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读波爱修斯的《神学论文集》和《哲学的慰藉》两本著作。波爱修斯是古罗马的一名基督教徒,也是一名成就裴然的大思想家,尤其在神学方面颇有建树,将基督教信仰理论化系统化,提出神学(theologia)研究的使命和内容,留下大量神学著作,被整理成《神学论文集》,这位大思想家最终却被卷入了政治斗争,被诬陷阴谋叛国而被投入监狱遭受迫害,在监狱中仿佛文王拘而演周易一般写下了传世名篇《哲学的慰藉》,与文王不同的是,书成之后,波爱修斯被残忍处死,留给世人一篇篇重量级的著作。 从古至今质疑波爱修斯的声音不绝于耳:“他平日追求教义,是一个无比坚定的教徒,然而死前却把平日的教义丢弃,反将自己裹在哲学的大氅里,这不是叛教么!”其实并非如此,作为一个殉道者的波爱修斯从没有放弃过自己的信仰,虽然在《哲学的慰藉》中他丝毫没有提及教义,但你要是仔细读读就不难感受到作者那种能战胜死亡恐惧的强大信仰,也侧面印证了神学信仰与哲学内在的和谐一致(理性与知识,命运与天意,自然规律与上帝旨意等等)。他平日写的是神学,临死前写的是哲学,这是由于他意识到哲学是一种秩序,神学则是另一种秩序,哲学的秩序是指用尽可能精准的语言来理解、解释世界的本性,神学的秩序是让更多人相信你说的话,一者为理性的职能,一者为信仰的职能,波爱修斯的最终目的就是把这两者协调起来,尽管在他那个年代没办法完全做到,但他还是努力了。不得不提他对约翰助祭祀说的那句经典的话:“务必请您来协调信仰与理性。”(fidem si poterit rationemque coniunge),这句话是革命性的,它揭示了理性与信仰,或者说哲学与神学并不一定是对立冲突的,而是可调和的,波爱修斯一直强调用理性来支撑信仰,尽管信仰并不真的缺乏支撑。而今天国内许多人一提宗教或一提神学就觉得是迷信是脑残,这实在是大大的偏见了,神学毕竟经历了先哲的千锤百炼,也别将先哲看得太轻了。 来谈谈这篇文章,从《神学论文集》中摘录的《论三位一体是一个上帝而非三个上帝》,是波爱修斯神学论文中的代表作,从中我们也不难看出他那用理性来支撑信仰的观念,“三位一体”问题(圣父、圣子、圣灵究竟是一个上帝还是三个上帝)在早期基督教信仰中是具有很大争议的问题,但波爱修斯运用了亚里士多德的形式逻辑和范畴理论成功做出解释,增强了基督教信仰的系统性、规范性、确定性,而且在分析中还有许多独特的想法。比如在第二部分提到的,他将思辨学科分为三类:自然学、数学、神学,并较准确地阐释了三者的区别,这种分法在当时不能不称得上高明,至少我国古代总将科学数学神学混为一谈,始终没分清三者,当然这也是各有侧重的缘故。还有像第五部分,他在谈事物联系时提到左与右的相对概念,那段论述的意思和老子的“故有无相生,难易相成,长短相形,高下相倾,音声相和,前后相随”是完全一致的,尽管一者本质上是在讲神学为了借此证明三位一体是一个上帝,一者本质上是“人君南面术”(按李泽厚《中国古代思想史论 孙老韩合议 <老子>三层》)讲了圣人治国之道,两者出发点与目的都截然不同,但却在过程中存在惊人一致的论述,我常觉得外表的差异往往蕴含着精神的一致,外在的相似倒有可能隐含着内在不可调和的不同。这从另一个侧面也说明了神学带有一定的哲学属性,有许多人将神学视为一种拥有先验或超验性质的形而上学,这也是没有问题的。 当然,我们今天读他的文章自然不能不假思索的全盘接受,也不能用太挑剔的眼光看待他,毕竟,一个人根据对自己所处的时代作出的冷静的判断得以形成的观念哪怕再理性也一定受时代限制,这点唯物史观还是要有的。 ------------------------------------------------------------------------------------------------------------------------------- 论三位一体是一个上帝而非三个上帝 备受尊敬的荣任前执政官波爱修斯大人著 谨以本文敬献给岳父 备受尊敬的荣任前执政官西马库斯大人 对于这个问题,凭着上帝赐给我的智慧,我很久就一直在殚精竭虑地认真思考。