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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残疾人心理疏导工作系统的思考

 tuzididie 2014-06-14


作者    孟保林

    我国目前尚无残疾人心理疏导工作系统。笔者以为,这是我们残疾人工作的一个疏漏;而建立残疾人心理疏导工作系统,是人类文明和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我国残疾人工作当前应该着手研究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

    一、汶川大地震心理疏导工作的有益启示

    众所周知,汶川大地震之后,我国在及时快速地开展物质救灾工作的同时,还积极组织了一大批心理学专家,深入灾区一线,开展了大量的心理疏导工作,并在救灾工作中发挥了独特的和不可取代的作用。这一做法开了我国在救灾工作中有组织地运用心理疏导手段的先河,对于今后我们提高救灾工作的科学技术含量和完善救灾工作手段具有重要的意义。

作为一名残疾人工作者,在看到这种心理疏导工作在抗震救灾中发挥的独特作用时,不禁联想到因受残疾打击而心灵受到创伤的残疾人及其家人,心头油然萌生了亦应对残疾人及其家人实施心理疏导的想法,并进行了一番深入的思考。思考的结果是,非但应该,而且还应逐步建立一个残疾人心理疏导工作系统。其理由有三:一是残疾对于残疾人及其家人来说,如同地震对于灾民一样,也是一场人生灾难——它不仅给残疾人的身体造成重大损毁,也同样对他们和他们的家人的心灵带来创伤。而且,由于绝大多数残疾不能完全康复;由于残疾人的身体和心灵还可能会因为残疾受到新的伤害;由于我们社会上仍存在对残疾人的歧视与侵权现象,这种创伤往往会与残疾一起伴随残疾人的一生,就如同大震以后的余震一样,会对残疾人造成多次打击。也就是说,残疾人在人生道路上,承受身体残疾和心灵创伤的双重打击与压力,不是一次性的,而是长期性的;同时这种双重打击与压力还会波及其家人。因此,对于残疾人及其家庭来说,当初残疾发生或发现的那一刻,无异于遭遇了一次象汶川那样的破坏性地震,最大限度地做好残疾康复工作和心理疏导同样都是需要的;二是我国残疾人数量巨大,需要建立残疾人心理疏导工作系统。根据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结果显示,我国残疾人总数已达到8296万,是汶川大地震直接受灾人数的8倍以上,也比世界上许多国家的总人口还要多。如此庞大的弱势群体的心灵创伤的总和决不亚于汶川大地震给灾民们带来的心灵创伤的总和,而且,还会产生连绵不断的“余震”,为此,决不能等闲视之。他们的特殊心理需求,理应引起国家的高度关注和建立一套心理救援工作系统来为他们服务;三是自有人类就有残疾人,残疾人现象是人类社会不可避免和共生共存的现象。从残疾人存在的长期性来讲,亦应从战略上采取解决其心理疏导工作的长远之策。

    二、建立残疾人心理疏导工作系统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

    科学发展观是我们党对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深刻认识和高度概括,是我们做好一切工作的行动指南。残疾人工作只有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不断加以改进和完善,才能完成好党和政府交给的神圣职责,才能不辜负残疾人的热切期望,才能发挥好残疾人事业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的特殊作用。而建立残疾人心理疏导工作系统,并积极地有组织地开展工作,正是残疾人工作符合科学发展要求的一个新的重要举措。

首先,它是人类文明发展和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必然要求。人类文明是天地之间最伟大的文明。这一伟大文明是以人为中心的文明,是以不断提高对人的尊重和关怀水平为主线的文明,是不断由低级文明向高级文明发展的文明。人与其它动物最大的区别之一,就是它有高级的精神生活需求,而且这是作为人所必须的东西,就如同其生命的组成部分一样。人类文明发展的一个重要规律就是,在不断提高人类物质生活文明水平的同时,还要不断提高人类的精神生活文明水平。任何一个国家和执政者都必须遵循这个规律,否则这个国家及政权是不会巩固和长久的。残疾人作为人类大家庭的特殊群体,残疾人事业作为人类文明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为他们提供精神生活服务,特别是满足他们的特殊心理需求是理所应当的事情。而我们以往的残疾人工作则主要是倾向于解决包括身体康复在内的残疾人的物质生活问题,而无顾及或很少顾及其精神生活问题。这显然既不符合人类文明发展规律的要求,也不符合残疾人精神生活的实际需求。

    其次,它是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谐社会的需要。小康社会、和谐社会是我党的宏伟奋斗目标,要实现这个宏伟目标,解决好残疾人的问题是一个不可忽略和逾越的重要方面。因为一个拥有8296万庞大数量的残疾人群体,如果实现不了小康,实现不了和谐,我们的小康社会、和谐社会就是残疾的社会,就是不文明的社会,就是不人道的社会。所以,让残疾人与健全人共奔小康,共建和谐,共享文明,是我们党和政府必须做好的大事。

