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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守做人的底线

 慧瑜 2014-06-13
     
       世间万象、人生百态,都是一个人思考和判断的素材。有的人、有的事,唤起人们由衷的尊重景仰,也有一些人和事招致鄙夷、怨恨或者嘲弄。在这些截然不同的反应背后有一条看不见的准绳,它就是——做人的底线。

       不做问心有愧的事

  我们每个人都是由自己一再重复的行为所铸造的。因而优秀不是一种行为,而是一种习惯。世界上不存在优秀的行为,习惯优秀才是真正的优秀。

  汤姆斯·麦考莱说:“在真相肯定无人知晓的情况下,一个人的所作所为,能显示他的品格。”我们当中需要决定别人怎样做事的人不多,但我们每人每天都必须作出许多个人的决定。在街上捡到一个钱包,该把钱私吞呢,还是送交警察呢?除你之外,没有人知道。但是你必须对得住自己,最好能做到问心无愧。

  一个美国游客到泰国曼谷旅行,他在一个货摊上看见了十分可爱的小纪念品,他选中其中3件纪念品后就问价。女商贩回答是每个100铢。美国游客还价80铢,费尽口舌讲了半天,女商贩就是不同意降价,她说:“我每卖出100铢,才能从老板那里得到10铢。如果价格降到80铢,我什么也得 不到。”

  美国游客眼珠一转,想出一个主意,他对女商贩说:“这样吧,你卖给我60铢一个,每件纪念品我额外给你20铢报酬,这样比老板给你的还多,而我也少花钱。你我双方都得到好处,行吗?”

  美国游客以为这位泰国女商贩会马上答应,但只见她连连摇头。见此情景,美国游客又补充了一句:“别担心,你老板不会知道的。”女商贩听了这话,看着美国游客,更加坚决地摇头说:“佛会知道。”美国游客一时哑然。这是一个值得深思的故事。美国游客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就像钓鱼一样,设了一个诱饵,但女商贩并不上钩,拒绝了利益的诱惑。这其中的关键在于她懂得,商人必须讲究商业道德,正经钱可赚,昧心钱不可得;别人能瞒得住,但良心不可欺。

  认认真真做事,清清白白做人。前一句话几乎包含了各种层面的人生活动,比如做官、种田、教书、打仗,等等;后一句话则强调,无论做什 么事,都要“对得起天地良心”,于人于己问心无愧。无论处于何种人生情境,无论是别人知道与否,做人都要珍视“人”这个崇高的称号,必须 保持个人品德的纯洁无瑕。天下的坏人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以为别人不知道所以干了坏事;另一种是知道别人知道,却仍然明目张胆、“无所畏惧”地干坏事。前者尚有良心未泯,后者就是肆无忌惮了。

  《后汉书·杨震传》中记载了一则“杨震四知”的故事。 东汉时期,杨震奉命出任东莱太守,中途经过昌邑,昌邑县令王密是由杨震推荐上来的,这天晚上,王密怀揣10斤黄金来拜见杨震,并献上黄金以感谢他往日的提拔。杨震坚决不收,王密说:“黑夜没有人知道。” 杨震却说:“天知、地知、你知、我知,怎么说没有人知道呢?”

  这则故事不仅涉及拒收贿赂的问题。在实际生活中,有多少的小人、 奸人、恶人,不都是借着“黑夜没有人知道”的掩护,干下了大大小小的罪恶勾当?可是,那些在黑暗中干着不可告人勾当的人,不要以为自己在行动时,别人不知晓,其实,天上地下的神明正睁着大眼睛看着你呢!当然,对于那些干坏事肆无忌惮的人,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制裁,冰冷的铁窗。

  在一个人行动之前,良心起审查和指令作用;在行动中,良心起调整和监督作用;在行动后,良心对行动的后果进行评价和反省,或者满意或者自责,或者愉快或者惭愧。一个人做人能做到问心无愧,能在良心的引导下做事,大致上可以高枕无忧了。所以俗话说:“为人不做亏心事,半夜不怕鬼敲门。”

  一个人的文明行为不是做给别人看的,而是一种操守,是人内心的修 炼。没有监督下的坚守原则,才是一个人真正的道德底线。而这种道德的底线,需要每个人自觉坚守才行。

       不要不该要的东西,不干不该干的事

  在大千世界中,有许多我们愿意,而且应该做的事。同时,在有些时候、某些特殊情况下,有些事情是我们必须做的。哪怕是一生只能做一次,哪怕因此而中断 了自己生命的延续,我们都必须不 顾一切地勇往直前。这些事大到国难当头为国捐躯,小到为朋友赴汤蹈火两肋插刀。 与此相反,在这个世界中,有许多我们不必,而且不该做的事。同时,在有些时候、有些情况下,有些事情即使刀架在脖子上也不能干。比 如出卖国家或朋友。自然,在大千世界中,也有许多我们可求也该求的东西,有许多我们 不可求也不该求的东西。因此,我们有必要在这里作出选择。

  1948年,朱自清的胃病越来越重。这天,朱自清正在家里躺着,吴晗来到他家,递给他一份抗议美国扶日政策并拒绝领取美援面粉的宣言书。朱自清看了,不说话,只是颤颤地提起笔,在宣言书上签上了自己的名字。不到两个月,朱自清便逝世了。朱自清的胃病,对食品是必须严格选择的,在那时候面粉是不可多得的好食品,如果他不签字,别人也能理解,但他还是签了,尽管他的死并不一定仅仅因为这些。我们可以想象,他忍受不了美国面粉的侮辱性,却忍受了病痛的剧烈折磨,这种选择显然是他自己的取向。

  孟子曾说过,不要我所不要的东西,不干我所不干的事。求我所必求,为我所必为;当取则取,当舍则舍,如此而已。我所不要的东西,既包括我们不该要的东西,也包括我们不必要的东西。不该要的东西不要,比如,来路不明的不义之财;不必要的东西也不要,比如,脱离实际的浮名虚荣。不该要不必要的东西,如果要了,人就变成了外物的奴隶,本来受人驱遣被人役使的外物便转而控制了我们自己。更有甚者,贪小利而忘大义,派生出不满的欲壑,长成吞象的蛇心,最终会一个跟头栽进万劫不复的深渊。 相同的道理,不干我所不干的事。干不可以干的事,往往会损害别人,会被千夫所指,会受制裁。即使不受制裁,稍有良知,也会日不安夜不宁,问心有愧;良知即使全失,也免不了担惊受怕,饮食难甘,夜不成寐。干不愿干的事,就必须勉强自己,甚至要强迫自己,不能随心所欲, 也无法尽心竭力,虽是举手之劳,也会觉得苦不堪言。事情干不好不说,严重的还会因此扭曲了自己、改变了自己,最终失去了精神的舒展和心灵的自由。

  话又说回来,不要自己不要的东西,不干自己不干的事,说说容易,真正做起来其实很难。比如,现在有人正巴巴地送了礼来,要还是不要,就可能十分地伤神费心。这里,不但有关系自己切身利益的取舍,同时还有人情面子、人际关系的考虑。说到底,我们都是凡人,是凡人就难以超凡入圣。

   这里的关键,只怕还在于我们自身。一句话,当取则取,当舍则舍。 只要来得正,黄金美玉不嫌重;来路不正,一瓢一饮也不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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