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我区大学生村官队伍的整体素质,培养新农村建设骨干力量。根据《2014年江苏省“985”高校村官工程实施方案》和泰州市委组织部的要求,我区计划选聘部分“985”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有关事项如下: 一、选聘对象 选聘对象为“985”高校30岁以下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不含定向生、委培生),生源地为泰州市。 基本条件是:1、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组织纪律观念强,志愿到农村基层工作;2、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社会实践能力;3、学习态度认真,能如期毕业;4、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学生干部和本地紧缺专业优先。 二、选聘程序 1、个人报名。考生可登录姜堰党建网(www. )或姜堰人才网(www. )下载报名表,并在 2、组织面试。资格初审通过人数超过10人时,选聘办组织面试,并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初步人选。 3、考察聘用。初步人选须及时到选聘办签订《泰州市姜堰区大学生村官选聘意向书》,办理聘用手续。 三、政策待遇和保障 聘用后的“985”高校毕业生享受江苏省聘大学生村官各项待遇,具体包括: 1、使用专项全额拨款事业编制。 2、享受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资待遇,新聘任大学生村官直接转正定级,薪级工资高定一级,按照事业单位有关规定参加各项社会保险。 3、实施“江苏省大学生村官综合保险保障计划”,为在岗大学生村官每人提供保额合计100万元的人身意外和重大疾病保险。 4、每年拿出一定数量的公务员职位,专门定向招录聘任期满、考核合格以上的大学生村官。区、镇各类事业单位有空缺岗位需补充人员的,优先聘用聘任期满、考核合格以上的大学生村官。 5、到村(社区)任职的高校毕业生,户口原则上落户在姜堰城区。 6、按照人均2000元标准,为任职高校毕业生安排一次性安置经费补助,用于购置生活用品。 7、为每名到村(社区)任职的高校毕业生提供免费宽带、《大学生村官报》、《大学生村官园地》。 四、纪律与监督 选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程序和标准,选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 咨询电话:0523–88869176 监督电话:0523–88869216。 江苏省泰州市姜堰区选聘高校毕业生 到村(社区)任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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