现在,既然我已经理清了思路,能够付诸文字了,故我斗胆将其提交给您,等待您的评判,我万分重视您的意见,丝毫不亚于看重自己的研究结果。倘然您考虑到这个题目有多么艰难,而我又只跟极少数人——甚至可以说只有跟您一个人——在讨论这个题目,那么,您当然就会理解,每当我试图把所思所想形诸笔端,我自己会有怎样的感觉。说实在的,促使我提笔写作的,根本不是我希望以此来沽名钓誉或哗众取宠;倘若说这里面有什么外在的回报的话,那么,任何再好的褒扬,也比不过这个题目本身带给我们的温暖。因为除您之外,我触目所及的,无非是愚蠢者的麻木或精明者的嫉妒,而一旦要把我的思想摊在这样一群乌合之众面前,我想他们不会认真思考,反只会恶意践踏,看来我这样做就有辱于对神性的研究了。为此,我有意力求做到言简意赅,把我从深邃的哲学探究中抽取出来的思想,用新奇的言辞包装起来,而这些言辞,如果您肯屈尊赐读的话,是专为您和我写下的。至于除您我之外的其他人,我根本不屑一-顾:他们既然无法理解,因面也就不配去读了。当然,我们也不应该硬要我们的探究超出人的智慧和理性所容许达到的高度之上,不应该妄图去攀登上那属天的知识。在全部人文学科中,我们同样都发现存在理性所无法超越的极限。例如,医学并不总是能够治愈病人,尽管医生已经尽了力而无可责备。其他学科也是如此。在目前的情况下,艰难的探索需要宽厚的评判。然而,您还是查看一下,看看圣奥古斯丁著作在我的心灵中播下的种子,是否已经开花结果了。现在就让我们开始我们的探究吧。 I. 许多人都是虔诚地信奉基督教的;然而,令人信服且唯一令人信服的信仰形式,就是被称为“公教”( catholica,umversalis)的信仰,公教的各条教规以及为它树立威信的各部教义,无不具有普世性质,而且,使这些教规和教义得以表明的礼拜仪式,现在已经遍及整个世界。罗马天主教有关三位一体的信条,如下所述:圣父是上帝,圣子是上帝,圣灵是上帝。所以,圣父、圣子和圣灵,是同一个上帝,而不是三个上帝。这样的三位一体,其原则就在于没有任何差异,而那些对三位一体妄加增删的人,就不可避免地要导致产生出差异来,例如,阿里乌派的人,将这三位一体中的三位,按各自的品位加以划分,从而使其割裂开来,成为复数的三位一体。因为,复数的实质,就是“另外还有”;离开了这“另外还有”,那复数就变得无法理解了。事实上,三个或更多个事物相互之间的差异,就存在于类属、种属或数量之中。有多少个同属,就可以用多少个差异来表明。这同属,可以用三种方式来表明:可以用类属来表明,例如:一个人和一匹马,因为属于共同的类属,即生物。也可以用种属来表明,例如,加图和西塞罗,因为属于共同的种属,即人。还可以用数量来表明,例如,图流斯和西塞罗,因为二者在数量上都是单数。相类似的,差异也可以用类属、种属和数量来表明。数量上的差异,是由偶性的变异而产生的;三个人,即使他们按类属和种属没有什么不同,但按他们的偶性却各不相同,因为,哪怕我们心里把他们身上所有其他的偶性都去除掉了,但他们每人还是占有着各不相同的场所,既然两个身体不能占有同一个场所,而这场所就是一个偶性,故而不可能认为各人所占有的都是同一个场所。因此,人之所以是复数的,乃是因为他们所具有的偶性是复数的。 II. 现在,我们就开始仔细地去考察各个问题,尽量掌握和理解这些问题,因为我认为有一句话讲得很明智:学者的职责,就在于把他自己对任何事物的信仰,都按照其真实本性去加以表述。 思辨科学可以分成三大类:自然学、数学和神学。自然学所研究的是运动,它不是抽象的或可独立的(也即ανυΠεξαιρετοζ),因为它所关心的是物体的形态及其组成的物质成分,而在现实世界中,物体的形态是不能够跟物体分割开来的。物体处于运动之中,例如,地球向下运动,火焰向上运动,而形态也跟它所从属的特定物体一起运动。 