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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音五行溯源及其在命理学中的地位

 知易无大过 2014-06-20

             纳音五行溯源及其在命理学中的地位

                     蔡斐鹏(福建省易学研究会会员、厦门市易学研究会会员)

  

 中国传统术数文化中,在正五行之外还有一种纳音五行。其在宋明时期已被衍化成:甲子乙丑海中金,丙寅丁卯炉中火;戊辰已巳大林木,庚午辛未路旁土;壬申癸酉剑锋金。甲戌乙亥山头火,丙子丁丑涧下水;戊寅已卯城头土,庚辰辛巳白蜡金;壬午癸未杨柳木。甲申乙酉泉中水,丙戌丁亥屋上土;戊子已丑霹雳火,庚寅辛卯松柏木;壬辰癸巳长流水。甲午乙未砂石金,丙申丁酉山下火;戊戌已亥平地木,庚子辛丑壁上土;壬寅癸卯金箔金。甲辰乙巳佛灯火,丙午丁未天河水;戊申已酉大驿土,庚戌辛亥钗钏金;壬子癸丑桑柘木。甲寅乙卯大溪水,丙辰丁巳沙中土;戊午已未天上火,庚申辛酉石榴木;壬戌癸亥大海水。(将天干地支组合转化成纳音五行的金火木水土,其推算规律可以是,但不唯一是这样的:先将甲己子午定为9、乙庚丑未定为8、丙辛寅申定为7、丁壬卯酉定为6、戊癸辰戌定为5、巳亥则定为4,而后将两天干与两地支的数相加,尾数为16的属火、尾数为27的属土、尾数为38的属木、尾数为49的属金、尾数为05的属水。如甲子乙丑,甲、子均为9;乙、丑均为8,四数相加得34,尾数为4,所以甲子、乙丑纳音为金,余者类推,不再重复举例。)

 但纳音五行发源于何时,众说不一,《渊海子平》中有这样一句话:“而纳音成之于鬼谷子”,但这一说法并没有得到史实的支持。鬼谷子以来、唐代之前不管正史也好,论述这方面的文章、章节或专著也好,均没有记录鬼谷子有关干支纳音五行的只言片语,而出现鬼谷子有关这方面记录的是《鬼谷遗文》,此书的出现应该是在宋代,此时离鬼谷子生活的年代已经过去一千多年了,该书的真正作者是不是鬼谷子应该不难判断。

 现在,我们从一些历史资料来探寻干支纳音五行的来历。《黄帝内经*素问*五常致大论》在将五行推而广之时有:木与音角、火与音徴、土与音宫、金与音商、水与音羽相连接的描述,但没有干支纳音。《淮南子*天文训》中有这样的说法:“寅……律受太蔟”、“卯……律受夹钟”、“辰……律受姑洗”、“巳……律受仲吕”、“午……律受蕤宾”、“未……律受林钟”、“申……律受夷则”、“酉……律受南吕”、“戌……律受无射”、“亥……律受应钟”、“子……律受黄钟”、“丑……律受大吕”、“甲子,仲吕之徴也;丙子,夹钟之羽也;戊子,黄钟之宫也;庚子,无射之商也;壬子,夷则之角也。”说的是音律与月令、五子与五音之间相关的事,也没有干支纳音,《史记*律书》中也有类似的记载。萧吉《五行大义》是一本综述前人有关五行论述的书(书中没有提及鬼谷子),该书对纳音的解释是“音,即宫商角徴羽也,纳者,取此音。”在纳音与五行等相结合的说法是:“一言得土曰宫;三言得火曰徴;五言得水曰羽;七言得金曰商;九言得木曰角。”“纳音者,子午属庚,震卦所直日辰也;丑未属辛,巽卦所直日辰也;寅申属戊,坎卦所直日辰也;卯酉属己,离卦所直日辰也;辰戌属丙,艮卦所直日辰也;巳亥属丁,兑卦所直日辰也。”这里所说的纳音并不是宋明时期出现、影响至今的干支纳音,可见,即使到了隋代萧吉著《五行大义》时,我们现在所见到的干支纳音五行还没有出现(笔者认为拙著《四柱命理学的形成》中所提到的隋代袁充,应是干支纳音五行的始作俑者)。

