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称因为自己要卖的一串葡萄被买家弄散,水果摊主王成海与客人发生纠纷并拿刀将对方扎死。7月11日上午,北京一中院公开宣判了被告人王成海犯故意杀人罪一案。法院一审判处王成海死刑,缓期二年执行,且对王成海限制减刑。判令王成海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各项经济损失共计五万七千元。 经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王成海于2013年9月21日上午9点左右,在石景山区晋元庄早市东侧小马路上,因买卖水果与曲某发生口角并相互撕扯,后王成海持尖刀猛刺曲某的胸腹部数刀,造成曲某左锁骨下动脉断裂及右心房破裂,致其失血性休克死亡。被告人王成海作案后逃离现场,后于当日被查获归案。 据了解,案发前1个月,王成海以每个月500元的价格在早市租了个摊位卖水果,他每天从锦绣大地购进新鲜水果到市场出售,事发当天,王成海卖的是葡萄和桃子。 据王成海说,曲某当天在自己的摊位上挑葡萄,王成海看着葡萄被曲某都搞散了,于是让曲某别挑来挑去的:“你都挑坏了,必须买!”曲某随后便和王成海发生口角,后两人开始撕扯着打起来。 “我当时拿着刀吓唬他”王成海说,情绪激动的他举着刀,刀刃对着曲某。据王成海描述,二人在互骂过程中曲某被绊了一下,而王成海恰好又往前冲了一下,两人撞在一起,王成海坐到了地上。此时,他看到手中的刀上沾着血,意识到刀子扎进了曲某的身体,看到情况不妙,就随即离开了现场。 但据公诉人说,曲某身上有五处刀伤,对此王成海说可能是自己造成的,但具体情况已经记不清楚了。当警方找到王成海时,他仍旧拿着刀对警察说“你们要抓我我就自杀!” 他说自己只是想在被抓前见妻子一面。 一中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王成海持刀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被害人曲某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犯罪情节、后果特别严重,依法应予惩处。鉴于王成海到案后能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并考虑本案的具体情节,对王成海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并依法对其限制减刑。据此,一中院作出上述一审判决。(作者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李佳) (原标题:自称被买家弄散一串葡萄 水果商贩动怒扎死对方被判死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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