数学并不研究运动,但也不是抽象的,因为,虽然数学脱离开了物质,即脱离开了运动去研究物体的形态,然而,跟物质关联在一起的那些形态,是不可能真正独立于物体的。 神学也不研究运动,但却是抽象的和可独立的,因为,上帝不靠什么物质和运动而存在着。所以,在自然学中,我们运用的是一些推理式的概念;在数学中,我们运用的是一些有理论依据的概念;而在神学中,我们运用的才是智慧的概念。在神学中,我们不会让自己去玩弄什么凭空的想象,我们唯独认可的形态,是纯粹的形态,而根本不是什么幻象,是存在本身,是存在之根源。因为任何事物,其存在都表现为某个形态。如此说来,一座铜像之所以成为铜像,并不在于它是由铜做成的,而是由于其形态相似于作为其摹本的那个活体;而铜之所以成为铜,也并非由于生成它的泥土物质,而是由于它的形态。同样,泥土之所以成为泥土,也并非靠什么单纯的物质,而是由于具有一定的干燥度和重量,而这些就是形态了。因此,任何事物之所以存在,并不是由于它具有物质,而是由于它具有某种特定的形态。然而,上帝却是没有物质的形态,因而是太一,是自成的本质。可是,其他任何事物,都谈不上是什么自成的本质,因为,任何一个事物,其存在都来源于组成它的那些事物,也就是说,来源于它的各个部分。任何一个事物,都可以说是“这个”和“那个”,也就是说,它是它的各个组成部分联合而成的总体;如果割裂开来,它就既不是“这个”,也不是“那个”了。例如,在地上生活的人,由于他是由灵魂和肉体一起组成的,因而就是灵魂和肉体,如果割裂开来,就既不是灵魂,也不是肉体了,因此,他并不是什么自成的本质。另一方面,如果并不是由“这个”和“那个”组成的话,那么,“那个”也就是“这个”了,就成了真正自成的本质了,那才是美好而又牢固的本质,因为它并不以任何事物作为它的基础。如此的话,那就是真正的“太一”,里面没有什么数量,除了它自己的本质之外,什么也没有。同样,它也不可能成为任何事物的基质,因为,它是纯粹的形态,而纯粹的形态是不可能成为基质的。因为,如果人性也像其他形态一样是某些偶性的基质的话,那么,它不是由于它的存在而获得偶性,而是由于有物质受它支配才获得偶性。人性确实似乎是在占有那实际上处在人性这个观念之下的物质所具有的偶性。但是,无物质的形态,是不可能成为基质的,也不可能具有物质性的本质,否则,它就不成其为形态,而成为某个影像了。因为,由那些存在于物质之外的形态之中,可以导致产生自物质的形态且产生出形体来。当我们将那些居于形体内的实体称为形态时,我们是叫错了名称;它们只不过是一些影像,只不过类似于那些不处在物质之内的形态而已。因此,在上帝那里,不存在什么差异,也不存在因差异而产生的复数,不存在起源于偶性的多样性,因而,也就不存在数量了。 Ⅲ. 可见,上帝跟上帝毫无不同,因为,不可能由于偶性的不同或者由于从属于某个基质的实质差异而产生出多个属神的本质来。但是,凡是没有任何差异的地方,也就谈不上存在复数,因而也不存在数量了,因此,在这里,唯独就只有合而为一了。因为,尽管我们在称呼圣父、圣子和圣灵时三次呼唤了上帝,可是,只要我们想到的是我们所计数的对象而不是我们用以计数的手段,那么,这三位同一体就不会因各自本质而产生出什么复数来。因为如果说的是抽象的数量,那么,单独的事项经重复后就产生出复数来;而如果说的是具体的数量,那么,单独的事项,即使经重复和按复数来使用,也绝不会在被计数的对象之中产生数量上的差异每事实上存在两类数量。既存在我们用来计数的数量(抽象数量),也存在被计数的事物中所固有的数量(具体数量)。“一”是指一件事物,一件被计数的事物。而同一表示的是单一的性质、同样,。“二”属于像人或石头这类事物;可是,二元性就不同了,二元性仅仅是指用以表示两个人或两块石头的那个东西,如此等等。因此,如果说的是抽象的事物,那么,重复某一个同一体,就会产生复数,但如果说的是具体的事物,例如,如果我说同一个事物:“一把利剑,一把刃剑,一把锋剑”(编者注:在亚里士多德评注中,同样的一些词常常用来说同一种事物)那就不是这样了。