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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里先后治则:虚烦证(1)

 johnney908 2014-06-10

    太阳变证及其治则(7)我们上次的最后,谈到了变证的概念,谈到了变证的治疗原则,也谈到了病有寒热的真假。我们今天接着往下谈,就是对于一些病证来说,它有表证,有里证。表里先后,把握什么样的原则,用什么样的方法去处理,这是我们下面在谈的内容,就是表里先后缓急的治疗原则。

    第一种情况,是表证兼里实。表证兼里实,在一般情况下,应当先解表、后攻里,这是我们在前面已经强调过的。为什么要这样做呢?因为表证兼里实,如果你去先攻里的话,就使人体的正气趋向于体内,邪气呢,虽然在里的实邪,有可能被祛除出体外,但在表的这种表邪,随后趁机内陷,使病情复杂化。

    如果先解表、后攻里的话,把表邪解除了,在解表的过程中,在里的实邪它会原封不动,你不会说是在解表的过程中,里邪往外走,这是不可能的。在里的实邪,它是原封不动的,等把表邪解除了,再去攻里的时候,就没有后顾之忧,一攻里这个病证就全好了。所以,对于表证兼里实,在原则上应当先解表、后攻里。

    当然,后世医家也有表里同治的方子,那是后世的发展。但是,在《伤寒论》中,表证和里证是分开的,只有在特别特殊的情况下,表里同病,里证重而且特别急的时候,这就本着急者先治、缓者后治的原则,可以考虑先攻里。但是,有一个先决条件,里证重而且急,表证比较轻,这个时候可以考虑先攻里,这就是急者先治的原则。

    但这种情况,在《伤寒论》的条文中,是非常少见的。这个原则叫什么呢?叫“实人伤寒发其汗”。我们前面在学桃核承气汤适应证的时候,原文说:“其表不解,尚未攻里”、“外解已,但少腹急结者,乃可攻之,宜桃核承气汤。”我们上上次课学的,大家都还记得,那就是表证兼里实,应当先解表、后攻里的例子,这叫“实人伤寒发其汗”。只有里证重而且急、表证轻的时候,才可以先下后汗。

    有没有这样的例子呢?我们现在翻到讲义的第69页,看124条:“太阳病,六七日表证仍在”,你看有个前提,表证仍在,“脉微而沉,反不结胸,其人发狂者,以热在下焦,少腹当硬满,小便自利者,下血乃愈,抵当汤主之。”这一条就是里有蓄血的重证。瘀热互结,病情比较急比较重,虽然表证仍在,他也没有在意,先用抵当汤来治疗。

    这是后世医家认为,只有这一条是一个表里同病,里证比较重、比较急,先用抵当汤来破血逐瘀的。由于表证比较轻,以后再考虑治表证。所以这一条,有的注家认为,这是先攻里的一个例子。当然也有的注家认为,脉微而沉,脉已经沉了,表证已经不存在了,所以后种情况,在《伤寒论》中的极少见的。

    第二种情况,是表证兼里虚,要先补里、后解表。因为中药发汗,是通过人体的正气才能够运药,才能够祛邪外出。如果里气虚,不能够运药,不能够在药力的帮助下,振奋力量来祛邪的话,你就是用解表药,也发不出汗来。因此,《伤寒论》的第12条,桂枝汤方后说:“不可令如水流漓,病必不除。”所以,对表证兼里虚的,张仲景要求是先补里、后解表。这个原则后世医家总结为:“虚人伤寒建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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