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 口 车 必 须 五 证 俱 全
省公安车管部门在办理进口车备案入户中规定,今后所有进口车辆必须提供《进口配额证明》、《进口许可证》、《货物进口证明书》、《报关单》、《海关缴款专用书》等原件。此外,为防止进口批文被炒卖、转让,申报单位必须提供当地外汇指定银行的进口付汇核销单原件。被批准单位必须与进口售货单位相符。
进 口 车 入 户 新 规 定
广东省公安交警总队在1999年3月18日宣布进口车入户新规定。
第一,大贸车辆的备案必须提供《进口配额证明》、《进口许可证》、《货物进口证明书》、《报关单》、《海关缴款专用书》、当地外汇银行指定的《贸易进口付汇核销单》等原件。
第二,外商投资企业进口车辆须提供的资料有:《外商投资企业进口物资审批表》、《报关单》、《货物进口证明书》、《海关缴税专用书》。以现汇向境外支付购买车辆的,须提供外汇管理部门出具的《年月贸易进口到货付汇核销表》。
第三,捐赠进口车辆须提供省政府主管部门《捐赠批文》、《进口许可证》、《货物进口证明书》、《报关单》、《海关缴款专用书》。
第四,海关监管车辆须提供海关出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准予领销牌证通知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