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既要“对事”也要“对人”

 指间飞歌 2014-07-23

既要“对事”也要“对人”

来源: 发表时间:2012-01-19 星期四

  “对事不对人”,在一些地方和单位,领导干部在对某项工作进行点评时,往往会说到这句话。乍一听,领导干部待人宽容,处事公正。细想之,有失偏颇。

  对事不对人,容易停在表面。有些地方和单位,当个别员工出现违规、违纪现象时,作为管理者往往信奉“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原则,不想得罪人,遇事绕道走。即使批评也被动应付、隔靴搔痒,三言两语说说现象。实际上,所有违规、违纪都与人有关。因此,作为管理者,必须坚持以人为核心,以事为重心,客观指出问题,认真分析原因,严格追究责任,唯此才能让员工常怀敬畏之心。如若“老好人”思想作祟,总碍于面子,顾忌感情,时间长了势必导致“赏罚不明,百事不成”。

  对人不对事,容易走向片面。比如在工作中,偶尔会遇到领导和下属、同事与同事意见相左,在面红耳赤的争论之后,有时就出现了甲看不惯乙、乙看不惯甲的情况。因为和对方发生争执,尽管知道对方在很多方面事情做得都是对的,但也不说他对。这就是对人不对事了,往往导致自己在评价对方时有失公允。所以,作为管理者,必须懂得“功过三七开”,辩证看人、辩证看事。看人时既不一好遮百丑,也不以偏概全,全盘否定。人非圣贤,孰能无过。如果对一个人因为一时一事而一概否定,将其视为对立面,变对人为对付人,最终必然将一个地方或一个单位弄得乌烟瘴气,搞得一团糟。

  对事也对人,正气才会显现。作为管理者,应该始终坚持法制列首、制度为上、公正评析、考量大局的原则。在批评下属时要批之有理,评之有物,做到批评之中有期待、有信任、有关爱,使职工在思想上能够认同,心灵上感到温暖。只有这样,广大职工才敢于主动晒弱点、求改进、除短板。单位才会风清气正,工作才能顺利开展。当然,在对成绩突出的职工进行奖励时,也应该将人和事有机地结合起来,既要给予奖励,也要提醒其戒骄戒躁,不断精进。

  既要对事,也要对人。既是一种理念,也是一份责任。在各项工作中,只有摒弃那种“对事不对人”的潜规则,单位人浮于事、工作难以推动、一切停在表面的现象,才会越来越少见。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