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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理学上“神煞”之我见

 知易无大过 2014-06-25

                           命理学上“神煞”之我见

                                    蔡斐鹏(福建省易学研究会会员、厦门市易学研究会会员)

在命理学中有关神煞的使用,不同的人有不同的见解。任铁樵在《滴天髓*知命》中作注时这样认为:“余详考古书,子平之法,全在四柱五行。察其衰旺,究其顺悖,审其进退,论其喜忌,是谓理会。至于奇格异局,神煞纳音诸名目,乃好事妄造,非关命理休咎。”在任铁樵眼里,神煞非关命理。同为清代的沈孝瞻在《子平真诠*论星辰无关格局》中有这样的描述:又如论女命云:“无杀带二德,受两国之封。”盖言妇命无凶杀,格局清贵,又带二德,必受荣封。若专注二德,则何不竟云带二德受两国之封,而秘先曰无煞乎?若云命逢险格,柱有二德,逢凶有救,或免于危,则亦有之,然终无关于格局之贵贱也。徐乐吾在作注时也有:“星辰之于用神,各有所宜。如官星宜天乙,印绶宜二德,财宜驿马,食伤宜文昌。词馆学堂用官而官临天乙,锦上添花;用印而印临天月二德,素食慈心。美者愈增其美,凶者得减其凶,非藉以成格也。若舍用神而论星辰,则行运吉凶,如何取法乎?无煞带二德,煞指忌神而言,亦非定指七煞也。阅者善会其意,庶不为古人所愚。”陈素庵在《命理约言*女命赋》中也有:“德贵扶主,自然增福消殃。”可见,这几位是认定神煞在命理学中是有作用的,不过这种作用也要与命造本身的喜忌结合分析,不是像一些人想象的有吉神贵人就好命,遇见凶神恶煞就遭殃如此简单。

而在如何选取神煞方面,还有以年为主或是以日为主之争。徐乐吾在《子平真诠》中提出这样的观点:“今之妄谈星辰者,皆未究其源流也。子平之法,从五星衍变而成,五星以年为主,以星辰判吉凶。星辰各有盘局,逐年不同,故子平法之初,亦以年为主。试观古本,如《李虚中命书》、珞琭子《三命消息赋》,之徐子平、释昙莹、李同、东方明诸家注疏,可知其时看法,仍以年为主也。至明万育吾氏之《三命通会》,乃有年为本日为主之说,则看法之改变,实始于明代,距今数百年耳。……今之看法,既易年以日,星辰纳音,已无所用。借以作考,固未尝不可,凭以断祸福,宁不为识者所笑耶?更有江湖术士之流,并看星辰之法,未曾明了,以日代年,牵强附合,自作聪明,数典忘祖,更为可嗤。”在徐乐吾眼里,神煞来源于五星,而五星是以年为主,现子平之术虽改为以日为主,但并没有改变神煞的来源。因此,查取神煞仍应以年为主,若改成以日为主,则是数典忘祖。徐乐吾先生所指的五星,应该是《果老星宗》所示之术。我们现在来看看《果老星宗》里的所谓星辰,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的《图解果老星宗》一书中有一“封面故事”是这样说的:“中国人很早就开始观测天象,取得许多让现代中国人自豪的成果,发明了诸如浑天合七政仪、天地仪等天文工具。到了隋唐年代,人们将天象学与命理学相结合,星命学应运而生,它以‘天人合一’为理论基础,以星辰变化推断人事吉凶。人们通过观察天空星象的变化,便可推测人间的祸福吉凶,三垣四象、二十八星宿、七政四余等都是星命推断的依据。”紧接着在“编者序”中这样说:“先排定人的生辰八字,然后将其与十二辰、二十八宿、十二分野、五行、太阳和月亮的运行、各星曜的运行等搭配组成一个星命图,求出个人的命宫、命度等,根据这些数据便可对命运吉凶进行分析。”从这些说法中我们可以看出,《果老星宗》里所依据的“三垣四象、二十八星宿、七政四余等等星曜”并不是现在命理学上所取用的神煞,也就是说命理学上的神煞并不是来源于《果老星宗》。如果说《果老星宗》里有与命理学一样的神煞,也一定是另有源头、并不是《果老星宗》之理论所创建或其率先使用的。因此,徐老先生的所谓对神煞“究其源流”,究到的并不是真正的源,其源另有出处。徐老先生的“以日代年,牵强附合,自作聪明,数典忘祖,更为可嗤”的观点,显然是站不住脚的。改革开放之后有些命理工作者提出的“年上查找的神煞大、日上查找的神煞小”;“四柱八字以年为尊,年上取神煞更意义”等等观点,也是一些不去探究神煞来源、凭空想象而毫无根据的揣测。

