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建社会,女性受到“三从四德”、“饿死事小,失节事大”等礼教的束缚,没有选择自己婚姻的权利,也没有表达爱情的机会;一旦冲破藩篱,便会被认为是“失节”,是大逆不道。轻者,受尽凌辱,痛不欲生;重者,被随意处死,而且还要背上“淫妇”的罪名。但是,“饮食男女,情之大欲也”,“食色性也”,男人有的情感女人也有。所以,尽管是在封建伦理的压制下,女子追求爱情的欲望,真的就像诗中所言:“春色满园关不住,一支红杏出墙来。”每一次读到这两句诗,都会生出一番感慨:诗中的“春色”不正是对年轻女性“春心”的比喻吗?“红杏”也象征着女性青春如花绽放。而一个“关”字和一个“墙”字恰是对封建礼教的形容,多么贴切。 事实正如此。在唐代,一些宫闱少女御沟流叶寄诗,成为她们对爱情向往和追求的表达方式。唐宣宗时,宫女韩氏有一首《题红叶》:“流水何太急,深宫尽日闲。殷勤谢红叶,好去到人间。”以红叶作为信物,希望能将爱的希望传到人世间。一个名为“凤儿”的宫女在《题花叶诗》中吟道:“一入深宫里,无由得见春。题诗花叶上,寄与接流人。”而一首《杏叶诗》也写道:“一叶题诗出禁城,谁人酬和独含情?自磋不及波中叶,荡漾乘春取次行。”尽管有宫墙的阻隔,有严律的惩治,爱情的欲望永远不能被窒息。这些诗几乎都表达了相同的内容,即女性对美好爱情的渴望,也揭露了封建制度对女性命运的摧残。同时,在一定程度上也可以看作是女性对封建礼教和社会现实的一种抗争。 如果说“红叶题诗”还只是一种情感的表达,或者说是性意识的觉醒,但并未找到实现理想的途径。而“红杏出墙”则是由觉醒变成自主的行为,是对封建礼教的挑战——大胆追求属于自己的爱情。我们不能以今天的眼光看待古代女性的“红杏出墙”,而应从人性上理解、包容她们的行为。因为首先在道德观念上就存在不平等,男性可以三房四妾,女性却必须“从一而终”;男性可以寻花问柳,女性就只能“恪守妇道”。而且在道德表标准上也不公平,男性即使出入妓院,或是另有别宅,只会受到训斥,或是被轻描淡写地说成“偷腥”;而一旦女性“出墙”,则被视为“有辱门庭,败坏家风”的弥天大罪。而且,女性“出墙”受到的惩罚也是最为严厉的。在古代,对于“出墙”女性甚至动用“宫刑”,即“幽闭”,一种仅次于死刑的刑罚。鲁迅先生在《病后杂谈》一文中说:“那办法的凶恶、妥当,而又合乎解剖学,真使我不得不吃惊。”而私下,封建家族以宗法对“出墙”女性的处罚更是惨无人道,如沉塘、活埋等等。 无论从法制还是道德上,古代女性的“出墙”与今日女性的“出墙”都不可同日可语。在古代,在男性专权的时代,一个女人要想得到真正的幸福,只能听天由命;一旦找不到属于自己的幸福,“出墙”只能是她们唯一的选择,除此之外她们还有什么出路?。而在现代,绝大多数女性的爱情和婚姻完全是出于自己的意愿,这就意味着同时要承担一份责任。除了个别情况,一旦“出墙”就是对爱情和婚姻的不负责任,甚至是一种罪恶,因为她伤害的不仅是男性还有家庭,尤其是无辜的孩子。 当然,在物欲横流的今天,女性“出墙”的原因也非常复杂,比如前不久媒体广为传播的十二个以权色交易的女贪官,她们的“出墙”就不是出于情感,而是权力和利益的需要,更不齿于人,另当别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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