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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成为弱势,谁之过?谁得益?

 潇湘剑客320 2014-06-30

学校成为弱势,谁之过?谁得益?

 (2014-05-30 16:20:20)
标签: 

教学改革

 

教育

学校成为弱势,谁之过?谁得益?
    看完中央二台经济与法的一个节目《都是蚊子惹的祸》,我感慨良多。    
   一个学生因为可能是蚊子叮咬而得了乙脑,治疗无效而死亡。对于一个花季少年的不幸,我深表同情。 
    接下来发生的事情却大大出乎了我的意料。 
    家长找学校索赔数万,为什么呢? 
   说是学校蚊子咬的,当时我还以为是学校专门培育的蚊子给咬的呢,后来才发觉不是。 
   学校说你在家里得了病怎么说是学校的蚊子咬的呢? 
   然后家长找学生来证明是学校的蚊子给咬的,学校也找学生来证明不是。 
   然后家长说是因为学校没有及时发给蚊帐,没有发给钉子和锤子,致使孩子被咬。 
   但同宿舍的孩子都挂着蚊帐呢,我想不明白老师怎么会单单不给他挂呢? 
   学校的解释是孩子自己不原意挂,嫌憋气。学生说是上铺没有办法挂。 
   然后家长起诉学校,最后学校为了不知道是哪里来的蚊子赔了5万元。   
   对于这个家庭的不幸,我很同情,但对于教育的不幸,我更想哭。 
    家长不能提供孩子是在学校被蚊子叮咬的证据,但学校最终败诉。 
   根据这个判决推理下去,那么家长状告社会上任何一个人或者任何一个单位都会胜诉。 
   但我想他状告任何一个人或单位都将成为一种笑话,唯独状告学校不是。 
   这是其一; 
   退一步讲,即便就是在学校被蚊子叮咬的,学校就一定要赔偿的话,那么如果你在商店上被蚊子咬了,商店要赔偿,马路上被咬了,交通局要赔偿。 
   我不知道商店或者交通局会不会赔偿。 
   这是其二; 
   在证据不清或者说根本没有证据,仅仅凭借一个学生说,老师没有给孩子提供锤子和钉子, 
   (对于这一点学校并不承认,因为其他学生都挂上了)  
   学校就因为管理松散等莫须有的罪名赔偿5万元,这锤子和钉子的代价也太大了。 
   如果这个学生在法院被叮咬了,法院会这样判吗? 
   这是其三。     
   学校作为一个弱势群体,在中国已经不是什么新闻了, 
   周六学生溺水身亡,学校还要赔偿,因为学校没有尽到教育的责任(也是中央台播出的节目)。 
   呜呼哀哉,我无话可说。  
   日本学校组织学生去游泳,结果有个学生溺水身亡,丧事结束后,家长到学校给校长深深鞠了一躬,说:“对不起,给您添麻烦了”。 
     中国人很是惊讶,问日本人:“你们为什么不状告学校呢?”日本人也很惊讶地问:“为什么要告学校呢?孩子也不是学校谋杀的,他们也很难过。”我不知道这个日本人听到这个蚊子的故事,会是什么表情。   
   许多人说现在学校就知道分数,什么活动也不搞了。孩子除了念书,什么也不会了。 
   是的,事实是这样的,但学校为什么不搞活动了,还不都是家长、社会、媒体给逼的! 
   现在体育课,稍微有点危险的活动都不做了,为什么?惹不起亲爱的家长啊。
   就让社会,家长,媒体都来惯着这群小皇帝吧,大家都拿学校老师来撒撒气吧。教育有什么办法,忍气吞声吧。    
   如果你身体不太好,先不要到医院,你最好坚持走到学校门口,然后晕倒在校门口,先把医药费赚出来。 
  现在你连学校门口都不用去了,你就说是学校飞出来的蚊子叮了你,才得了病,学校照样赔偿你。 
  我不知道媒体为什么对报道这类学校的新闻乐此不疲,我想大概是因为学校、老师毫无还手之力吧。   
  学校最终输给了蚊子,中国的教育连一个蚊子都不如! 
   是笑话,中央台煞有其事的报道的。 
   是新闻,类似的事情经常看到的。 
   我想说,这是悲哀!教育的悲哀,国人的悲哀。 
    这是我看到的一个帖子。已经看了几遍了。觉得很有必要转发给大家看看。一个社会,当教育连一只蚊子都不如的时候,这是一个民族的悲哀,是一个国家的悲哀。最后的“埋单”者并不是强势的家长们,而是我们可爱的孩子们。。。。。。都是蚊子惹的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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