    那么,怎样才能让残疾人达到小康与和谐的目标呢?笔者认为,除了采取各种扶持优惠政策,帮助残疾人提高物质生活水平(包括残疾人家庭经济收入水平、康复水平和无障碍设施等)外,还应同时积极开展心理疏导工作。这是因为,无论是他们的小康建设也好,还是他们康复也好,无论是他们的和谐社会建设也好,还是他们的共享文明成果也好,都离不开他们自身及其家人的参与进取精神的积极配合,离开了这样的配合,再好的客观服务和努力,都会事倍功半。而由残疾这一事件给残疾人本身及其家人造成的心理伤害,却恰恰影响了他们这种参与进取精神配合,成为影响他们实现小康、融入和谐的大敌。只有通过心理疏导工作,扫除这个障碍,残疾人共奔小康、共建和谐、共享文明成果的目的才能实现。

    第三,它是实现让残疾人“平等、参与、共享”崇高目标的重要保证。“平等、参与、共享”是现代文明社会的残疾人观和残疾人事业的核心价值观。给残疾人以平等的地位和均等的机会,让他们融入社会,参与建设,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是社会文明进步的要求,也是实现残疾人事业重要价值的具体体现。而要实现这样的目标,解决好由残疾给残疾人及其家人带来的痛苦阴影、自我封闭、自抱自弃、自卑消极等心理障碍问题,是一个很重要的前提条件,因为如果这些问题解决不好,“平等、参与、共享”的目标就不可能实现。道理非常简单:一个陷入痛苦阴影和拥有自卑消极心理的人,是不会把自己置于与他人平等的地位的,一个自我封闭、自抱自弃的人,是不可能积极参与社会生活的,也不会以积极、平等的心态去共享人类物质文化成果的。已经残疾的身体无法完全康复,但受到残疾打击造成的心理障碍则是可以扫除并还其一个健全的精神世界的;残疾的身体只有在健全的精神世界指引下,才能真正实现“平等、参与、共享”的崇高目标。而建立残疾人心理救援工作的目的正在于此。

    第四,它是科学开展残疾人工作的重要方面。残疾人工作需要运用科学方面来开展。残疾人工作是做人的工作,而且是特殊人群的工作,而人既有物质的需要,也有精神的需要,因此,它既有物质文明的内容,也有精神文明的内容;既要满足残疾人的物质需要,也要满足他们的精神需要,使他们的物质生活与精神生活协调发展,互相促进。要做好残疾人工作,就必须象邓小平先生讲的那样,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既不能只抓物质文明,忽视精神文明,也不能只抓精神文明,忽视物质文明。这才是做残疾人工作的科学态度和科学方法。而那种只注重残疾人的物质文明建设,而忽视其精神文明建设的做法,只能是畸形的和不协调的残疾人工作。

从以上分析,我们不难得出这样的结论:残疾人的心理疏导应该成为残疾人工作不可缺少的一项重要内容;我们必须走出忽视残疾人心理疏导工作的误区,认真地把这一疏漏弥补起来。

    三、建立残疾人心理疏导工作系统的基本构想

    (一)在全国县级以上残联组织中设立残疾人心理疏导工作机构,吸收心理学方面的专业人士从事此项工作,形成专业工作机构和工作队伍(本机构成立初期,如专业人士不够,可吸收部分有实践经验的人士从事此项工作,以作为过渡措施);

    (二)中残联成立由高级专家组成的残疾人心理疏导研究机构,指导全国的心理疏导工作;

    (三)在有关高等院校和专科学校,设立残疾人心理学科和学系,为开展残疾人心理疏导工作培养专门人才;

    (四)进一步加强对现代文明科学的残疾人观和扶残助残传统美德的宣传教育力度,在全社会营造理解、尊重、关心、支持残疾人事业的良好氛围。

在这里还需要特别指出的是,残疾人心里疏导及其工作系统的建立,是一种高层次的工作,需要诸多高素质的专家和专业人才的共同合作,以笔者粗浅的才智和能力是断然做不好和完不成的。笔者在这里只是根据自己的思考,提出一个工作思路和基本构想,其中难免有这样或那样的浅拙之处,希望各路高人予以教正。更希望这一思路和基本构想能够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和诸多专家和专业人才的参与,使这一思路和基本构想能够最终变为现实,以完善我们的残疾人工作体系和手段,并最终使广大残疾人受益。

 

 

作者单位及职务:山西省运城市残疾人联合会副理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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