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的取得主要来自:投资者投入、购入、自行建造和租入。 一、投资者投入固定资产的核算 企业接受投资者投入的固定资产,在办理移交手续后,有几个有关方面的价值需要进行确认与计量: 1.按投资各方确认的固定资产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为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 2.根据投资各方确认的固定资产价值,按资本(股本)的现实价值与原值的比例关系(如资产净值),确认固定资产投资者的实收资本或股本额; 3.按投资各方确认的固定资产价值与确认的固定资产投资者的实收资本或股本的差额,确认资本公积; 4.按应支付的相关税费,确认为银行存款的支付。 【例1】接受R公司以一台设备作为该公司对本公司的投资。该设备的原价580 000元,已提折旧100 000元,经双方协商确认固定资产的价值480 000元,按公司账面的每股净资产1.20元计算(实务中,还可参照资本市场股价协商),确认R公司获股400 000份。其账务处理: 借:固定资产——…… 资本公积——资本溢价 累计折旧 【例2】接受R公司新设备1台作为该公司对本公司的投资。该设备的单据原价480 000元,经双方协商该资产价值按单据的原价确定为480 000元,按公司账面的每股净资产1.20元计算(实务中,还可参照资本市场股价协商),确认R公司获股400 000份。其账务处理: 借:固定资产——…… 资本公积——资本溢价 (一)购入不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的核算 不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 是购入后可直接交付使用的固定资产。 这类固定资产应按购入时实际支付的买价、包装费、运输费、交纳的有关税金等作为入账价值,借记“固定资产”,贷记“银行存款”、“应付票据”等。 【例3】购入一台不需安装的设备,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买价100 000元,增值税额17 000元,支付运杂费等1 000元。款项以银行存款支付 。其账务处理: 借:固定资产 (二)购入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的核算 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 是购入需要经过安装以后才能交付使用的固定资产。 其支付的买价、包装费、运输费以及发生的安装费等均应通过“在建工程”核算;待安装完毕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再由“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企业购入固定资产时,按实际支付的价款(包括买价、包装费、运输费、交纳的有关税金等)和安装费等,借记“在建工程”,贷记“银行存款”等。安装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经过验收后,按其实际成本(包括买价、税金、包装费、运输费和安装费等)作为固定资产的原价转账,借记“固定资产”,贷记“在建工程”。 【例4】购入需要安装的车床一台,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100 000元,增值税额17 000元,运输费等2 000元,均以银行存款支付。安装设备时,领用材料物资3 000元,该批材料应负担的增值税额为510元;计算应支付的工资2 000元。其账务处理: (1)支付设备价款、税金、运输费等: 借:在建工程——车床 (2)领用安装材料、计算应付工资: 借:在建工程——车床 (3)设备安装完毕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经过验收,结转固定资产价值: 借:固定资产—机器设备—车床
(一)按照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企业2009年1月1日以后购入的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所支付的增值税在符合税收法规规定情况下,也应从销项税额中扣除(即进项税额可以抵扣),不再计入固定资产成本。购进固定资产支付的运输费,按照运输费结算单据上注明的运输费费用金额和7%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一般分录为: (二)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涉及的在建工程,领用生产用原材料的进项税额也不用转出了,领用自产产品,不需确认增值税销项税额。但不动产在建工程领用原材料或自产产品例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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