 唐代《果老星宗*入门起例》就有了“六甲纳音”即“甲子乙丑金;丙寅丁卯火;戊辰己巳木;庚午辛未土;壬申癸酉金;甲戌乙亥火;丙子丁丑水;戊寅己卯土;庚辰辛巳金;壬午癸未木;甲申乙酉水;丙戌丁亥土;戊子己丑火;庚寅辛卯木;壬辰癸巳水;甲午乙未金;丙申丁酉火;戊戌己亥木;庚子辛丑土;壬寅癸卯金;甲辰乙巳火;丙午丁未水;戊申己酉土;庚戌辛亥金;壬子癸丑木;甲寅乙卯水;丙辰丁巳土;戊午己未火;庚申辛酉木;壬戌癸亥水。”根据笔者所查到的资料,有文字记载干支纳音五行,最早应是出现在唐代,但此时并没有给纳音木火土金水加定语。在《李虚中命书》中就有对干支配纳音五行进行演绎,如关于甲子是“子旺母衰之金,溺于水下而韬光须假火革,有旺盛之气,方可以扬名显用”、乙丑是“库墓守财之金,不嫌鬼旺之方,喜见禄财之地,水土砥砺,忽然有气,亦可以为器成材”(这种演绎与《鬼谷遗文》一致),也还没有提炼到海中金炉中火这样简练。

 至于海中金、炉中火等等由来,《三命通会》中有详细论述,其中,在说到庚申、辛酉时这样解释:“庚申辛酉,五行属金而纳音属木,以相克取之。盖木性辛者,唯石榴木;申酉气归静肃,物渐成实,木居金地,其味成辛,故曰石榴木。”这里出现了“石榴木”,因此,同为明代的郎锳在《七修类稿》中认定这种由来的出现不可能早于汉代:“而纳音海中金等语。决非汉人作。以其有石榴木也。”因为大家都知道,石榴原产于西域,是张骞出使西域后引进我国的,石榴在汉代我国还没有广泛种植。上海科技出版社出版的,由何家庆编纂的《中国外来植物》这本书中就有记载张骞引进石榴的史实。所以,清代的《御定星历考原》不但没有标出这种形容词,还加说明:“旧有海中金炉中火之类,于义无取,兹不载。”认为其没有实际意义,所以不载入。《御定星历考原》中还有详细剖析,每一组干支为何配某一五行的规则,其规则是从《黄帝内经*素问*五常致大论》中所认定的:木音角、火音徴、土音宫、金音商、水音羽之原则深化得出。

 北宋沈括所著《梦溪笔谈*卷五*乐律一》是这样论纳音的:“六十甲子有纳音,鲜原其意。盖六十律旋相为宫法也。一律含五音,十二律纳六十音也。凡气始于东方而右行,音起于西方而左行;阴阳相错,而生变化。所谓气始于东方者,四时始于木,右行传于火,火传于土,土传于金,金传于水。所谓音始于西方者,五音始于金,左旋传于火,火传于木,木传于水,水传于土。纳音与《易》纳甲同法:乾纳甲而坤纳癸,始于乾而终于坤。纳音始于金,金,乾也;终于土,土,坤也。纳音之法,同类娶妻,隔八生子,此《汉志》语也。”沈括的话是说,很少人知道纳音原理的意思,其实这是六十律逆相为宫法。一律含五音,十二律配六十音,其配法之序按《汉书*律历志》的说法,与六爻纳甲一样。根据沈括的话应该可以认定,纳音只是将六十甲子赋予音律,而木火土金水本来就有音律,正是音律这种“介质”将六十甲子转化成另一种形式的木火土金水。这种音律形式的木火土金水是否具备正五行“质具于地而气行于天”的性质(详细论述见拙著《阴阳五行探源》),并没有进一步论证,而我们从其转化过程看,也很难认定纳音五行具备这样的功能。清代《钦定协纪辨方书》在论述纳音时也引用沈括的话,同时还引用了朱熹的话:“乐声是土金木火水,《洪范》是水火木金土。盖纳音者,以干支分配于五音,而本音所生之五行即为其干支所纳之音也。……宫君、商臣、角民,皆人道也,也皆可以为首。徵事、羽物皆人所用也,故不可以为首。是以三甲终而复始于宫。干为天、支为地、音为人,三才之五行备矣。”清代《钦定协纪辨方书》引用的这些论述,我们可以这样认定:宋代主流学派所论述的纳音不关鬼谷子的是,朱熹论纳音似乎与命理学有关连,但可惜朱熹是理学家不是命理学家。

