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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要轻易“打点滴”

 半道上 2014-06-02


药物输液(静脉滴注),俗称“打点滴”,是目前一种常规给药方法,不论在医院病房,还是在农村卫生室或家庭病床,都能见到有病人“吊瓶”输液。

“打点滴”,药物直接进入人体血液循环,药效快,作用明显,对一些危重患者或进食困难的患者是适合的、必需的,特别在紧急状况下抢救病人,有着起死回生的作用。但“打点滴”不仅技术、器具、环境等要求高,而且药物配合要适当,否则会使药效降低或增加药物的毒性。同时,在整个输液过程中,由于各种环境因素的影响,会使溶液中不溶性颗粒(在50微米以下的微粒,肉眼看不见)增多,不溶性微粒可从药液本身带入(如原料、辅料、操作工艺、包装材料等),也可能由输液器具(例如输液管)或药液生产时带入(因药物的相互作用、理化性质的改变,产生不溶性结晶或降解物等)。

国内外药典对100毫升以上的静脉注射剂均有不溶性微粒的限量要求。我国药典1995年版规定,每毫升输注液体中10微米以上的微粒不得超过20粒,25微米以上的微粒不得超过2粒,19微米以上的微粒未作限量要求。笔者曾作过抗肿瘤药物和抗生素药物输液中的微粒检测考察,其结果均说明:药物输液的操作过程均促使药物输液中不溶性微粒急剧增加,用药典标准对照,远远超过规定,情况令人担忧。

“打点滴”使药液直接通过静脉进入人体血液循环。由于人体毛细血管直径一般为47微米,那么经常或大量的药物输液进入血管,不溶性微粒就会大量地蓄积在微血管丰富的心、肺、肾等重要器官内,久而久之,就会引起微血管的血栓梗塞、肺内肉芽肿、肺纤维化、肺静脉压、肺动脉压增高,以及局部组织水肿、炎症、坏死,甚至引起癌症等。

所以国内外一些专家呼吁在选择给药途径中,要遵循“可口服的不肌肉注射,可肌肉注射的不静脉滴注”的原则。由此,为了生命健康,是否要采用药物输液,既要有明确的用药指征,又要看患者确实需不需要这种给药途径。作为医生,应该坚决反对那种片面追求速效和经济效益而滥用药物输液的做法:作为患者,要充分认识“打点滴”的危害,尽量避免其不良后果。

摘自《当代健康报》   2001.08.16    郭随章/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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