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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速应先建公众熟知统一标准 !

 tjhx0526 2014-07-01

超速扣分很严厉 道路限速很混乱 业界呼吁


  调查:
  限速标准不一车主易“无意超速”
  记者调查发现,由于限速缺乏统一标准,目前道路限速显得极为随意,同一条道路上,前后段限速可能差别很大。此外,高速、国道、快速路、城区道路,并没有严格和统一的限速标准,车主在实际驾驶中,十分容易出现“无意超速”的现象。
  不同道路限速五花八门
  记者调查发现,正如众多车主所反映的一样,佛山城区道路限速标准很不统一,基本上是在路旁竖个牌子或者在地上写上个限速数字,就设定了路面的时速。例如,绿景路的限速为50公里,季华路限速60公里。
  事实上,除了城区的道路,佛山车主经常要走的桂丹路、广昆高速等快速路,同样存在同一道路限速急刹车的情况。
  以桂丹路为例,有60、80、100公里等多个不同的限速路段。而在广昆高速,更出现限速120、110、100公里等多个不同的限速指示。如恰逢高速路维修时,还会临时竖起限速60公里的牌子。
  此外,国道上的限速也常让不熟悉路况的车主胆战心惊,以穿越佛山城区的佛山大道为例,有路段限速80公里,有路段则限速60公里。而在广佛车主频繁使用的广州内环路上,同样也有时速从限速60公里急降至30公里的现象。
  同一条路不同位置限速不同
  同一条道路限速标准不一,也让人一不小心就可能超速50%。记者在佛陈路驾车体验时发现,在靠近佛陈桥脚的路段,该道路限速60公里,而在靠近陈村镇政府路段,则限速100公里,如果从陈村驾车到禅城,只要一不留神,“无意超速”50%的事情就很容易发生。
  众多车主反映,同一条道路出现多种不同限速标准,让驾驶人疲于留意限速标准,明显加重驾驶人的负担。
  同一条路不同车道限速不同
  记者在佛山桂丹路和桂和路体验时发现,不同车道限速也大不相同。以桂和路为例,部分路段仅有一条快车道限速80公里,相邻车道限速60公里,当快车道遭遇前车慢行时,借道限速60公里的车道超车,就很容易出现超速违法。事实上,这样的现象并不是个案。
  在顺德的碧桂路,也同样因为快慢车道的存在,导致大量罚单的产生。而去年交警部门公布的顺德碧桂路的永丰路段违章数据显示,一个月录得违章4000多单,平均每天100多位司机中招,其中不少是超速50%的现象。交警部门表示,因碧桂路的路况较好,有的司机从辅道进入,一下就轻易飙到八九十公里,进而超速甚至超速50%。
  限速标准过低不合驾驶习惯
  在佛山城区,限速标准过低的路段很多,例如单向行驶的金澜北路就限速40公里。而根据新交规,当车辆在金澜北路行驶时速超过40公里,就要扣3分,超过48公里,就要扣6分,超过60公里,就要重考驾照了。而记者在观察中发现,由于该路段没有安装固定的测速电子眼,超过60公里时速行驶的车辆不在少数。
  事实上,有着正常驾驶经验的车主均知道,如果路面畅通无阻,长期以40公里的时速驾驶,并不符合正常的驾驶习惯。而对于手动挡的车主而言,40公里的时速甚至无法换挡到较为省油的5挡。
  近年来,佛山不断推进城市道路快速化的进程,不少道路对机动车的限速为三四十公里,不符合当前城市道路快速通行的趋势。
  律师:
  限速标准不一有损法规威严
  佛山有法律界人士认为,当前交通违法记分标准全国统一,但道路限速却由各地随意设置,这种违法处罚和执法环境不一致的反差,将大大削弱交通法规的威严。
  而有不愿具名的交警人士表示,对于较低时速车辆出现超速违法,交警部门也相当谨慎,一般也不会开具罚单。有法律界人士提醒,执法部门选择性执法,也导致了公众对路面很多限速“40、20、30公里”的标识熟视无睹,让交通标识本身的权威性大打折扣。
  业界:
  尽快出台全国统一限速标准
  佛山一不愿具名的交通专家坦言,道路限速五花八门,不仅让驾驶人无所适从,也严重影响执法的公正和公平,相关部门应设立一个为公众熟知的全国统一限速标准。例如高速路限速多少、国道限速多少、城市快速路限速多少等。以高速路为例,六车道可限速120公里/小时,四车道限速100公里/小时等。而针对一些特殊路段例如校园、路口等,应设定一个合理的限速值。
  该专家呼吁,当前超速处罚力度很大,与之相匹配的限速标准应尽快出台。

合理设置公路限速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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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小时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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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速牌如何成了交警的提款机

湖南省郴州市交通巡逻**支队第五大队交警涉嫌乱罚款,在一条不到25公里的路段设立了限速标志牌和雷达测速牌达40块之多。通过此路段的车辆没有一辆不超速。据推算交警半天就可罚款17万元。
“设计时速80公里的高等级公路,一些路段限速却从每小时60公里、50公里、40公里到30公里、20公里不等”,不到25公里的路段,设立的限速牌和测速牌达40块之多——宽敞平坦的高速路,怎么成了古代的“蜀道”?笔者以为,与其说是交警设限维护交通秩序,还不如说是“合法”的车匪路霸。交警部门如此拿“限速牌”当“提款机”,也难怪遭到当地群众与网友痛批了。
虽然说交警热中于执法经济并非什么秘密。但是交警执法也应该有理有据,设立限速牌不能没有一个规矩,罚款不能取之无道,更不能挖陷阱坑害司机。笔者注意到,在执法经济广为公众诟病的话语背景下,全国不少地方的交警部门已经取消了罚款指标,正在逐步减少经济处罚额度,人性化执**在逐步成为新的执法方向。而郴州市交警部门不仅不认真维护交通秩序,保证公路畅通,竟不顾**,乱设限速牌算计司机,不到25公里的路段半天时间可罚款17万元。郴州市交警部门把罚款“智慧”发挥得淋漓尽致,实在令人叹为观止。
其实,要说交警部门不懂过分热中执法经济的危害,那还真有点“冤枉”他们。对此,中央三令五申,百姓质疑声不断。但在执法经济面前,什么人性化执法、什么司机利益,什么法律道德,统统一钱不值。在这里,滥用权力得到了最大限度的张狂。交**为了执法经济利益,千方百计抓罚款,并不难理解。但任何事物都不能没有边界,不能突破法律与正义的底线。不到25公里的路段限速牌达40块之多,这不是“司马昭之心”吗?
当然,我们可以谴责乱设限速牌的交警部门与深谙罚款之道的交警。但我们指望他们主动放弃罚款经济,并不现实。既然媒体已经曝光了,既然司机十分不满,就应该有部门出来干预,割掉这个执法经济毒瘤。毒瘤怎样割?依我看,个案的查处只能解决个案问题,关键是要建立长效机制。
首先要规范高速公路如何设立“限速牌”的问题。不能让地方交警“想设就设、想罚就罚”。比如,依据道路等级和实际路况,因超速行驶造成的事故比例,等等设立“限速牌”的密度。或者把设立限速牌的事分离出来,不能让交警部门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第二,斩断执法经济链条,严格执行罚没收入两条线的规定,取消罚款数额作为考核依据的规定。让交警收入与罚款脱钩;第三,政府财政给交警部门输血,给他们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减少他们的创收压力与创收冲动。
   如果不打破交警部门的执法经济思维,不想办法约束交警执法的权力空间,这种拿“限速牌”当“提款机”的执法乱象还会再现,执法的底线还会继续后退。(叶祝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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