 命理学研究谈及干支纳音五行,着重还是要讨论其用做论命的情况。在拙著《四柱命理学的形成》中,认定纳音五行论命,在李虚中的推命方法上应占据重要地位。李虚中推命术也可能从星命学中截弯取自而来,保留了纳音五行的手法,掀开了阴阳五行推命新的一页。而后人却把这种阴阳五行推命术称为“子平术”,这就说明这两种阴阳五行推命术有显著的不同。根据《渊海子平*详解定真论》中所述:“子平之诀,不用胎元小运,不用纳音,专以生日天元为主,配合八字干支,并支中藏者人元,或当生为财、为官、为祸、为福,依此参详人命贵贱,得失荣枯,贤愚可知矣。”这段话已经清楚地阐述,子平术是在抛弃李虚中推命术中纳音等等不科学的成分发展而来的。也就是说,干支纳音五行用做推命的合理性是不足的,“子平术”并不把它作为论命的依据。清代的《钦定协纪辨方书*卷三十四*阴府太岁》中有这样一句话:“究之五行之义,当以正五行为本。”此话告诉人们,要知道五行的意涵,就应当以正五行为准。在该书《卷二*正五行》中是这样叙述正五行的:“亥、壬、子、癸属水;寅、甲、卯、乙、巽属木;巳、丙、午、丁属火;申、庚、酉、辛、乾属金;辰、未、戌、丑、坤、艮属土,此八卦干支之五行也。……,因此名为正五行。”从上面的论述我们很清楚,纳音五行用作论命,其正当性与准确率都是备受质疑的。笔者曾经看过一本书,该书认为干支纳音五行是一块未开垦的处女地,在论命方面还没有发挥出应有的作用。该书的作者如果了解干支纳音五行的形成、演变及其历史上曾经的辉煌,就会知道干支纳音五行是被李虚中用过,被徐子平抛弃的老女人了,也就不会有“未开垦的处女地”这样的认定。笔者还看过一本书,该书在指导读者判断婚姻时认为,当夫妻婚姻生活上亮起红灯时,如果为要不要离婚而举棋不定时,就可以用夫妻双方年柱上的干支纳音五行来决定是离还是坚守。这种不负责任的雷人方法让人不禁想起医学上的一句警语:“庸医杀人”!如果说每年年初出现的XX年运程之类的书,是以娱乐的态度来戏说命运,读者可以不把它当真。那这种干支纳音决定是否离婚之准则,则是以错误的方法在误导人生,将给社会增添悲剧与不安。《钦定协纪辨方书*奏议》中有这样一段话:“男女合婚……如以年命纳音五行生于死墓绝之三月,为男妨妻女妨夫,尤属荒诞,愚民拘牵俗论,往往婚姻失败时,应请删去。”这段话应该能足以使认定用纳音五行来论婚姻的命理工作者,以足够的清醒,论婚姻还是应当回到正五行的轨道上来。不仅仅是在婚姻,在论命的其他方面,也都应该回到正五行的轨道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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