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安全生产培训和教育学习管理制度

 xtxds168 2014-06-12
1.目的
        为保证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做好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并保证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
        3.引用标准
        3.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3.2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3.3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
        3.4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
        3.5 《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
        3.6《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3.7《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
        3.8《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4.管理职责
        4.1公司经理应保证应培训人员所需的时间、资金和设施的投入。
        4.2安全科依据公司从业人员的实际情况,负责组织制定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教育培训及相关培训教材的选用和教师的选聘、培训考核(考试)、发证、登记、归档等工作。
        4.3职能部门、基层单位依据安全部的培训计划,组织好本部门人员参加安全培训活动,协助做好教育培训工作。
        5.内容及要求
        5.1 安全培训教育规划
        5.1.1职能部门、基层单位每年年底根据国家、地方及行业的规定,结合本部门的需求,向安全部提出安全培训需求。
        5.1.2安全科应做好安全教育培训的相关工作规划。
        1)每年年底根据各部门提出的培训需求,制定公司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计划中要有培训目标和对培训效果的要求。
        2)需根据“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中的培训内容选用或编制相应的培训教材。
        3)按计划组织培训,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
        4)对教育培训效果进行评价,检验培训的适宜性和有效性。
        5)按培训类别建立培训档案。
        5.2 管理人员的培训
        5.2.1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培训,必须由具有行业主管部门或有资质的培训机构的培训合格证书。
        5.2.2其他管理人员(包括部门主管等)的安全培训,由公司安全科组织实施,并经考核合格取得公司内部安全管理资格证书后方可任职。
        5.2.3公司各级管理人员每年应接受规定的继续教育,再培训应保持不低于12~20学时。
        5.3从业人员的培训
        5.3.1对从业人员每年要进行再培训,再培训学时应不低于12~20学时,不断提高素质及能力,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处置技能,并经安全教育和生产技能培训和考核,考核不合格人员,不得上岗;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健康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位健康培训。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