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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方实验录方证直解第五案

 johnney908 2014-06-25
一、原案抄录:
第五案 桂枝汤证(其五 佐景笔记)
佐景曰:虞师舜臣尝曰:“一.二八之前,闸北有一老妇,其子服务于邮局,妇患脑疽病,周围蔓延,其径近尺许。启其所盖膏药,则热气蒸蒸上冒。头项不能转侧,余与余鸿孙先生会诊之,三日不见大效。四日诊时,天色已晚,见病者伏被中不肯出。询其故,侍者曰,每日此时恶寒发热汗出。余乃悟此为“啬啬恶寒,翕翕发热”之桂枝汤证。即用桂枝五分,芍药一钱,加姜、草、枣轻剂投之。次日,病大减。遂逐日增加药量,至桂枝三钱,芍药五钱,余三味亦如之,不增加他药。数日后,竟告痊愈云。”
二、方证直解:
1、辨病位:
据胡老理论,表指体表,即由皮肤、肌肉、筋骨等组成的机体外在躯壳,则谓表,若病邪集中的反应于此体部,即称之为表证。此案为脑疽病,病灶在表,加之发热恶寒,故病位亦在表。案中未述其他异常,可视为仅有表证,或者说“脏无他病”。
2、别阴阳定六经:
发热恶寒者,发于阳也,故为表阳即太阳病。
3、辩方证:
前已辩为太阳病,病人有汗,故为中风,无其他兼证,则为桂枝汤方证。
另外,伤寒论第54条:“病人脏无他病,时发热自汗出,而不愈者,此卫气不和也,先其时发汗则愈,宜桂枝汤。”,胡老注解:“脏无他病者,谓无其他内脏病,言外病在外也。时发热自汗出者,谓发热自汗出有定时也,此亦卫气不和所致,宜于其发作前,与桂枝汤发汗即愈。”此案病人定时恶寒发热汗出,脏无他病,故属桂枝汤方证。在服药方法上,“先其时发汗”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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