那么,神煞的源头究竟在哪里呢?西汉时期司马迁的《史记*日列者传》,就有记载汉武帝择吉看神煞的史实(臣为郎时,与太卜待诏为郎者同署,言曰:“孝武帝时,聚会占家问之,某日可取妇乎?五行家曰可,堪舆家曰不可,建除家曰不吉,丛辰家曰大凶,历家曰小凶,天人家曰小吉,太一家曰大吉。辩讼不决,以状闻。制曰:‘避诸死忌,以五行为主。’”),其早于《果老星宗》近千年。所谓择吉,就包含有选日子,而选日子选的是“日”不是“年”,只能是以日看神煞,即便是以年为依据查找神煞,最后还是要看所选之日是吉是凶。这就告诉人们,很多神煞本来就是依日而定的,《果老星宗》或早期命理书籍引入的神煞并不是“三垣四象、二十八星宿、七政四余等等星曜”,或者由其演变而来。神煞应当是来源于择吉,其以年来选用这些神煞,原本就不能说是一种准确的行为。在《史记*日列者传》记载的史实中就有丛辰家的角色出现,北京周易研究会会长杨力所著的《周易象数预测学*周易时辰预测》中是这样对丛辰下定义的:“古代‘神煞’为‘丛辰’的总称。丛,众多;辰,时辰;‘丛辰’指由天地之气相互作用下所致的各种时空定点。‘丛辰’又称为‘神煞’,神者吉也,煞者凶也,神煞为吉凶星神的总称,为反映宇宙阴阳五行之气的征象,因而可作为选择时空的依据。”这些记载和论述也印证了神煞早在汉武帝时期就已经很盛行了,命理学的引入并不是出自《果老星宗》之五星衍变。而对于众多的神煞是以年?以月或以日选取?东汉时期的王充在《论衡*间时篇》中就写到:“岁、月有神,日亦有神”,并在此篇中分析了这种观点的依据。王充虽然反对鬼神论,但却能客观阐述在论及神煞时,岁、月、日、时均有可能存在神煞。命理学既然以日为主并且得到实践的肯定,那在选取神煞时也应该落实到位以日为主。如果还是以年为尊,那不就有喧宾夺主之嫌疑吗?当然,对于某些个别神煞如月德贵人,已明确告诉说这是月上的贵人,我们就得以月来查找,而且,要找的贵人最好是出现在日上,其意义才能突显出来。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命理学上使用神煞,应探究其源头,源头上没有明确如何选取神煞的,在查找上应该顺从命理学以日为主。当然,如果源头上明确其神煞的选取是年,还是要尊重其源头上的规定。而且在神煞使用上也必须分其旺衰喜忌,命造中有所喜的吉星,或岁运逢之则是好上加好;命造中有所忌的凶煞,或岁运逢之则凶上加凶。如果一个人的命造很好,再加上吉神贵人,那就会春风得意、喜从天来;相反,命造虽好,但遇上凶神恶煞,那也会乐极生悲、乐中有祸;如果命造不好,再遇上凶星凶煞,那就会灾祸连连,难有出头;如果命造不好,但有吉星高照、贵人帮助,也会遇难呈祥、逢凶化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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