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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柱命理学的形成——从理论到实践完善(二)

 知易无大过 2014-06-12

四柱命理学的形成——从理论到实践完善

        蔡斐鹏(福建省易学研究会会员、厦门市易学研究会会员)

 另外,《春秋繁露*循天之道》中的“冬之水气,东加于春而木生,乘其泰也。春之生,西至金而死,厌于胜也。生于木者,至金而死;生于金者,至火而死。春之所生,而不得过秋,秋之所生,不得过夏,天之数也。”及同处西汉时期的《淮南子*时则训》中的“孟春之月,招摇指寅……其位东方,其日甲乙,盛德在木……仲春之月,招摇指卯……其位东方,其日甲乙……季春之月,招摇指辰……其位东方,其日甲乙……孟夏之月,招摇指巳……其位南方,其日丙丁,盛德在火……孟秋之月,招摇指申……其位西方,其日庚辛,盛德在金……孟冬之月,招摇指亥……其位北方,其日壬癸,盛德在水……”;也是西汉时期的戴氏叔侄所著的《礼记*月令》中也有相似的描述;《淮南子*坠形训》“木壮,水老火生金囚土死;火壮,木老土生水囚金死;土壮,火老金生木囚水死;金壮,土老水生火囚木死;水壮,金老木生土囚火死”及《淮南子*天文训》“日冬至则水从之,日夏至则火从之,故五月火正而水漏,十一月水正而阴胜。阳气为火,阴气为水。”东汉时期班固所著《白虎通*五行》也有类似的说法如:“木王所以七十二日何?土王四季,各十八日,合九十日为一时,王九十日。土所以王四季何?木非土不生,火非土不荣,金非土不成,水无土不高。土扶微助衰,历成其道,故五行更王,亦须土也。王四季,居中央不名时。”“夏至阴气始动。冬至阳气始萌……夏至阴始起,反大热何。阴气始起,阳气推而上。故大热也。冬至阳始起阴气推而上。故大寒也。”“少阳见寅,寅者,演也……卯者,茂也……衰于辰……其日甲乙……时为春……位在东方……太阳见于巳,巳者物必起……壮盛于午……衰于未……其日丙丁……时为夏……位在南方……少阴见于申,申者,身也……壮于酉……于戌……其日庚辛……时为秋……其位西方……太阴见于亥,亥者,仰也……壮于子……衰于丑……其日壬癸……时为冬……其位在北方。土为中宫。其日戊己”。

 所有这些均与命理学基础理论一致,如《三命通会》在论五行旺相休囚死并寄生十二宫中这样写到:“盛德乘时曰旺。如春木旺,旺则生火,火乃木之子,子乘父业,故火相;木用水生,生我者父母,今子嗣得时,登高明显赫之地,而生我者当知退矣,故水休。休者,美之无极,休然无事之义。火能克金,金乃木之鬼,被火克制,不能施设,故金囚;火能生土,土为木之财,财为隐藏之物,草木发生,土散气尘,所以春木克土则死。夏火旺火,生土则土相,木生火则木休,水克火则水囚,火克金则金死。六月土旺,土生金则金相,火生土则火休,木克土则木囚,土克水则水死。秋金旺,金生水则水相,土生金则土休,火克金则火囚,金克木则木死。冬水旺,水生木则木相,金生水则金休,土克水则土囚,水克火则火死。”《渊海子平》卷一详解定真论中:“春之气温,木旺七十二日;夏之气炎,火旺七十二日;秋之气凉,金旺七十二日;冬之气寒,水旺七十二日;四季月土各旺一十八日,具计三百六十日以成岁功”;《渊海子平》二至阴阳相生之理:“一年之内细分五行,配合气候于十二个月之中,各主旺相,以定用神。其中五行又分阴阳两股,于之生年之中各主生旺之气。如冬至一阳生,则有木火生旺之理,何则?试以甲、乙日干生人,在冬至之前,阳气未动,木方死绝,其木不甚吉利。若甲、乙日生人,在冬至之后,阳气已生,木乘暖气,其命寿禄皆全,只要用神入格。又如丙丁日干生人,在冬至之前,遇水即灭,若在冬至之后,不甚忌水,盖丙丁乘木之生也。夏至一阴生,则有金生水用之理。如官历所书,夏至之后逢庚为三伏,盖谓一阴生后,金生而火因明乎,此则庚辛生于夏至之后,金略有气,不甚忌火,其理尤明,学者不可不知矣。”《子平真诠》论十干十二支中:“水者,太阴也;火者,太阳也;木者,少阳也;金者,少阴也;土者,阴阳老少、木火金水冲气所结也。”《白虎通》还有:“法木须金以正,须水以润也”与《穷通宝鉴》:“木性腾上而无所止,气重则欲金任使,有金则有惟高惟敛之德。……木赖水生,少则滋润,多则漂流。”对照上述两汉与宋明清几部书中的描述,我们很难找出它们其中有什么差异。

 以上是董仲舒《春秋繁露》及《淮南训》、《白虎通》等部分有关命理方面的论述与命理典籍的比较。东汉时期还有一位大名鼎鼎的学者叫王充,他在《论衡》中有关命运的论述也对推命术的形成起到很大的作用。

