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基本概念2 主要特点2.1 适用对象零存整取储蓄方式可集零成整,具有计划性、约束性、积累性的功能。虽然该储种利率低于整存整取定期存款,但却高于活期储蓄,可使储户获得比活期稍高的存款利息收入,所以有很多储户在进行储蓄时会参考该储种。 零存整取适用各类储户参加储蓄,尤其适用于低收入者生活节余积累成整的需要。存款开户金额由储户自定,每月存入一次,中途如有漏存,可于次月补存,但次月未补存者则视同违约,到期支取时对违约之前的本金部分按实存金额和实际存期计算利息;违约之后存入的本金部分,按实际存期和活期利率计算利息。 零存整取储蓄方式适用于较固定的小额余款存储,积累性强。由于该储种较“死板”,最重要的技巧就是“坚持”,绝不能连续漏存2个月。有一些人存储了一段时间后,认为如此小额存储意义不大,就放弃了,这种前功尽弃的做法损失最大。若有众多同事同时办理零存整取业务,可委托单位的工会等组织进行集体批量办理,可省去每个人都跑银行的劳累。 2.2 计算公式利息计算公式零存整取利息计算公式是:利息=月存金额×累计月积数×月利率。 其中累计月积数=(存入次数+1)÷2×存入次数。据此推算一年期的累计月积数为(12+1)÷2×12=78,以此类推,三年期、五年期的累计月积数分别为666和1830。储户只需记住这几个常数就可按公式计算出零存整取储蓄利息。该计算公式只适合匡算,实际应付利息按客户每月的存款日期提前或错后有关,该应得利息只是针对每月存款日期不变的情况下使用。 2.3 利息和推导过程当客户确定存期,相应年利率也确定了。 倒数第1月利息(单位为元)=月存金额×年利率÷12 倒数第2月利息=2×月存金额×年利率÷12 …… 倒数第n(n=12×存期年数)月利息=n×月存金额×年利率÷12=12×存期年数×月存金额×年利率÷12 因此,存期满之后,n个月的利息总和为: 利息和=月存金额×年利率÷12×[(1+2+3+…+12)×存期年数)]=月存金额×年利率÷12×[(1+12)/2×12×存期年数]=(0.5+6)×12×存期年数×年利率÷12×月存金额 3 其他资料 零存整取是银行定期储蓄的一种基本类型,所谓定期储蓄即为储户在 零存整取,是指储户在进行银行存款时约定存期、每月固定存款、到期一次支取本息的一种储蓄方式。零存整取一般每月五十元起存,每月存入一次,中途如有漏存,应在次月补齐,存期一般分一年、三年和五年;零存整取计息按实存金额和实际存期计算,具体利率标准按利率表执行;零存整取开户手续与活期储蓄相同,只是每月要按开户时的金额进行续存,储户提前支取时的手续比照整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有关手续办理。零存整取利率一般为同期定期存款利率的60%。 零存整取最低限额为5元。 3.1 零存整取办理程序1.储户凭有效身份证件办理开户,开户时需与银行约定每月存储金额和存期。 2.零存整取不可以预存,可以漏存(如有漏存,应在次月补齐,但漏存次数累计不超过2次),帐户漏存两次(含)以上的账户之后的存入金额按活期存款计息。账户金额等于应存金额时不允许存入。不允许部分提前支取。 3.办理提前支取需凭有效身份证件,但不办理部分提前支取。 4.每月要按开户时的金额进行续存,续存时不能增加开户金额。 5.储户可以约定零存整取账户进行自动供款,即在开立零存整取存款时,由储户指定某一活期存款账户,自动按月从该活期账户扣划相应金额至零存整取账户;客户也可在存期内任意时间增加或取消约定,也可以修改指定的供款账户。 3.2 零存整取办理地点所有可办理存取款业务的银行机构营业网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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