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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11名正副县级干部年度考核不合格 评先评优没资格

 井冈雄鹰 2014-06-04

  本报新余讯 李文锋、江南都市报记者刘健报道:6月3日,记者从新余市纪委获悉,该市通报了2013年度全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推进惩防体系建设检查考核情况。除100个单位考核结果为优秀、15个单位考核结果为合格外,原孔目江区、市粮食局等5个单位考核结果为不合格;另有11名正副县级领导干部评为不合格,被点名通报。

  责任追究“不挂空挡”,是让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地生根”的关键。该市抓住“结果运用”这一关键环节,制定了严格细致的检查考核工作方案,对各县区和市直单位领导班子及全市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情况进行全面量化考核。该市明确规定,对发生严重腐败问题的将实行“一案双查”,追究有关人员的领导责任;将核查考核结果运用到全市绩效考核中,作为干部表彰奖励、考核考察、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据悉,在2013年度考核中,考核不合格的原孔目江区、市粮食局、市文广新局、市旅游局、市人防办等5个单位已被取消单位及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的评先评优资格,市纪委将对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被评定为“不合格”等次的11名正、副县级干部已取消其评先评优资格,属于后备干部的也被取消资格,并由市纪委对其进行诫勉谈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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