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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东报料台

 儒学垴 2014-06-12

孩子在黄石中心医院被烫伤 司法鉴定十级伤残医院不承认2014/05/23 09:32浏览:5886回复:24

儿子是在2013年10月14日在大冶市妇幼医院出生的,后来发现孩子有黄疸,于是和妻子在11月1日下午将孩子送往黄石市中心医院住院治疗,并由医院全程护理,家属无陪同。
11月6日上午,我突然接到医院的通知,说孩子有危险,我以为孩子有生命危险,就去银行取了十几万元带在身上,准备转院武汉,到了医院才得知孩子被烫伤了。孩子的左腿部烫伤严重,几乎蜕了一层皮,有照片为证!
事发后,医院同意委托大冶弘法法医司法鉴定所进行伤情鉴定。今年4月,鉴定结果出来了,显示为十级伤残。按照十级工伤标准,向法院提出10万元的赔偿,其中包括2万元的后期治疗费。医院对此鉴定结论不予认可。
昨天,黄石市中心医院负责医疗事故纠纷调处的负责人表示,医院承认司法鉴定机构的合法性,但不认可鉴定结论,并且认为赔偿款计算标准有些过高,要求到省里进行二次鉴定。负责人说,孩子确实是因为护士操作不当烫伤的,医院并不否认,医院目前只能赔6万元。但是,当初鉴定是医院同意的,现在又不认可鉴定结论,感觉出尔反尔,现在鉴定跟以前鉴定肯定不一样,所以没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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