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火监督处:分析研判火灾防控形势,提出对策和措施;指导各地开展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消防监督检查和火灾调查、消防行政刑事案件的办理,组织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行动,指导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指导各地执法规范化建设,并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协调国务院有关部门联合开展消防监督工作。 社会消防工作指导处:指导各地编制城乡消防规划;指导各地开展社会消防安全工作,指导消防中介服务组织管理、职业资格管理和消防安全培训;指导地方多种形式消防力量建设,制定相关制度规定;指导开展消防志愿者活动。 科技处:组织制定消防科技发展规划和科研计划;组织消防科研成果评审、推广应用和奖励工作;指导部队科技工作,组织重大科技项目研发;制定消防产品市场准入制度;指导使用领域消防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指导部属消防研究所、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及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的工作;组织开展消防科技学术交流。 法规标准处:编制消防立法和执法制度建设规划,拟订消防法律、法规、规章草案和执法制度;负责局机关文电的法律审核;指导消防法制建设,开展消防执法质量考核评议、执法检查、执法过错责任认定等执法内部监督;指导消防执法听证、行政诉讼、国家赔偿工作;制定国家和行业消防标准发展规划、标准体系及管理规定;组织、指导消防标准的制修订和宣贯工作;指导执行消防标准相关的消防技术论证和建设工程消防性能化设计评估工作;负责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国际消防标准化的国内归口管理;组织消防标准化学术交流与研究。 宣传处:制定消防宣传教育规划,策划重大消防宣传活动;指导各地消防宣传教育工作,普及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知识;指导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建设;组织协调新闻媒体和互联网站开展消防宣传,指导部队新闻报道宣传工作;指导消防宣传骨干和通讯员队伍建设。
中国消防力量简介 | 时间:2012-09-24 11:04:08 | 作者:公安部消防局 | 文章来源:自录 | 中国消防力量简介:我国消防力量主要由公安消防队伍和地方政府专职消防队、企业专职消防队组成,公安消防部队为主体力量。公安消防部队是公安机关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力量的组成部分,是在公安机关领导下同火灾作斗争的一支实行军事化管理的部队,执行解放军的三大条令和兵役制度,纳入武警序列。实行公安机关领导,条块结合,分级管理的管理体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消防总队,总队下设司、政、后、防4个部门;各地、市、州、盟和直辖市城区设消防支队,支队下设消防大队(科)、中队。公安部消防局警官培训基地、昆明消防指挥学校、南京消防士官学校为公安消防部队教育机构。消防科研机构主要包括4个部属消防研究所,即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公安部上海消防研究所、公安部沈阳消防研究所、公安部四川消防研究所。中国消防协会是全国性的消防社团组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有省级消防协会,主要开展消防学术交流、消防科普宣传、科技服务、行业管理和国际民间交流等。消防行业组织主要有公安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国家固定灭火系统和耐火构件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国家消防电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国家消防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国家防火建筑材料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和消防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分别承担消防产品质量评价和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等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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