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名作家、原《鸭绿江》文学月刊社社长兼主编刘元举诉“中国第一记者”张建伟抄袭剽窃案,在历时两年零9个月之后有了结果,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昨日上午一审宣判:张建伟侵权成立,应依法承担停止侵权、赔礼道歉的责任,并赔偿经济损失及律师费共计人民币11581元。 法院认为,被告张建伟在其撰写的《蝉蜕的翅膀》一书中,未经刘元举许可使用了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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