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 父》 偏财是父,乃印綬之官星也。 如甲日以戊为父,再见甲寅字、或木局全、或临死绝冲刑之地,主剋父也;不然,主离异不睦、或疾病残伤。若得庚字申字救,庶无大害。 如甲旺戊衰,亦主有疾少靠。 如戊临生旺、贵人、天月德地,亦主有贵;更得丙丁生助,享父之福无穷。 如临杀地,父死他乡。 居衰败受制之处、墓绝之地,主父平常,不得父力也。 《论 母》 正印者,乃生我之身也。 如甲日以癸为母,遇己丑未主剋母;见多,主母嫁二夫。 一戊失地、或被剋,主母伤前夫。 戊字受生、或印临桃花沐浴,母有外情。 如印长生,主母慈淑寿长、益和子母。 如临阳刃杀地、或值绝墓孤寡,主母不贤或有残疾不睦。 须以理推,无不验矣! 《论 兄 弟 姊 妹》 比肩者,兄弟也。 且如,甲见甲为兄,乙为弟妹;寅卯亦然。 见庚则剋兄,见辛则伤弟。 甲木旺相,兄姊争财;甲乙寅卯既多,则兄弟姊妹夺财不和,争斗是非。 见己合甲,兄姊不正。 见庚,弟妹不正。 如见杀多,乙木得局,是杀合会乙木而伤甲;此兄不若弟之福,借弟之力而加恃。 甲木寅月,乙木受制,主兄旺弟衰。 其餘和顺不睦,但以八字休旺死绝推之,无不应验矣! 《论 妻 妾》 正财为正妻,偏财妾也。 甲木见己土为正财,戊土为偏财。 又见乙木局,亥卯未伤妻。 甲寅剋妻也,更主妻不正。 财衰败墓绝,主妻有疾不贤,否则年高再嫁。 见癸字,则妾不正。 见己土丑未字,则主自安。 比肩分夺、财临沐浴桃花,主妻妾私通。 日下月下坐财官,主妻多内助,更得妻财。 偏财得位,妾胜于妻。 主财自旺,妻不容妾。 官杀重见,妻招干蛊可畏。 财官并美,为人怕妻;见杀尤忌。 财多身弱,妻反胜夫。 财命有气,妻妾和顺,是得妻力。 日坐空亡,难为妻妾。 又看孤鸞之日、阳错阴错,主剋妻;或因亲致眷、寒房冷娶、入赘填房。女人犯此,主父母家陵替、或致讼事。餘倣此例。 《论 子 息》 七杀者子也。 如甲见庚申是子,辛酉是女。若见丙火午寅、或杀临阳刃杀宫,主剋子;不然疾病不肖。遇戊己土得令,则子得力和顺。见丙巳字,女不正;若临沐浴桃花,更兼暗合,食神多者,其女私通。若杀临长生月德天德,所临之地,贵人、禄马、食神、财乡,言有强父贵子;要稟中和。 阳日阳时男重见;阳日阴时,先男后女;阴日阴时女重见;阴日阳时,先女后男。 伤官见官,子孙凶顽。 时上伤官及空亡,难为子息。 女命取伤官是子,食神是女;若见印綬梟神,难得子也。 男命官杀得地,而稟中和者,言其有子。将生成之数断之,生旺倍加,死绝减半;太过不及,不以此断。太过有子而多剋夭、或凶顽;不及则少生养。 官杀得地而有扶助,吉曜多者,其子忠孝贤明;居休、囚、死、绝、破、败、衰、病、勾绞、元凶、空虚之地,则子当不肖,贫贱疾病之子。更兼孤神寡宿,主孤苦伶仃。 且如甲子之日,甲子之时:庚死于子,死中至老没儿郎;入墓之时难保双;受气绝中一个子;胎中头女有姑娘;养中三子只留二;长生之位,旬中半合,主七个儿子也;沐浴一双保吉康;冠带临官三子位;旺中五子自成行;衰中二子;病中一;自己数至亥病中一。依此推之。 且如八字中若无子星,时上又不生旺,运行官杀旺乡,主有子;运过却无。 如柱中有官杀,而行伤、食、休、衰、绝、弱之运,伤损其子;运过方存。 八字有一杀一子,二杀二子,无杀无子。 如柱中身杀两停,而杀逢旺乡,就作多子断之;亦看财神何如,逐时增减,多寡推之。无不验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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