 如《论衡*命禄篇》:“凡人遇偶及遭累害,皆由命也。有死生寿夭之命,亦有贵贱贫富之命。自王公逮庶人,圣贤及下愚,凡有首目之类,含血之属,莫不有命。命当贫贱,虽富贵之,犹涉祸患矣。命当富贵,虽贫贱之,犹逢福善矣。故命贵,从贱地自达;命贱,从富位自危。故夫富贵若有神助,贫贱若有鬼祸。命贵之人,俱学独达,并仕独迁;命富之人,俱求独得,并为独成,贫贱反此,难达,难迁,难成,获过受罪,疾病亡遗,失其富贵,贫贱矣。是故才高行厚,未必保其必富贵;智寡德薄,未可信其必贫贱。或时才高行厚,命恶,废而不进;知寡德薄,命善,兴而超逾。故夫临事知愚,操行清浊,性与才也;仕宦贵贱,治产贫富,命与时也。命则不可勉,时则不可力,知者归之于天,故坦荡恬忽。虽其贫贱,使富贵若凿沟伐薪,加勉力之趋,致强健之势,凿不休则沟深,斧不止则薪多,无命之人,皆得所愿,安得贫贱凶危之患哉?然则或时沟未通而遇湛,薪未多而遇虎。仕宦不贵,治产不富,凿沟遇湛、伐薪逢虎之类也。”《论衡*命义篇》:“人有命,有禄,有遭遇,有幸偶。命者,贫富贵贱也;禄者,盛衰兴废也。以命当富贵,遭当盛之禄,常安不危;以命当贫贱,遇当衰之禄,则祸殃乃至,常苦不乐。”这两段话讲的就是不管你是王公大臣还是平民百姓,只要你是有血有肉的人就有“命”,而且,这个“命”的运行也是有一定规律的。如果你是“好命”,但现在不尽人意,命运也会使富贵让你“俱求独得,并为独成”;反之,“贫贱反此,难达,难迁,难成”。这与推命术在推命时还要考虑大运、流年有的人还要参考小运,并不考虑命主的智与德,这样的一个思路是一致的。

 再如《论衡*命义篇》:“凡人受命,在父母施气之时,已得吉凶矣。”《论衡*初禀篇》:“人生性命当富贵者,初禀自然之气,养育长大,富贵之命效矣。……文王在母身之中已受命也。”这两段话讲的都是,人的命好坏,在父母受孕之时就已经定格。父母受孕之时,就是命理学中所说的胎元,在早期的命理著作是这样看待胎元的:《渊海子平》之“胎元,受胎之月也。子平有曰:先推胎息之位,次断变息之理,精命者,不可不用此例也。”《三命通会》之“古以胎生旺库为四贵,死绝病败为四忌,余为四平”、“夫胎者,受形之始,故易乾知太始,以形言也;月者,成气之时,故传曰积日以为月,以气言也。今谈命或不以胎月为重,殊不思胎月是四柱之根苗,日时虽为紧,若不犯破胎月,或乘旺气禄马之处则为福尤多,或日时之吉而为胎月所犯,则吉亦归无用。是胎月最为枢要。”从这两本书的论述中,不难看出胎元在早期论命中的重要性,追根溯源,《论衡》谁能说他不是这一论点的重要根源呢?《论衡》中“凡人受命,在父母施气之时,已得吉凶矣。”认定注定人们一生强弱寿夭的命,早在父母交合得孕之时就已定格下来。这一说法为推算怀孕日期来论命提供原始理论依据,并为后来的李虚中的“四柱者胎月日时”和“子平术”即用年、月、日、时论命起到了一定的启发作用。

 洪丕谟在《中国古代算命术》这本书中,对王充的理论思想在命理学上起的作用给予很高评价,认为“王充所论,不但提出了五行论命的依据,并且还进一步触及到了生肖生克和夫妻贼害都是命理学的理论实践,从而成了我国算命发展史中实际上的先驱。”不过笔者认为,王充在《论衡*物势篇》中有关五行的论述,是不认为五行相贼害的:“一人之身,胸怀五藏,自相贼也?一人之操,行义之心自相害也?且五行之气相贼害,含血之虫相胜服,其验何在?”在《论衡*偶会》中也是不认为有夫妻贼害的:“世曰:‘男女早死者,夫贼妻,妻害夫。’非相贼害,命自然也。”即便王充有“五行论命”,也应是在董仲舒“天有十端”的基础上形成的;即便王充有“生肖生克和夫妻贼害”,但该理论实践在命理学也是属于论命体系中的枝节。董仲舒的“天有十端”、“天道之大者在阴阳”及“中和养其身”的论述,才是构成命理学的核心体系,奠定了中国算命发展史最坚实的基石。

 综上所述,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早在西汉时期,已经蕴育了命理学的指导理论,东汉时期又得到补充完善。但在如何寻找切入点使之与具体的人的有机结合,从而真正实现董仲舒的“天、地、阴、阳、木、火、土、金、水、九,与人而十者,天之数毕也”的“天人合一”的论命体系,在这方面裹足不前,导致“天命难知,人不耐审”。(《论衡*命禄篇》)(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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