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陵晚报记者 陈菲 通讯员 张伊扬 汤天维 孟良燕 中国有句成语叫“做贼心虚”,市民何某、曹某用实际行动演绎了这则成语。他们在窃取了别人的财物后,反而内心受尽煎熬。第二天一大早,一个用快递将赃物寄还给失主,一个亲自将财物挂在失主门上。 盗窃后担心被抓 次日快递赃物还失主 今年4月20日晚,何某来到沈某经营的一家店铺内,趁店内无人之际,采用顺手牵羊的手段,窃得沈某放在办公桌上的女士拎包一只,内有现金2万元及驾驶证、身份证等物品。案发后,沈某报了警。 就在沈某报警的同时,小偷何某虽得到了财物,可他的内心却受尽煎熬。当晚9点多,他回到家后,将偷得的财物交给老婆,称是在路上捡到的。可是,面对老婆进一步追问,何某支支吾吾回答不上来,挣扎过后,他向老婆坦白了一切。自那刻起,何某夫妇如坐针毡,坐也不是,站也不是,连觉都睡不着。 经过一夜的煎熬,何某夫妇决定:通过快递将赃物寄还给失主。于是,天一亮,他们就联系了快递公司,根据失主的身份证信息,将偷来的财物寄给了失主。然而,最终因为这份快递,何某被警方抓获了。 归案后,何某后悔不已,他以为将财物寄给失主,盗窃之事就一笔勾销了,可他不知道,就算他归还了赃物,他的行为还是触犯了法律。日前,经太仓法院审理,何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务,数额较大,其行为已经构成盗窃罪。考虑其案发后主动退赃,并已发还被害人,法院依法及酌情予以从轻处罚,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偷邻居钱包和手机 一夜未睡主动自首 36岁的曹某是如东人,今年4月15日下午4点多,曹某家楼上的邻居许某,一时大意,将拎包丢在了楼道内的自行车车篓内。之后,曹某路过,一眼就看见了自行车车篓里有个拎包,抱着占便宜的心理,她拿走了拎包。 当晚,曹某看到警车停在楼下,获悉许某报警后,心中有鬼的她一夜未睡,第二天一早,她将拎包内的钱包和手机用塑料袋装好,挂在了许某家的门把手上。之后,曹某装着若无其事的样子给许某打电话,告诉她大门上挂着一个袋子,让她看一下。此举令许某产生怀疑,当即追问是不是曹某所为。闻言,曹某矢口否认,但她内心却无比紧张。 最终,承受不住内心的折磨,曹某选择了自首。如东县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曹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鉴于其投案自首,并主动退还全部赃款赃物,可以从轻处罚。据此,法院判处其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两千元。 ■法官点评 偷了再还,仍然是偷 一旦盗窃他人财物,即使事后又退还给被害人,仍应构成盗窃罪既遂,事后积极退还赃物的行为,只能构成酌定从轻处罚的情节。 (原标题:小偷偷完怕了次日快递赃物还失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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