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4年全国民政工作会议来看,2014年国家将继续提高优抚保障水平。继续提高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逐步缩小城乡“三属”保障待遇差别。出台《执行多样化军事任务民兵预备役人员抚恤优待办法》。建立给精神病退役士兵监护人发放监护费制度。制定人民警察抚恤办法。
提升优抚安置事业单位服务保障能力。建立优抚对象短期疗养制度。推进优抚医院、光荣院军地共建交流,开展为优抚对象巡诊服务活动。继续创新优抚安置服务体系。研究出台《民政部关于推进优抚安置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加快建立由服务对象踊跃参与的新型优抚安置服务体系。完善优抚安置对象数据信息,推进优抚安置信息资源整合,扩大部、省、市、县四级联网成果,提高联网运行质量和效率。 (作者:京戍卫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