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地铁站台缝隙又“咬”人 2号线女乘客脚趾骨折

 万宝全书 2014-07-17

地铁站台缝隙又“咬”人 2号线女乘客脚趾骨折

在2号线江苏路站,一名工作人员正在估算站台与车门缝隙间距

前天下午晚高峰,在地铁2号线江苏路站,乘客喻女士右腿不慎卡进站台地面与车门之间的缝隙里,幸好她及时将腿拔出,但到院后被诊断为左脚脚趾两个骨折一个错位。

对于自己在地铁站内受伤,喻女士认为地铁运营方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并向其提出赔偿要求。地铁运营方则回应,会根据乘客提出的赔偿要求进行责任认定,再作后续处理。

被卡后女乘客自行站起

前天下午5点10分左右,乘客喻女士在2号线江苏路站站台候车,准备前往娄山关路站。车门一打开,乘客就一拥而上。由于站台上乘客较多,就在喻女士准备踏进车厢时,她的右脚不知为何没有踩实,跌入站台地面和车门之间的缝隙里,脚上的拖鞋落入轨道,加上乘客拥挤,崴到了左脚,遂跌倒在地。

"整个人跌坐在地上,右小腿整个都塞在缝隙里。"喻女士回忆,"当时我第一反应就是赶紧把自己的腿拔出来,不然车开动了,后果不堪设想。"于是,坐在地上的喻女士用手拉住了屏蔽门边上的护栏,依靠左腿的力量自己拔出了右腿。"我站起来之后,赶紧往旁边退,离开人群。"

惊魂未定的喻女士赶紧拿出手机,一边打电话告知儿子,一边寻找站台上的站务人员。"但是看了周围一圈,也没见到穿着制服的站务人员。"直到一位站内保洁人员看到上前询问情况,"我跟他说,我的鞋子掉进轨道了,让工作人员帮我捡一下。"

就在保洁人员帮喻女士找站务员的间隙,倚靠屏蔽门站立的喻女士突然感到自己的左脚剧烈疼痛。"距离我站起来大概间隔了30秒,一下子痛得我根本站不住了。"

站务人员送院并垫付医药费

疼痛难忍的喻女士只好坐在地上,大声向站务人员呼救。不一会儿,站务员过来,见受伤的喻女士后立刻用对讲机报告值班站长。"值班室接到站务员报告的时候,也在监控视频里看到一个女乘客坐在地上,于是我们马上抽调了站厅层的工作人员下去帮忙,我也跟值班站长一起下去了。"2号线江苏路的站区张站长告诉记者,总共5位工作人员赶到事发站台,"我先让保洁阿姨搬来一把椅子,不能让乘客坐在地上"。

在3位女性工作人员的帮助下,喻女士坐到站台后方的椅子上。"我们工作人员又去搬来一辆轮椅,又让喻女士坐在轮椅上,准备去医院治疗。"张站长说。

与此同时,喻女士的儿子也赶到了现场。

张站长让值班站长和喻女士的儿子一起把喻女士送到华山医院进行检查治疗。到医院后,值班站长用自己的钱先垫付了当天的医药费。

双方都不清楚事故原因

经检查,喻女士的左脚脚趾两个骨折一个错位,先打了石膏固定,两周后再复查诊断。根据伤口愈合情况,再决定是否需要打钢钉。为此,需要在家休息3个月。喻女士认为,自己腿部被夹是由于站台缝隙导致的,地铁运营方应承担休息3个月的工资损失,以及医药费。

对于赔偿的问题,张站长也表示会与伤者协商并妥善处理,"乘客有什么赔偿要求,比如医药费和误工费,我们会按照程序受理。在治疗结束之后,所有医药费清单、正规的合同和工资收入证明等凭据一起拿过来,由第三方进行事故责任认定。根据责任认定的结果,运营方会给出相应补偿或赔偿。"

那么喻女士究竟是因何跌入站台与车门之间的缝隙呢?对于意外发生的原因,喻女士表示当时人太多,自己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就踩空了。而运营方表示,由于事发时车站上的乘客较多,监控录像里也看不清事故发生的具体原因。

[争议焦点]

喻女士:为何事发时,在站台上巡逻的工作人员并未第一时间发现倒地?

张站长:喻女士的脚卡在第3车厢5号门的缝隙里,这个区域的乘客安全是由驾驶员从车头方向监控的。当时站台上的乘客非常多,驾驶员的视线被遮挡了,没有看到这个情况。而且喻女士迅速把脚拔出来了,车门和屏蔽门都正常闭合了,列车的自动监控装置也没有检测到异常。

喻女士:站起求助后,站务人员为何没能及时赶到?

张站长:喻女士在等待工作人员到来的时候,心情肯定很焦急,加上喻女士的脚受伤了,更加需要我们及时出现。从站务员看到喻女士坐在地上,到值班站长带着工作人员赶到,把喻女士安置在椅子,大概在3分钟左右。这个时间应该说是很及时的,值班站长一接到站务员报告就立马调集了两个机动工作人员,一路小跑到出事站台。

[现场调查]

站台缝隙标准合规

据记者现场察看,2号线江苏路站,从站台地面到车门之间的缝隙约11厘米,在缝隙中间还有一排1.5厘米长的防滑装置。按照现行的城市轨道交通设计标准,站台地面到车门之间的距离在10到15厘米内都是合格的,该站台的设计符合标准。

上海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贺强律师表示,如果在地铁站发生意外,对于已购买商业保险(包括人身寿险、交通意外险、医疗险、旅行险等)的乘客都可能从保险公司获得理赔。此外,地铁运营方也购买有公共安全责任险。乘客购买地铁票进站后,地铁运营方有义务保证乘客安全。在这件事情里,首先要看地铁站台的设计是否符合标准;再者,在喻女士上车的时候,地铁运营方有没有尽到安全提示的义务;最后,要分析意外发生的具体原因是什么,当时特定的环境状况如何。搞清楚上述情况之后,再进行事故责任认定,双方按照《2014年上海人身损害赔偿标准》等相关规定进行赔偿。

欢迎关注腾讯大申网微信(微信号:dashenw)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