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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味|吃的意义

 真友书屋 2014-07-03

收到这篇来稿,读罢的第一感觉是:好看!

说到文章气韵,董桥曾引述过一位崔老先生的话,质朴而精炼。老先生五六十年代留洋多年,常说理论他不懂,但文章好看不好看他懂:要的是一个字“真”,再附另一个字“博”。真而不博则浅薄,博而不真乃卖弄,又真又博一定好看。

这篇散文把“吃”写得活色生香。从幼时的记忆,写到远游的乡思,然又论及古代名士风流事,旁征博引,事事关乎吃,却句句关乎情。作者的真性情,换来读者的畅快淋漓。

吃的意义

文/韦茜

刚来加拿大的时候,实在受不了被人一天三遍地问“How are you doing”,有天终于忍不住和小艾说,“你知不知道中国人之间并不轻易问你过得怎么样,除非是许久不见的密友,亦或者是双方有那么一丝丝的暧昧”,“真的,那么你们见面如何寒暄?”,“我们会问,吃了吗(Have you eaten)?”蓝眼睛被我逗得眯成了一条缝,“真的假的?”

白人姑娘当然不会懂得吃与美食对于一个中国人的意义,她们把两片干面包抹上花生酱就当做晚餐了。虽然他们也有《Eat Pray Love》这样的书,对于绝大多数老外而言,吃只是充饥而已,而且《饭祷爱》也更像一本女性读物。

但我们中国人却自古就懂得了上升到人性的意义来看待吃这个问题。孔老夫子说食色性也,他老人家是诚实的。褪去所有有意或无意的伪装,剩下人类最原始的本能,我一向将性和食视为最可靠的小伙伴。甜言蜜语可以编造,人有时连自己也可以欺骗,甚至用大脑麻痹自己这就是你想要的。可味蕾和身体不会如此,它们靠动物般的直觉判断,大胆而可靠,迅速击退所有幻象,把你拉回一个真实的世界。

至今我还清楚地记得幼时第一次在一家饭店吃到糖醋排骨时的感受,味蕾所带动的,并不只是舌尖上的舞蹈,而是从入口那一刻起蔓延,酸甜的香气从口腔伸展到胃里,带动了整个身体的舒展,大脑中的多巴胺迅速上升,强大的感官刺激足以重组你对世界的全部看法。那种幸福到有些茫然的感觉,只有长大之后不小心暗恋上了一个人,在千山万水之后与其相遇的那一刻明艳到极致的体验,才能与之媲美。长大之后每每当我把这段感受说给我妈听时,她总是不屑地哼一声,“切,不过就是个吃货”。

我吃货的本色应该在很小的时候就显现了出来,儿时背唐诗宋词,陆游的《衩头凤》一开篇就是“红酥手,黄藤酒”,害我满眼出现的画面都是金华酥饼,到了国外之后这种感觉愈加凌厉起来。有人说乡愁不过是丧家文人的工具而已,这种说法未免刻薄,我从不否认游子们的思乡心切,且不论最好的故乡都是在怀念中,但思念和乡愁从不是一种很玄的东西,它们永远是活色生香有滋有味的。

当你在思念的时候你在思念些什么?远在家乡的父母,依依不舍的恋人,还是亲密无间的小伙伴?或者只是中学门口的一碗米粉?于我这样一个吃货而言,很多时候的想念总是如此具体,重庆的坡坡坎坎永远弥漫着火锅的香辣,厦门小巷的尽头藏着酱油水的海鲜,宁波的老外滩边有把舌头都鲜掉的酱螃蟹。美好的记忆往往都和吃有关,和大学的室友们半夜在成都喝夜啤酒,与研究僧的童鞋们在苏州的街头吃豆腐,每周坐着公车穿越大半个甬城去发小家吃她亲手烧的菜,其实你要问我滋味如何其实我早已忘却了,唯一记得清楚的就是那些难以名状的喜悦,最好的情感和时光都藏在了那些食物里。

对于中国人来说,吃已经远远不止填饱肚子那么简单,而上升到了一项仪式和一种意义,有时甚至过于繁琐复杂。无论红白喜事,孩子新生,高考及第,老人高寿,远方的游子回家,许久不见的亲人团聚,重点都在一个“吃”字上面,时至今日,很多老人还是把参加婚丧嫁娶这样的典礼统称为“吃酒去”。对于主人家而言,诚意与菜的数量显然是成正比的,只有在把客人撑得找不着北之后方才显得略尽了地主之谊,同时还得不断地道歉,“真的没什么菜,没什么菜可吃。”而此时的客人必须拿出对天发誓的劲头再三表示真的已经吃饱才能结束这一轮推手式的关怀。

年少的我曾视自由主义为圣经,一度被这种中国式的喧闹弄得食不知味,认为一切都本末倒置毫无意义。等到在异国他乡的深夜打开一集《舌尖上的中国》时,其中的烟火滋味像糖浆一般包裹住了我的每一个细胞,彼时我才发现自己当年所有愤世嫉俗的背面其实已然被莫名的深情所缠绕,一如我对中国式生活的全部情感:一面让我厌恶疲惫而急于逃离,另一面却总能触及到我内心最最柔软的地方,未语泪先流。于是我试着让自己去和这对矛盾和解,去体会那些不容解救的温柔,去谅解那些负累不堪的情感,一如我的父母亲友宽宥了我的远游。这恐怕就是吃在国人字典里最好的意义:全部悲欢离合喜怒哀乐都在围桌而坐的那一刻,所有的人生意义宏大叙事都在这一蔬一饭之中,千言万语的诉说都化作了一声声的劝酒劝饭。

藏起丧家文人的本色,其实我本只想吃出个心宽体胖没心没肺开怀洒脱风流倜傥。少时读红楼,林妹妹笑史湘云吃起鹿肉来过于豪放,史湘云一句“是真名士自风流”可谓痛快淋漓。古来圣贤皆寂寞,是真名士自风流,活得最有滋味的中国人都是一帮吃货。李渔在《闲情偶寄》里大谈如何吃蟹、吃鱼、吃面才能至鲜至美,山中之笋、树上之蕈、水面之莼,一辈子就为了一点鲜味而活,比起忧国忧民的士大夫,简直快活得像个王八蛋。当然这还远不是吃货的最高境界。顺治年间人称吴县第一神童的金圣叹被当反贼入狱,作为一代奇人才子,一举一动都引起了极大的关注。在临刑之前金圣叹突然说有要事相告,狱卒大惊连夜赶来笔墨伺候。都说人之将死其言也善,大家都在好奇这位大才子的临终遗言是什么。屏气凝神,万众瞩目,欲火焚身,白纸慢慢展开只见上面赫然写着,“花生米与豆干同嚼,有火腿味!”。去他娘的慷慨陈词悲戚苦哀,唯真名士自风流,就这么简单,蔡澜和沈公宏非一比,还是弱爆了。

有这份风流到姥姥家的劲头,即便没有无可名状的深情,没有去国怀乡的忧思,单凭一颗返璞归真的玲珑心,吃什么也都是意义。所谓单纯而真正的幸福无非就是,春尝香椿夏啖鳕,冬日围炉秋品蟹。若无闲事挂心头,便是人间好时节。

(韦茜,纽芬兰纪念大学社会学博士在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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