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院士违反科学道德将劝退

 决策咨询 2014-06-26

两院修订章程推进院士制度改革 院士遴选将排除非学术因素干扰

本报讯 (记者罗桦琳)2014年两院院士大会6月9日至13日在北京举行。修订院士章程是此次大会的重要议程,而当中最受关注的莫过于院士增选、退出机制的改革。

据了解,中国工程院昨日已完成章程修订案的表决。工程院院士增选原来可以通过部门单位推荐、院士推荐、学术团体推荐三种渠道,为避免“权”“术”交易,此次修订取消了部门单位推荐,彻底关闭了“行政渠道”。与此同时,关于院士退出也做了明确规定,违反科学道德的院士将被劝退。

中国科学院院长白春礼介绍,今后在院士遴选中要排除非学术因素干扰,在遴选的方式上,将把院士推荐聚焦在院士自身推荐和学术团体推荐两方面。对院士的退出机制也将有明确规定。相关改进方案,已向国家科技体制改革和创新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提交。

中国工程院院长周济表示,改革将强化学术导向,减少行政干预,使院士称号回归学术型、荣誉性的本质定位。为此,工程院进一步研究拟订了《中国工程院章程》(修订案),新的院士增选政策2015年将开始实施。

据悉,院士制度改革还着眼于把更多中青年人才遴选到院士队伍中来,同时更加关注国防、新兴学科、交叉学科等相关领域符合条件的候选人。此外,还对院士候选人和院士本身的行为规范提出了要求。

此前,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改革院士制度,要求突出学术导向,减少不必要的干预,改进和完善院士遴选机制、学科布局、年龄结构、兼职和待遇、退休退出制度等,以更好地发挥广大院士作用。

候选人提名

部门单位不再推荐

过去,各省(区、市)、有关主管部门、国内各科研机构、高校、企业等都可以推荐院士候选人。新章程明确只保留院士直接提名和有关学术团体按规定程序提名这两种提名途径,其他推荐渠道均被取消。

增选机制

全院院士终选投票

借鉴国际上院士选举制度的普遍做法,两院均将在候选人所在学部范围选举投票的基础上,增加全院院士终选投票环节,以此考察候选人在更广学术范围内的认可度。

退出机制

增加“劝退”规定

工程院新章程在已有院士退出机制的基础上,增加了“劝退”规定,当院士的个人行为违反科学道德或品行不端,严重影响院士群体和工程院声誉时,劝其放弃院士称号。据悉,中科院新章程也拟作相同的规定。

院士说

让院士增选回归学术

中国工程院院士刘人怀对记者表示,经修订后,仅保留院士提名和学术团体提名两种方式。做出这种改变,是为了让院士增选彻底回归学术,避免权术交易。

退不退要看工作需要

中国科学院院士侯凡凡透露,科学院的修订案明确了“院士可以自愿退出”,并对犯错后的退出机制做了表述。“章程修订更多是为了提醒院士自身和单位,不要赋予院士称号过多非学术的意义。”侯凡凡认为,“退不退要看工作需要。如果用人单位真的很需要,我们也愿意继续奉献。如果身体不能承担,或者已经不能再做出什么成绩,退出也正常。”

[责任编辑:yfs001]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