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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问三思

 指间飞歌 2014-07-11
三问三思
作者:松阳县公安局 冯群强 来源:省公安厅 发布日期:2014-03-03
 

  “为何从警,如何做警,为谁用警”与“为谁掌权、为谁执法、为谁服务”在思想上是一脉相承,高度一致。朴实的话题,富含人生哲理和启迪意义。人民警察包含着国家和人民群众对公安机关的殷切期待。“人民在前,警察在后”,人民是我们的衣食父母。深入开展“三警”大讨论活动,就是要求我们充分认清公安机关的根基所在、职责使命和力量源泉,要求我们牢固树立群众观念、站稳群众立场、践行群众路线,增进对群众的感情,增强做为一名人民警察的归属感、责任感、荣誉感,牢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工作观。

  为何从警?思责,知责尽职

  作为一基层人民警察,当我们扪心自问:我是谁?得到的答案基本上是“我是人民公仆”、“我是人民勤务员”、“我是人民警察”……回答不一而足,但有一个共同特点,我们是为民执法者,为民服务者。从身份认知延伸到职责要求,我们肩负着维护社会稳定、打击违法犯罪和实施行政管理的职能,我们必须践行“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誓言,自觉履行神圣使命,担当起人民群众交给我们的责任,时代赋予我们的责任。

  不管是在惊心动魄的抓捕罪犯、抢险救灾战场,还是在默默无闻的治安防控、为民服务的社区警务中,我们惟有珍爱岗位、敬重岗位、立足本职岗位实现“位”与“为”、“职”与“责”的有机结合,才能挺直腰杆。

  如何做警?思德,知德持正

  人民警察,“人民”在先;公安队伍,“公”字打头。从我们的工作性质来讲,人民群众是我们一切工作的基础,我们来源于群众。人民群众是公安机关同违法犯罪作斗争最广大的依靠力量,离开了人民群众的支持,公安机关及其广大民警就会陷入孤军作战的局面,公安各项工作的开展就将举步唯艰,就会给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机,我们就无法担负起肩负的责任。作为人民警察,我们务必恪守“心中无群众,不配当民警”的信条,时常思考:心中是否始终装着群众,在思想上是否尊重群众、在感情上是否贴近群众、在行动上是否深入群众、在工作上是否依靠群众,能不能把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自已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能不能怀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去工作、去执法,能不能很好地建立与群众的鱼水关系,做人民群众的贴心人。大家感悟到,作为人民警察,在思想上要常修亲民、爱民、为民品德,在行动上要多办惠民、利民、便民之事。

  作为一名人民警察,一名“执法者”,有人生的奋斗舞台和为群众服务的工作平台,我们应自豪而满足,兢兢业业工作,扎扎实实干事,“快乐工作,幸福生活”。

  为谁用警?思能,履职尽责

  “回应人民群众新期待、满足人民群众新要求”,是我们新形势下面临的新的奋斗目标和工作标准,也是作为人民警察“明天”的走向。“执法”和“服务”是公安队伍的一肩双责。

  面向新目标,面对新要求,面临新形势,我们应有压力感和紧迫感,在思想上“人民公安为人民”的认识要进一步坚定,工作上奋发进取的意识要进一步增强,工作能力上对社会环境变化的适应力要进一步提高,业务素质上攻难克坚的能力要进一步锤炼,作风建设上服务群众理念要进一步巩固。

  爱民是公安工作永远不变的主题,通过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警大讨论”活动,建设一支扎根群众、甘于奉献、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爱民之师,作为广大民警中的一员,让我们在奉献青春、激情和汗水中为和谐警民关系建设增砖添瓦,书写美好的人生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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