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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韦专用图书料 2014-06-25

秦夕雅

6月24日,审计署公布了《2013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下称“报告”)。报告显示,38个中央部门及其389个所属单位的“三公”经费和会议费财政拨款支出比上年下降22.93%,但至2013年底,仍有14.14%的部门预算未执行。

审计结果显示,不管是“三公”经费还是会议费用,均出现了中央部门向所属企事业单位转嫁、摊派费用的情况。

“约束‘三公’消费、强化现行预算制度的分配与监督职能,最终还是要回到制度化和法治化建设的轨道上来。”北京大学财经法研究中心主任刘剑文教授向《第一财经日报》记者表示,“建立全口径的预决算管理体系,防止体外循环。”

因公出国(境)成为本次审计“三公”经费中的“重灾区”: 38个中央部门中,14个部门本级和54个所属单位一共超标准、超预算或超范围列支出国(境)费用3229.53万元。

在转变工作作风、精简会议的大背景之下,审计报告显示,会议费用超标、向所属单位转嫁费用等问题较为普遍。报告显示,国家发改委、文化部、卫生计生委等23个部门超标准、超范围或虚列会议费支出1355.85万元。

公务用车的违规行为方面,占用下属单位车辆和转嫁费用问题同样存在。审计报告称,8个部门本级和32个所属单位长期占用下属单位和其他单位车辆145辆,还通过租赁等方式变相配备公务用车62辆;6个部门本级和63个所属单位无预算、超预算列支公务用车费用1094.15万元,此外,还发现转嫁或摊派公车运行费用66.72万元。

在“三公”经费零增长的压力下,通过虚设项目、转移资金、向所属企事业转嫁费用,使预算外资金实现“体外循环”,成为发挥政府预算约束的障碍之一。

北京大学宪法行政法研究中心副主任王锡锌此前对本报记者表示,要约束“三公”经费,预算公开是关键。预算过程要公开、调整变化的动态要公开;此外,还需要全社会更为广泛地参与监督。

“真正实现全口径预算还有一个过程,需要法治层面的制度设计,比如,《预算法》要明确事权,对各主体的相关责任做出规定。”刘剑文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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