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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目前化妆品监管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一山一弓 2014-07-25

       

   省人大代表谭燕红:近年来,类似的化妆品中汞等重金属严重超标的现象一直屡见报端。2011年底国家食药监部门对美白、祛斑类化妆品抽检结果显示:18种不合格产品有16种为汞超标。但无论是屡禁不止的重金属汞、铅等,还是目前开始"流行"添加的果酸、氢醌等,在正规化妆品检测中是有能力进行成分定量定性。我国化妆品成分所参照的《化妆品卫生标准》对上述化学成分早已做出了禁用、限用规定。严厉打击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中非法添加化学药物成分、违规使用禁用物质及超量使用限用物质的违法行为。广东省药监局在"三打两建""打非添行动周"行动中,发挥快筛抽样的作用,力争第一时间发现可疑品种,进一步提高监督抽样的靶向率。今天在现场也看到快速筛选检验检测。

    而化妆品监管遇到的主要问题有以下几方面:

    1、监管对象数量多,分布广。随着人们对化妆品需求的增加及其有较大的利润空间,加之无需特许经营。在商场、超市、批发市场、宾馆、洗浴中心、美容美发院等只要是有消费者的地方,就有可能有化妆品的销售;还有网络销售、电视销售、邮购、直销等多种经营方式。甚至像在街道、摊点这种无固定时间和地点的化妆品经营行为也比比皆是。这些经营模式不仅导致消费者自身权益无法得到保障,而且也给监管部门监督执法带来困难。

    2、准入门槛低,监管部门众多。目前对化妆品流通不设任何前置条件,准入门槛低,化妆品从业人员也不需要从业资质,监管部门很难及时准确把握市场情况。化妆品经营(使用)未实行许可制度,监管部门很难及时准确掌握化妆品市场的动态变化,只能依靠摸底调查得到的数据开展工作,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监管,使监管不可避免地存在盲点。地区间存在监管差异,影响监管质量。

    3、法律法规不健全。就全国而言,化妆品企业的整体水平不高,生产过程未得到有效控制,化妆品产品质量不稳定,使用安全事故时有发生。而化妆品的监管目前可参照的只有条例、标准,并没有专门的法规。这直接导致无法规定企业一旦触犯规定,需要付出怎样的代价;同时,网络渠道的兴起也成为监管的新课题。以上种种都考验着监管部门的能力。

    关于监管工作建议,化妆品行业的安全现状,现行管理体制问题已明显制约着我国化妆品安全的健康发展。就目前化妆品市场监管中存在的不同问题,提出以下建议:

    第一、明确标准。包括加强对化妆品原料的控制,明确规定禁用物质的检出限量。《化妆品卫生规范》(2007年版)对化妆品中限用物质、禁用成分做了明确规定。如果技术上无法避免禁用物质作为杂质带入化妆品时,建议对禁用物质的检出限量做出明确规定。加强产品标识管理,使其在有效期内始终可查。特别是生产日期、限用日期等重要信息应在消费者使用的最终容器上作耐久性标注,以便在有效期内均可查询。

    第二、科学监管。鉴于我国化妆品审批制度存在多头管理、多头认证、手续烦琐、程序繁杂的局面,对化妆品行业的管理机构进行有效整合,精简优化,变多头管理为单一式集中管理,提高管理效能。同时,相关职能部门从法律规章和技术规范的层面进行全面梳理,制定更加科学、合理的化妆品审评审批制度和运行机制,进一步提高技术门槛,完善审批与检测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强化生产许可管理,提高行业的市场准入门槛,规范生产行为。

    第三、专项监管。积极落实广东省"三打两建"尤其是打击制假售假专项行动的工作部署。将整顿和规范化妆品市场秩序工作和化妆品审批、注册、生产有机结合起来。加大对经营企业、美容美发院、婚纱影楼的管理,对制售假冒伪劣化妆品、坑害消费者的不法生产经营者坚决查处,有力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化妆品活动,并把这个工作纳入常态化。成立专业的化妆品安全风险评估机构,依法加强化妆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和潜在问题的研究。

    第四、共同监管。动员群众,参与打击制假售假专项行动,希望食品药品监督局要设立统一投诉举报渠道,比如有统一的电话和网址,不仅是对化妆品,食品、药品都需要不同的电话号码和网址,使广大市民能够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我认为监和管,和大多数人自发保护应该是一体的,社会的信用要整体推进才能起到好的效果,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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