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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村落保护,不只是恢复原貌

 谷子689 2014-07-25

  刘秋宜

  据报道,清远地区的传统村落,始建于宋,繁荣于明清,现在仍可找到108处,且大多数至今保存完好。现存古村落主要集中分布在连州、佛冈、清新、连南、英德等地。清远古村落的建筑形制十分丰富,其中以聚族而居的广府围、围龙屋、排屋、寨为典型代表,房屋居住与祭祀功能合一。

  不同于物质文化遗产,传统村落是一种非物质文化遗产,承载着传统的生产生活方式。换言之,入选的传统村落既不是简单的古建筑,更不是空无一人的“博物馆”。过去,政府曾经片面地把一些传统村落归入物质文化遗产范畴,这样造成的后果是只注重保护乡土建筑和历史景观,忽略了村落灵魂性的精神文化内涵,徒具躯壳,形存实亡。在全国城镇化的大背景下,自然村落消亡脚步加速,必定会触动人们对“乡村中国”的惆怅和伤感。

  在城市化攻城略地的浪潮下,传统村落毫无招架之力。城市扩张和工业发展突飞猛进,大批农民入城务工,人员与劳动力向城镇大量转移,致使村落的生产生活瓦解,空巢化严重,已经出现了人去村空。从“空巢”到“弃巢”日益加剧。不仅如此,城市较为优越的新的生活方式,成为愈来愈多年轻一代农民倾心的选择。许多在城市长期务工的年轻一代农民,已在城市安居和定居,村落的消解势在必然。

  如今,从地方乃至中央层面已经意识到了传统村落面临的重重危机。住建部官员在国务院新闻发布会上,介绍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加强传统村落保护方面的情况,指出城市扩大开发要避让传统村落,不能随意拆毁,并明确表示要将传统村落纳入法律法规层面予以保护。

  我们有理由相信,在政府财政的支持下以及当地政府的积极运作下,传统村落在某种程度上避免过度城镇化和商业化,对于还原传统村落原貌有重大裨益。

  可是,传统村落保护不能仅仅停留在还原村落原貌,因为,即便村落原貌完全恢复还原,并不意味着与之相伴的乡村传统习俗和生活方式的延续。村落文化是中国传统文化的基础,是“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人文理想的文化依托。从某种意义上说,传统村落的消亡,意味着中国传统文化将失去文化传承的重要载体,反过来又会促使危机紧逼文化传承。

  为迎合游客在感官上的享受和猎奇心理,清远不少传统村落及少数民族原住民们保存至今的一些民族特质文化,可惜亦被贴上了商业的标签。原住民对世代固守的传统文化观念产生了深度质疑,内在的精神信仰也随之发生急剧变化,原有的文化成分和结构也正在发生变异。

  我们期待的是,传统村落原貌不变之外,传统文化依然能保持本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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