杆组成的产品,严禁有重复使用行为(重复使用行为的定义是:重复使用行为指当事人两次以上使用同一个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的行为),特别是一次性注射器必须严格按照毁型要求,在使用完后强制使用毁型装置进行毁型,并做记录!(毁型的意思是破坏产品结构,令其无法再次使用,毁型装置你可以在百度图片里面搜索“一次性注射器)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医疗机构对一次性使用的医疗器械不得重复使用,使用过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销毁,并作记录。 2.另外一种是针头、玻璃针管和玻璃推杆组成的。玻璃针管和玻璃推杆可以在一个病人使用完后,进行清洗消毒灭菌等工作后,再次使用。但不能仅更换针头,不经过清洗消毒灭菌就再次使用同一针管和推杆,即使使用在同一个病人。你问题中所说,是一个不规范不符合感染控制原则的使用。 卫生部在1987年就发文要求淘汰玻璃注射器,” 卫生部关于推广使用一次性塑料注射器、输液、输血管、针的通知“ 3.现在很多的静脉注射器也是一次性使用,同我上面所说的1 毁型器的图片
强烈建议 如果有类似情况,请向当地的卫生监督局和疾控中心进行举报 【Ivony的回答(1票)】: 一个患者短时间内使用一个针管输不同的液或者抽几管血应该是没有问题的,经常有这样的情况,把针管扎入静脉,然后放几管血出来,或者换吊瓶不换吊针。 但是一次性针管,只要从患者体内拔出,就必须立即归于医疗垃圾,不能编个号放在盘子里下次同个人来用,因为放在外面会被污染。 【罗燕婷的回答(0票)】: 河源紫金有一条街数十人感染丙肝,据媒体调查和推测,跟该条街的一个小诊所有关。多数患者到小诊所看过小病,据悉诊所内医生太忙,经常不更换针管对进行注射。 对于一个小县城来说,这种传染病泛滥跟医生职业道德和政府卫生管理部分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 原文地址:知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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