显而易见,这些名称都在描述一把剑,我不是在对这些同一体作计数,而只是在重复这同一个事物,我说“利剑,刃剑,锋剑”时,我是在重复着同一个事物,而不是在枚举几个不同的事物,类似于我在呼唤“太阳、太阳、太阳”时我只是重复三次提及同一个事物,绝不会产生出三个太阳。 所以,即便上帝有圣父、圣子和圣灵这种三重称谓,但不会导致产生出复数。如前所说,只有那些按品位来区分他们的人,才会产生这样的误解。但是,天主教不容许认为在上帝里面存在有品位方面的差异,而是确认上帝是纯形态,坚信上帝纯粹就只是他自己的本质,因而,天主教作出了如下的正确的声明:“圣父是上帝,圣子是上帝,圣灵是上帝,这三位一体是同一个上帝。”这里,不是枚举几个不同的事物,而是重复着同一个事物,就好比说“刃剑和锋剑也就是同一把利剑”或“太阳、太阳和太阳也就是同一个太阳”一样。 但愿这样说足以表达清楚了我的意思,足以指明,并非单元的每一次重复,都会产生数和复数。不过,我们在说“圣父、圣子和圣灵”时,并不是在使用同义词。“刃剑和锋剑”是完全等同的事物,但“圣父、圣子和圣灵’’,尽管是同一的,却不完全等同。这一点,是需要思索一下的。人们问“圣父就是圣子吗?”天主教回答说:“不是。”“这一位就等于那一位吗?”回答也是否定的。所以说,他们之间并不是完全没有差别的;而这似乎就会引起数的问题,因为按我们的解释,数量是基质差异所产生的结果。为此,让我们看看究竟什么样的称谓可以称呼上帝,据此对这一问题进行讨论。 Ⅳ. 总共有十个范畴一般可以供我们指称事物,即:实质,品质,量值,关系,地点,时间,条件,状态,活动,受动。它们的意义,取决于主体即时所处的场合,因为其小的某一些意义是在说明另外一些事物时描述其实质的,而另一些意义就属于偶性一类了。但是,如果把这些范畴用于上帝,它们的意义就完全改变了。例如,关系,那就根本不可能去说明上帝,因为上帝的实质,其实不真的是实质的,而是超实质的。至于品质以及另外一些可能的属性,为了清楚起见,我们还应该再增加一些例子来加以说明。 我们说到上帝时,似乎是在描述某个实质;可是,上帝是个超实质的实质。我们说“上帝是正义”时,我们说的是一种品质,不是一种偶有的品质,而是一种实质性的、事实上是超实质性的品质。因为,说他存在,跟说他正义,并无不同;说他正义跟说他是上帝,是一回事。同样,我们说“他是伟大的或至尊的”,我们似乎在在谈论量值,但是,这样的量值与我们上述的超实质的实质是类似的,因为说他至尊跟说他是上帝。完全是一回事。还有,说到他的形态,我们已经指出,他就是形态,是没有复数的真正的“一”.我们提到的这些范畴,对于以之描述的事物,提供厂它们所表示的特性:对被造物,它们表示的是有所区分的存在;而对上帝,它们以如下方式表示的是合而为一的存在。当我们称呼某个实质的时候,例如称呼人或上帝,我们会认为这样的称谓所由以构成的东西就是实质本身,会认为人或上帝就是实质。但其中有一个差别:某一个人不等于全部的“人”,由此,他并不是实质,因为,他还要把“人”所是的归因于另外一些并非“人”的事物。可是,上帝就是全部的上帝,因为除了他所是的以外,他不再是别的什么了,因而,上帝就是上帝,彻头彻尾的单纯的存在。还有,我们来说说正义,那是一种品质,通常是用来说明某个事物的属性的;如果我们说“一个正义的人或者正义的上帝”,那么我们是在断定那人或者上帝是正义的。可是,这里面是有差别的,因为人是一回事,而一个正义的人又是另一回事。但上帝就是正义本身。同样,说一个人或者上帝是至尊的,似乎在说那人实质上是至尊的,也在说上帝实质上是至尊的。然而,人仅仅只是具有至尊的品质而已,而上帝却等同于至尊。 其余的那些范畴不能归属于上帝,也不能归属于被造物。因为,如果将地点归属于人或上帝——说某个人在某个集市巾,说上帝无处不在——,那么,这样的谓项绝不等同于它所陈述的对象。说“某人在集市中”,完全不同于说“他是白皙或者修长的”,或者,可以这样说,那完全不同于他所拥有的和特定的那样一些品性,据此可以按照他的实质来描述他;而对地点的陈述,仅仅表明处于别的事物之中的他的实质如何是既定的。 