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加强汽车客运价格管理

 asyx 2014-06-18

为进一步加强汽车客运价格管理,规范道路运输市场经营行为,切实维护广大旅客的合法权益,日前,省物价局、省交通运输厅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工作,联合发出通知,从公路票价核定、线路里程、农村票价监管、儿童票减免、票价公示、监督检查、政策宣传等七个方面对近两年群众投诉较多的公路客运票价问题进行规范,提出了具体要求。

一是加强汽车客运票价核定工作。各地对实行政府指导价的道路班车客运、定线旅游客运和政府定价管理的农村道路客运价格,要严格按照《安徽省定价目录》和《安徽省汽车运价管理细则》规定的程序核定。在核定运价时,价格和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加强沟通,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对省内跨行政区域的班线,由线路发起地价格、交通运输管理部门牵头建立票价会商机制,相同线路、相同等级站点、相同车型等级的,两地核定的政府指导价要统一;省际汽车客运要做到票价水平基本一致。对农村道路客运,除核定线路价格外,还要对营运汽车途经的主要乡镇按照实际营运里程分段核价,标明到达每个乡镇的票价。

汽车客运经营者要保持票价的相对稳定,确定的具体执行价格不得随意变动,票价一经确定,1个月内不得变动。

二是严格汽车客运营运线路里程管理。营运线路公路里程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部门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中国公路营运里程图集》确定。根据有关规定,里程图册每三至五年修订一次,以最新版本里程核定为准。里程图册中没有标明的新建、改建公路及乡镇(村)公路,由县(市)以上道路运输管理部门按实际营运里程核定。

三是强化农村客运市场及票价监管。针对农村地区道路运输监管力量薄弱的实际,各县级基层交管站要切实履行监管职责,采取分片包干、定线定人等措施,加强农村客运市场管理。各地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对现有农村客运站点进行全面调查,落实保障措施,确保已建农村客运站点的正常运营。已建农村客运站点的,要按照车进站、人归点的要求,加强营运及运价监管;对尚未建站的农村客运班线,要明确相对集中的乘车地点。农村客运站点及集中乘车点,均应公示全程线路票价及途径乡镇站点的区间价格,接受群众监督。

四是规范儿童票价减免管理。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督促辖区内汽车客运站做好免票儿童和半票儿童的运输组织工作。对身高1.20米以下、不单独占用座位的儿童乘车免票,身高1.20-1.50米的儿童乘车购买半票。汽车客运站应当在售票大厅设置儿童票身高标识牌,提醒携带免票儿童乘车的旅客在购票时提前申报说明。在客车满载的情况下,按旅客购票申报时间的先后顺序合理安排免票儿童乘车,免票儿童人数不得超过客车核定载客人数的10%,超出部分应顺延至下一班客车。

五是严格实施汽车客运票价公示制度。汽车客运站要在车站显著位置和汽车客票上公示或标明客运票价,公示内容包括起讫点、车辆类型等级、政府指导价、当日执行价等相关信息。各汽车客运企业和农村客运经营者要在营运汽车的车厢内前后位置张贴由当地价格、道路运输管理部门监印的公路汽车旅客运输价目表,农村道路汽车旅客运输价格表要按车辆停靠点标明票价。同时,要公布价格举报电话,让旅客明明白白消费。

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加强辖区内道路运输市场的监管工作,严厉打击客车站外带客、揽客等违法违规行为。要加强客运管理,做到车进站、人归点。汽车客运站驻站运管人员要加强站场秩序管理,规范客运经营行为,维护运输市场的正常秩序。

六是加强汽车客运票价监管。各级价格、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加强重点运输时段客运票价的监管,春运期间,要联合组织人员,对辖区内汽车客运站票价的公示和执行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抽取部分典型线路的定价情况进行复核。要建立健全旅客投诉举报机制,对旅客反应的乱涨价现象,一经查实,要严肃处理并及时纠正,维护广大旅客的合法权益。省物价局、省交通运输厅将对各地汽车客运价格监管情况适时开展督查,并在全省通报。

七是广泛宣传汽车客运票价管理政策。各级价格、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采取多种方式加强对《安徽省汽车运价管理细则》的宣传贯彻。对于旅客票价计算、儿童票等社会关注度高的政策,要及时通过媒体以及在客运站点和集中乘车点张贴公告等方式,进行广泛宣传,确保每位旅客和司乘人员能够及时了解。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