至于说到上帝,那当然就不一样了。“他无处不在”并不是指存在于任何一个地点,因为他根本就不可能存在于任何地点,但是,任何一个地点都呈现在他面前,在他掌握之下,尽管他自己并不可能为任何一个地点所接受,从而不可能存在于某一个地点,因为他既无处不在,又不在任何一个地点。至于时间这个范畴,情况也是如此,可以这样说:“某个人昨天来过,但上帝则是永恒存在的。”在此,“昨天来过”这样的谓项,并没有描述出某种实质性的事情,而只是描述出了某种凭借时间而发生的事情。然而,“上帝永恒存在”这样的表述,却描述出了某种独一无二的“亲临存在”,总括了他在全部的过去、全部的现在——倘若还可以如此运用这个术语的话——以及全部的未来中连续不断的亲临存在。按哲学家们的说法,“永恒”二字可以用来指称天体以及其他永不消亡的形体的寿命。然而,如果将其应用到上帝身上,那它就具有了某种不同的意义。他是永恒存在的,因为,在他那里,“永恒”意味着时间上的亲临存在。我们的亲临存在就是“现在”,而上帝的亲临存在含义大不相同。我们的亲临存在,意味着不断改变着的那个始终不断的时间流程;而上帝的亲临存在,却是甄古不变而丝毫未动的,它意味着永恒。若把这“始终”(semper)加到那“永恒” (eternity)上,你就使得我们的亲临存在时间也成为持久不断也即永恒的进程了。 至于条件和活动这两个范畴,情形也是如此。例如,我们说“某个穿着衣服的人在奔跑着”,说“执掌万物的上帝在统治着”。这里对任何一个主项都没有作出什么实质性的断定;事实上,我们此前所提到的所有的范畴,都源于某种外于实质的东西,可以说,它们全都跟某种非实质的东西相关联。而这些范畴相互之间的差异,则可以很容易地从一个例子中看出来。例如,“人”与“上帝”这两个名词,它们跟实质发生关联,乃是凭借主项所是的——人或上帝。而“正义”这个名词,它跟品质发生关联,所凭借的是主项所是的某个东西,这里指的是正义;“至尊’’这个名词,它跟量值发生关联,所凭借的是上帝所是的某个东西,这里指的是至尊。除了实质、品质和量值之外,其他范畴与主项的实质都没有什么关联。如果我说某人“在市场里”或者说“土帝在任何地方”,那我就是在运用地点这个范畴,但它不同于出于正义(justice)的“正义” (just)这样的实质性范畴。同样,如果我说“那个人在奔跑着,上帝在统治着,那个人现在存在着,上帝永恒存在着”,那我就是在跟活动或时间发生关联——倘若上帝的“永恒”确实可以被说成是时间的话——但那不是在跟“至尊”那样的实质性范畴发生关联。 最后。我们不应该在上帝那儿寻找状态和受动这两个范畴,因为,它们根本就不可能在上帝那里找得到。 现在我是否澄清各个范畴之间的差别?其中有一些范畴描述的是某个事物的本真性质;而另一些范畴所描述的则是其偶然的状况;前者说明某个事物是什么样的事物;而后者对于该事物的存在一点也没有说明,只是简单地把某种外在的东西去附加到它上面。凡是凭借事物的实质对该事物加以描述的那些范畴,都可以称为实质性范畴;而如果将它们应用于作为主项的事物,那它们就称为偶性了。至于说到上帝,由于上帝根本就不是某一个主项,因而,唯一可能的就是使用实质这一个范畴。 V. 现在,让我们来看看“关系”这个范畴,上述对“关系”的所有说明是初步的,因为那些显然由于另一个名称的联想而产生的品质,看来并没有作出关于某个主项的实质的任何断言。例如,主人和仆人是两个互相关联的名称;让我们来看看这两个名称是不是涉及实质之谓顼。如果你将仆人这个名称去掉了,那你同时就将主人的名称也去掉了。另一方面,虽然你讲“白”这个名称去掉了,但你并没有把某些白色的东西也去掉;当然,如果物体以特定的白作为其固有的一种偶性,那么,你一旦去掉了白这样偶性的品质,这个物体也就消失了,但是,说到主人,如果你去掉仆人这个名称,主人这个名称也消失了。诚然,仆人并不像一个白色的事物的“白”那样是主人的某个偶性的品质,它说明主人对仆人所拥有的权力。可见,既然只要仆人被去掉了,则这样的权力也就消失了,很显然,权力并不是从属于主人的实质的一种偶性,而是由于占有了仆人才得以形成的一种外加的增扩。 因此,不能够认为,“关系”这个范畴对它所涉及的事物的实质会增减或改变。所以,“关系”这个范畴跟主项的本质是毫不相关的;它只不过描述了一种互相发生关联的状况,而这并不一定是跟某个另外的事物发生关联,有时也可能是跟主项本身发生关联。例如,假定有一个人站在那里。如果我从右边走到他那里站在他一旁,那么,就他对我的关系而言,他就是在左边,这并不是因为他本身就在左边,而是因为我站到了他的右边。同样,如果我从左边走到他那里去,那么,就他对我的关系而言,他就是在右边,这不是因为他本身就在右边,就像他是白种人或者他是高个子,他在右边,那是由于我的走近而造成的。他究竟在右边还是在左边,那完全取决于我,跟决定他的存在的本质丝毫没有关系。 由此可见,凡是没有说明一个事物的本性的那些谓项,不可能有任何变异、更改或干扰。因此,如果说圣父和圣子是“关系”一类的谓项,正像我们前面说过的那样,它们除了“关系”上的差别之外没有什么别的差别,如果“关系”虽然像主项本身及其实质性,但不能断言关乎主项,那么,它就不会使其主项产生真正的差别,而仅仅产生措辞上的差别,而我们正想用这样的措辞来解释我们原本很难理解的人的差别。因为,区分无形事物的是一些差别,而不是空间的分割,此乃绝对真理的一条准则。不能够说,圣父之所以成为圣父,是因为把某种偶性添加到上帝的实质上的缘故;既然生养圣子属于上帝原本的实质,因此,他从来不是在某个时候开始成为圣父;然而,父这样的一个谓项,本身是关系性的谓项。如果我们 牢记此前讨论中有关上帝的所有命题,那么,我们会承认,圣子出自于圣父,而圣灵出自于圣父和圣子,他们三位不可能有在空间上不同,因为他们都是无形的。可是,既然圣父就是上帝,圣子就是上帝,圣灵也就是上帝,并且,既然上帝没有任何差异点使得其中任何一位不同于上帝,因此,三位之间也就毫无差别了。然而,没有差别,也就没有复数可言了;而没有复数就是合而为一。而且,也只有上帝才能够为上帝所生养,归根到底,在具体计数时,将单一者重复列举,不会产生复数。如此一来,三位一体就得以恰当地确立起来。 VI. 然而,既然不可能就某个主项建立关联,既然关于某个实质所下的断言是没有关联的断言,因此,三位一体中的“三位”,是由“关系”这个范畴来确保的,而“一体”则是基于这样的事实,即不存在有什么实度或作为方面的差别,或者一般地说,在实质性谓方面不存在任何差别。可见,“实质”这个范畴维护了“一体”,而“关系”这个范畴导致产生出“三位”。所以,只有那些从属于“关系”的称谓,才可以个别地适用于各个位格。因为圣父并不等同于圣子,而他们中的每一位也不等同于圣灵。然而,圣父、圣子和圣灵是同一个上帝,在正义、善、至尊以及可以用来称谓实质的任何事情上,他们都是同一的。大家不要忘记,说明关系的谓项,并不总是与不同于主项的什么事物有关联,就像仆人与主人有关,两种说法是不同的。因为相等者是相等的,相似者是相似的,同一者是同一的,彼此都是如此,而圣父跟圣子的关系,他们跟圣灵的关系,是同一者的关系。在被造物那里,找不到这类关系,但那是由于短暂的事物无不附有的我们所知道的那种千差万别。说到上帝,我们一定不要胡思乱想;我们一定要让纯知识之天赋鼓舞我们,教我们去了解知识所了解的所有事物。 至此,我已经结束了我所建议的探索。至于我所做的推理是否确切,期待您的评判。您的威望,足以宣判我是否找到了一条通往目的地的捷径。假如上帝扶助我,让我给一篇以信仰为坚实基础的文章提供一些论据的话,我必将满怀喜悦地完成工作来赞美上帝,因为我是受他之邀来做这件事的。可是,倘若人性未能超越自己的局限而达到更高的境界,不管由于我的弱点产生了怎样的差错,都应该鉴于我的良好动机而得到谅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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